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及价值实现.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714847 上传时间:2024-02-20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817.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及价值实现.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及价值实现.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及价值实现.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及价值实现周雨臣(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杭州市)摘 要:科学认识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是社区矫正基础理论的重要课题。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应定位为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具有改造感召力的社会活动;主客体互塑、多要素交织的复杂社会活动。其价值实现路径包括:明确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须有明确的法律和制度规范;有规范的实施计划和详尽的实施方案;逐渐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以推进;定期开展价值评估和成效评估,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制度优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关键词:社区矫正公益活动 社会感召力 刑事执法活动 社会活动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中华

2、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 社区矫正法)第 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关于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尽管理论界探讨不多,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不同观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教育帮扶措施”;“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并非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操作和实施”;“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可以完全通过委托社会组织实施”等。以上这些观点是否正确,在工作实践中怎样才能实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预定目标,这些都离不开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本性质的科学回答。基于此,本文重

3、点针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浅见。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周雨臣,男,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 一、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基本内涵关于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概念本人在相关文献中已有过论述。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指社区矫正机构为了达到教育矫正的根本目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向社会提供劳务或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的总称。在中国社区矫正自 年开始探索的 年时间里,先后使用过“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两个概念,那么,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与先前的“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有何异同呢?笔者认为,从三者的共同点来看,都强调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向社会提供劳

4、务或其他有益活动形式主动回报社会,达到认罪悔罪、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和遵纪守法观念,从而更好地体现矫正法定义务和社区矫正成效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从三者的不同点来看,主要体现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活动内容和形式种类的不断扩展和升华,如从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扩展到社区各种有意义、有价值的社区服务,再到不仅服务社区,更可延伸和升华到服务整个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同时,公益活动相比社区服务来讲,活动的领域更宽广,包括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内容更全面,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

5、活动、国际合作等;形式更灵活,包括义务植树、义务大扫除、爱心献血、捐款捐物、爱心助学、关爱失独老人等。从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出,尽管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范围更广泛、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但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没有变,其根本性质仍然是一种矫正措施和矫正手段,是社区矫正机构为了达到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根本目的而广泛开展的一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分析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取决于社区矫正的性质。关于社区矫正的性质问题,社区矫正法 未用法律规范加以明确,在理论和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与监狱相比,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

6、另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不是刑罚执行活动,而是刑事执行活动。因为作为社区矫正执行的主要类型,即对缓刑的执行并非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刑罚执行,对缓刑能否作为一种刑罚理论界争议较大,因此,社区矫正只能属于刑事执行范畴。以上两种观点虽然各有一定道理,但其双方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承认社区矫正是一种刑事执法活动,这是毫无疑义的。因此,正是基于社区矫正是一种刑事执法活动的性质,我们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性质进行如下分析:(一)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尽管社区矫正是国家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治理社会犯罪的一种新手段、新举措,不是对轻微犯罪人采取的一种监禁,而是限制其人身自由使其在社区中理论探讨 社区

7、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进行教育矫正的新制度,但其本质上作为一种国家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手段,作为一种对轻微犯罪人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的刑事执法活动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手段和矫正措施,作为体现社区矫正执法的重要形式和实现保障,作为社区矫正活动执行骨干和支柱的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无疑也应该属于刑事执法活动的范围,否则,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就会被掏空和肢解,成为华而不实的空洞行为,也就难以实现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的预期目标和最终效益。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作为一种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对参与该项活动的各方都提出了严要求和高标准。首先,作为组织者的社区矫正机构及社区矫正工作人

8、员,在组织该项活动时必须严肃认真,依法行事,要认识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决不能随意行事,敷衍塞责;不能“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更不能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否则就是一种刑事违法活动,应该受到责任追究。其次,作为被组织者的社区矫正对象,必须端正矫正态度,认识到公益活动是一种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作为一名服刑人员,有义务也有责任履行好职责,决不能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或者如果对自己没有好处就想办法搪塞或拒绝,这实际上是一种矫正期间的刑事违法活动,必须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当然,作为一种教育矫正措施,社区矫正对象如果在活动中表现出色,也会受到应有的刑事奖励。最后,通过项

9、目委托的社会组织如果参与到该项活动中来,必须认真遵守刑事执法准则和委托协议规定,切不可擅自处置,更不能应付差事,不负责任,否则要受到一定的责任追究。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要求社区矫正机构要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严肃性、执法性、规范性,要在公益活动中提升自己的法律观念,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敬畏法律、遵纪守法;要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净化自己的灵魂,重塑自己的人格,为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修复社会关系,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具有改造感召力

