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全区、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推动全县殡葬事业改革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
2、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非法散葬、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活人墓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
3、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4、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县物价局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依法行政办副主任 县民政局副局长 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兼任,副主任由廖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部门职责及牵头工作如下: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并指导所管辖的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中介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全面摸清殡仪馆的服务情况和公墓建设运营情况底数,建立整治台帐,推动逐一整改。 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管理,加强对
5、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基本殡葬设施的督促检查。 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开展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 住建部门。加强对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公安部门、法制、司法部门。加大对治丧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民政部门处理长期存放的涉案遗体。推进殡葬地方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要合力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交通运输部门。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运输管理等违法行为。 卫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太平间的规范管理,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
6、为。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对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取缔。 工商质监部门。按照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78号)要求和统一部署,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 2.公墓未依
7、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工商质监局)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物价局、工商质监局)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进
8、行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物价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民政局) 7.农村集体土地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9、牵头单位:县物价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工商质监局)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包括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民政局) 3.违规运输遗体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 4.违规制售土葬棺木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 5.医院太平间违规承包或出租,违规从事殡仪服务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物价局、民政局) 四、工
10、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上旬)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或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8-9月上旬)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整治行动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责部门要于8月17日前向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殡葬
11、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底前) 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督查组,对乡镇、各责任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对乡镇整治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底前)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立,形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报告于9月6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组织力量将对全县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于9月10
12、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坚强有力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的疑难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辖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整治行动不力、调查摸底不实、突出问题没有改善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问责。 (二)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乡镇
13、、各责任部门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调动多部门、运用多手段综合施策,积极稳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建立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建立并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三)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深化整改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形成殡葬行业整治震慑威力,推动殡葬行业强化自律。要强化属地管理监管职责,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通报制度,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殡葬领域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县殡葬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同时公布本系统举报投诉渠道。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为:*。各部门和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于2018年8月7日前报市殡葬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