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关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第一卷主旨的探究——以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为线索.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625230 上传时间:2024-01-18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4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第一卷主旨的探究——以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为线索.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第一卷主旨的探究——以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为线索.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第一卷主旨的探究——以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为线索.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197教育智库关于亚里士多德 物理学 第一卷主旨的探究 以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为线索面对物理学第一卷的标题“论本原”,人们很容易的便将第一卷的主题,归结为关于亚里士多德对自然本原的讨论。如果基于这种理解,那么该卷的结构可以概述为三个部分:(1)第一到二章作为引言引出本原问题;(2)第三到六章为分论,具体阐明亚里士多德通过批判巴门尼德存在论与自然哲学家本原学说论,确立亚氏本原学说的主要过程;(3)第七到九章则是关于自然本原的总结与延伸。基于上述章节结构的划分,我们将不可避免陷入这样的困惑“对立”和“第三者”哪个才是亚里士多德认为的自然本源。在第五章中亚里士多德同意将“对立”视作自然的本原,而到第

2、六章中他又承认一种作为对立基础的“第三者”存在,而这“第三者”一同构成自然的本原。因此简单的将自然本原视作第一卷主题的理解是有待商榷的,原因不仅在于陷入了文本解释的自我矛盾,而且基本上撇开了作为物理学研究开启的前提和基础的学科研究方法和对象。因此,澄清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应当是全部研究的起点和开端。作为学科前提和基础的研究方法与对象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一卷的第一章开篇便确立了物理学研究的最终目标即明确自然的本原和原因。关于通达自然本原的道路,他则说道:“通常的研究路线是从我们说来较为易知和明白的东西进到就自然说来较为明白和易知的东西。”1这条研究路径或研究方法至少能刘威吴凯迪(

3、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如何正确理解物理学第一卷的主旨,向来都是颇具争议的话题。在物理学第一卷第一章开篇亚里士多德开宗明义的表示物理学这门学科的最终目标是确立自然本原,而作为通达物理学这一目标的学科研究方法与对象的确立显然是一切研究开启的前提和基础。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物理学的研究方法是从人感官上把握混沌不明的整体出发逐渐在自然的本性中展现其存在结构的过程,而研究对象则是自身中包含着运动和静止本原的事物即自然物。事实上,这般的研究方法和对象构成了亚里士多德后续章节关于巴门尼德存在论和自然哲学家本原学说批判的重要武器,而这作为文本写作的重要线索,构成了 物理学第一卷的核

4、心主题。关键词:物理学;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存在给我们提供两点提示:第一,物理学所要确立的本原无法直接达到,必须经历一个过程即一条由A到B的跨越,并且B作为A的本原存在;第二,物理学研究的起点是从为我们感官所能直接把握的清楚明白的混沌整体出发,迈进到对自然本性清晰明白的本原和元素。也就是说,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对自然本原探究的道路是自然本性逐渐展现自身的过程。并且人的本性被涵盖在自然的次序当中,自然的原则中包含着人能够充分展现和成全自身的力量。为此,亚里士多德在第三段中详细解释了这种研究方法和路径:从感官把握的易知整体事物出发迈进到它的构成要素。那么现在就不得不面对两个实际的问题:1.由易知的整

5、体到作为其本原的构成要素的迈进是一个怎样的过程?2.关于所迈进的构成要素是怎样的事物它能否为我们的感官所直接把握?首先对于第一个问题,迈进不可能是逻辑推理的过程,这与近代笛卡尔第一哲学路径所运用的数学推理有着显著的异质性。具体而言亚氏是由已知向已知的逐渐展现即由感官的已知到自然本性的已知,而笛卡尔则是由已知向未知的严密推理即由已知的公理到未知的结论的推导。所以,“迈进”应当理解为“展现”,而不是逻辑推理过程;这一“展现”则需要和第二个问题共同在段尾的例子中得到阐发。在段尾的例子中,亚里士多德举例的“圆”和“小孩”通常被解释为从一个笼统的整体不断离析澄清普遍198 教育智库概念的过程。或许“圆”

