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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916-202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辽宁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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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3.220.30CCSS 92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3916202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operation2024-01-30 发布2024-03-01 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1/T 39162024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机构.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投入.5安全风险管理.5安全隐患管理.9安全生产教育.10安全作业

2、管理.12委外单位安全管理.13事故报告调查处理.135行车组织安全管理.14一般要求.15非正常行车组织.15应急行车组织.186客运组织安全管理.21一般要求.21客运组织安全关键点.21客运组织方案.22常态化客流管控.24突发性客流管控.24客运服务安全.257设施设备安全管理.25一般要求.25土建设施.26车辆系统.33供电系统.35通信系统.36信号系统.37机电系统.39更新改造.42DB21/T 39162024II8关键岗位人员管理.42安全背景审查.42上岗要求.43心理测试要求.43安全档案.439应急管理.44一般要求.44防汛管理.45防火管理.48防暑防寒管理.5

3、1反恐防范管理.52能力评估.54DB21/T 39162024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继锐、任冰、朱喜喜、孙秀延、李兵、李晓东、曲波、王珂、张博文、史琦、卢洋、谢婉泽、王英奇、姚恩建、侯恩博、李旭、费良飞、张成明、于伟、王学文、贾维山、田佳超、魏雨辰、张俊辉、李广颖、李岩、董丽丽、范伟、佟刚、徐秉娴、张栋

4、、胡国峰。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024-23867960。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024-25320029。DB21/T 39162024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从安全生产管理、行车组织安全管理、客运组织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城市轨

5、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157地铁设计规范JT/T 1002.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JT/T 1003.1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JT/T 1004.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6、文件。城市轨道交通urban rail transit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注: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来源:GB/T 387072020,3.1运营单位operation company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业务的企业。来源:GB/T 300122013,3.2非正常情况degraded condition因列车晚点、区间短时间阻塞、大客流以及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列车不能按列车运行图正常运营,但又不危及乘客生命安全和严重损坏车辆等设备,整个系统能够维持降低标准运行的状态。来源:GB/T 30012201

7、3,3.5反向运行inverted running列车按照与规定行车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运行。来源:JT/T 11852018,3.11DB21/T 391620242运营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施集中监控和管理的场所。来源:JT/T 11852018,3.13站台门 platform screen door安装在车站站台,将站台轨行区与站台候车区隔开,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与关闭的连续屏障。来源:JT/T 11852018,3.16列车自动监控 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ATS)自动实现行车指挥控制

8、、列车运行监视和管理技术的总称。来源:CJ/T 4072012,3.1.3列车自动防护 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ATP)自动实现列车运行间隔、超速防护、进路安全和车门等监控技术的总称。来源:CJ/T 4072012,3.1.4列车自动运行 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ATO)自动实现列车运行速度、停车和车门等监控技术的总称。来源:CJ/T 4072012,3.1.54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目标4.1.1安全指标4.1.1.1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年度下达,用于对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考核和统计工作。4.1.1.2运

9、营单位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运营单位总体生产经营目标。运营单位制定的安全指标应不低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4.1.1.3运营单位应参考上一年度过程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运营单位应根据自身工艺过程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运营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等过程安全管理任务制定关键任务量化指标。4.1.1.4运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的管理网络结构,根据年度总目标及指标,自上而下进行层级分解。4.1.2工作措施4.1.2.1运营单位应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资金保障、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安全教育

10、与培训、应急训练与演习等,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提供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4.1.2.2运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明确后,需要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同安全目标一样进行层级分解和实施,自下而上实施完成。DB21/T 3916202434.1.2.3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由一线、中层和高层的分层级的管理体系,强化技术手段保障安全等。4.1.3考核标准4.1.3.1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明确考核与奖惩的程序和要求。4.1.3.2制度应当明确考核与奖惩的对象、考核的时限、考核的程序与方法、考核的具体内容、奖惩条件等,并应明确考核的责任部门,保证考核和奖惩

11、工作的实施。安全管理机构4.2.1机构设置4.2.1.1运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4.2.1.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议,研究重大安全事项。4.2.1.3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等管理职能。4.2.2管理人员4.2.2.1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

12、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并应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4.2.2.2运营单位各部门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各班组/车站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2.2.3运营单位应针对乘客安全、员工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分别设置安全管理人员。4.2.2.4运营单位宜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3.1运营单位应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

13、全生产的负责人对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4.3.2运营单位应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严格执行运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3.3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述职机制。4.3.4工会应依

14、法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运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4.3.5从业人员享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遵守运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DB21/T 3916202444.4.1一般要求4.4.1.1运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4.1.2运营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4.

