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平安消费工作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搜集大型船机、起重机械设备数据中,应充分反响它们的平安技术状态。2、在引进大型设备、施工船舶时,首先检查它们的平安材料,如船检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适航船员证书、安检簿等;查验其稳性和抗风才能、通讯导航设备、救生消防设备、锚机系统、舵机系统的平安功能。3、在验收电器设备、附件、工具材料入库时。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平安消费指标,保障平安使用。4、负责组织员工学习新购和自制设备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安排好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5、与有关部门一道,对交通车辆按期进展年检,保证车辆的完好率;及时组织对驾驶员进展年审工作,对从业驾驶员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 法的学习。6、催促租用船舶和自有船舶、车辆的保险工作,出险后负责提供保险索赔的一切相关材料。7、参加工地的平安消费大检查,认真检查设备的平安状态和物资的平安堆放环境,对隐患和征询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详细完成海事部门对船检中提出的整改项。8、详细落实船舶防台、防季风预案,做好船舶防台前的一切预备工作。9、必要时参加平安消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