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教育厅闽教生(91)046号关于印发实验室管理规则和仪器室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教委)、教学仪器站: 为了强化和完善我省实验室管理工作,现将实验室规则和仪器室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辖区内的各类中小学校(含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并遵照执行。各校应将这二个规则分别张挂于实验室和仪器室的显要位置。 执行中,各地若有修改补充意见,请直接函告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抄送:各有关厅、局抄报:教 育 部 实验室规则1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2实验室应保持肃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在实验室内
2、抽烟、用食、会客或举行非教学实验的活动。3学生应准时进入实验室,按编组就位。实验前应认真清点实验所需的仪器、器材和药品。4学生实验时,应按照教材和教师的指导认真进行操作,仔细观察现象,详细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并及时填写好实验报告。5应爱护实验器材,爱惜药品。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由实验教师按规定处理。6实验过程中,如有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7实验完毕,应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并按规定处理好废物、废液,做好清洁卫生,切断电源和水路。 仪器室管理规则1仪器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仪器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
3、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2仪器室所有的财物应有分门别类建立教学仪器明细帐、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卡和低值易耗品帐。并要定期进行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3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或把标内容直接写在仪器上),并分科分室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有序陈列。仪器和药品应严格分室存放。4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爆、防磁、防光、防冻等工作。5要根据各类药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剧毒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6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的申购、采购、领用、借用等规章制度。损坏、丢失、报废仪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7仪器室、药品室(或药品库)应设排风、急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8授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应提早5日,学生分组实验应提早1周书面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并办理好借、还手续。实验完毕,应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交实验教师签认。9实验教师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