10、的社会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有益的社会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灵魂就在于它的公益性,因此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所开展的活动具有公共事务性和社会有益性两大特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自始至终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尽管在公益活动组织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利益和效益,但是这些利益和效益都要上缴国家,用于社会公共事业等方面。这些利益和效益不能用于社区矫正机构或司法行政部门的留用经费,也不能给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活动报酬,这一点与中国监狱工作中给罪犯发放劳动报酬是完全不同的。正是这种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公益性,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使得其具有鲜明的教育矫正功能和改造感召力。因为社区矫正对象不同于监狱服刑

11、的罪犯,他们在矫正期间,一般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一定的收入,之所以要组织公益活动,就是为了教育矫正他们,为了给他们提供回报社会、奉献社会的机会和条件。为了检验他们的教育矫正成效和悔过迁善水平,同时也为了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同时为赢得受害人和社会原谅,社区矫正对象需用自己的诚实劳动和一片爱心将功补过,奉献和回报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实践作为的社会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不是空洞的理论说教,也不是虚无缥缈的夸夸其谈,而是要付诸行动,要真干实干。因此,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具有实际操作性质的社会活动。不管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直接回报社会,还是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或义务活

12、动回报社会,乃至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艺、才能、财富等回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都必须是身体力行,绝不允许通过买卖劳务或雇佣指使他人从事劳动或劳务而企图蒙混过关,骗取信任和成果,这不仅违背了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初衷,也背离了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根本宗旨,是必须受到严肃批评和强烈谴责的违法行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改造感召力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在于活动本身以及开展什么样的活动,而在于通过这种公益活动是否达到了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目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通过参加公益活动认罪悔罪意识有了增强、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提高、回报和奉献社会的思想境界有了提升。总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教

13、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在于他们真正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感化、震撼和洗礼。因此,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渗透其中,做到公益活动和思想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首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组织公益活动之前要做好思想动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对社区矫正对象系统、全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正确劳动观的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公益活动的认识,端正他们对公益活动的态度,使他们能够做到依法、科学、理性地对待公益活动,并在公益活动中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其次,在公益活动进行中要适时渗透和强化思想教育。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行为表现及时进行指导、点拨,或点头赞许,或批评指正,并将

14、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表现了然于胸或记录在案,以此作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最后,公益活动结束后还要随时或定期开展讲评教育或总结教育活动。除了要分析总结公益活动的整体情况外,重点要树立好的行为风范和好人好事典型,引导他们见贤思齐。同时,要对公益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和鞭策,并教育他们引以为戒。另外,还要注意运用和采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取诸如让社区矫正对象撰写活动感受、矫正体会,并在集体中进行分享等形式,以此培育和扩大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教育矫正功能。(三)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主客体互塑、多要素交织的复杂社会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复杂的社

15、会活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涉及多种要素、多种关系。具体来讲,公益活动需要当地社区矫正委员会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关系;需要社区矫正机构科学规划、系统实施;需要提早建立公益活动实践场所或共建合作基地;需要制定周密计划和现场指导及监督协调;需要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特长分类实施;需要对活动中的人财物及其收益进行科学管理和相关保障;需要对活动效果及其矫正成效进行评估和研判;需要发动相关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和有序参与等。因此,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实现需要处理和协调好以上各种关系和要素,需要形成同向同行、合力共筑矫正育人新格局的良好态势和文化场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始终沿着预定目标不断前

16、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呈现为主客体互塑、多要素交织第一,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表现为主客体互塑。社区矫正对象是公益活动的主体,实施公益活动作用的对象是公益活动的客体,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是义务植树的主体,而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使用劳动工具完成义务植树的活动过程则是客体。在公益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塑造。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观念越牢固、劳动态度越好、技术程度越高,则产出的劳动客体的质量越好、水平越高。同时,产出的劳动客体的质量越好,水平越高,又进一步促进和激发了劳动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循环往复,进而使公益活动的工作绩效和水平越高,也越有利于实现公益活动的教

17、育矫正目标,最终使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活动中真正得到教育和矫正,反之亦然。第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表现为多要素交织。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有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有计划与目标的关系,有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有积极影响和消极阻滞的关系,有真心作为与投机取巧的关系,有评价准确与把握模糊的关系等。总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种关系复杂、矛盾交织的活动过程。特别是随着信息化和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很多带有智能性、高科技性和专利性质的公益活动不仅组织难度较大,而且对其动机和效果的评价也带来了很多困难。尤其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复杂、动机多元,加之当代社会中不乏负面因素的消极影响,往往使得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效果和目标实现更加严

