资源描述
职称考试基础知识部分(掌握)
一、 了解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答:1.城市的一般概念:城市的初始概念包含“城”与“市”两个含义,其中,“城”指城堡,具有防御功能,为防备野兽伤害及其他部落袭击而筑。“市”指市场,拥有商品交换的功能。随后,“城”与“市”合二为一,形成城市。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在我国,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二、城市的起源
最早的城市是人类劳动大分工的产物。历史研究表明,什随着以农业和牧业为标志的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的出现,固定的居民点逐渐产生。农牧业生产力的提高产生了剩余产品,商业和手工业从农牧业中分离出来,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劳动大分工。商业和手工业的聚集地就成为城市。所以,最早的城市是人类社会第二次劳动大分工的产物,出现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
三、 掌握城市化的含义,了解城市化进程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答:1、城市化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城市化
也意味着城镇用地扩展,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地域的扩散过程。
2、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四、掌握城市和乡村的基本特征
答:城市的基本特征 乡村的基本特征
(1)人口高度集中; (1)人口相对分散;
(2)有|考试大|较强的异质性; (2)有明显的同质性;
(3)建筑密度高; (3)建筑密度低;
(4)社会结构复杂。 (4)社会结构较单一。
五、掌握城市规划概念
答: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各项资源、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在中国,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六、掌握城乡规划基本原则
答: 1,城乡统筹。2,合理布局原则。 3,节约土地原则。4,集约发展原则。5,先规划后建
七、掌握城乡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
答:城市规划需要统筹安排城市的各项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工作,它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如当考虑城市的建设条件时,就涉及气象、水文、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范畴的问题;当考虑性质、规模时,又涉及大量的技术经济工作;当具体布置各项建设项目,研究各种建设方案时,又涉及大量工程技术方面的工作;至于城市空间的组合、建筑的布局形式、城市的风貌、园林绿化的安排等,则又是从建筑艺术的角度来研究处理的。上述这些问题。都是密切相关的,不能孤立对待。城市规划不仅反映单项工程设计的要求和发展计划,而且还综合各项工程设计相互之间的关系。它既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建设方案和设计依据,又须统一解决各单项工程设计相互之间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种种矛盾,因而城市规划部门和各专业设计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城市规划工作者应具有广博的知识,树立全面的观点,在工作中主动和有关单位协调配合。
八、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答:1、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2、确定总体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总体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和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3、确定城市性质;4、预测城市人口,确定城市规模;5、确定城市总体布局。
九、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及纲要的成果要求
答:1、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2、总体规划说明书、有关专题报告及资料汇编
3、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00~1:200000;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一般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6)环境保护、防灾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
十、掌握城市发展布局规划的内容与方法,城市结构与城市形态的类型,空间布局选择的基本方法
答:
十一、掌握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人物、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
答:是近期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土地储备、分年度计划的空间落实、各类近期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建设时序,都必须符合近期建设规划,保证城镇发展和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城市近期规划:又叫都市计划或都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和试题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起对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质形态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十二、掌握城市详细规划的作用、内容、编制的方法与成果要求
答:作用:城市详细规划的目的主要在于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艺术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坐标和标高等,为城市设计提供依据。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也是城市近期规划的具体化。
内容包括:①确定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房屋建筑、道路和给排水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具体布置和用地界限;②确定街道红线,道路断面以及控制点的坐标、标高;③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项目的具体规划定额和技术经济指标;④综合安排各项工程管线、工程构筑物的位置和用地;⑤提出建筑艺术的形式要求;⑥确定主干道和广场建筑群的平面、立面规划;⑦提出规划项目工程量和投资概算。
成果应包括:①规划说明书②规划地段现状图③详细规划总平面图④道路及竖向规划图⑤各项工程设施的综合图
十三、掌握居住区规划的目的与作用、内容与方法
答:内容 (1)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用地位置及范围; (2)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3)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比及长度;(4)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5)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6)对绿地、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7)拟定各项经济指标;(8)拟定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居住区规划应符合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施工要求和美观要求等。
定义:对居住区布局结构、住宅群体布置、道路交通、生活服务设施、绿地和游憩场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市政管网各个系统进行综合的具体的安排。
十四、掌握城市防洪、抗震、消防、人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答:城市防洪、防潮方面:对市区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治理,达到20至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使大型水库达到5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中型水库达到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在市区的八角、马山、沁水河以东等沿海规划建设防潮堤,重点防潮堤达到100年一遇风暴潮标准,一般防潮堤达到50年一遇风暴潮标准。
抗震防灾方面:城市各项建设工程按7度地震烈度设防;完善城市抗震救援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防护等级;完善城市避震疏散系统,疏散半径0.3-0.5公里,人均疏散占地面积2-3平方米,结合停车场、广场和各类绿地布置避难场所。
城市消防方面:将全市区划为6个消防区,即芝罘消防区、福山消防区、莱山消防区、牟平消防区、开发区消防区、八角消防区。各分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全市联防。
城市人防方面:2010年市区规划人防工程使用面积85.0万平方米、2020年131.1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人防指挥中心及区级指挥所;规划医疗救护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库等配套工程。
十五、掌握城乡规划修改原则、条件、主体、报批程序与方法
答:条件: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报批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基础知识部分(熟悉)
一、熟悉我国城乡社会经济的特点.
