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化试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XX-QM-ZD-09版 次: A/0编 制: 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编号XX-QM-ZD-09理化试验管理制度页数共4页第1页1 目的本制度对理化试验通知单的填写;试验记录报告的签发和审批;试样的加工标记、检验与验收保管;试验使用的技术资料;试验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周期检定;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理化试验的安全操作、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理化试验的各项管理。3 管理要求3.1 理化试验申请3.1.1 试验申请的范围气瓶制造全过程中所需要进行的理化试
2、验包括材料复验、热处理后及固化后的理化试验,均需办理试验申请手续。3.1.2 试验申请的内容以及试验通知单的填写 试验通知单应写明试验申请部门、申请时间、试验项目、试样数量、试验标准、评定标准、送检人等。3.1.3 试验通知单应一式两份,一份送质量保证部,一份理化试验室留底。3.1.4 理化试验员接受试样时应核对试验通知单与实物是否相符,并考虑试验条件是否能满足试验通知单的全部要求。3.1.5 理化试验员应仔细检查试样尺寸,加工精度等是否合格,不合格的试样一律退回。对合格的试样应进行登记,然后按试验通知单要求进行试验。3.2 试验记录3.2.1 试验记录的内容 试验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3、试验申请的有关内容,如试验申请部门、通知单编号、材料的牌号、规格、热处理状态等。b 试样的有关情况,如试样编号、尺寸、数量等。c 试验的有关记录,如试样名称、编号,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日期、试验人、审核人等。3.2.2 试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清晰。试验者应签字。3.3 试验报告3.3.1 试验结束后,质量部应根据试验记录出具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人员签发。3.3.2 理化试验报告应经理化、计量控制责任人审核。3.3.3 试验报告应发至试验申请部门,同时质量部应留底。3.4 理化资料归档各种理化试验记录、报告应妥善保存,整理后定期存档。3.5 试样的加工、检验和验收3.
4、5.1 试样的加工应有加工图纸。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编号XX-QM-ZD-09理化试验管理制度页数共4页第2页质量部负责材料试样加工图纸的绘制和内部加工并检验试样加工尺寸、精度。 3.5.2 试样标记a) 每件试样上均应有明显标记,当原始标记被加工掉时,应进行标记移植。标记的方法是在规定部位打钢印或做记号。b) 标记的位置规定如下:1) 拉伸试样和弯曲试样的端部试验不受影响的部位;2) 冲击试样应标记在冲击试样端部的顶部。3) 其它试样标记在非检查面上。3.5 试样的保管3.5.1 试样的保存期规定如下:a) 材料复验试样保留三个月;b)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试样保存期时,应由委托部门在试验委托
5、单中注明。3.5.2 试样的保管 材料试样由质量保证部负责保管。将试样放在试样架或试样台上,按材料代号和制造编号整齐排列,作好标识。到期后由质量保证部将试样送财务部废品仓库。3.7 技术资料的保管范围质量部应对以下资料进行保管:a) 试验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和书刊;b) 试验通知单、记录、报告;c) 试验室试验设备、仪器的检定合格证;3.8 技术资料的保管3.8.1 质量部的技术资料应按资料类别由专人保管。3.8.2 试验通知单、记录、报告每月应进行整理、装订,定期进行汇总、编号后存档。3.8.3 技术资料的保存期规定如下:资料名称保存期备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长期保存至失效为止试验通
6、知单三年记录、报告十五年3.8.4 资料保存到期后,由保管员提出销毁申请,经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应有记录,记录销毁的资料名称、数量。销毁人、见证人签字。3.9 试验仪器、设备的采购定货3.9.1 试验仪器、设备的采购应考虑公司产品和许可条件的要求及企业今后发展的需要。其设备、仪器的能力、量程、准确度或精度应能满足气瓶制造质量检测的需要。采购计划应经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编号XX-QM-ZD-09理化试验管理制度页数共4页第3页理化、计量质控责任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3.9.2 应对试验仪器、设备的供方进行调查,了解其生产、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的性能、质量状
7、况和服务情况,应从经评价合格的供方采购。3.10 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3.10.1 理化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计量器具的周检制度定期进行周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3.10.2 试验仪器、设备上应有明显的检定标识。3.11 使用与管理3.11.1 仪器、设备的管理应执行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应设专人保管。3.11.2 应制订主要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试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3.11.3 应加强设备的维护。设备、仪器使用后应使设备仪器恢复到规定的位置,保持设备仪器的精度和清洁。保持设备、仪器处于完好状态。3.11.4 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12 试验人员的培训和上岗3.12
8、.1 理化试验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应的理化试验工作。3.12.2 理化试验报告必须由具有一定技术业务素质的理化人员签发,理化、计量质控责任人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3.13 理化试验人员的管理3.13.1 理化试验人员应掌握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熟悉设备、仪器的性能。3.13.2 试验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出假报告,编造假数据。3.14 化学药品和试剂的安全管理3.14.1 应妥善保管化学药品和试剂。化学药品应存放在专用房间或药品柜内,由专人保管,防止丢失、被盗。贵重物品和剧毒物品应由两人同时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
9、,使用应有登记。3.14.2 化学试剂的采购应定点、定人。采购应按试验室的采购要求进行,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过程的安全。3.15 安全操作3.15.1 试验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化学药品飞溅伤人。化验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人员中毒。3.15.2 试验操作应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有毒、腐蚀性药品对人身的伤害。3.15.3 试验室试验后的废液应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处乱倒、乱丢,防止误伤他人和污染环境。3.15.4 试验室应正确夹持试样,防止因夹持不当造成试样脱落,飞出伤人。XX有限公司制度文件编号XX-QM-ZD-09理化试验管理制度页数共4页第4页3.15.5 冲击试验机附近应装设防护栏,防止重锤或试件飞出伤人。3.15.6 正确使用电器、加热器具,防止触电、烧伤,防止火灾。3.15.7 试验室内应保持有序、整洁,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管理。4 本制度由质量部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