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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卫生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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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轮流值日每组值日一天,必须认真对待。 2、轮到组值日时,必须提前十分钟到班,由组长统一分配值日工作,认真打扫,结束后将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3、在各项劳动中,听从劳动委员的安排,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责任到人。如工作不认真,重新打扫,由劳动委员及班长检查验收; 4、值日组在一天只日中,必须保证室内外全天整洁,必要时,留人看守,检查后方可离开卫生区域;由组长具体负责,卫生工具必须保持整齐。 卫生处罚条例: 1、如值周个人打扫不认真,拖班级后腿者,罚一千字检讨,值日一周。 2、因任何理由不进行值日者,罚一千字检讨,值日一周。 3、如不服从劳动委员、组长组织安排,罚一千字检讨,值日一周。 (批注:以上由组长监督各组成员,如违反,向劳动委员汇总,由班主任、劳动委员对其进行处理。)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二于两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同时应按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时间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上课。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不把校外垃圾带入校园。校内住宿生不乱倒剩饭、剩菜。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节假日也应妥善安排人员坚持打扫环境卫生。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教室周围每天三打扫,分别是上午第一节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及下午放学后。 2.各班卫生区每日“三扫五捡”。“三扫”分别在上午第一节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及下午放学后,“五捡”分别在每个课间。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政治处卫生室负责主持,卫生室、轮值班级具体负责。 2.各班宿舍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主管组具体负责。 3.各班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结果由校卫生室负责每天上、下午各公布一次。 七、实行奖惩制度 1.卫生评比情况由政治处每月汇总一次,并列入班级工作月评估。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学生意外或疾病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目的:使学生意外或疾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急救处理得当,控制病患伤势,正确后续处理,以确保其安全,降低危害程度。 一、意外或疾病处理小组 医务室医生、各班班主任、教务处等相关人员 二、 学生发生意外或疾病突发事件时,应做下列处置: (一)在上课时间由任课老师指派能力较佳的学生陪同,立即将伤病学生送医务室,特殊情况时(如严重骨折、癫痫…等),请医务室医生到现场急救。 (二)非上课时间,由发现的教职员工或在场学生立即将伤病学生送到医务室处理(若受伤严重,发现的人请医务室医生到现场急救)。 (三)事故发生时,如遇医生尚未赶到,老师应适当处理。当医生赶到时,听从医生的安排。 (四) 意外事件或疾病发生时,由班主任、其它老师或医生联系伤病学生家长。 三、伤病学生外送原则 (一)伤病分类: 1.一般状况(普通外伤等):医务室医生可处理的即送医务室处理,或经学校医生初步处理后通知家长带回就医。 2.特殊状况:较大外伤、严重烧烫伤、化学、药物中毒、出血、骨折、疾病危害生命时,由医生做好必要的救护处理(如止血、固定包扎),视情况由班主任、相关老师或在校医生陪同送医院处置,并联系家长至医院会合,以便将伤病学生当面交给家长继续照顾。 (二) 伤病学生外送的交通工具视情况而定,如病情或伤势较轻,可选择出租车;病情或伤势较重应联系120救护车前来救治和转运。 (三) 紧急事件发生伤病学生需送医院时,原则上以学校附近的区域医院为主,如建工或岳阳医院,除非家长有指定的医院。 (四) 学校应设立伤病急用经费,学生日后需归还。 (五) 学生发生意外或突发疾病时,经医务人员初步处理后如需送医院治疗,则医生或班主任应报告有关校领导。 (六) 医务室医生做好相关记录(伤病的相关的病情记录、联络家长时间等)。 为及时掌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安全稳定以及学生的切身利益,保证学院教学秩序井然有序。现将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程序规定如下: 一、报告程序 1、学生发生打架斗殴、失窃、失火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简单的了解事件的时间、起因、经过后及时向系学生工作副主任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协助处理。2、事件处理完毕后,辅导员写好书面汇报材料,材料要注明时间、地点、事发原因、经过、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并向主管领导逐级汇报。 二、对事件的处理及跟踪 (一)失窃处理 1、发生失窃应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案,写出书面材料并交给保卫处,书面材料中要注明失窃时间、地点、失窃物品,并写出详细经过,最后写清楚失窃者的班级、姓名。2、若保卫处要求辅导员配合,则应积极参于处理,不得推诿扯皮。3、辅导员须作好事后跟踪并将处理结果记载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 (二)学生急病的处理 1、学生晚间患病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和生活老师,辅导员或生活老师立即报告值班保安叫值班医生。2、辅导员立即陪同学生去医务所。3、如校医检查结果说患者无大碍,则在校医务所处理完毕后陪同学生返回宿舍。4、若校医认定要转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则由值班医生立即通知车队或值班司机。辅导员与陪同学生一起乘车送患者去校外医院就医,并协助陪护学生为患者办理挂号、就诊、交费、取药、留观、住院等手续。5、若学生需要留观或住院,辅导员一定要等手续办齐、医生接诊检查处理完毕、交待陪护学生看护注意事项之后方可跟车返校。6、学生医疗费用(主要是手术费)不够,辅导员应立即返校,向系主任反映,由系主任负责筹款,但尽量不代筹借款。7、若学生重病,辅导员应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系主任及学生处。8、处理完毕,辅导员应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作一记载,如系主任当时不在场,则须将情况及时报告给系主任。 (三)、打架事件的处理 1、辅导员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并立即通知保卫处和系主任。