18、峻和复杂。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只有对公益活动的各种复杂要素进行认真分析和全面把握,从中分析出主要矛盾关系和重要制约因素,透过各种现象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方有可能使公益活动这种复杂交织的矛盾关系得以理顺清楚,并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得出令人信服和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三、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价值实现路径(一)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组织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必须明确如前所述,既然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是一项具有强烈感召力的教育矫正活动,因此,作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组织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就必须十分明确。根据 社区矫正法 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是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实施的主体,

19、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就承担着依法实施和科学组织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对公益活动组织实施的法律责任,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明确了组织公益活动既是社区矫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社区矫正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社区矫正机构作为国家重要的刑事执法机关,在组织和实施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必须依法行事,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切不可任意处置和无所作为。在组织和实施公益活动过程中,还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和制度规范进行约束社区矫正法 第 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

20、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第 条规定:“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由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组织和实施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已经有了充分而又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点必须加以肯定。但全面来看,我们又会发现,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法律规定均为宏观性和原则性规定,仅对活动的实施主体、实施原则、实施条件、实施目的等方面进行了笼统的规定。从活动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来看,这些规定仍为基本的规定。因此,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亟须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

21、公益活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项目选择、组织管理、分工协作、活动竞赛、活动教育、考核奖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内容,以使得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逐渐深化和发展。(三)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有规范的实施计划和详尽的实施方案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必须建立在精心谋划和科学的实施方案基础之上,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必须制定出一整套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规范的实施计划和详尽的实施方案。其中实施计划应该包括三年规划、一年规划和月度计划;实施方案应该包括每一次活动的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地点、参加人员、保障措施、考核标准、突发事件应对举措等。不

22、仅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体性公益活动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而且即使是涉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及极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单独开展的公益活动,如原为律师的社区矫正对象为公众进行义务法律咨询等,也要列入整体活动计划中,并对开展的相关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以使这些个体性、独立性的公益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逐渐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以推进和深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社区矫正机构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中国法治专门队

23、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十分必要和重要。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作为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刑事执法活动,也必须逐渐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推进和深化。社区矫正法 第 条规定:“国家推进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因此,根据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专业性质和技术特点,有必要随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细化分工,各县级以上社区矫正机构专门培养一支擅长于组织和实施公益活动的行家里手或专家型人才,并争取相关政策开展专业等级授予或专业技术

24、职称评聘工作,以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为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官奠定坚实的基础。(五)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定期开展价值评估和成效评估,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作为社区矫正执行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执法活动,作为一项带有改造感召力的社会活动,其开展的质量如何,活动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高低和执法的质量,因此,对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进行定期的价值评估和成效评估。这里的定期评估至少应包括月评估、季度评估、年度评估等项目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活动的价值目标是否达到;活动完成质量情况;活动中有无态度不端、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活

25、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触动和内心启发如何;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感悟和水平提升等。值得指出的是,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价值评估和成效评估中,一定要把公益活动的改造和矫正成效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评估,这是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根本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还要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在社会中开展的刑事执法活动,其组织和实施均在社会和公众的视线中进行,因此,如何保障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有效实施,如何保障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何保障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保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持顺畅和健康发展态势,除了加强社区矫正机构自身队伍建设外,必须依法接

26、受人民检察院对公益活动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应重点对公益活动的工作目标、实施过程、活动绩效、公平公正、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公益活动这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达到教育矫正的根本功效。同时,还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人大、政协、相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以促使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始终沿着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六)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制度优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由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社区矫正必须广泛发动基层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种积极力量有序加入其中。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制度优越性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十分便

27、利的条件。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刑事执法活动,理应在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制度优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上作出示范。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倡导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做法,广泛组织和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参与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来,积极动员当地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依法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从而形成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合力参与和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尤其要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成员在职业态度、职业培训、思想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以此使

28、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产生更大价值和效益。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不仅要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制度优势,还要积极贯彻刑事司法一体化的治理模式,向当地监狱、戒毒所借用相应警力协助做好公益活动,是一条既行得通又实效明显的成功做法。这既弥补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相对不足这一弱项,又密切了社区矫正机构与监狱、戒毒所的相互合作,同时还可以把监狱和戒毒所的好经验、好做法渗透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来。实践证明,这是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刑事司法资源,加强刑事司法部门密切配合,走出中国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有益尝试。参考文献:周雨臣 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与监狱劳动改造异同分析 犯罪与改造研究,():(责任编辑:杨晓辉)理论探讨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年第 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