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条文说明
【题 名】: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条文说明
【副 题 名】:Specifications on compiling preliminary design report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起草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标 准 号】:DL 5021-93
【代替标准】:替代《水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D169-85(试行)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水利部
【发布日期】:1993年6月2日
【实施日期】:1993年9月1日
【标准性质】: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
【批准文号】:电办(1993)113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水利部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的通知
电办[1993] 113号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根据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技[1988]12号文批准的《水利水电勘测
设计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审查批准,
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现予发布,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自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原《水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D169-85
(试行)同时作废。
本规程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为本规程今后的修订提供
依据,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1993年6月2日
【全 文】:
1 总 则
1.0.1 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进行编制(国家计委1991年12月发出通知。设计任务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二者合并,称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经批准后可作为安排年度施工计划、编制技施设计或招标设
计的依据。本规程规定了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要求和深度。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各
类工程应根据其任务特点对本规程所规定的内容有所取舍,深度有所侧重。综合利用水利水
电枢纽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内容较多,本规程大部分章节均可适用,而单纯的防洪、灌溉、
治涝、供水、河道整治、垦殖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可只采用本规程相应的有关章节,
并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内容有所侧重。
特别重要的大型或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问题,可由主管部门对
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和深度提出补充要求。
条件比较简单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经过主管部门批
准,初步设计报告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进行,其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报告要求。
扩建、改建及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可参照使用本规程,其内容和深度要求依各工程的特点
确定。
1.0.3 本规程除提出初步设计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之外,还提出在编制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可
靠、技术先进和节约投资等一般要求。