同时,将当事人隔离(立即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并疏散围观者。2、立即责成当事人分别写材料(第一份),首次材料内容: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参与者,事发原因,事发经过。3、找当事人单独谈话,谈话内容:严肃指出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引导当事人正视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反省,直到当事人能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当事人平时的优点、长处予以肯定。4、要求当事人写出对错误的认识材料(第二份)。材料内容: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犯错误的根源),希望得到从宽处理的要求,立功表现(检举材料),今后的打算和保证。5、作好突发事件处理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写出对事件处理的建议。 6、向当事人的家长通报情况,情节严重者,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和处理。 (四)、火灾的处理 1、辅导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通知保卫处和系主任。根据火情的大小程度及时拨打119或120,并组织现场的扑救和疏散工作。 2、火灾扑灭后协助相关部门作好现场清理工作,对损坏物品作好入册登记工作。 3、找当事人分别写材料(第一份),首次材料内容: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参与者,事发原因,事发经过。 4、找当事人单独谈话,谈话内容:严肃指出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引导当事人正视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反省,直到当事人能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 5、要求当事人写出对错误的认识材料(第二份)。材料内容: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犯错误的根源),应当承担的责任,今后的打算和保证。 6、作好突发事件处理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写出对事件处理的建议。 7、向当事人的家长通报情况,情节严重者,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和处理。 三、突发事件处理善后工作 1、各系辅导员根据保卫处处理结果和对学生的教育情况写成详细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2、辅导员依据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拟写对事件当事人作出处分决定的书面材料上报。通过班会分析违纪事件原因及事件的严重性、危害性,使当事人和其他学生吸取教训受到教育。 3、辅导员及时掌握被处分学生的思想动态、多关心帮助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如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报告) 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如失踪、失足、失火、失盗等,一旦发生,将会给学生、家长和学校带来严重伤害,其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做好“四失”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工作对学生及家庭和学校都是至关重要的,是学生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预防措施   1、失踪、失足   A、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突发事件预防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学生的心态和动态,特别是对弱势学生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要采取具体措施使它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老师的关心和同学的有爱,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学生管理人员要强化超前意识,因人而教,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学生失足等现象发生。   B、任课教师要认真清点所教班级学生人数,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情况,严防课堂上学生流失情况发生。   C、全体教职工要尊重学生,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坚决杜绝打骂、体罚、侮辱学生等非法现象发生。   D、强化协作意识,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并完善学生失踪、失足事件的预防机制,强化家庭与学校的合作意识。   2、防火、防盗   A、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以安全教育为载体,以培养学生安全自救和防护能力为目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构建学生安全健康工程。   B、严禁任何形式随身携带火机等火源,严禁校内使用明火。   C、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改变电源使用情况,室内无人是要及时切断电源,特别是饮水机和电教设备。   D、强化自我防范意识,严禁学生将贵重物品带入校园,要及时关窗、锁门、学生要管理好自己的财务,防止丢失现象发生。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要强化安全意识,重视学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建立班级内部的报告制度,确保及时了解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   2、一旦发生失踪、失足现象,班主任要立即报告政教处、主管校长,并通知家长。   3、如发生火灾,班主任、要及时采取妥善措施,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向学校报告。如有失盗现象发生,班级要保护现场,并报告政教处、主管校长。如出现不报、少报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三、处理办法   1、如发生学生违法等现象,班主任、和政教处及有关人员要与家长密切配合,立即寻找学生下落。   2、如发生学生违法等现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校规校纪公正处理,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转化工作。   3、如发生被盗事件,班级、年级、政教处要密切配合,查清真相,依据校规校纪公正处理并通报家长,如有必要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一旦发生火灾,所有教职工要组织学生疏散、紧急灭火,协助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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