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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泰康人寿第九届“世纪圣典”(2009年)
个险系列竞赛办法
第一部分 第九届“世纪圣典”个险营销竞赛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09年1月1日—12月27日。
世纪圣典竞赛业绩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7日24:00。
二、参赛人员
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不含收展人员)。
三、表彰评选标准
1. 营销会长(1名)
参赛对象: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
标准及名额:由公司管委会在当年全系统个人累计FYC前3名的营销业务人员中综合评定,不设副会长。
入围营销会长奖项人员的09年各月FYC不得低于1000元;(允许某两个月FYC低于1000元,但不得挂零)。
2. 优秀业务总监(10名)
参赛对象:业务总监
标准及名额:按总监所辖团队全年累计FYC排名。
竞赛分组
A类
B类
C类
名额
5名
2名
3名
团队全年FYC总量标准
120万
144万
72万
3. 优秀业务经理(30名)
参赛对象:业务总监、业务经理
标准及名额:按直辖营业部全年累计FYC排名。
竞赛分组
A类
B类
C类
名额
17名
5名
8名
直辖部全年FYC总量标准
60万
84万
60万
参赛业务总监、业务经理的09年个人累计FYC不得低于4800元。
4. 优秀业务主任(45名)
参赛对象:业务总监、业务经理、高级业务主任、业务主任
标准及名额:按直辖营业组全年累计FYC排名。
竞赛分组
A类
B类
C类
名额
28名
6名
11名
直辖组全年FYC总量标准
24万
30万
22万
参赛业务主任的09年个人累计FYC不得低于9600元;参赛高级业务主任的09年个人累计FYC不得低于7200元;参赛业务总监、业务经理的09年个人累计FYC不得低于4800元。
5. 优秀业务代表(190名)
参赛对象: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
标准及名额:按个人全年累计FYC排名。
竞赛分组
A类
B类
C类
名额
95名
35名
60名
个人全年FYC总量标准
6万
7.2万
5万
入围优秀业务代表奖项人员的09年各月FYC不得低于1000元;(允许某两个月FYC低于1000元,但不得挂零)。
6. 健康使者(10名)
参赛对象: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
标准及名额:全年健康保险(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定义)新契约承保总件数≥200件,其中要求疾病保险新契约承保件数占全年健康保险新契约承保总件数的比例≥25%,按承保总件数排名取前10名,承保总件数相同时,取疾病保险新契约承保件数占比高者(当年简单赔付率超过80%者,总公司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力)。
若本奖项出现空缺名额时,剩余名额将计入优秀业务代表奖项。
7. 优秀交叉销售奖(10名)
参赛对象: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
标准及名额:按个人年度累计交叉销售FYC,分地区类别排名评奖。
竞赛分组
A类
B类
C类
名额
6名
2名
2名
年度累计交叉销售FYC
1.6万
2万
1.5万
入围优秀团个交叉销售奖项人员的09年各月FYC不得低于1000元;(允许某两个月FYC低于1000元,但不得挂零)。
8. 县域优秀标兵奖(5名)
参赛对象:县域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
标准及名额:09年个人全年FYC总量标准≥5万元,按个人全年累计FYC排名,取前5名。入围县域优秀标兵奖项人员的09年各月FYC不得低于1000元;(允许某两个月FYC低于1000元,但不得挂零)。
9. 个险营销特别贡献奖(2名)
为泰康个险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个人。该奖项由公司特别授予。
四、表彰方式
1. 由总公司统一授予第九届“世纪圣典”优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2. 参加由总公司组织的“世纪圣典”颁奖大会及奖励旅游活动。
五、机构分类
竞赛分组
分公司
A类
(13家)
山东、河南、广东、江苏、云南、湖北、辽宁、四川、安徽、浙江、湖南、河北、山西
B类
(9家)
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宁波、青岛、厦门
C类
(10家)
黑龙江、陕西、广西、吉林、江西、新疆、福建、甘肃、贵州、内蒙古
六、竞赛说明
1. 各入围奖项中所对应的团队或个人的13个月保单继续率≥82%;继续率的计算方式与基本法中的计算方式保持一致。
2.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育成的总监、营业部、营业组,业绩回算与基本法考核的回算方式相同(回算一个考核期),回算比例为50%。竞赛期间,高级主任晋升经理后,其参加“优秀业务经理”竞赛的直辖营业部全年累计FYC=竞赛期间任职业务经理时的直辖营业部累计FYC+竞赛期间任职高级业务主任时的团队累计FYC。
3. 各职级营销员在参加“世纪圣典”竞赛中,若其竞赛结果可入围多个奖项,那么该营销员最后将根据其职级就高获奖,每人以入围职级中的最高职级排名入围;职级以竞赛结束时职级为准。
