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质评价实用手册
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煤的分级 1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灰分分级 4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硫分分级 5
(GB/T15224.2-2010) 5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发热量分级 7
煤的固定碳分级 8
煤中氟分级 8
煤中磷分分级 9
煤中氯含量分级 10
煤中砷含量分级 11
煤中铅含量分级 13
煤中汞含量分级 13
煤中锗含量分级 14
煤的热稳定性分级 15
烟煤粘结指数分级 15
煤的着火温度 16
稀散元素 17
灰粘度 17
结渣性 17
煤炭粒度分级 18
沾污指数的分级 20
结渣指数分级 20
煤炭可选性评定方法 22
中国煤炭分类 26
各种工业用煤的质量要求 39
煤炭分析试验项目专用符号 58
低位发热量的计算 60
煤的分级
煤炭质量的好坏、煤的性质如何,均需通过不同的煤质标准来评价。因此国家和煤炭行业标准,分别依据煤的全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发热量、硫分、可磨性、煤灰熔融性等主要煤质指标并按全国煤炭资源的实际情况对煤进行了分级。
(一)全水分分级
煤中全水分分级(MT/T850-2000)见下表:
序号
级别分类
代号
全水分Mt/%
1
特低全水分煤
SLM
≤6.00
2
低全水分煤
LM
>6.0~8.0
3
中等全水分煤
MM
>8.0~12.0
4
中高全水分煤
MHM
>12.0~20.0
5
高全水分煤
HM
>20.0~40.0
6
特高全水分煤
SHM
>40.0
(二)挥发分分级
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分级(MT/T849-2000)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挥发分分级范围
1
特低挥发分煤
SLV
≤10.00
2
低挥发分煤
LV
10.01~20.0
3
中等挥发分煤
MV
20.01~28.0
4
中高挥发分煤
MHV
28.01~37.0
5
高挥发分煤
HV
37.01~50.0
6
特高挥发分煤
SHV
>50.0
(三)可磨性分级
煤的哈氏可磨性指数分级(MT/T852-2000)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可磨性指数HGI
1
难磨煤
DG
≤40
2
较难磨煤
RDG
>40~60
3
中等可磨煤
MG
>60~80
4
易磨煤
EG
>80~100
5
极易磨煤
UEG
>100
(四)煤灰熔融性(ST)分级
煤灰软化温度(ST)分级(MT/T853.1-2000)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软化温度ST/℃
1
低软化温度灰
LST
≤1100
2
较低软化温度灰
RLST
>1100-1250
3
中等软化温度灰
MST
>1250-1350
4
较高软化温度灰
RHST
>1350-1500
5
高软化温度灰
HST
>1500
煤灰流动温度(FT)分级(MT/T 853.2-2000)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分级范围(FT,℃)
试验方法
1
低流动温度灰
LFT
≤1150
GB/T 219
2
较低流动温度灰
RLFT
>1150~1300
3
中等流动温度灰
MFT
>1300~1400
4
较高流动温度灰
RHFT
>1400~1500
5
高流动温度灰
HFT
>1500
*煤灰熔融性测定时炉内气氛为弱还原性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灰分分级
(GB/T15224.1-2010)
(2010年09月26日批准 2011年02月01日起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灰分(Ad)范围分级、命名和煤炭灰分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勘查和煤炭生产、加工利用及其销售。
2、煤炭灰分分级
煤炭资源评价灰分分级
⑴煤炭资源评价灰分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灰分(Ad)范围 %
1
特低灰煤
SLA
≤10.00
2
低灰煤
LA
10.01~20.00
3
中灰煤
MA
20.01~30.00
4
中高灰煤
MHA
30.01~40.00
5
高灰煤
HA
40.00~50.00
商品煤灰分分级
⑵动力煤的灰分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灰分(Ad)范围 %
1
特低灰煤
SLA
≤10.00
2
低灰煤
LA
10.01~18.00
3
中灰煤
MA
18.01~25.00
4
中高灰煤
MHA
25.01~35.00
5
高灰煤
HA
>35.00
注:其他用炼焦精煤和原料用煤的灰分分级也可参照上表进行分级。
