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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8∕T 5-2021 城市河道保洁服务规范(济宁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76637 上传时间:2022-05-30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268.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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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3708济宁市地方标准DB3708 /T 52021城市河道保洁服务规范Standards for cleaning service of urban rivers2021 - 06 - 07 发布2021 - 07 - 07 实施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ICS 13.020C 51DB3708/T 5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伟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齐敏、苏洪宪、李利东、李培培、张红、朱佳

2、磊、苏超、陈长华、王利、谢帆、杜秀丽、李宁、贾晓冬、李亚男、张力、刘继柱、王齐超、孙华琼、徐子昂、孙祥峰、薄海龙、孙忠锋。DB3708/T 520211城市河道保洁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建成区域内河道保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水域保洁和陆域保洁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垃圾清运要求、安全应急反应、档案与记录管理、监督和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城市河道的保洁服务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3、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河道保洁river cleaning采取打捞清理河面水域漂浮垃圾、水草及沟渠乱堆秸秆,堤防、河滩及管理范围内垃圾捡拾清理等保洁措施保持河道干净、通畅。4基本要求4.1服务企业要求4.1.1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相应管理服务的人力、物资、专业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等条件。4.1.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1.3根据城市河道物业服务特点,制定完善的服务管理方案和工作流程。4.1.4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包括岗

4、位职责、考核标准、员工培训、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4.2服务人员要求4.2.1管理服务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培训上岗证书,国家规定的专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4.2.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仪容端庄整洁,举止大方,行为规范。DB3708/T 5202124.2.3在办公服务区域张贴管理服务人员架构图(姓名、照片、职位)和服务人员、应急管理人员联系电话。4.3设备设施要求4.3.1服务中需要的打捞工具应齐备,分日常工具及应急件,对日常工具应保留相应库存。4.3.2应配备打捞船只、割草船。4.3.3应配备救生用具用品。5水域保洁和陆域保洁的服务内容及要求5.1水域保洁5.1.1

5、范围主要包括河道主干道、支干道、沟渠清洁,水生物打捞清理。5.1.2人员配备5.1.2.1动力船只至少配备 1 名专职船只驾驶员和 1 名打捞工人; 无动力船只至少配备 2 名打捞工人。5.1.2.2打捞员经过培训且合格方可上岗。5.1.2.3如遇藻类大量繁殖季节等特殊时期,视情况可增加打捞工人数。5.1.3服务要求5.1.3.1首次打捞一般应在上午 9:00 前完成,并定时巡回保洁。5.1.3.2及时拦截清捞河道垃圾,不得流入主河道。5.1.3.3按计划有序吊卸,每船(次)垃圾吊卸应在 15min20min 内完成。5.1.3.4除施救等特殊情况,禁止高速行驶。5.1.3.5河湖漂浮废弃物清

6、理,A 级河湖不少于三天一次,B 级河湖不少于四天一次,C 级河湖不少于五天一次。5.1.3.6船只出航前应进行舵系统、安全设备(手提灭火器、消防筒、救生圈等)、发动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查验船舶与人员配备的有关证件是否有效、齐全。5.1.3.7水生植物流经、汇集的河道口应设置预警观察站并进行监测与拦截,当上游不能全部拦截打捞时,则每 4h 向下游片区主管通报一次水生植物聚集情况,提供数量、风向、流速等信息,为下游集中打捞及采取不同的打捞方式提供依据。5.1.3.8船只无法打捞的区域需进行人工清捞作业,作业前对打捞区域进行探测,配齐作业工具,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5.1.3.9在水生植物漂移

7、聚集进入河道景观水域前,设置清除打捞作业水域,根据河势走向分别采取聚集打捞和囤集打捞作业方式将漂浮植物打捞起来。5.2陆域保洁5.2.1范围主要包括滩地、坡地、堤防、绿化带、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指示牌等。5.2.2服务要求DB3708/T 5202135.2.2.1滩地、坡地、堤防上的沙井、明沟应至少每月揭开铁篦盖板彻底清理一次;每月用水冲洗有污迹地面、墙身一次。5.2.2.2岸坡、滩地、堤防垃圾及杂草清理进行全面保洁,A 级河湖不少于每天三次,B 级河湖不少于每天两次,C 级河湖不少于两天一次。5.2.2.3绿化带每天早、中、晚至少清扫一次,每小时循环保洁,确保清洁干净、无垃圾杂物。5.2

8、.2.4对自然生长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高杆草本植物及树木及时清理、清运。5.2.2.5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指示牌有损坏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2.2.6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指示牌及时清洁后无污迹、积尘。5.2.2.7应及时清除小广告,并定期巡查,适当增加高峰期巡查和清理频次。5.2.2.8清理小广告时间应根据乱张贴产生的高峰期,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清理。5.2.2.9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备齐耗材和备件。5.2.2.10做好高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5.3质量目标保洁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保洁质量目标作业区域质量目标水域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湖通畅;无影响河湖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

