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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PA 0003-2020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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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20.50CCS:G562团体标准T/AOPA 00032020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Former National Aircraft PilotFlight Experience Authentication2020-08-05 发布2020-08-10 实施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认证内容6认证机构7认证程序8信用管理附录1.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信用承诺书2.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申请表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

2、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以下简称中国 AOPA)提出、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本标准起草人:丁邦昕、张员红、张子国、俞长根、王利国、王更辰。引言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是航空领域至关重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国家稀缺的人力资源。 实践证明,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可以成为航空领域的重要后备力量, 可以在推动航空文化普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世界航空业发达国家的情况看,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为民航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和航空文化的普及发挥了重

3、要作用。 从国内情况看,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人力资源开发总体水平还不高, 大量退役飞行员尚处于未被专业利用的状态。 而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和航空文化的推广普及, 迫切需要充分开发利用这个不可替代的人力资源。 同时, 如果在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群体中占绝大多数的军队退役飞行员, 平时有适度的飞行技术保持, 将可以成为国防领域一支可靠的战略后备力量, 战时就能快速地转换成现实战斗力, 这是航空领域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随着民航分类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娱乐飞行培训及其运行,与职业飞行培训及其运行实现了分类管理。近年来,为推动娱乐飞行行业的快速发展, 民航管理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政策和措施。 这些

4、都为激活娱乐飞行市场, 更为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参与其中创造了良好条件。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基于原飞行经历依法依规地参与民用航空飞行活动, 首先需要提供其原有飞行经历的有效证明。 然而,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所在航空组织,已经无法为其出具飞行经历有效证明; 其本人直接提供的证明材料, 实践中的采信率也较低。 这样就迫切需要第三方航空专业机构, 在经过严谨认证的基础上, 为其出具既往飞行经历的有效证明。为建立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体系, 使该类活动有标准可依, 促进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人力资源开发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着重就原国家航空器驾

5、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的原则、内容、程序和信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描述与规范。本标准是中国 AOPA 组织、实施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是所有自愿接受自律要求的认证申请人及相关方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1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描述了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相关术语、定义,认证原则、程序和信用管理等基本内容。除民航规章和行政文件另有规定外, 本标准适用于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6、(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咨询通告)适用于本标准。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关于实施运动驾驶员执照和私用驾驶员执照训练管理和执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民航发201816 号)3.术语和定义3.1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 Former pilot of National aircraft指原来在国家航空组织中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 后来退出所在航空组织并不再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人员。国家航空组织包括陆军、海军、空军、武警等航空组织。3.2 飞行经历时间 Flight experience time指在符合航空器驾驶人员技术要求的前提下, 在航空器上

7、所获得的飞行时间。这些时间应当是作为飞行机组、教学组成员的飞行时间。3.3 飞行经历机型 Aircraft model of flight experience2指接受过驾驶技术系统训练并能单独执行任务的航空器类型。3.4 国家航空器类别 Category of National aircraft指国家航空器的分类,主要包括:飞机类别和直升机类别。3.5 国家航空器级别 level of National aircraft指国家航空器的细致分类,主要包括:单发,多发;陆地,水上等。3.6 飞行经历认证 Flight experience authentication针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由第

8、三方航空专业机构基于专家系统, 依据有关历史资料与事实, 对申请人既往飞行经历所进行的确认、 求证等活动。4.总则4.1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在中国大陆境内获得;(3)已经退出原服务的国家航空组织。4.2 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自愿。由本人自愿提出认证申请。(2)诚信。采取告知承诺制,由中国 AOPA 向申请人告知信用要求,并由申请人承诺遵守。(3)自主举证。申请人根据申请认证项目的需要,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综合研判。中国 AOPA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施

9、综合认证。对于证明材料能够充分证明认证项目的, 直接出具认证书; 对于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认证项目的, 通过询问原服务国家航空组织或知情人等方法求证,并在材料充分的基础上出具认证书。(5)热情服务。根据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实际情况,对于资料验证、3申请提交等事务, 尽可能使用线上办理方式提供便捷服务; 对于证明材料确实无法收集齐者,尽量通过其他旁证方式提供认证服务。5.认证内容5.1 飞行经历机型认证(1)飞机及其级别等级;(2)直升机;(3)其他。5.2 飞行经历时间认证(1)总飞行经历时间;(2)总带飞时间,带飞转场时间,带飞夜间时间;(3)总单飞时间,单飞转场时间,单飞夜间时间。5.3 其

10、他飞行经历专业认证6.认证机构中国 AOPA 作为业务范围包括航空器驾驶员的航空类专业社会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自愿承担、自主开发并组织实施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业务。6.1 基本职责中国 AOPA 在组织实施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认证体系,包括:编写和发布相关标准及实施细则,构建服务和信用管理体系;(2)组织认证专业人员培训;(3)建立认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认证档案资料;(4)具体组织实施认证工作;(5)出具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书或不予出具原4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书通知 ;(6)受理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6.

