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人保寿险四川省分公司
建立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惠民工程
“示范村”管理办法(模板)
一、总 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示范村”管理办法是公司个险渠道农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业绩平台稳步提升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公司惠民工程“示范村”的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以“示范村”创建(星级)为切入点,以区域市场的深耕细做为目的,最终实现“村村人保人、户户人保单”的美好愿景。
第三条:公司惠民工程“示范村”的创建以及惠民政策的落实均需在政府的指导与要求下,村民的支持与监督下,由各机构有序实施。
二、“示范村”创建原则
第四条:“示范村”的创建要遵循“政府规划、村社配合、村民支持、诚信服务、惠民大众、持续经营”的原则。
三、“示范村”创建(星级)条件
第五条:标准“示范村”创建成功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建立标准“示范村”需向分公司个险部进行申报,;
(二)时间:以申报为始,2个月以内为创建时间(每个自然月10日前为申报时间);
(三)创建条件:以标准保费及投保人数作为核定标准;
(四)“示范村”创建条(星级)条件
星级
新单保费要求
(万元)
投保人数
(人)
奖励
标准
标准
标准保费累计4万
20
1000元
1.个险新单标保≥4万;
2.每个行政村长险投保人数不低于10人;
3. 创建过程必须坚持依法合规,且严禁弄虚作假;
4.示范村创建数据来源:凡参与统计保单必须填写农网代码作为兑现依据,否则不予兑现;
5.达成上述各项标准后,公司才视为成功创建示范村。
(五)标准示范村支持政策:
1、村、社干部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人身意外伤害3万元,意外医疗2000元);
2、扶贫济困帮扶金额为1000元;
3、示范村创建成功庆祝会暨扶贫济困兑现会。
(六)示范村创建时间如超过规定时间,则不享受支持政策,若需再次创建需业绩清零并再次上报申请表;
四、“示范村”维持条件
从达成示范村之日起,一年内新单标保≥20万,该示范村可维持“示范村”荣誉称号。村社干部可在第二年持续享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人身意外伤害3万元,意外医疗3000元)。
五、相关说明
第八条:该办法由地市公司对全市各家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各机构要按照分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上报“示范村”创建表以市分公司及时核对并公布结果。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涉及的“示范村”达标创建中所列明的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分公司个险部。
中国人民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13年8月
注:本“示范村”管理办法仅作为各机构农网建设中推动村级政府的一个抓手,相关标准的执行,各机构可根据自身费用、业务发展情况作相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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