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通道县城北棚户区2014年安置11#楼 编号:
致: 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道分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 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爆破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请予以审查。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2015年04月20日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2015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2015年 月 日
审批意见(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2015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通道县城北棚户区2014年安置11#楼工程
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爆破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人: 职务: 项目经理
审批人: 职务: 企业技术负责人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2015年04月20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2 -
二、编制依据 - 3 -
三、危险源辨识及监控 - 3 -
四、爆破方案的选择 - 4 -
五、钻爆设计 - 4 -
六、药量计算 - 6 -
七、注意事项 - 8 -
八、安全要求 - 8 -
一、工程概况
人工挖孔桩基础在施工中,遇到了重风化岩层,必须要将重风化岩层清除挖到中风化岩层,才能够达到满足设计要求的持力层,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采取爆破方式进行挖掘。
二、编制依据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13
相应施工技术规范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危险源辨识及监控
1、爆破用品管理
2、挖孔作业锁口、护壁材料质量及施做质量
3、爆破施工用药量控制及其对护壁的震动控制
4、孔外防排水措施因素
5、孔内通风及空气流通控制
6、锁口盖板及防落物措施
7、吊装材料性能及施工程序
8、安全用电因素
针对以上危险源存在较大可能的因素,发挥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效能,从材料进场质量控制、机械使用进场验收、操作规程、施工程序等方面入手,严格遵循各项制度及办法,以安质部为主责部门,执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检查制度及相关措施。
四、爆破方案的选择
根据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拟采用如下总体设计原则:
1、由于桩基岩石夹制作用特别大,所以采用打孔爆破。
2、严格控制装药量,确保爆破不损坏桩基护壁和降低爆破振动。
3、为防止有水时使用导爆管雷管进水而产生的拒爆,使用乳化炸药、爆破雷管选用电雷管。
4、采用严密的防护措施,如在爆破孔桩口用炮被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将爆破飞石及噪音等危害的强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5、加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爆破作业区,放炮前应在设计要求的安全距离处设立警戒线。
五、钻爆设计
1、确定周边眼间距E:
根据围岩结构选用E=32-42cm
装药集中度g=0.1-0.18kg/m
2、炮眼布置
挖孔桩进入微风化层以后,拟采用预留松动爆破法施工,炮眼布置附后。
3、炸药及雷管的选择
炸药:改性铵油炸药(有水时选用乳化炸药)
雷管:采用电雷管
4、炮眼装药及装药结构布置
①周边眼:松动爆破采用浅孔,钻孔设计深度800mm,爆破要求低猛度炸药。方法原装药管(Φ=30.9m桩径m,L=150mm,q=150克)密度大,管径粗,不适合松动爆破.施工时,用人工将其改装成直径为Φ=20.9m桩径m,长L=150mm,重75克的小药码,间隔地绑扎在传爆线上,炮口用炮泥填塞。
②掏槽眼:采用楔型掏槽,钻孔深度为1000mm,装药量仍采用30.9m桩径m直径的大药管,但在药量上进行控制,在一般情况下,炮眼的装药量控制在0.3kg 以内为宜。
③起爆过程中采用电雷管起爆。禁止使用导爆索火雷管起爆。
5、炮孔布置
1.0.9m桩径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1个孔,0.9m桩径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0个孔,见布眼图。
装药时首先用风管将炮眼里残碴冲洗干净,然后用木制式或竹制工具将装有雷管的药码轻轻送至炮眼底后,炮口用炮泥填好。
光爆眼采用并联法连接。
在爆破中如果遇有瞎炮,应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将填塞物、雷管、药码小心掏出,再用低压水浸泡或用压缩空气和水的混合物把炸药冲出来后,再重新装药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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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m
D=0.9m
布眼方式图
六、药量计算
单位炸药量,采用类比法,q取值1.8kg/m3。
1、桩径1.2m计算:
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
Q=q·S·L·η=1.8×1.77×1.00×0.8=2.55kg
Q—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kg;
q—炸药单耗,kg/m3;
S—掘进断面积,m2;
L—平均炮眼深度,m;
η—炮孔利用率,一般为0.8~0.95。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2.55/15=0.17kg
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2、桩径0.9m桩径计算:
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
Q=q·S·L·η=1.8×0.785×1.00×0.8=1.13kg
Q—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kg;
q—炸药单耗,kg/m3;
S—掘进断面积,m2;
L—平均炮眼深度,m;
η—炮孔利用率,一般为0.8~0.95。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1.13/14=0.08kg
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3、安全距离检算
采用如下公式计算:R=(K/V)1/a*Q1/3 (1)
式中:
——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
Q —— 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延时爆破为最大一段药量,单位为千克(kg);
V—— 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振动安全允许速度,单位为厘米每秒(cm/s),本工程周围房屋为砖房结构,V值取2~2.5cm/s;
、a —— 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k=200,a=1.7。
R=(200/2)1/1.7*2.551/3 =21m
居民房屋和厂房到墩台的距离小于21m的挖孔桩不采用爆破施工。
七、注意事项
1、爆破前,对炮眼附近的支撑应采取防护措施。护壁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2.5MPa时,不宜爆破作业。
2、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应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毒气,应迅速排除。
3、孔内装药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1/3。
4、由于个别孔桩离公路很近,不宜采用爆破施工,采用风钻打眼,然后在钻孔中加入膨胀剂,待岩石产生裂缝以后再用风镐破碎岩石,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八、安全要求
1、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专车运输,车上不许装载其它物品,应由专职人员押送,在运行中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路线行驶。
2、民爆物品领取于炸药库,按指定路线运至施工现场,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不许混合运输或存放。
3、严格按照设计孔位钻孔,孔深、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炮孔要重新打。钻孔时,钻工不得脱离凿岩机,防止断钎伤人,风管不能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风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开钻固定孔位以后,掌钎人员应立即退出,钻机操作者方可由慢至快全速钻进,打完炮孔后应进行深度检查,装药前应用有压气吹洗炮孔。
4、在施工中如有剩余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回,实行退库制度。
5、必须严格密保物品的发放制度,由技术部门提出每个孔的装药数量,按物资消耗定额发放,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发放台帐和民爆物品品的严格检查制度。
6、民爆物品贮存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泡沫灭火器及防火砂。
7、操作人员必须按钻爆设计所规定的装药量进行装药起爆,严禁超量装药。
8、爆破时,必须做好警戒防护工作,规范要求,在深孔中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300米。
9、孔桩爆破工作面均在地表以下5m以外,在爆破孔桩口用炮被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确保爆破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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