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数学教案不等式基本性质 师:哪位同学来答复其次、三条性质? 生甲:假如ab,且c0, 那么acbc(或 );假如ab,且c0,那么acbc(或 生乙:假如ab,且c0, 那么acbc(或 );假如ab,且c0,那么acbc(或 师:这两条性质中,对a、b、c有什么要求? 生:对a、b没什么要求,特殊要留意c是正数还是负数。 师:很好,c可以为零吗? 生:c不能为零。由于c为零时,任何不等式两边都乘以零就变成等式了。 师:好!应用刚刚学到的根本性质,我们来看下面的例题。 例1根据以下条件,写出仍能成立的不等式: (1)59,两边都加上-3; (2)94,两边都减去10; (3)-53,两边都乘
2、以4; (4)14-8,两边都除以-2。 解 (1)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1,在不等式59的两边都加上-3,不等号的方向不变,所以 5+(-3)9+(-3), 26 (2)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1,得 9-104-10 -1-6 (3)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2,得 -5434 -2012 (4)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3,得 14(-2)(-8)(-2) -74 例2设ab,用不等号连结以下各题中的两式: (1)a-3与b-3;(2)2a与2b;(3)-a与-b. 师:哪一位同学来做这题?解题时,要讲清一步的理由。 生甲:由于ab,两边都减去3,由不等式的根本性质1,得 a-3b-3 师:很好,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3、吗? 生乙:我是这样做的,由于ab,两边都加上(-3),由根本性质1,得 a-3b-3 师:好!这两位同学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题目,都得到了正确的结论。 生丙:由于ab,20,由根本性质2,得2a2b。 生丁:由于ab,-10,由根本性质3,得-a-b。 师:下面我们来看一组较简单的问题,请大家都来开动脑筋,仔细审题,认真分析。例3推断以下各题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都理由: (1)假如ab,且c0,那么acbd; (2)假如ab,那么ac2bc2; (3)假如ac2bc2,那么ab; (4) 假如ab,那么a-b0; (5)假如axb,且a0,那么x ; (6)假如a+ba; 生甲:(1)不对,
4、当c=d0时,acbd不成立。 生乙:(2)也不对,由于c2是一个非负数,当c=0时,ac2bc2不成立。 生丙:(3)对,由于ac2bc2成立,则c2肯定大于零,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2,得ab出。 (4)对,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由ab,两边减去b得a-b0。 (5)不对,当a0时,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3,得 。 (6)不对,由于当b0时,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1,得a+ba;而当b=0时,则有a+b=a。 师:同学们答复得很好。今日我们学习了不等式的根本性质,我们不仅要理解这三条性质,还要能敏捷运用。 课外做以下作业:略。 教案说明 (1) 不等式的根本性质的教学,是分成两个阶段进展的。在初中阶段,
5、对不等式的根本性质,并不作证明,只引导学生用试验的方法,归纳出三条根本性质。通过试验,由特别到一般,由详细到抽象,这是一种熟悉事物规律的重要方法。科学上的很多发觉,大多离不开试验和观看。大数学家欧拉说过:“数学这门科学,需要观看,也需要试验。”通过教学培育学生把握由试验发觉规律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固然通过几个特别的试验,就得出一般的结论,是不严密的。但对初中学生来说,初次接触不等式,是不能要求那么严密的。 (2) 不等式的根本性质的教学,还应采纳比照的方法。学生已学过等式和等式的性质,为了便于和加深对不等式根本性质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应将不等式的性质与等式的性质加以比拟:强调等式的两
6、边都加上或减去,都乘以或除以(除数不能为零)同一个数,所得到的仍是等式,这个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零;而在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都乘以或除以(除数不能为零)同一个数,当这个数是正数、负数或零时,对不等式的方向,有什么不同的影响。通过这样的比照,不但可以复习已学过的等式有关学问,便于引入新课,而且也有利于把握不等式的根本性质。比照的方法,也是学习数学的一种重要方法。 (3) 在应用不等式的根本性质对不等式进展变形时,学生对不等式两边是详细数,判定大小关系比拟简单。由于这实际上是有理数大小的比拟。对于不等式两边是含字母的代数式时,依据题给的条件,运用不等式根本性质判别大小关系或不等号方向,就比拟困难。由于它比拟抽象,特殊是在运用不等式的根本性质2和性质3时,学生必需考虑不等式两边同乘(或同除)的这个用字母表示的数的符号是什么,或者还要对这个用字母表示的数,按正数、负数或零三种状况加以争论。在教学过程()中,对于这类题目,采纳争论法是比拟好的。由于在争论时,学生可以充分发表各种见解。对于正确的见解,教师可以让学生说出解题的依据;对于错误的见解,教师可以进展启发引导,发动学生自己找出错误的缘由,自己修正见解。这样,有利于发觉问题,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有利于深化对不等式根本性质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