⑶冶炼用炼焦精煤的灰分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灰分(Ad)范围 %
1
特低灰煤
SLA
≤6.00
2
低灰煤
LA
6.01~8.00
3
中灰煤
MA
8.01~10.00
4
中高灰煤
MHA
10.01~12.50
5
高灰煤
HA
>12.50
注:高炉喷吹用煤的灰分分级可参照上表进行分级。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硫分分级
(GB/T15224.2-2010)
(2010年09月26日批准 2011年02月01日起实施)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硫分(St.d)范围分级、命名和煤炭硫份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勘查和煤炭生产、加工利用及其销售。
2、煤炭硫分分级
⑴煤炭资源评价硫份分级见下表-1: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围%
1
特低硫煤
SLS
≤0.50
2
低硫煤
LS
0.51~1.00
3
中硫煤
MS
1.01~2.00
4
中高硫煤
MHS
2.01~3.00
5
高硫煤
HS
>3.00
商品煤硫份分级
动力煤硫份分级时,应按发热量进行折算,折算的基准发热量值规定为24MJ/kg。
干燥基全硫按照St.d折算=×St.d实测
⑵动力煤硫分分级见下表-2: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围%
1
特低硫煤
SLS
≤0.50
2
低硫煤
LS
0.50~0.90
3
中硫煤
MS
0.91~1.50
4
中高硫煤
MHS
1.51~3.00
5
高硫煤
HS
>3.00
⑶炼焦精煤硫分分级见下表-3: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全硫分(St,d)范围%
1
特低硫煤
SLS
≤0.30
2
低硫煤
LS
0.31~075
3
中硫煤
MS
0.76~1.25
4
中高硫煤
MHS
1.26~1.75
5
高硫煤
HS
1.76~2.50
注:其他用炼焦精煤和原料用煤、高炉喷吹用煤的硫分分级也可参照冶炼用炼精煤进行分级。
煤炭质量分级 煤炭发热量分级
(GB/T15224.3-2010)
(2010年09月26日批准 2011年02月01日起实施)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发热量(Qgr.d)范围分级、命名和煤炭发热量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勘查和煤炭生产、加工利用及其销售。
2、煤炭发热量分级
⑴无烟煤和烟煤的发热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发热量(Qgr.d)范围/(MJ/kg)
1
特高发热量煤
SHQ
>30.90
2
高发热量煤
HQ
27.21~30.90
3
中高发热量煤
MHQ
24.31~27.20
4
中发热量煤
MQ
21.31~24.30
5
中低发热量煤
MLQ
16.71~21.30
65
低发热量煤
LQ
≤16.70
煤的固定碳分级
(MT/T561-1996)
(1996年4月18日批准 1996年10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的固定碳分级的级别名称、代号和固定碳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生产和使用中对煤的固定碳分级。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分级范围(FCd),%
试验方法
1
特低固定碳煤
SLFC
≤45.00
GB212
2
低固定碳煤
LFC
>45.00~55.00
3
中等固定碳煤
MFC
>55.00~65.00
4
中高固定碳煤
MHFC
>65.00~75.00
5
高固定碳煤
HFC
>75.00~85.00
6
特高固定碳煤
SHFC
>85.00
煤中氟分级
(MT/T966-2005)
(2005年9月23日发布 2006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氟含量(F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氟含量分级。
2、煤中氟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氟含量范围(Fd)ug/g
试验方法
1
特低氟煤
SLF
<80
GB/T 4633
2
低氟煤
LF
80~130
3
中氟煤
MF
131~200
4
高氟煤
HF
>200
煤中磷分分级
A:(MT/T562-1996)
(1996年4月18日批准 1996年10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中干燥基磷分分级的级别名称、代号和磷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中对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磷分分级。
2、煤中磷分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磷分范围(Pd),%