本规程对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出了一般要求,在第2~第14章各部分还结合内容和深
度要求说明报告文件编写的体例和篇章模式,但并不详细说明各专业的工作步骤和方法,也
不能代替各专业规范。
1.0.4 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一般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补充和深化。关于工程
的任务、规模、水文分析和地质勘查、主要建筑物基本型式、施工方案、移民、占地、工程
管理、投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均已进行了大量工作,
初步设计中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其成果分别进行复核落实,对审批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
行补充,对工程建筑物、机电及施工组织设计,要进一步深入工作,最终确定工程设计方案
和概算投资。
1.0.5 初步设计文件应将重要的有关资料作为附件,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应有的附件已
在本条文中列出,其它类型的工程应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1.0.6 初步设计报告的章节编排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2 综 合 说 明
2.0.1~2.0.14 本章为全部初步设计文件的纲要和结论,要求能反映整个工程的设计概况,
叙述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本章内容共分15条,2.0.2~2.0.13条与初设文件主要内容
的3~14章相对应,内容相应精简;2.0.1条绪言,说明勘测设计工作过程和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主要结论及审批意见等。
2.0.14 结论及今后工作意见,说明工程建设总的结论及今后工作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综合说明一般要求单独成册,条件比较简单的中型工程的综合说明
可以简化,章名也可改为提要。
2.0.15 综合说明如单独成册应附图表,具体内容依实际需要确定,还应附工程特性表。汇
列工程各项特征指标的要点和数据,以便查阅。特性表的栏目内容要求随各工程的类型而异,
本规程只列出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特性表的内容为例,见附录A。其它类型工程的特性表可根
据需要参照该表编制。条件比较简单的枢纽工程及其它工程,综合说明不单独成册,附图可
以取消,以免与其它各章重复,特性表内容可以简化。
3 水 文
3.1 流域概况
3.1.1 工程所在流域的概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有说明,初步设计中为了文件的完整性,
再作简要的说明。上游水利和水保措施如有变化,应作重点补充。
3.2 气象
3.2.1~3.2.2 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新增加的气象资料以及气象要素特征值的复核成果。
3.3 水文基本资料
3.3.1~3.3.2 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新增加资料的整编和复核成果。
3.4 径流
3.4.1~3.4.2 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新增加资料进行复核的年径流和地下水资源量的成
果,如有变化,应分析其合理性。
3.5 洪水
3.5.1~3.5.8 说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的基础上新增加资料对各种设计洪(涝)水成果
进行复核,并分析其合理性。
3.6 地下水
3.6.1 为灌溉和供水水源提供可靠的地下水资料,需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地下水资源
量和可开采量等作进一步的分析论证。
3.7 泥沙
3.7.1 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新增加资料,复核计算输沙量和特征值,对可行性研究阶
段的成果进行验证。
3.8 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8.1 设计断面处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往往实例资料很少,以后
补充观测。在初步设计中应根据补充实例资料对原定曲线进行复核和修正。
3.9 水文泥沙测验站网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3.9.1~3.9.3 初步设计应对施工期水(雨)情测报站网作具体规划。在多泥沙河流为了观
测运行期泥沙淤积对工程的影响,视需要可建立泥沙测验站。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经论证认为有必要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编制水(雨)情自动测