9、物。桥墩、水闸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禁止采取开闸放漂(防汛调度除外)。清捞的垃圾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陆域河(湖)道两岸、滩地、坡地、堤防岸坡整洁,无垃圾。植被修剪整齐,无杂草。河湖沿线桥、涵、闸站等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路面无泥沙,无明显垃圾、积水、青苔、污迹。沿河水工建筑物等设施无乱贴乱画、乱设小广告。绿化带无果皮、纸屑、石块、烟头、棉签、枯枝落叶等垃圾杂物,保持清洁干净。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指示牌目视表面清洁完好,无水迹、无灰尘。6垃圾清运要求6.1总体要求6.1.1将船只和人工清捞的垃圾从垃圾装运点运到相应垃圾中转站,应先分捡再装运。6.1

10、.2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不得撒漏,保持垃圾桶及船只清洗干净。6.2垃圾中转码头(收集点)6.2.1垃圾中转码头(收集点)应由专人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根据垃圾量调整清运次数。6.2.2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码头(收集点)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码头(收集点)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装运完毕及时清扫、清洗干净中转码头(收集点),并将保洁车及时放回指定位置。DB3708/T 5202146.2.3专人负责登记垃圾量及装车桶数。6.2.4严禁将作业辖区外的垃圾混入。6.3垃圾吊装点和压缩站卫生标准6.3.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垃圾日产日清;6.3.2垃圾集中堆放,可回收的垃圾按分类

11、要求进行存放;6.3.3应保持清洁无异味,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6.4垃圾分拣6.4.1分类垃圾应采用不同颜色容器(胶袋)分装。6.4.2盛装分类垃圾的容器(胶袋)应易于处理,可降解。6.4.3垃圾分类应根据处理设施的情况进度进行适当调整。不同类别垃圾可根据产量、易腐度、水分等确定清运周期,有害垃圾及时清运。6.5河湖垃圾卸载转运6.5.1垃圾运送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6.5.2垃圾运送要密闭运输,做到无垃圾散落,无沿河滑落。6.5.3船容船貌应完好美观、干净整洁、标识规范。6.5.4卸垃圾时,船只操作人员应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卸完垃圾后,应彻底清理船舶周边拖挂的垃圾。6.6垃圾中转运输要求6.6.

12、1所有车辆进行分类编号,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规及作业路线,文明礼让。6.6.2垃圾收集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6.6.3清运车应保持车容整洁,标识及单位名称清晰规范,按操作规程装卸,文明作业。6.6.4严格执行进磅计量,索取计量单,服从检查指挥。6.6.5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距居民住宅较近垃圾站作业时,应避开早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6.7垃圾暂存处管理要求6.7.1垃圾收集容器应外体干净、封闭性好、无残缺、破损,定位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 2m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6.7.2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6.7.3特殊垃圾的收集,应使用设有

13、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6.7.4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6.7.5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6.7.6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分类收集。6.7.7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置于指定的收集点。6.7.8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分别收集。DB3708/T 5202156.7.9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6.7.10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

14、路边。7安全应急反应7.1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针对预案进行实地演练。7.2当发生垃圾污染、溢油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7.3当保洁船只在航行过程中发生人员落水时,应立即呼救、抛下救生圈,向落水者施救,并鸣放有人落水警报信号并作好急救准备。7.4当保洁船只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碰撞、舵损坏、搁浅、触礁、雷雨大风、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尽力维护人员和船舶安全,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8档案与记录管理8.1日常点检记录、交接班记录、消毒记录、船只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等,由保洁作业人员负责收集装订,交保洁服务单位保管,保存期

15、一般为 2 年或以保洁服务合同约定期限。8.2船只维修保养记录由保洁单位维修人员负责,确保按时维修,定期保养,保存期为合同约定期限。9监督和评价9.1监督9.1.1河道保洁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对保洁服务质量进行自查。9.1.2河道保洁服务单位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9.1.3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新闻单位曝光、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9.2评价河道保洁与服务质量宜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应按表2的规定执行。表 2 河道保洁考核评价内容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1人员要求按要求配置人员,统一着装、文明作业。2设备设施各类

16、硬件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和缺失问题,干净、整洁,各项功能应符合要求。3河道保洁保洁区域内干净、整洁,符合5.3规定要求。4资料记录各类资料、记录规范齐全。5安全防护各项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违规上岗作业。DB3708/T 520216参 考 文 献1GB/T 15624-2011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2CJJ 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3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修正) (国务院令第 3 号)1988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建城199721 号)19975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18 号) 20106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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