试验方法
1
特低磷煤
SLP
≤0.010
GB 216
2
低磷分煤
LP
>0.010~0.050
3
中磷分煤
MP
>0.050~0.100
4
高磷分煤
HP
>0.100
B:(GB/T20475.1-2006)
(2006年9月12日批准 2007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磷含量ω(P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磷含量分级。
2、煤中磷分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磷含量范围ω(Pd)%
试验方法
1
特低磷煤
P-1
<0.010
GB/T216或GB/T1574
2
低磷煤
P-2
≥0.010~0.050
3
中磷煤
P-3
>0.050~0.100
4
高磷煤
P-4
>0.100
煤中氯含量分级
(GB/T20475.2-2006)
(2006年9月12日批准 2007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氯含量ω(CL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氯含量分级。
2、煤中氯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氯含量分级范围ω(CLd)/%
试验方法
1
特低氯煤
CL-1
≤0.050
GB/T3558
2
低氯煤
CL-2
>0.050~0.150
3
中氯煤
CL-3
>0.150~0.300
4
高氯煤
CL-4
>0.300
煤中砷含量分级
(MT/T803-1999)
(1999年3月24批准 1999年8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中砷含量的分级名称、代号、和含量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中的砷含量分级。
2、煤中砷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砷含量Asd(%)
试验方法
1
一级含砷煤
ⅠAS
≤4.0×10-4
GB/T3058
2
二级含砷煤
ⅡAS
>4.0×10-4~8.0×10-4
3
三级含砷煤
ⅢAS
>8.0×10-4~25.0×10-4
4
四级含砷煤
ⅣAS
>25.0×10-4
煤中铅含量分级
(MT/T964-2005)
(2005年9月23发布 2006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铅含量(Pb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铅含 量分级。
2、煤中铅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砷含量范围(Pbd),ug/g
试验方法
1
低铅煤
LPb
<20
GB/T16658
2
中铅煤
MPb
20~40
3
高铅煤
HPb
>40
煤中汞含量分级
(MT/T963-2005)
(2005年9月23发布 2006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汞含量(Pb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汞含 量分级。
2、煤中汞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砷含量范围(Hgd),ug/g
试验方法
1
特低汞煤
SLHg
<0.150
2
低汞煤
LHg
0.150~0.250
GB/T16659
3
中汞煤
MHg
0.251~0.400
4
高汞煤
HHg
>0.400
煤中锗含量分级
(MT/T967-2005)
(2005年9月23发布 2006年2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锗含量(Ge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和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锗含 量分级。
2、煤中锗含量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砷含量范围(Hgd),ug/g
试验方法
1
低锗煤
LGe
≤20
GB/T8207
2
高锗煤
HGe
>20
煤中镓的最低工业品位( 30微克/克),铀矿最低工业品位500×10—6,钍最低工业品位(未查到),钒最低工业品位V2O5≥0.78%,铼最低工业品位≥0.001%,
煤的热稳定性分级
(MT/T560-1996)
(1996年4月18日批准 1996年10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的热稳定性分级的级别名称、代号和热稳定性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气化用块煤的热稳定性分级。
2、煤的热稳定性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热稳定性范围(TS+6,%
试验方法