报系统的总体设计报告,提出布置水文站、水位站和雨量站的规划,提出自动预报的具体实
施方案。
3.10 其他
3.10.1~3.10.4 对于水质、水情、潮汐和水面蒸发等应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分析说明其情况、
规律、特性及特征数值等。
3.11 水文附图、附表
3.11.1~3.11.2 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附图及附表。
4 工 程 地 质
4.1 概述
4.1.1 本条除简要说明勘察工作过程外,重点说明本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查的主要工
程地质问题和结论性意见,以及本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区域地质部分如有修正补
充应在本条说明。
4.2 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
4.2.1 简要说明水库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
4.2.2 对非可溶岩水库,说明库周边地形卦闭条件,有无单薄分水岭、低矮垭口及低邻谷
分布;说明岩体的透水性和地下水位,有无贯穿库外的较大规模的构造破碎带、不整合面、
层间挤压破碎带和其他渗漏条件。
对可溶岩水库除说明库周边地形条件外,应着重说明喀斯特发育规律、地下水位、泉水
分布高程,可能渗漏的边界条件,渗漏途径和渗漏型式,预测可能的渗漏量以及防渗处理条
件,评价对建库效益的影响。
对低山丘陵区水库,还要说明有无贯通库外的古河道和第四系强透水带分布。
4.2.3 对土质库岸边坡,除说明一般土质边坡的岩性、结构和特点外,对黄土、膨胀土及
其他性质不良的土层构成的库岸,应着重说明地下水位抬高引起的湿陷、崩塌、滑坡以及其
他库岸变形等问题。
对岩质库岸边坡,除说明不同库段不同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组合关系外,重点应对近坝库
岸一些变形边坡,如古滑坡、蠕动变形、张裂变形等库岸,分析评价其蓄水后的稳定性,并
提出处理措施的意见。
4.2.4 可按水库周边河谷两岸(特别是库尾)、坝下游以及库外(包括邻谷的低洼地带)
浸没区分别叙述。说明这些地区的地层岩性、浅层地下水位、水质、毛细管水上升高度、土
壤含盐量以及适合农作物生长和土基强度不受影响的地下水埋藏深度,说明在不同蓄水位情
况下的可能浸没范围和浸没严重程度的分级,提出防护措施的意见。
4.2.5 重点说明水库区有无泥石流的来源和由于露天开采矿石造成大量废渣的分布。
4.2.6 说明库区地层岩性、所处构造部位、地震地质背景,有无活断层贯通库内及其规模
大小、与正常蓄水位的关系,建库前后的地震活动情况,并说明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
以及位置和强度。
4.2.7 库区如采取防护工程应重点说明防护堤的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有无浸没问题。
4.3 枢纽区工程地质条件
4.3.1 简述选定坝(闸)址的工程地质条件。说明各比较坝(闸)线土基的详细分层、厚
度、分布,特别是黄土层、粉细砂层、淤泥层、分散性土层等的分布和特性,提出各土层的
渗透系数、允许渗透坡降和各项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对岩基要说明岩体的完整性、风化程度、
结构特征,特别是软弱结构面的位置、产状延续性、厚度、起伏差、充填物性质等,提出各
类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对选定的坝(闸)线的坝(闸)基(肩)岩土体的变形特征、
抗滑稳定、渗透稳定和动力稳定条件,进行定量评价。
4.3.2~4.3.4 泄水、引水和厂房等有关建筑物的地质条件,可分别按地面建筑物(如溢洪
道、地面厂房、泵站等)和地下建筑物(如泄洪洞、导流洞、引水发电洞和地下厂房等)要
求编写,一般包括地质概况和选定建筑物地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两部分。
地面建筑物:说明地基的强度和透水特性以及开挖后的厂房后山坡、溢流道高边坡和泄
洪冲刷区边坡的稳定性,说明泄洪段及其下游抗冲刷性能的条件,提出防护措施。
地下建筑物:说明隧洞进口地段的岩土性状、构造情况、完整程度、上覆岩土体厚度和
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条件;说明构成洞室围岩的岩性、产状、主要断裂破碎带、软弱夹层和其
它软弱结构面的延伸分布和相互组合关系以及地下水类型、水位、蓄水条件;对压力隧洞和
地下厂房区还应说明外水压力的情况;在喀斯特地区要说明地表喀斯特、洼地、漏斗充填情
况和地下暗河发育分布规律,并说明其深部延伸情况及对洞室围岩稳定、开挖掘进和冒水可
能产生的影响;对大跨度地下厂房及深埋长隧洞,应说明洞顶、高边墙和洞室交叉段岩体稳
定条件有无有害气体;地应力和岩爆等情况,提出处理措施的意见。
4.3.5~4.3.6 说明通航、过木建筑物地段的地层、岩性、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并对主要
