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至 年度重点课题“社会信用体系系统化建构及功能提升路径创新研 究”()作者简介:钟晓玲(),女,吉林桦甸人,山西开放大学,副教授。马龙(),男,宁夏固原人,太原开放大学,副教授。温小凤(),女,山西太原人,太原开放大学,讲师。第 期(总第 期)年 月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社 社 社会 会 会信 信 信用 用 用体 体 体系 系 系建 建 建设 设 设系 系 系统 统 统化 化 化理 理 理论 论 论及 及 及实 实 实践 践 践刍 刍 刍议 议 议钟钟钟晓晓晓玲玲玲马马马龙龙龙温温温小小小凤凤凤(山山山西西西开开开放放放大大大学学学,山山山西西西太太
2、太原原原 ;太太太原原原开开开放放放大大大学学学,山山山西西西太太太原原原 )摘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阶段,结合系统的核心价值层、制度规范层、物质显现层基础理论,探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路径,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关键词:信用体系;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实践路径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系统是由不同子系统组成的一个整体。每个子系统又由不同要素构成,每个要素的地位作用各不相同。差异性是系统功能实现的源泉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结构上分为信用法律、信用管理、信用教育、信用激励、信用文化等子体系。每个子体系的构成要
3、素、地位功能及运行方式各不相同。一、社会信用体系结构及功能分析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结构分为国家层面信用立法规范和地方层面立法规范。国家层面,社会信用立法规范分为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功能是规划设定法治信用社会建设总目标,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制度,约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行为,保障社会信用建设实践发展的主线、方向及目标,始终与我国法治信用社会建设总目标保持高度统一。信用管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制度,分为信用信息征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几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功能及运行方式各不相同。信用信息征管的运行主要依靠国家社会信用建设机构(部门)及社会组织等,依法征集汇
4、总企业、个人及非法人组织等社会主体与信用相关信息,并应用技术手段和标准对信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最终形成能够反映信息主体信用优劣状况的信用产品(信用报告),并通过一定途径、方式反馈给信息主体,或者提供给有合法需求的社会主体参考。信用信息征管行为功能,一方面,通过法定化国家信用管理(机构)部门主导实施的行为,向信用信息主体及社会宣告“信用”是社会性公共规则的属性地位,渗透传播了遵守“信用”要求就是遵守社会规则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国家信用管理(机构)部门主导加工形成的“信用报告”,将社会主体不同时间阶段的抽象信用优劣状况进行了具体化,并引导社会各界形成社会关系中强化“信用报告”的“通行证”作用,使
5、社会主体在形成和维系各类社会关系中,感受信用“优”享受“绿卡”通行、信用“劣”将被社会排挤的信用价值,逆向促使社会主体从思想上提高“信用”价值认识,引导社会主体主动遵守各类社会规范要求,规避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各类行为。失信惩戒是承担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的(机构)部门,对社会主体违反诚信规则要求的行为进行惩罚的社会信用建设制度。其功能是通过对失信行为主体进行惩戒,以失信主体补偿破坏“信用”社会规则后果方式,促使失信主体认识“失信”与“守信”边界,传播“信用”的社会规则威信地位神圣不可侵犯性的理念。同时,失信惩戒的惩罚性后果形成辐射之后,震慑那些在侥幸心理支配下游走在失信边缘的社会主体,促使其主动防范
6、出现可能触碰“信用”红线的行为。信用修复是为失信惩戒社会主体搭建的解除失信惩戒限制、退出失信惩罚的通道,亦是以“救济”失信主体“退出”方式、激励失信主体“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其运行方式是将失信主体完成退出条件、实现退出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捆绑,在设列失信主体“退出”条件规定中嵌入失信主体信用建设要求,突出条件规定要求起到引导失信主体信用内建,最终实现了失信主体在矫正自身错误思想意识、纠正失信行为后“守信”“退出”的功能价值。信用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柔性”机制,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部分,信用教育内容涵盖法治教育、规则教育、道德教育、责任教育及信用能力教育等。
7、信用教育体系在实现“育信”“塑信”功能过程中,通过从家庭、学校及社会等途径,针对不同的社会主体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及信用应用能力教育。培育社会主体的诚信道德意识,引导社会主体遵守社会规范,增强社会主体在应用信用中的实践能力。同时,信用教育体系释放培育社会主体道德修养、信用素养功能,起到了提升国民信用思想意识和信念功能的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良性、生态及和谐方向发展。守信激励是以“信用获益”的价值理念,正向引导和鼓励全体社会成员守信的社会信用建设机制。其运行方式是预先设定内嵌信用要求的“信用产品”,社会主体在消费信用产品过程中,信用优的社会主体将会享受到政策倾斜、生活便利、救济帮
8、扶等信用产品红利,信用劣的社会主体将会丧失机会。其运行原理是将抽象信用与实际获益直接挂钩,实现信用的虚拟价值向具体经济价值转化,并以信用优劣决定获益的多少,为不同社会主体统一信用与利益的价值关系认识奠定事实基础。同时,信用与获益挂钩后,以信用与利益之间的对等关系方式体现信用价值,向全体社会成员传递“守信获益”的信用价值理念,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对信用的无形资产价值形成共识,激励社会主体在实施各项行为中重视行为规范,引导社会主体强化自身识信、用信、管信、护信、增信、救信行为能力。信用文化是一种建设社会信用的“软规”,组成结构包括诚信思想、理论体系、道德规范、心理倾向及其行为方式等。核心构成要素包括观