1
低热稳定性煤
LTS
≤40
GB1573
2
较低热稳定性煤
RLTS
>40~50
3
中等热稳定性煤
MTS
>50~60
4
较高热稳定性煤
RHTS
>60~70
5
高热稳定性煤
HTS
>70
烟煤粘结指数分级
(MT/T596-1996)
(1996年12月30日批准 1997年11月1日实施)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煤粘结指数分级的级别名称、代号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使用中对烟煤粘结指数级别的划分。
2、烟煤的粘结指数分级见下表: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粘结指数(GR,I)范围
1
不粘结煤
BNM
0~5
2
弱粘结煤
RNM
>5~30
3
中粘结煤
ZNM
>30~50
4
中强粘结煤
ZQN
>50~65
5
强粘结煤
QNM
>65~85
6
特强粘结煤
TQM
>85
(1)包括微粘结煤
煤的着火温度
煤的着火温度(又叫着火点或燃点)是指煤在有足够的空气供给的情况下,受热升温开始着火的温度。它是煤的特性之一,煤的着火点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很明显的关系,变质程度低的煤着火点低(即容易着火),变质程度高的煤着火点高。在煤质分析中对同一煤样测定的结果,分为原煤样、氧化样报出,一般可利用原煤样着火点和氧化样着火点的差值来推测煤的自燃倾向,着火点低的煤其原煤样和氧化样着火点差值大(ΔT=原煤样着火点-氧化样着火点),如ΔT>40℃的煤易自燃;ΔT<20℃的煤,除褐煤、长焰煤外,都是不易自燃煤。
稀散元素
煤中的稀有元素,锗、稼、铀都是可以利用的,若煤中锗的含量大于20克/吨,稼的含量大于30克/吨,铀的含量大于300克/吨,就认为够工业品位,可回收利用。
灰粘度
液体排渣锅炉非常重视灰粘度指标,当灰粘度为25帕·秒时,是灰渣正常流出的极限粘度,一般灰渣正常流出灰粘度都在25帕·秒以下,多在5-10帕·秒之间。
例如:某煤灰在1400℃时灰粘度为5帕·秒,在1330℃时,灰粘度为10帕·秒,在1280℃时为25帕·秒,在实际操作时锅炉温度在1330℃时,炉渣就能很正常,非常安全的排出,锅炉温度低于1280℃时,炉渣就不能排出,造成事故。
参考文献:①DL/T660-1998 煤灰高温粘度特性试验方法
②“火电厂煤质检测技术”第十章
结渣性
当结渣率在20~40%之间,气化炉结渣少,不易结渣,气化好,热效率好,排渣比较正常,属弱结渣煤,结渣率在45~77%之间,结渣多,属中等结渣煤。
结渣率在77~100%之间,是强结渣煤不易排渣,影响气化,热效率不好,甚至导致停产。( 参考文献:GB/T1572-2001)
煤炭粒度分级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粒度分级的界限。
本标准适用于无烟煤、烟煤、和褐煤的粒度分级。
煤炭力度分级
(1)无烟煤和烟煤粒度分级
长焰煤、不粘煤、弱粘煤、1/2中粘煤、气煤、气肥煤、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贫瘦煤、贫煤和无烟煤,根据粒度不同分为下列各级,见下表:
序号
粒度名称
粒度(mm)
1
特大块
>100
2
大块
>5000
3
混大块
>50
4
中块
>25~50’>25~80
5
小块
>13~25
6
混中块
>13~50’>13~80
7
混块
>13’>25
8
混粒煤
>6~25
9
粒煤
>6~13
10
混煤
<50
11
末煤
<13’<25
12
粉煤
<6
本标准不规定作为炼焦(配)煤来使用的各类别的煤炭产品的粒度分级,但当作为燃料使用而用户又要求分级时,其粒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褐煤粒度分级(见下表:)
序号
粒度分级
粒度(mm)
1
特大块
>100
2
大块
>50~100
3
混大块
>50
4
中块
>25~50’>25~80
5
小块
>13~25
6
末煤
<13’<25
1、其他规定
①如果用户对煤炭产品的粒度有特殊要求,煤炭生产企业可根据用户的要求生产相应粒度的煤炭产品。
②各粒级煤炭产品的限下率应按MT/T1-1996的规定测定。
③煤炭筛分应按GB/T477-1987执行。
沾污指数的分级
沾污指数(也叫积灰指数)Rf,表达公式如下:
式中:灰中碱性氧化物指Fe2O3+CaO+MgO+K2O+Na2O %
灰中酸性氧化物指SiO2+AL2O3+TiO2 %
Na2O指灰中Na2O的百分含量
沾污指数分为四个等级:Rf值越大,沾污越严重。
低度沾污:Rf<0.2
中度沾污:Rf=0.2-0.5
高度沾污:Rf=0.5-1.0
严重沾污:Rf>1.0
参考文献:①GB/T3715-1996
②火电厂煤质检测技术一书
结渣指数分级
结渣指数Rs,表达式如下:
式中:灰中碱性氧化物Fe2O3+CaO+MgO+K2O+Na2O %
灰中酸性氧化物SiO2+Al2O3+TiO2 %
St,d指煤中干基全硫百分含量 %
结渣指数分为四个等级,Rs越大,锅炉结渣越严重。
低度结渣Rs<0.6
中度结渣Rs 0.6~2.0
高度结渣Rs 2.0~2.6
严重结渣Rs>2.6
参考文献:火电厂煤质检测技术一书
煤炭可选性评定方法
(GB/T16417-1996)