工程地质问题(如闸基、边坡稳定)进行评价。
4.4 输(排)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
4.4.1 本条系指灌溉或城市工业供水、跨流域调水和排水的渠道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应说明
沿线的地层岩性分布情况和岩土体的透水性,特别应着重说明强透水层、喀斯特化岩层、易
风化崩解岩层、松散架空结构的坡积、山麓堆积体和冲洪积物、泥石流埋积、湿性黄土、膨
胀土、粉细砂、软土等不良工程地质性质的岩土层的组成结构、物理力学性质和分布范围。
对傍山渠(河)道的深挖方、高填方地段,说明渠(河)道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条件,以及由
于渗漏可能带来的问题。
4.4.2参见4.3.3条说明。
4.4.3 说明各类建筑物地基的地层岩性、渗透性,特别应着重说明持力层的物质组成、性状
和分布,说明其强度、变形、渗透特征和边坡稳定条件,提出地基允许承载力和其他物理力
学性质指标。
4.5 堤防及河道验治工程地质条件
4.5.1~4.5.2 说明堤防、河道沿线的地层岩性分布情况和透水性,应着重说明淤泥及淤泥
质粘性土、易崩解、易液化的土层及其他特殊类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土等)的性状、
结构和分布范围以及地下水的情况,说明地基承载力的大小,开挖河道的稳定边坡以及其他
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4.6 灌(排)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调查
4.6.1 说明灌(排)区第四纪以来的沉积环境、地层结构和岩性,浅层地下水分布情况、补
给、排泄条件及其与地表水的关系,说明水化学成分形成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预测灌
(排)水后地下水位和水质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出灌(排)水方式的意见。
4.6.2 说明由于气候、母岩、地形地貌、生物及时间等因素对土壤的形成、分布、性状的关
系,说明地下水埋深、矿化度、水质状况及其与土壤的关系,提出不同类型土壤的分区和水
理性质;说明土壤利用现状和限制农业发展的土壤问题(如涝渍、盐碱、沼泽化等)及改良
措施。
4.7 无线理筑材料
4.7.1~4.7.3 简要说明本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着重说明各料
场的储量、质量以及开采、运输条件;利用施工开挖的块石料时,应说明其适用性和可用料
的数量。
4.8 结论
4.8.1~4.8.2 结合工程布置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别叙述,包括水库区域构造稳定、水库
渗漏定量评价、近坝库岸稳定、挡水建筑物的抗滑和抗渗稳定、泄水建筑物高边坡稳定、泄
流段冲刷、各类地下建筑物的进出口边坡、洞室围岩稳定、天然建筑材料调查等以及对下阶
段勘察工作的意见。
4.9 工程地质附图、附表
4.9.1~4.9.2 各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减。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综合利用水库及水力发电工程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和以发电为主兼有综合利用任务要求的水电工程的编写内容,虽各有
侧重,但很相近,放在本规程中合为一节。
5.1.1~5.1.2 对综合利用水库应说明地区社会经济概况和对本工程的要求;说明综合利用
各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包括防洪、发电、灌溉、治涝、城镇和工业供水、通航及过木、渔
业、旅游等;说明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对水力发电工程应重点说明电力系统现状和发展规
划,确定本水电站的任务和作用,对其它综合利用要求可分别说明。
5.1.3 水利和动能计算包括径流调节和洪水调节的分析计算,选定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
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挡水建筑物的设计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等各项特征水位及相应的
库容;对电站还应确定装机容量,说明水头特性及额定水头比选结果,提出机型、安装高程
及机组台数的意见,应通过比较选定引水道尺寸,如需调节池时应选定其容积;抽水蓄能电
站还应选择上、下水库库容和特征水位,确定装机容量,选择水泵水轮机的型式、台数,以
及输水道条数和尺寸;对水库和水电站的运行应提出运用规划、调度图和初期蓄水计划及运
行方式。
5.1.4 对于多泥沙河流,水库泥沙淤积对选定的工程规模和特征水位以及运行方式和工程效
益有重大影响。所以应对各种水位方案进行冲淤计算,参与方案比较;对于引水建筑物应提
出防沙排沙的运行方式及必要的工程措施;对于通航河道及建筑物除研究航道防淤措施之外,