11、2 认证专家组中国 AOPA 成立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专家组,由具备条件的各方面专家 5-7 人组成。主要职责:(1)为制订相关标准提供咨询;(2)参与培训认证专业人员;(3)为认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4)研究解决认证中遇到的疑难问题。7.认证程序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7.1 确认基本资格在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提出飞行经历认证申请前,中国 AOPA 对其基本资格进行确认。基本程序为:(1)申请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提供退出原服务的国家航空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 中国 AOPA 确认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

12、 受理认证申请;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7.2 提出认证申请由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本人提出飞行经历认证申请,基本程序为:(1)中国 AOPA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提供专业咨询;(2)中国 AOPA 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用管理要求,并由申请人在飞行经历认证信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3)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申请表 ,并签字确认。57.3 提交与确认证明材料7.3.1 申请人向中国 AOPA 提交航空 (飞行) 院校颁发的飞行技术 (航空器驾驶)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3.2 以下材料之一,视为与航空(飞行)院校所颁发飞行技术(航空器驾驶)专业毕业证书具有同等

13、证明效力:(1)飞行等级证书或定级文件;(2)个人飞行记录薄(本) ;(3)原服务的国家航空组织出具的飞行经历证明材料;(4)其他中国 AOPA 认可的能佐证其飞行经历的证明材料。7.3.3 中国 AOPA 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受理相关认证;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认证。7.4 组织认证(1)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证;(2)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提出补正材料要求;(3)通过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飞行经历进行评估认证。7.5 出具认证结果报告书7.5.1 对于可以确认其飞行经历的申请人,出具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书 ,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认证书编号、

14、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航空(飞行)院校,开始飞行日期,最近一次飞行日期;(2)总飞行经历时间;(3)分类飞行经历时间,包括:总带飞时间,带飞转场时间,带飞夜间时间;总单飞时间,单飞转场时间,单飞夜间时间等;(4)飞行经历航空器类别:飞机及其单发、多发、陆地、水上等级别,直升机;6(5)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7.5.2 对于无法确认其飞行经历的申请人,出具不予出具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书通知 ,并在其中说明主要原因。7.5.3 中国 AOPA 正式出具的认证结果报告,均统一连续编号,并加盖“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标准认证专用章” 。7.6 受理投诉和举报7.6.1 原国家航空

15、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申请人,对于认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 AOPA 投诉。7.6.2 任何人对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存在异议的,均可以向中国 AOPA 举报, 并提供证据和联系方式; 中国 AOPA 不受理匿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予以保密。7.6.3 接到投诉或举报,中国 AOPA 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核实投诉或举报的有效性;(2)由专家组对有效投诉或举报提出处理意见;(3)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或举报人;(4)对于确认涉及违反信用承诺的问题,按照本标准信用管理条款处理。7.7 资料管理(1)本标准所列申请人提供的认证材料,均分类建档,并至少保存5 年;(2)建立认证申请受理情况登记、

16、统计制度,相关资料至少保存 10年。8.信用管理中国 AOPA 对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相关业务,实行信用管理制度。78.1 申请人在获取认证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中国 AOPA 撤销所出具认证书:(1)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认证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认证结果失实的;(2)涂改、伪造认证书的;(3)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标准情形的。8.2 中国 AOPA 在做出撤销认证书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接到通知书 15 日内,可以向中国 AOPA 提出复议。8.3 中国 AOPA 对于最终被撤销认证书的申请人,不再受理其认证申请。8.4 中国 AOPA 以书面

17、形式将撤销认证书的决定,告知认证书有关采信机构。8.5 认证服务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员,在认证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中国 AOPA 按照相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取消其认证员或专家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通过法律程序处理。8附录 1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信用承诺书(资料性附录)本人知悉原国家航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服务规范(T/AOPA 0003-2020)团体标准内容,自愿接受“信用管理”相关要求。为此,承诺如下:一、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无误;二、所填报的个人飞行经历确系本人真实经历;三、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无误。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9附录 2:原国家航

18、空器驾驶员飞行经历认证申请表(资料性附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加入国家航空组织时间服务国家航空组织类别空军海军陆军其他毕业飞行院校毕业时间开始飞行时间最后一次飞行时间退出国家航空组织时间现在职业状态党政机关非航空企业航空企业退休其他身份证号电话微信现在住址飞行经历原国家航空器类别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其他原国家航空器飞机级别多发单发陆地水上原国家航空器飞行时间总飞行时间;小时。总带飞时间:小时,其中,转场小时,夜间小时。总单飞时间:小时,其中,转场小时,夜间小时。飞行安全记录事故: 次;事故征候次;安全记录良好证明材料清单(带“*”者为必须提供材料)中国 AOPA 核查(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飞行院校毕业证*退出国家航空组织证明材料(转业证、退休证)飞行等级证书个人飞行记录簿其他证明材料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时间中国 AOPA 认证意见同意出具认证书不予出具认证书主要理由:1. 身份不符合要求2. 没有完成国家航空器系统培训3. 其他:认证组长(签名) :年月日认证/不予认证书编号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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