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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品牌起名的标准
一个名字的好坏主要从以下六方面来评判。
1.个性标准
在名字云集的商界中,只有突出“品牌个性”、别树一帜、新颖不俗的名字,才能更有利于扩大提高品牌的知名度。这种独特新颖性不仅体现在视觉效果上,而且还体现在心理效果上,使人产生独特的联想。例如:在鲁迅的故乡经营茴香豆,因鲁迅笔下的人物“孔乙己”牌茴香豆,因鲁迅笔下的人物孔乙己的口头语“多乎哉,不多也”的显明个性便脱颖而出,生意火爆,成为当地名牌。
2.国际标准
如果你挑选品牌名称只顾考虑市场含义,但有法律缺陷或者与有关国家的法律相抵触,说不定就要花诉讼费以解决品牌的合法性问题。这是因为品牌设计要符合产品行销国的法律,各国的商标法对什么样的商标能够注册,都有明确的规定。
另外,商标设计要合乎当地的文化、风俗、习惯。商标设计若与产品营销国家或地欧的习俗相左,必然会增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熊猫为商标,但在伊斯兰国家却抵制熊猫牌商品进口,因为熊猫的外形像猪。东南亚国家崇尚黄色,黄色代表高贵,但在伊斯兰国家,黄色代表死亡,十分忌讳。日本人认为荷花不吉祥,代表着祭奠;数字中不用“4”、“7”,因为“4”音同“死”,“7”音同“气”。
宏名轩
2012年运程
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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