还应分析水库回水变动区泥沙冲淤对航道的影响。
5.1.5 回水计算主要是根据水库移民淹地补偿的洪水标准绘制回水曲线,确定淹(浸)没范
围;对于多泥沙河流的水库,应计算不同水平年库尾淤积上延对回水的影响;其它如水库下
游河道不稳定流、水库放空、溃坝洪水等均根据需要进行分析计算。
5.1.6 根据各部门对本工程的综合利用要求和水利动能计算成果,说明本工程对各部门要求
的满足程度和所起的作用,提出各项效益指标和费用分摊的意见。
5.2 防洪工程
5.2.1 除说明防护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及洪灾情况外,重点明确地区的防洪要求和治
理的原则;根据可抒胜研究报告确定的工程方案,说明整个防洪工程体系包括拦洪水库、河
道、堤防及行、蓄洪区等的总体布置和相互关系,以及本工程在防洪工程体系中的位置和作
用。
本节只说明河道、堤防及行、蓄洪区的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对于拦洪水库可参照第一节
的要求编写。
5.2.2 河道、堤防工程为防洪工程的主要措施,是整个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内容
包括新开河道、新建堤防以及原有河道、堤防的整治和改建,确定河道、堤防的线路、堤距
和堤顶高程,对于提防断面设计应按照第6.3节挡水建筑物的要求编写。
对于海塘工程可参照本节要求编写,其水面统推算和堤顶高程的确定应按照挡潮的要求
划分不同堤段分别进行。
5.2.3 行、蓄洪区如需建设堤防,应按照第5.2.2条要求编写。
有蓄洪要求的湖泊,其水利计算和堤防布置参照水库和蓄洪区的有关要求进行。
5.3 灌溉工程
5.3.1 除概述灌区所在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之外,重点说明灌溉供水的必要性和迫切
性,论证本灌区和灌溉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5.3.2 对于地面水水源应根据径流年内分配及灌区供水条件,考虑泥沙、水情等落实可供
水量;如已建水利工程应考虑其调蓄作用及引用水量的影响;对于地下水水源应按照第3.6.1
条地下水分析成果确定。
5.3.3 灌区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当地水土资源条件和土地分类,对农、林、牧业生产用地、
工业、交通、水利、城乡居民点以及其他非生产用地所作的合理布局和全面安排;农业生产
结构应能充分发挥当地水土资源优势,要根据灌区具体条件确定。
5.3.4 灌区范围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平衡条件,结合水源开发方式具体划定,在灌区范围内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具体确定灌溉面积,灌溉水源工程包括蓄水水库、引水枢纽、提水泵
站等,是单一工程还是蓄、引、提结合的开发方式应由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灌区开发方式除
水源开发之外,灌区开发有单一灌溉、灌排并重等,灌溉方式有畦灌、喷灌、滴灌、渗灌等,
依具体水源、土壤及其它条件确定。
5.3.5 大、中型灌区一般应依土壤、水文地质条件等的近似或差异划分水利土壤改良分区,
以便因地制宜地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和工程布局。
5.3.6 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条件、产业结构、作物组成及经济效益等分析确
定;灌溉制度包括灌溉定额、灌水时间、次数及灌水方式等,可采用时历年法或典型年法分
析确定。
5.3.7 灌溉水利用系数表示整个灌区灌溉水量利用程度,一般可采用渠系水利用系数与田间
水利用系数的乘积;灌溉总需水量及可供水量是随水文年、季而变化,供需水量平衡是指在
已定设计保证率情况下设计用水量与水源工程可供水量的平衡。
5.3.8 排水标准包括排涝标准、排渍标准,改良和预防盐碱化的排水标准、承泄区水位标准
等,应根据排水目的和要求,对暴雨重视期、暴雨历时、排除时间、排降深度、以及承泄区
情况等进行比较研究确定。
5.3.9 根据灌区范围、开发方式、水利土壤改良分区以及灌溉制度对灌区的水源工程、灌排
渠系、田间工程等的总体布置进行方案比较,择优选定。
5.3.10 建筑物包括水源工程、渠系及交叉建筑物等,作为灌溉水源工程的水库,引水枢纽、
泵站等如规模较大,应单独作为一个工程设计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其内容要求可参照第5.1
节。
5.3.11 大中型灌区应根据灌区的不同类型,分区各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地段(至少一
个完整的斗渠系统)进行渠系市置和土地平整设计,作为估算灌区斗渠以下渠系工程及土地
平整工作量的依据。
5.3.12 节水措施是灌溉设计重要内容之一,它主要包括:采用合理的作物组成和先进的灌
水技术、渠系防渗、实现计划用水、完善量水设备、实行按量计费和合理的水费标准。
5.4 治涝工程
5.4.1~5.4.2 说明涝灾成因和治涝要求,根据地区规划和农业区划,确定涝区治理的原则,
通过对暴雨重现期、暴雨历时、排除时间、排除深度以及排涝河道(渠系)承泄区等条件的