15、4.1.3运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并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4.4.2编制程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与修订按以下程序进行:a)起草或修订;b)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c)法规符合性、技术合理性审核;d)审批签发;e)宣贯培训;f)执行与反馈。4.4.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

16、产资金投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4.4.4安全操作规程运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组织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操作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中严禁的行为、必须遵守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方法、操作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4.4.5制度修订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适应性和符合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

17、;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作业环境已发生重大改变;设施设备发生变更;作业工艺,危险有害特性发生变化;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体系认证、分析事故原因、安全检查发现涉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问题;其他相关事项。4.4.6制度执行与档案管理DB21/T 3916202454.4.6.1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至少每年检查一次。4.4.6.2运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安全生产投入4.5.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

18、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4.5.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运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并确保投入到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应挤占、挪用。4.5.3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安全检测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安全咨询评价费、应急救援费、职业健康体检费、安全防护用品费、安全设施设备器材费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运营单位安全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不低于 1.5%标准平均逐月提取。4.5.4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加强安全

19、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计划分解到月。4.5.5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风险管理4.6.1安全风险分类运营单位基于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将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以下几种: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方面的风险;设备运行维修类风险: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行车组织类风险:调度指挥、列车运行、行车作业、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客运组织类风险:车站作业、客流疏导、乘客行为等方面的风险;运行环境类风险:生产环境、自然环境、保护区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4.6.2安全风险辨识4.6.2.1安全风险辨识

20、过程包括识别所有可能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源、事件、原因、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后果等。辨识范围应包含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风险辨识可采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针对识别确定的各类安全风险,应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分析、列举该风险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明确可能导致不利事件发生的原因、致灾因子、薄弱环节等,判断其可控程度、细化薄弱环节和重点防护目标。4.6.2.2运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及其生产经营环节,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本规范相关要求,编制风险辨识手册,明确风险辨识范围、划分作业单元、确定风险事件、分析致险因素。4.6.2.3运营单位应根据业务经营范围,综合考虑不同业务范围

21、风险事件发生的独立性,以及历史风险事件发生情况,研究确定一个或以上风险辨识范围。4.6.2.4运营单位应按照风险管理需求“独立性”原则,根据业务范围、生产区域、管理单元、作业环节、流程工艺等进行作业单元划分,并建立作业单元清单。4.6.2.5运营单位应针对不同作业单元,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历史风险事件发生情况,研究确定各作业单元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并按照人、设施设备(含货物或物料)、环境和管理四要素进行主要致险因素分析,协调好四类要素和风险分类的关系。DB21/T 3916202464.6.2.6运营单位每年对所辖线路开展一次风险全面辨识,持续发现未知安全风险,并及时更新风险数据

22、库。城市轨道交通新线投入初期运营和正式运营时,运营单位应同步组织开展风险全面辨识。初期运营期间,可视情况增加辨识频次。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对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及特定对象开展风险专项辨识:运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运营单位部门分工进行较大调整;发生运营险性事件;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投用;车辆、信号等关键系统更新,以及车站、线路等改造后投入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较大变化;需开展风险专项辨识的其他情况。4.6.3安全风险评估4.6.3.1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确定4.6.3.1.1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引发为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方面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风险

23、的等级。4.6.3.1.2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确定方法a)针对不同作业单元,搜集运营单位近年来突发事件发生情况频次数据,并根据最新辨识出的主要致险因素,结合行业实践经验,进行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评价,并通过可能性判断标准,进行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评分;b)针对不同作业单元,分析风险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最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综合参考历史上类似事件后果损失,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判断标准,进行后果严重程度指标评分。4.6.3.1.3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分级标准安全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可能性分析、风险后果严重性分析以及确定风险等级等环节。a)可能性指标分级标准如表 1 所示:DB21/T 39162

24、0247表 1可能性指标分级标准序号可能性级别发生的可能性取值区间1极高极易(9-102高易(6-93中等可能(3-64低不大可能(1-35极低级不可能(0-1注:可能性指标取值为区间内的整数或最多一位小数;区间符号“”包括“等于”,“()”不包括“等于”,如:(0-1表示 0取值1。b)后果严重程度统一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不严重。后果严重程度分级标准如表 2 所示:表 2后果严重程度分级标准后果严重度后果严重程度总体判断标准定义后果严重程度取值特别严重(1)人员伤亡: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2)经济损失:可能造成

25、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10严重(1)人员伤亡: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2)经济损失:可能造成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5较严重(1)人员伤亡:可能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2)经济损失:可