9、念、规范、心里、品行等。信用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其基础是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发展处于重要阶段,加强信用文化建设,能够有效发挥信用文化的正向作用,引导社会各领域的信用建设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提升各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在服务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方面的效能。同时,信用文化能够起到推动社会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的作用。信用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源于人们内心的信念,信用文化建设能够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建设机制。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存在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结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原则及目标要求,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的系统
10、化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不足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化建设起步较晚,总体上按照“先实践后政策再法律”的策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立法按照国家“自上而下”宏观指引、地方“自下而上”实践路径进行建设。这种立法路径基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发展阶段,“信用”与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关系理论还未被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识接受。社会主体的“信用”行为界定标准及践行要求正处于建设阶段,导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立法只能在实践总结基础上进行建设。这种现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造成了一定影响,最终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的效能。“自下而上”角度,各省(市)地方在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实践中,
11、按照国家倡导法治化建设要求,“先行先试”探索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工作。(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协同性不强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整体,核心要求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的核心功能最终由各部分合力来实现。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第 期也是一种社会治理机制,反映着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价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为以“信用治理”为突破口,取得改善社会信用状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效果,突出“信用监管”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强化了“失信惩戒”手段的应用。社会信用体系治理建设之初,失信惩戒手段在改善社会整体信用状况方面取得了良好效应。但是
12、,由于失信惩戒手段的“立竿见影”效果,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大大强化了失信惩戒手段介入。这种“偏好”失信惩戒的思想行为在缺乏明确法律规范引导约束下,出现了失信惩戒应用“泛化”行为。这种行为将社会主体本该属于道德范畴的行为均纳入失信惩戒范畴进行惩罚,扩大了失信惩戒对社会主体行为的规制范围,容易对部分社会主体行为造成不合理惩罚,更有可能对社会主体行为造成“捆绑”,导致社会主体对“失信惩戒”产生恐惧心理,从而抑制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活动的积极性。如何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重机制协同运行结构,是社会信用体系生态良性发展的要求。(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性不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的基本原则是整体性、协
13、调性、互动性。自 纲要 颁布以来,我国以“信用”为抓手和切入点,通过社会信用治理建设实践,在确立“信用”社会规则威信地方、发挥信用规则促进社会发展作用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但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高位阶立法“领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作用不突出的问题,社会信用建设实践出现了重失信惩戒“刚”性手段而淡化“柔”性手段的现象,出现了信用教育、信用文化、信用激励等“柔”性手段释放功能不足问题。这种现实问题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核心理念不符,也违背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要求。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实施路径乌杰 认为:“任何领域
14、的发展都可以被视为一个系统,系统具有丰富的结构层次。各层次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决定了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对象是社会主体的“信用”,主要功能是教育引导和塑造社会主体,改变社会主体思想意识和行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其核心是运用多重手段建设信用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整体的核心功能,需从核心价值层、制度规范层、物质显现层进行系统化建设。(一)核心价值层 统一社会信用建设主体思想行为核心价值包括功能型价值、情感型价值和自我表现型价值。核心价值表现为思想认识、意识观念和行为方式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行为主体是“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为保障不同实施主体在思想认识、