研究,并对不同治涝标准的工程量、投资和效益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治涝标准。
5.4.3~5.4.5 根据涝区的特点划定治涝分区,根据治涝原则和任务要求,提出治理措施,
确定治涝方案和工程的总体布局;对于承泄区、滞涝区、排涝河道(渠系)、泵站、排水闸
等应说明其工程任务、规模、运用原则和方式、设计标准、排涝流量及特征水位等。
5.4.6 对于大中型治涝工程应对各治涝分区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区,进行治涝工程设计,提
出排水沟网布置和设计方案以及工程量,作为估算整体治涝工程量的依据。
5.5 城镇和工业供水工程
5.5.1 水资源量的分析应以第3.4节的成果为依据。
5.5.2 不同水平年的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生活用水的定额、保证率及水量主要应按
照城市规划以及城建部门的意见分析确定。
5.5.3~5.5.4 水源工程应研究采用自流或扬水、是否建库、地下水还是地表水、一个水源
还是多个水源;输水工程应研究采用明渠或管道、线路、调蓄水地以及与水厂的衔接;方案
的比选应考虑水量、水质的保证程度、管理条件、工程费用及运行费用。
5.5.5 水源保护应与第11章环境保护设计相协调。
5.6 通航过木工程
5.6.1~5.6.3 本节通航过木工程包括单独兴建的船闸、筏道等工程以及作为水利水电枢纽
或其它类型工程一部分的船闸、筏道、升船机等工程。本节内容要求应同时参照航运部门有
关规范要求编写。
5.7 垦殖工程
5.7.1~5.7.3 垦区的防洪、灌溉、供水等应参照第5.2至5.6节的内容编写。
5.8 其他工程
5.8.1 其他工程如有关渔业、旅游、环境保护等的水利工程可参照以上各条进行编写。
5.9 工程任务和规模附图
5.9.1 本条所列图名多为水库、水电站的附图,其它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减。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1.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已经审定,如工程规模、水文成
果等有变化。在初步设计中应加复核或修正。
6.1.2 沉降量和变形量如不宜作为设计基本资料领先确定时,可在设计方案中对计算的成
果进行比较研究。
6.2 坝(闸)型、坝(闸)轴线和渠线的选择及工程总体布置
6.2.1 初步设计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坝(闸)址、渠线和基本坝(闸)型的基础上,
通过比较论证,进一步确定坝(闸)轴线、渠线和坝(闸)型式,在下一步技施设计中如有
必要,允许对坝(闸)轴线及渠线作少量移动或局部调整。
6.2.2 初步设计应选定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作为进行单项工程设计的基础,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通常由挡水、泄水、引水等建筑物和发电厂房以及通航过木设施等组成,灌溉工程、城镇和
工业供水工程等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渠系及田间工程等,由于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关系
全局,至为重要,故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多方案比较通过分析论证,慎重选定。
6.3 挡水建筑物
6.3.1 挡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体型尺寸要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对材质要求也应有具
体规定,对筑坝材料的特性、配合比、物理力学性质、掺和料等应进行室内试验及现场碾压
试验,并对各种筑坝材料的施工条件和经济效益进行比较论证。
6.3.2 挡水建筑物地基如有特殊地质问题,如深厚覆盖层、强透水地层、高边坡以及有深层
抗滑稳定或坝肩稳定问题时,对其基础处理方案应有专门论述。
6.3.3 对于体型较为复杂的大型挡水建筑物,其设计计算应以一种方法为主。并辅以其它方
法和结构模型试验,对比验证。对于高拱坝,应特别重视坝肩稳定分析,对修建在强地震区
的高挡水建筑物应进行抗震动力分析,必要时应进行动力试验。
6.4 泄水建筑物
6.4.1 混凝土坝的坝身泄水孔和坝顶溢洪道、土石坝的坝下埋管、以及大型水闸等泄水建筑
物与挡水建筑物结合,同时起挡水建筑物作用,其方案选择和设计计算应与第6.3节统一研究。
6.4.2~6.4.3 一般大中型工程的泄水建筑物(条件简单的中型工程除外)均应进行整体水
力学模型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断面模型试验,以验证其泄流能力和泄洪消能等水力学条件,
论证工程布置的合理性;对于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泄水建筑物的结构计算应以一种方法为
主,辅以其它计算方法,必要时应进行结构模型试验加以验证。
6.5 引水建筑物
6.5.1~6.5.6 引水建筑物系指自水库或河、湖等引水用于发电的水工建筑物,一般包括进