26、能造成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较大影响。2不严重(1)人员伤亡: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2)经济损失:可能造成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环境污染:可能造成一般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影响:可能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较小影响。1注:表中同一等级的不同后果之间为“或”关系,即满足条件之一即可;表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4.6.3.2风险等级评估

27、标准4.6.3.2.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D)由高到低统一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四个等级。4.6.3.2.2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大小(D)由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后果严重程度(C)两个指标决定。D=L*C;风险等级取值区间见表 3。DB21/T 391620248表 3风险等级取值区间表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取值区间重大(55-100较大(20-55一般(5-20较小(0-5注:区间符号“”包括等于,“()”不包括等于,如:区间(0、5表示 0取值5。4.6.4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4.6.4.1运营单位应根据所辖线路设施设备配置及运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相关经验借鉴等情况,完善细化各项安全风险。

28、其中,设施监测养护和设备运行维修类应细化到各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单元,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类应细化到岗位或人员的关键操作步骤。4.6.4.2运营单位应结合运营管理水平和运营险性事件等情况,逐项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形成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内容包括业务板块、风险点(工作单元/操作步骤)、风险描述、风险等级、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及责任岗位、责任人等。4.6.4.3安全风险数据库中的风险管控措施应符合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行车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保护区管理等有关规定,并及时纳入运营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4.6.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4.6.5.1管控责任4.

29、6.5.1.1运营单位应按照“分级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对于重大风险,应由运营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制定管控措施;对于较大风险,应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制定管控措施;对于一般风险及较小风险,应由班组负责人组织制定管控措施。4.6.5.1.2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风险管控经费投入,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督促检查,“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或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风险事件。4.6.5.1.3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风

30、险管控工作总体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执行风险管控监督检查,监督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或措施并监督实施,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风险事件,定期开展风险管控工作总结和改进建议。4.6.5.1.4运营单位的业务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职责包括落实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风险事件,参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风险管控工作和提出改进建议。4.6.5.1.5运营单位的基层管理单位实施具体风险管控,主要职责包括落实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开展风险监测预警、警示告知、风险降低等风险管控工作,开展风

31、险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向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和提出改进建议。4.6.5.2管控措施4.6.5.2.1监测预警DB21/T 391620249主要包括:a)运营单位应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根据不同的监控对象、监控重点、监控内容、监控要求,采取科学高效的方式,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工作;b)风险监测预警人员应根据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制度,由监测系统或人工实现对作业单元的实时状态和变化趋势的掌握,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管控临界值,实现异常预警,相关预警信息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c)运营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装备等防御性响应工作

32、,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d)运营单位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制定专项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并单独建档;e)重大风险进入预警状态的,运营单位应依据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全面立即响应,并将预警信息同步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其他等级风险监测、预警等应严格执行运营单位分级管理制度。4.6.5.2.2警示告知主要包括:a)运营单位应落实风险警示告知工作制度,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标识牌、讲解宣传、网络信息等方式告知本范围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b)运营单位应在主要风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警示内容,并将主要风险类型、位

33、置、风险危害、影响范围、致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c)运营单位存在重大风险,应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或人员。应在风险影响的场所(区域、设备)入口处,给出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以文字或图像等方式,给出进入重大风险区域注意事项提示;d)其他等级风险警示告知工作应严格执行运营单位分级管理制度。4.6.5.2.3风险降低主要包括:a)运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针对人、设施设备、环境、管理等致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风险降低措施

34、,降低风险等级;b)存在重大风险的,运营单位应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可控性,建立重大风险降低专项资金,满足运营单位针对重大风险的管控需求;c)其他等级风险降低工作应严格执行运营单位分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管理4.7.1隐患分级4.7.1.1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等级。4.7.1.2重大隐患是指可能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列车撞击、列车挤岔、火灾、桥隧结构坍塌、车站和轨行区淹水倒灌、大面积停电、客流踩踏等运营险性事件发生的隐患,一般DB21/T 3916202410具有危害和治理难度大、易造成全线/区段停运或封闭车站、关键设施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需要较长时间治理方能排除、本单

35、位自身难以排除等特点。4.7.1.3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外,其他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的隐患,一般具有危害或治理难度较小,能够快速消除等特点。4.7.2隐患排查方式4.7.2.1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等方式。4.7.2.2日常排查是指结合班组、岗位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每周应不少于 1 次。4.7.2.3专项排查是运营单位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可与运营单位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展。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运营单位应开展专项排查:关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防汛、防火、防寒等为重点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要