(1996年6月14批准 1997年2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可选性评定方法、可选性等级的命名和划分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大于0.5mm粒级的煤炭。
评定方法
煤炭可选评定采用“分选密度±0.1含量法”(简称“δ±0.1含量法”,下同)。
所用浮沉试验资料应符合GB478-87或320-93的规定。
δ±0.1含量的计算:
a:δ±0.1含量按理论分选密度计算;
b:理论分选密度在可选性曲线上按指定精煤灰分确定(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c:理论分选密度小于1.70g/cm³时,以扣除沉矸(±2.00g/cm³)为100%计算δ±0.1含量;理论分选密度等于或大于1.70g/cm³时,以扣除低密度物(-1,50g/cm³)为100%计算δ±0.1含量;
d:δ±0.1含量以百分数表示,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等级命名和划分
按照分选的难易程度,把煤炭可选性划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的名称及δ±0.1含量指标见下表(1):
δ±0.1含量%
可选性等级
≤10.0
易选
10.1~20.0
中等可选
20.1~30.0
较难选
30.1~40.0
难选
>40.0
极难选
附录A 煤炭可选性评定示例(提示的附录)
A1 浮沉试验资料
某原煤50~0.5mm粒级(综合级)浮沉试验资料如表A1所示,该资料符合GB478-87的规定。
A2 确定精煤成分
用δ±0.1含量法评定原煤可选性,是指在某一精灰分时的可选性。精煤灰分由客户提出或根据有关资料假定一个或几个精煤灰分值。本例中假定精煤灰分为10.0%和13.0%,评定中两种条件下的煤炭可选性。
A3 绘制可选性曲线
按照GB478-87附录A的规定,依据表A1绘制五条可选性曲线(H-R曲线)如图A1。可选性曲线绘制在200mm×200mm的坐标纸上。
A4 计算δ±0.1含量
A4.1确定理论分选密度
在灰分坐标上分别标出灰分为10.0%和13.0%的两点(a和b),从
d和d点向上引垂线分别交β曲线于1和2点。由1和2点引水平线分别交δ曲线于1’和2’两点。再由1’和2’两点向上引垂线分别交密度坐标于a’和b’两点,交ε曲线于c和d两点。a’和b’两点代表的密度值即为精煤灰分分别为10.0%和13.0%时的理论分选密度,即1.53g/cm³和2.01 g/cm³。
A4.2 计算δ±0.1含量
A4.2.1确定δ±0.1含量(初始值)
图A1ε曲线上c和d两点左侧纵坐标的产率值18.3%和1.7%即为所求δ±0.1含量(未扣除沉矸)。
A4.2.2计算δ±0.1含量(最终值)
将上边求得的δ±0.1含量按照2.3条的规定扣除沉矸或者低密度物。
当精煤灰分为10.0%时,理论分选密度为1.53 g/cm³,小于1.7g/cm³。所以此时求得的δ±0.1含量(18.3%)应当扣除沉矸。
从表A1可知,沉矸数值为11.6%,故δ±0.1含量为;1.53g/cm³
当精煤灰分为13.0%时理论分选密度为2.01 g/cm³大于1.70 g/cm³。所以求时所求得的δ±0.1含量(1.7%)应当扣除低密度物。从表A1可知,低密度物为77.0%,故δ±0.1含量为:
A5 确定可选性等级
A5.1当精煤灰分为10.0时,扣除沉矸后的δ±0.1含量为20.7%,根据表1可选性等级为“较难选”。
A5.2当精煤灰分为13.0%时,扣除低密度后的δ±0.1含量为7.4%,根据表1可选性等级为“易选”。
50~0.5mm粒级(综合级)原煤浮沉试验资料(表A1)
密度级
g/cm³
产率
%
灰分
%
累计
δ±0.1
浮物
沉物
密度g/cm³
产率
%
产率%
灰分%
产率%
灰分%
<1.30
10.69
3.46
10.69
3.46
100.00
20.50
1.30
56.84
1.30~1.40
46.15
8.23
56.84
7.33
89.31
22.54
1.40
66.29
1.40~1.50
20.14
15.50
76.98
9.47
43.16
37.85
1.50
25.31
1.50~1.60
5.17
25.50
82.15
10.48
23.02
57.40
1.60
7.72
1.60~1.70
2.55
34.28
84.70
11.19
17.85
66.64
1.70
4.17
1.70~1.80
1.62
42.94
86.32
11.79
15.30
72.04
1.80
2.69
1.80~2.00
2.13
52.19
88.45
12.78
13.68
75.48
1.90
2.13
>2.00
11.55
79.64
100.00
20.50
11.55
79.64
合计
100.00
20.50
煤泥
1.01
18.16
总计
100.00
2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中国煤炭分类
GB/T 5751-2009