水口、引水道、调压井、压力钢管、岔管等,有的还没有沉沙池;初步设计阶段应选定取水
口位置、引水隧洞或管道的线路、根数以及各建筑物的型式和主要尺寸;对大型工程(包括
抽水蓄能电站)的进水口、调压井等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水工模型试验。
6.6 输(排)水(渠系)建筑物
6.6.1~6.6.5 输(排)水(渠系)建筑物系指灌溉、治涝、城镇及工业供水等工程用于进
水、输水、排水的渠系及交叉建筑物,包括进水口、渠道、管道、隧洞、涵洞、渡槽、倒虹
吸等。大型输水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水工模型试验;渠系如设调蓄水池(包括旁引水库或蓄
涝水池)应作专门论证研究,大型的调蓄水池应作专项设计。
6.7 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空电站、换流站)
6.7.1~6.7.4 本节包括水电站的发电厂房和开关站、供水工程进口泵站的泵房和变电站等;
发电厂房和泵房的工程布置和结构设计有很多相似之处,编写内容要求一并列入本节。抽水
蓄能电站的厂房兼具发电和抽水的功能,其工程布置与常规电站厂房相似,特点是机组安装
高程较低,且一般多为地下厂房,厂房的防渗排水设计更为重要。
6.8 通航、过木及过鱼建筑物
6.8.1~6.8.4 通航、过木及过鱼建筑物包括船闸、升船机、筏道、鱼道等,一般均为枢纽
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枢纽扩建、改建时也可列为单项工程。此类工程的设计应参照交通
部、林业部、农业部的有关规范进行,对其标准、要求还直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重要的通
航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水工和泥沙模型试验。
6.9 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
6.9.1~6.9.3 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包括新建堤防、新开河道以及堤防加固、险工防护、
整流导流、裁弯取直等,设计内容应参照第已3和第6.4节挡水及泄水建筑物的有关要求,对
于重要的河道整治工程应进行水工和泥沙模型试验。
6.10 工程观测。
6.10.1 对于枢纽工程中的重要建筑物,应根据需要为监测安全运行进行观测设计。如观测
数据的采集、传输和整理采用计算机监控,需提出专项报告。
6.11 生产生活区布置与环境美化处理
6.11.1~6.11.2 水利工程的生产生活区总体布置与环境美化处理应与第12章工程管理结合
进行,本节内容以生产生活区的房屋布置和设计为重点。
6.12 建筑物项目及工程量
6.12.1 本章系对工程各永久建筑物的项目和工程量汇总列表说明。
6.13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附图
6.13.1 各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减。
7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7.1 水力机械
7.1.1 水轮机(水泵)及其附属设备必须经过方案比较和论证。选定水轮机的型式、单机容
量、基本参数及安装高程,并列出方案比较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电站参数如无变化
时,机组的型式、台数可以按可行性审批意见进行复核后选定。如采用新机型和新转轮也应
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预想参数。
在单机容量和基本参数选定的基础上,选出过流部件的型式和控制尺寸,以配合土建选
定厂房控制尺寸,对有特殊要求的或大型机组的蜗壳、尾水管,应在试验的基础上选定。
水轮机附属设备,如进水阀、调速器、油压装置等的型式、数量和主要参数也应结合本
电站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如采用重大新技术,如新的型式、新的结构和新的材料等。应作比较充分的论证,要求
技术上可靠,总体上也应该经济。
水流含沙量大的水电站,特别是指那些过机含沙量大的,尤其是含有较多的石英等硬度
大的矿物成分的泥沙,对水轮机的运行危害较大,一般多年平均含沙量在1~2及以上者,
在水轮机参数选择时就应加以考虑。综合处理措施主要指:水工建筑物的布置、进水口的选
择、拦沙和排沙措施。水电站的运行方式、水轮机的参数选择、使用材料的选择等多方面的
解决办法。
机组特殊问题及大、重件运输、现场组装等问题,应有专门论述,提出可靠的解决措施,
并应有经济比较。
条文中括号内的(泵站)、(水泵)是指水泵站或抽水蓄能机组水泵工况的设计,也按
照此条文中有关的要求编制。
对水泵电动机组在启动前有要求充水、尾水管压低水位等问题的,应提出落实的设计方
案,如充水、压水的方法、时间要求以及所需的设备等。
7.1.2 辅助机械设备包括厂内起吊设备、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高压和低压压气系统、供水
和排水系统以及水力监视测量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定和布置应经方案比较,作到技术可靠,
