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062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20065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的和原则文章-找范文,到 全县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和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以“民主、公平、公
2、开、竞争、择优”为原则,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真正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年龄青、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居委会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并通过换届选举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全县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提供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全县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居委会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履行协调、指导、检查验收职能,县人大常委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 (二)居委会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
3、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制定本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或实施细则; 3、指导、监督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举委员会)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5、指导选举委员会公开向社会招选或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6、受理选举工作中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并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7、检查验收和总结选举工作; 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三)成立选举委员会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前要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
4、员由上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群众威望、办事认真的社区成员中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期限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的目的、意义; 2、制定并实施选举工作计划、方案;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推选或向社会公开招选后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5、组织推选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民登记; 6、确定选举日期、地点和程序; 7、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8、受理群众来
5、信来访; 9、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 10、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退出社区选举委员会;空缺的社区选举委会员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增补。 三、方法和步骤 各居委会的镇人民政府在换届选举前,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对具备村委会改居委会条件的村,进行“村改居”工作。“村改居”的基本原则是:城建规划区域内的村民基本或大部分失去土地,村民实际已成为“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在“村改居”过程中要处理好村集体财产、债权债务,特别是村办企业改制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在“村改居”过渡过程中,要探索实行土地、财
6、产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户口性质不变,涉农政策不变,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不变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使村委员逐步过渡到社区居委会。“村改居”后,有关乡(镇)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做为今年加快社区建设的重点,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启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发动、准备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 2、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设居委会的镇政府要按照选举要求,及时成立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并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使选举工作做到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程序、统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