答:.城市社会经济的特点:工业和服务业也可称之为非农经济是城市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 2.乡村社会经济的基本|考试大|特点:农业和畜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
二、熟悉城市发展阶段及其差异.
答:(1)阶段:城市发展大致上可以分为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两个大的发展阶段。
(2)差异:①城市最早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有5000年的文明史和发展史;
②漫长的农业社会时期城市的主要作用是政治;
③工业经济时代只有近300年的历史,但城市的变化是巨大的;
④历史上出现过我国的唐长安城和西方的古罗马城这样的规模达100万人口的城市;
⑤在2000年,全世界约有5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地区。
三、熟悉当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和实践.
答:功能理论:从城市系统本身解释城市形态和结构,以实现城市的功能,这通常指城市规划工作中所应遵循的原理。
决策理论:系统分析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历史等因素,以确定城市的主导职能(性质),城市发展的可能规模和城市发展的方向。包括系统的分析方法论和科学的决策。
规范理论:阐明城市规划中价值目标以及和城市空间形态之间的关系。例如城市规划应达到区域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公平公正之类的价值取向。
四、熟悉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与发展历程.
答:(一)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1、西周---我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 2、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多元化时代; 3、西汉(武帝时代)---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提倡的礼制思想最有利于巩固皇权统治。礼制的核心思想是社会等级和宗法关系.4、三国时期. 5、唐时期. 6、宋时期. 7、元大都和明清时代的北京城.
(二)中国近代城市发展背景与主要规划实践.
(三)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发展历程。
思想:1、对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究其根源在于人本思想的缺失。
2、通过人本思想与城市规划建设实践的结合找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对策。 文章开篇介绍了城市规划的相关概念以及城市规划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简要分析了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发展中的理性综合城市规划模式、渐进主义规划模式、多元主义与倡导规划模式、战略规划模式、城市营销与营销规划等理论。
五、熟悉现代城乡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答:特点: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
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
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5.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
构成: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城市规划、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熟悉现代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答:从现代城乡规划的起源来看,无论是始于十九世纪后期的公共卫生运动和城市美化运动,还是随后英国社会学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理论,就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来说,都是由于社会现状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差距而引发的对特定社会公共问题解决,因此城乡规划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公共政策属性。当前,城乡规划更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七、熟悉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等级层次应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以构成完整的法规体系。
八、熟悉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
答: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城市规划、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九、熟悉城市道路交通的基本内涵及设计方法
答:内涵: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行人都有像气体和液体那样流动的特点,如流量、速度和密度等性质。因此,将在道路上通行的车流和人流统称为交通流。交通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道路上,二是在通行中。
城市交通拥堵在我国已经越来越成为困扰市民的问题。城市规模的扩大与城市交通存在着内在的冲突。这是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大城市都遭遇到交通拥堵及其并发症。我国处于城镇化和机动化双重发展的高潮,采用何种交通发展模式,对城市自身和国家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十、熟悉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程序
答:《城乡规划法》为依法科学、民主地制定城乡规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2)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3)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十一、熟悉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答:原则:1、因地制宜的原则。一方面,正镇体系规划应该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相符,符合国家有关发展政策,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另一方面,又要符合地方实际、符合城市发展的特点,具有可行性。
2、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化战略互相促进的原则。一方面,把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人口转移等与城镇化进城紧密联系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紧密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城镇化战略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重点城镇的作用,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
3、区域空间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兼顾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的长期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长期承受能力,在确保区域社会经济获得稳定增长的同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持良性循环。
内容:(1)编制全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
(2)确定区域城镇发展用地规模的控制目标
(3)协调和部署影响省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全局性和整体性事项
(4)确定乡村地区非农产业布局和居民点建设的原则
(5)确定区域开发管制区划
(6)按照规划提出的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和整体部署
十二、熟悉城市综合交通道路网络规划主要内容,规划要求及基本方法。
答:城市道路网的格局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现状条件和当地建设条件下,为满足城市交通及其他各种要求而形成的。因此,没有什么统一的格局,实际工作中更不能机械套用某一种形式,而必须格局各地的具体条件,按道路网规划的基本要求进行合理组织。
规划要求: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十三、熟悉城市绿地系统,市政公共设施,防灾系统,环境保护,及地下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答: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具有较强生态服务功能的绿色斑块、廊道系统。广义的城市绿地系统包括城市绿色和蓝色空间,即城市范围内一切人工的、半自然的以及自然的植被、水体、河湖、湿地。
地下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是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保证。
十四、熟悉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的原则与内容,掌握场地空间布局与竖向设计要点.