经济实用,以确定副厂房合理的控制尺寸;机修车间的规模可根据各类电站的配置要求选定,
原配置要求是1974年编制的,有些设备的型号已陈旧,在新的配置标准颁发以前对原来的配
置标准中的个别陈旧型号的设备可以按需要作适当的调整;对梯级水电站设有中心机修或中
心油务管理所的,各梯级电站配置的设备应尽量减少,总投资应小于各分厂分别配置时的投
资之和。
7.1.3 水力机械主要设备布置包括选定机组和附属设备的布置、机组间距、厂房宽度和各层
的高程、安装场地的位置、长宽尺寸及高程,以确定主厂房的长、宽、高等控制尺寸,各设
备的布置应考虑到采暖、通风和防火的要求,作到既便于运行管理又安全经济。
7.2 电工
7.2.1 接入电力系统方式应根据本电厂的动能特性、装机规模、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水电厂
(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和运行方式研究确定;简述电力系统现况和各设计水平年的各
种电源和负荷及其发展规划、各典型年的电力电量平衡和运行负荷曲线、不同设计水平年电
力系统地理接线图、单线接线图和有关参数;通过接入电力系统的电气计算(含交直流混合
输电方式),提出不同运行工况下,水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潮流分布、、工频过电流、短路
电流、无功补偿和对水电厂主要电力设备参数等的要求及其可行的技术措施;论述水电厂接
入电力系统的送电方向、受电点位置、输电容量、输电距离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确定本电厂
(泵站)出(进)线电压等级及回路数;同时应充分考虑水电厂(泵站)地理、地形和枢纽
总体布置及出线走廊等具体条件。阐述地理位置相近的梯级水电厂群(梯级泵站)联合接入
电力系统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核实抽水蓄能电厂发电电动机、水泵站电动机选定的负荷容量和运行方式,核实电力系
统可提供的电源容量、电压及其所在地点和送电距离;确立送电电压和回路数,验算电源端
在最大最小运行工况下电压波动范围值、送电线路电压降以及受电瑞高压侧母线的允许工作
电压是否满足抽水启动和运行要求,必要时应论证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7.2.2 电气主接线应在确定水电厂(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电压等级、出线(进线)回路数
前提下,结合水电厂(泵站)装机规模、单机容量、运行工况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性和
所占比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可靠性计算提出选定的
水电厂(泵站)电气主接线方案,参与比选的主接线方案一般不少于三个。对抽水蓄能电厂
(泵站)尚需论证选定发电电动机(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和接线方式。
对机组台数较多、装机时间较长(一般超过5年)或分期装机的水电厂,为考虑分期投
资的经济效益,应研究电气主接线及其电力设备布置方式,以能适应分期过渡的要求,并提
出可行的技术措施;选用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要结合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地形条件进
行全面比较;对有分期过渡的水电厂经技术经济分析,阐明提前投资无显著不合理时,可考
虑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一次性建成。
选定水电厂(泵站)的厂用电电源及厂、坝区和通航设施供电电源取得方式和接线方案;
如水电厂分期装机,在第一期投产时,厂用电电源的数量,应满足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
范的要求;对要保留施工变电所作为厂用电备用电源时,应明确施工变电所按永久性建设。
7.2.3 主要电力设备应按选定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和电气主接线方案,计算短路电流,提
出短路电流计算成果表。
选定的主要电力设备是指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电动机)和电气一次的各种类型交
流升压或降压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并联电抗器、消弧线圈、接地变压器、
(接地电抗、接地电阻)等;各级电压的交、直流主要电力设备、装置,如交流高压断路器、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直流换流装置、滤波装置(包括滤波器
和平波电抗器)、无功补偿设备、电器制动机装置、母线、电缆和各种盘、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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