36、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运输节点前;重点施工作业进行期间;发生重大故障或运营险性事件;根据政府或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部署;需开展专项排查的其他情况。4.7.3隐患记录4.7.3.1运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7.3.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内容至少包括隐患内容、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隐患等级、主要治理措施、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结果及未能立即消除时的临时措施等。4.7.4重大隐患上报4.7.4.1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运营单位应立即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4.7.4.2隐患治理方案应自排查出重大隐患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

37、完成后应于 3 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4.7.5隐患治理4.7.5.1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情况较为紧急的,运营单位应立即采取划定隔离区域、员工现场盯控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防范事态扩大;情况特别紧急的,应视情况采取人员疏散、停止作业或停用有关设施设备、封锁线路或关闭车站等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4.7.5.2运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落实到位。4.7.5.3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运营单位应立即组织消除,并加强源头治理,避免问题重复发生;无法立即消除的隐患,应分阶段细化整治措施,未整改完毕前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控制和防范

38、措施。4.7.5.4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运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销号;一般隐患整改完成后,由运营单位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复核确认销号。安全生产教育4.8.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DB21/T 39162024114.8.1.1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4.8.1.2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

39、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的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b)安全生产再培训: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8.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8.2.1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4.8.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知

40、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的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b)安全生产再培训: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4.8.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4.8.3.1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8.3.2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a)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

41、利和义务以及有关事故案例;b)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设备、工人防护DB21/T 3916202412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8.3.3转岗员工或脱岗 6 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通过相关再教育培训,

42、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8.4全员安全生产再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再培训(包括委外人员),应有考核记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等。安全作业管理4.9.1一般要求4.9.1.1运营单位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4.9.1.2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4.9.1.

43、3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4.9.1.4运营对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客户及其车辆等进入作业现场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4.9.1.5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作业。进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含义,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核对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如不具备条件,有权拒绝作业。4.9.1.6作业人员作业完成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4.9.1.7作业审核、批准人员应了解作业位置及周边情况,必要时应指派专

44、人到现场进行确认,通知作业负责部门完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审核批准。4.9.1.8运营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违规者不得作业。4.9.2劳动防护4.9.2.1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反光背心。4.9.2.2在有坠落、冲撞风险的场所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禁止随意摘除。4.9.2.3当工作岗位 8 h 等效 A 声级 80-85 分贝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听力防护用品,如防噪音耳塞、防噪音耳罩等。4.9.2.4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4.9.2.5在进行电子敏感元器件、线路板的制作、操作、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环。4.

45、9.2.6起重、搬运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砸鞋。4.9.2.7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4.9.2.8电焊、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焊接专用手套、鞋,戴护目镜或面罩。4.9.3危险作业DB21/T 39162024134.9.3.1危险作业使用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4.9.3.2动火、高处、临时用电、有限空间、起重吊装等危险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通过审批后方可作业。4.9.3.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先充分通风,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以及粉尘浓度可能发生

46、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4.9.3.4吊装作业前应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应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吊装作业时,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委外单位安全管理4.10.1委外安全协议4.10.1.1运营单位应明确委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到位。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应对相关方资质、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4.10.1.2运营单位应与委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未签订安全协议的委外作业单位不应作

47、业。4.10.1.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下列事项:a)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b)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c)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d)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赔偿的约定;e)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约定;f)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4.10.2委外人员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运营单位应对入场的委外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运营单位留存相关记录。4.10.3委外作业管理4.10.3.1委外单位现场作业应有施工安全负责人,施工作业前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预想,从事高处、动火等作业内

48、容还需进行安全作业审批工作。4.10.3.2运营单位应对委外单位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作业现场的违章情况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事故报告调查处理4.11.1事故报告4.11.1.1运营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4.11.1.2发生事故时,运营单位应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出现瞒报、谎报、迟报情况。4.11.1.3运营单位应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DB21/T 39162024144.11.2事故调查与处理4.11.

49、2.1运营单位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行车中断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4.11.2.2运营单位应及时开展事故内部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吸取经验教训。4.11.2.3在上级单位调查时,运营单位应积极配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4.11.3险性事件报告与分析4.11.3.1发生运营险性事件的,运营单位应在 1 h 内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告。4.11.3.2报告运营险性事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发生单位;b)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简要经过;c)已经造

50、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d)已经采取的措施;e)对运营造成的影响;f)初步原因分析;g)下一步措施和需要协调事项;h)其他应报告的情况。4.11.3.3对运营险性事件处置的新进展、新情况应及时续报。4.11.3.4运营单位应组织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对运营险性事件开展技术分析,并在运营险性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形成分析报告。4.11.3.5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还原事发经过,形成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单位概况;b)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c)造成的人员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d)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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