答:1.原则
(1)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2)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
(3)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4)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
(5)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
2.内容
(1)总体规划阶段的任务
1)分析规划用地的地形、坡度,评价建设用地条件,确定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2)分析规划用地的分水线、汇水线、地面坡向,确定防洪排涝及排水方式;
3)确定防洪堤顶及堤内江河湖海岸最低的控制标高;
4)根据排洪通行需要,确定大桥、港口、码头的控制高程;
5)确定城市主干道与公路、铁路交叉口的控制标高;
6)分析城市雨水主干道进入江、河的可行性,确定道路及控制标高;
7)选择城市主要景观控制特点,确定其控制标高。
(2)分区规划阶段的任务
1)确定主、次道路范围的地块的排水走向;
2)确定主、次道路交叉点、转折点控制标高,道路长度和坡度;
3)补充总体规划用地竖向规划中缺少的控制指标。
(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内容
1)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范围的全部地段的排水方向;
2)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控制标高,道路长度和坡度;
3)初定用地地块或街坊用地的规划控制标高;补充与调整其他用地的控制标高
(4)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内容
1)落实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及控制指标;
2)确定建筑是外地坪规划控制标高;进一步分析、落实各级道路标高;
3)进行街区其他用地的竖向规划,确定各区用地标高。
3.方法
高程箭头法、纵横断面法、设计等高线法。
十五、熟悉我国的土地制度,房地产市场与住房供给体系.
答: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 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
房屋属于耐久性消费品范畴,在房屋最终损坏废弃之前,受益期很长。市场中的一切商品包括耐久性消费品在内,其市场价格都是取决于供求双方力量的消长。住房市场符合商品市场的一般规律,但如前所述,也具有若干特性,从而产生了住房问题。我们可以从城市住房的供需两方面来观察它的特殊性。
十六、熟悉城乡规划的社会价值取向与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关系.
答:第一,传统“物质性”的城市规划过分强调其经济职能,强调“规划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规划就是生产力”,而缺少对转型期城市规划的社会性和政治性分析。城市规划的价值观“错位”是导致当前城市规划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作为政府行为和政府的一项职能,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是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规划应坚持以社会理性为主导,追求社会公平和公正;第三,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规划是对空间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这种利益的“再分配”应该坚持规划的“人民性”,当前尤其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而不应成为“强势集团”攫取更多利益的。
十七、熟悉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要点.
答:促进城乡规划工作政务公开,缓解因制度缺失而导致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加强法规建设,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民主程序,使公众参与和规划公示贯穿到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体现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十八、熟悉城乡规划实施主体,实施管理原则与要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内容与方法.
答:原则:1、法制化原则2.程序化原则 3.协调的原则来源4.公开化原则 5.科学性原则
内容: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
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环节。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发展重点、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安排城市重要建设项目,提出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措施等。
十九、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基本因素,公共性设施建设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商业性开发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
答:
二十、熟悉公共行政的主题与对象,政府的主要职能,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公共政策与公共问题
答: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行政的对象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依其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国家事务、共同事务、地方事务和公民事务。
政府职能:一般而论,政府职能定位可概括为“弥补市场不足,促进社会公平”。具体来说六个方面:
(1)维护职能,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令规章的实施;
(2)保卫职能,即保卫国家和民族独立以及公民生命财产权利,维持社会秩序;
(3)扶助职能,即扶助公民、团体和工商组织均衡发展,扶助弱者生存;
(4)管制职能,即管制社会行为主体与国家公共权力主体的社会行为;
(5)服务职能,即通过兴办各类公共事业,直接造福于国民;
(6)发展职能,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
二十一、熟悉城乡规划管理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掌握城乡规划管理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答:目的:(1)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保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保障城乡各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
原则: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二十二、熟悉城乡规划和审查规则、审批主体、审批程序与方法
答: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该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按照编制城乡规划的节段又可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十三、熟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答:目的:一是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进行建设;
二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四是综合协调对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的建设。
二十四、熟悉规划行政处罚的种类、原则及程序
答:种类:《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六种类型。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程序: 城市规划行政处罚程序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的,分为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告知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和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原则:①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依据、主体、职权、程序都必须是法定的);
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③公开公正原则(公正就是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同性质、同情节的处罚要一视同仁;公开就是处罚的过程、依据、程序、结果都要公开);
④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原则,
⑤处罚救济原则(行政机关应告知受罚者如不服可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⑥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二十五、熟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答:(1)该建设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地形图)。
(2)根据建设项目的性处地段条件提出的拟征用地范围(用地红线)。
(3)综合向各有关部门征询的意见后提出的综合性意见。
(4)该建设用地的外部限制条件,包括山、水地形和四邻的建设情况及空间环境要求等。
(5)提出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位置、路幅及其规划要求。
(6)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层数、高度、体量、红线退让要求和地下管线向、绿化要求以及他控制事项。
(7)对于综合开发区,还应提出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要求。
(8)有关的特别要求,如人防、净空限制等。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用向建设用地单位发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以便据些此进行拟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设计。
二十六、为什么要制定城乡规划法?
答: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二十七、《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
答: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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