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coa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应用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勘查、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的煤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8 ISO 11722:1999,Solid mineral fuels—Hard coal—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the general analysis test sample by drying in nitrogen,ISO 1171:1997,Solid mineral fuels—Determination of ash,ISO 562:1998,Hard coal and coke—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matter,NEQ)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213—2008 ISO 1928:1995,Solid mineral fuels—Determination of gross calorific value by the bomb calorimetric method and calculation of net calorific value,MOD)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 474—2008 ISO 18283:2006,Hard coal and coke—Manual sampling,MOD)
GB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 475—2008 ISO 18283:2006,Hard coal and coke—Manual sampling,MOD)
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T 476—2008 ISO 625 Solid mineral fuels—Determination of carbon and hydrogen—Liebig method,MOD)
GB/T 479 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方法
GB/T 482 煤层煤样采取方法
GB/T 2566 低煤阶煤的透光率测定方法
GB/T 4632 煤的最高内在水分测定方法(GB/T 4632—2008 ISO 1018:1975,Hard coal—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holding capacity,MOD)
GB/T 5447 烟煤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5450 烟煤奥阿膨胀计试验(GB/T 5450—1997,eqv ISO 349:1989)
GB/T 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1部分:采样方法(GB/T 19494.1—2004 ISO 13909-1: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1:General introduction,ISO 13909-2: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2:Coal—Sampling from moving streams,ISO 13909-3: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3:Coal—Sampling from stationary lost,NEQ)
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 ISO 13909-1: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1:General introduction,ISO 13909-4: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4:Coal—Preparation of test samples,NEQ)
MT/T 998 生产煤样采取方法
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原煤炭部1979年颁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煤 coal
煤炭
主要由植物遗体经煤化作用转化而成的富含碳的固体可燃有机沉积岩,含有一定的矿物质,相应的灰分产率小于或等于50%(干基质量分数)。
注1:通过在地质煤化作用过程中,当全水分降到75%(质量分数)时,泥炭转化成煤;而在正常煤化过程中,无干扰煤层转化为半石墨上限定为镜质体平均随即反射率Rran为6.0%,或者,用镜质体平均最低反射率Rmax为8.0%为其上限更好。对于越变的接触变质的煤层,Rmax的上限可以超过10%。以上注释参见ISO 11760:2005《国际煤分类》。
注2:目前国内用于煤炭储量计算时所统计的煤炭灰分上限为40%。
4 分类总则
4.1 本标准规定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是一种应用性的技术分类体系,可以用于
——说明煤炭的类别;
——指导煤炭的利用;
——根据一些重要的煤质指标进行不同煤的煤质比较;