15、意识信念和行为方式等,始终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目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需要对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的所有“人”进行建设。首先,从思想角度,要求所有具体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的“人”,要树立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目标要求相一致的思想。只有所有职责主体的思想认识进行了统一,才能最终形成群体性共识,最终才能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其次,从行为角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体实施建设社会信用的具体行为方式不同。为保障实施主体的行为方式作用方向,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目标要求一致,要求责任主体实施的行为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并鼓励责任主体进行创新探索行为方式。同时,要求责任主体的行为形态始终与社会信用体系建
16、设的目标要求方向一致。(二)制度规范层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制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沿着“实践政策法律”的方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按照中央“自上而下”指引和地方“自下而上”实践进行建设。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先行制定信用法基本原则。应用信用法基本原则填补国家高位阶信用法的缺位,使信用法基本原则发挥统摄社会信用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系立法,以及指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的功能。地方层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加大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设力度。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立法实践中,要遵循上位法的设定权限、保留事项、范围标准等要求,并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相抵触。年 月钟晓玲
17、马龙温小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理论及实践刍议(三)物质显现层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柔性机制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柔性机制包括信用教育、信用激励、信用文化等。社会信用体系系统化建设过程中,要强化柔性机制的功能地位。首先要加强社会信用教育体系建设力度。家庭、学校、社会等责任主体,加大核心价值观普及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理念融入社会各个角落,促使社会主体将“诚信”要求与社会责任统一,提升社会主体对“诚信”理念要求的认知,奠定社会主体的“信用”思想意识。其次要普及信用专业知识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体的信用专业知识教育力度,普及识信、用信、管信、护信、增信、救信等相关专业知识,提升社会主体对“信用”
18、的认知和应用能力。此外要强化守信激励机制建设作用。守信激励是正向引导社会主体“守信”的社会信用建设机制。为发挥守信激励机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国家和社会各界要加大信用产品开放力度,将“信用”要求与消费信用产品融合,让“守信”的社会主体享受信用带来的经济利益,感受信用带来的利益价值,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社会信用红利的意识行为氛围。最后要突出信用文化体系地位。信用文化犹如社会信用体系的血脉,是一种内在的软约束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信用文化机制以不同方式向社会主体(企业、个人、非法人组织)进行信用教育,强化宣传了诚信道德、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促进了法律和制度“硬规”规制约
19、束社会主体行为的作用。同时,信用文化体系实践运行,将挖掘传统诚信文化、传承优秀诚信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既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又创新发展了文化,增强了文化自信心。四、结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法治信用社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结合法治信用社会实现目标要求,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系统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对优化社会信用体系结构要素,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整体促进法治信用社会建设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参考文献:卫郭敏,郭卉 系统思维在国企管理体系改革中的运用研究 系统科学学报,():马龙“司法 大数据”控制视域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研究 法律适用,():乌杰 系统哲学基本原理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马龙,钟晓玲 高校信用教育系统建设及功能提升的实践路径 系统科学学报,():苏力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本文责编:董娜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第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