4. FYC系指首年度佣金,即代理人销售保单于第一保险年度所领取的代理手续费.
5. 竞赛期间受理且承保,在次月10日前递交回执,犹豫期未撤单的保单;
6. 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指依保险法规定,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受泰康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从事人寿保险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销售管理等工作且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个人。参赛职级包括见习业务代表(TA: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代表(SA:standard agent)、销售经理(SM:sale manager)、高级销售经理(SD:sale director)、业务主任(AS:agency supervisor)、高级业务主任(SS:senior agency supervisor)、业务经理(UM: unit manager)及业务总监(AD:agency director)。
县域各职级营销业务人员:指在县域网点机构代码下的各职级营销代理人。
7. 个险系统追踪报表由总公司信息技术部提供数据支持,预警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竞赛方案最终结果的依据;最终结果以方案结束后正式公布的电脑系统数据为准。
七、附则
1. 参选人员必须保证出勤率80%以上,且按时出席、参与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资格符合与否由各分公司总经理认定。
2. 任何奖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或顶替,获奖人员无法出席颁奖活动时,视同无条件放弃。
3. 奖励活动报名后,如无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的重大事项不得临时取消,否则将由其佣金中扣其全额团费。
4. 奖励活动不开放携伴参加。
5. 本方案解释如有疑义,由个险事业部统一解释。
第二部分 第九届“世纪圣典”个险续期收展竞赛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世纪圣典竞赛收展新契约业绩受理截止时间与公司个险要求一致。
二、参赛对象:全体续期收展正式职级以上人员(含)
三、奖项设置:
1、优秀收展员奖(共15名):
(1)入围条件:收展员全年专职单二次宽末保费达成≥80%、三次宽末保费达成≥93%、四次宽末保费达成≥97%,全年各月标准保费1000元以上(含)。
(2)获奖标准:
符合入围条件且收展员全年FYC排名续期收展系列前15名。
2、优秀收展组经理奖(共10名):
(1)入围条件:收展组全年专职单二次宽末保费达成≥80%、三次宽末保费达成≥93%、四次宽末保费达成≥97%,收展组全年月均千P人力4人以上(含),各月千P实动率算术平均值≥45%。
(2)获奖标准:
符合入围条件且续期收展组全年FYC排名续期收展系列前10名。
3、优秀收展处经理奖(共5名):
(1)入围条件:收展处全年专职单二次宽末保费达成≥80%、三次宽末保费达成≥93%、四次宽末保费达成≥97%,收展处全年月均千P人力16人以上(含),各月千P实动率算术平均值≥45%。
(2)获奖标准:
符合入围条件且续期收展处全年FYC排名续期收展系列前5名。
4、优秀续期在职单督管员奖(共6名):
(1)入围条件:全年在职单二次宽末保费达成≥88%、三次宽末保费达成≥94%、四次宽末保费达成≥97%,全年实收在职单续期保费≥600万元,其中实收二次保费≥100万元。
(2)获奖标准:符合入围条件且个人年度在职单二、三次宽末保费达成率竞赛得分系统排名前6名。若竞赛得分相同,则以个人竞赛期累计FYC进行排名。
(3)得分计算公式:
竞赛得分=(二次宽末保费达成率×60%×1.2+三次宽末保费达成率×40%×1.1)*100
四、表彰方式:
以上获奖人员代表个险续期收展系列参加公司世纪圣典表彰活动。
五、附则:
1.本激励方案中各项竞赛数据以OA信息库报表数据为准。
2.个人如获得两项及以上入围个险续期收展系列世纪圣典奖项奖励,不能重复参加,且根据其职级就高获奖,职级以竞赛结束时职级为准。若同时获得收展新契约和续期收费奖项,则根据收展新契约奖项优先顺序获奖。
3.若处经理、组经理在个人奖项争夺中以个人身份入围,则处经理、组经理必须符合所辖组织的对应奖项入围条件才能角逐个人奖项。
4.本方案所指标准保费均指竞赛期受理且承保,次月10日前递交回执,并扣除犹豫期撤单的保单标准保费;FYC指首年度佣金。
5.本方案所指的年度宽末二、三、四次保费达成率根据各月月度宽末二、三、四次保费达成率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6.个人、组经理、处经理在收展新契约奖项计算中,如果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末应收件数某一项分别不足10件(个人)、20件(收展组)、40件(收展处),则计算竞赛得分和入围标准时,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限期末保费达成率取所在中心支公司(含本部)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限期末保费达成率,若其中某一项年度宽末指标不存在,则顺延取上一级机构年度宽末指标。
7.个人在续期收费奖项计算中,如果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末实收在职单续期保费某一项不足5万元,则计算竞赛得分和入围标准时,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末保费达成率取所在中心支公司(含本部)年度二次/三次/四次宽末保费达成率,若其中某一项年度宽末指标不存在,则顺延取上一级机构年度宽末指标。
8.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总公司个险事业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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