——指导选取适宜的煤炭分析测试方法等。
4.2 对煤炭分类用煤样的要求
4.2.1 判定煤炭类别时要求选用煤样为单种煤(单一煤层煤样或相同煤化程度煤组成的煤样),对不同煤化程度的混合煤或配煤不应作煤炭类别的判定。
注:对单种煤的判别可参照GB/T 15591,商品煤反射率分布图标准偏差≤0.1%且无凹口时,为单一煤层煤。煤的镜质体反射率显微镜测定方法参见GB/T 6948
4.2.2 用于判定煤炭类别的煤样可以是勘查煤样、煤层煤样、生产煤样或商品煤样。
4.2.3 分类用煤样的采取
4.2.3.1 勘查煤样的采取应按《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的规定执行。
4.2.3.2 煤层煤样的采取应按GB/T 482的规定执行。
4.2.3.3 生产煤样的采取应按MT/T 998的规定执行。
4.2.3.4 商品煤样的采取应按GB/T 475和GB/T 19494.1的规定执行。
4.2.4 分类用煤样的制备
分类用煤样的制备按GB/T 474和GB/T 19494.2的规定执行。
4.2.5 分类用煤样的灰分
4.2.5.1 分类用煤样的干燥基灰分产率应小于等于10%。对于干燥基产率大于10%的煤样,在测试分类参数(4.3)前应采用重液方法进行减灰后再分类,所用重液的密度宜使煤样得到最高的回收率,并使减灰后的煤样的灰分在5%~10%之间。减灰的方法可按GB 474中附录B进行。
4.2.5.2 对易泥化的低煤化程度褐煤,可采用灰分尽可能低的原煤。
4.3 分类参数
4.3.1 分类参数有两类,即用于表征煤化程度的参数和用于表征煤工艺性能的参数:
a) 用于表征煤化程度的参数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符号为Vdaf,以质量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212;
——干燥无灰基氢含量:符号为Hdaf,以质量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476;
——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符号为Qgr,maf,单位为兆焦每千克(MJ/kg),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213;
——低煤阶煤透光率:符号为PM,以百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2566;
b) 用于表征煤工艺性能的参数
——烟煤的粘结指数:符号为GR·I(简记G),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5447;
——烟煤的胶质层最大厚度:符号为Y,单位为毫米(mm),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479;
——烟煤的奥阿膨胀度:符号为b,以百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5450;
4.3.2 采用煤化程度参数(主要是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将煤炭划分为烟煤、无烟煤和褐煤。
注:褐煤和烟煤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主要指标,并以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为辅助指标。
4.3.3 无烟煤亚类的划分,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和干燥无灰基氢含量作为指标,如果两种结果有矛盾,以按干燥无灰基氢含量划分的结果为准。
4.3.4 烟煤类别的划分,需同时考虑烟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性能(主要是粘结性)。烟煤煤化程度的参数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作为指标;烟煤粘结性的参数,以粘结指数作为主要指标,并以胶质层最大厚度(或奥阿膨胀度)作为辅助指标,当两者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按胶质层最大厚度划分的类别为准。
4.3.5 褐煤亚类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指标。
5 分类
5.1 煤类划分及代号
本分类体系中,先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等指标,将煤炭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再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及粘结指数等指标,将烟煤划分为贫煤、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中黏煤、弱黏煤、不黏煤和长焰煤。各类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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