6、的例子有反应澄清概念的意味,但这种解释对于小孩的例子明显是不合适的。根据对上文对物理学研究路径的阐述,显然感觉所易知的整体事物应该是就小孩来说的那个混沌不明的整体父母,而构成要素则是后来逐渐明晰的父亲和母亲。必须明确,对小孩而言后来逐渐明晰的父母绝不是从那个混沌不明的人群中推理论证获得的结论,而是小孩与父母不断的交往和相处的结果。亲子的家庭生活过程是对小孩而言,父母逐渐从那个混沌的人群中脱离展现自我家庭的身份成为自己的爸爸和妈妈的过程。同时这个明晰的爸爸作为具体真实的个人也应当是能为感觉所直接把握的存在。因此我们便可知晓那个作为本原的构成要素不是逻辑推论的概念范畴也不是理性思维抽象而来的意识对

7、象,而是能为我们感官所直接把握的具体存在物。最终,我们可以明确物理学的研究方法既不是个别到一般的普遍概念澄清的过程,也不是由整体到部分的解构离析的过程,而是由混沌不明的整体逐渐在人的感官把握中展现自身存在结构的过程。并且后续的篇章中亚里士多德都在自觉的运用这种研究方法进行论证思考。因此,作为读者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想当然容易误读亚里士多德的对话,必须要时刻牢记物理学的研究方法,才能真正的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在完成了对物理学研究路径的讨论后,对这门学科的对象的阐述是必要的。在第一卷第二章的开篇中亚里士多德通过追问存在是否为单一不动的?这一问题的回答来划分两种不同学科的研究主题。亚氏说道:“研

8、究存在只有一个且是不变的这一说法不是自然科学的课题,而是另外的一门学科或各门学科共有的课题了。”2显然这里的“另外一门学科”在这里指的是形而上学,在亚氏看来关于存在是否有“一且不动”的讨论不是自然科学的研究主题而应该是形而上学的研究主题,因而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是与质料相分离的绝对不动的普遍存在本身。至于物理学的研究主题,在形而上学第六卷第一章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一门学科知识都只是关于作为某种存在或某类存在的事情来考察,而不是对存在本身或存在之为存在的考察。对于物理学这门学科,亚氏说到:“因为物理之学和其他学术一样,一个门类的事物,这类本体,其动静皆出于己,故物理之学既非实用之学,亦非制造之学。

9、”3因此,在这里可以明确物理学所研究的那一类存在是那些在自身中包含着运动和静止本原的事物即自然物,换言之物理学研究的对象则是与质料紧密不可分割并且始终处于运动和流转的过程中的具体存在物。并且这门科学不同于实践科学和技艺科学,其根源于实践和技艺这两门科学探究的本原和原因位于创制者身上而不是处于对象自身之内。“自然”是物理学研究的唯一对象。作为文本线索和批判武器的研究方法与对象对巴门尼德存在论的批判。在澄清物理学这门学科的研究路径和对象后,亚氏认为应当严格区分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和主题,尽管有些主题可能是几门学科共同要探究的对象也应当阐明其前提,否则将会带来混乱和荒谬的结论。而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学说正

10、是犯了这种错误才会得出否定物理学这门学科成立的错误结论,因此亚氏在第三章中批判巴门尼德的存在是“一且不动”的形而上学命题,则变得尤为重要。对此,必须重新审视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在巴门尼德著名的残篇中这样说到:“只有两条研究道路是可以被设想的。第一条:就是说,存在的就不是不存在的。这是通往确信的途径,因为他为真理所伴随。第二条:就是说,存在的否定,或者说不存在,是不能存在的。这条路是不能被设想的。”4这里巴门尼德区分了两条道路“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巴氏强调真理的道路上只有存在是唯一的真,存在与真等同。唯有通过探寻存在本身才能通达最终的真理,那是唯一确信的道路。而存在的否定不存在是不可能存在的

11、,因为这条道路是不可想象的,对不存在的探寻只能通达意见之路。正是基于对真理和意见之路的澄清,巴门尼德对存在概念进行严格的限定存在是无生无灭的、单一不动的、自身完满的;存在是绝对的同一,一切是存在,一切是一。因而对巴门尼德而言鉴别知识的真理与意见的区分关键在于认识对象,所以巴门尼德认为关于变幻不居、生成流转的自然物的知识是“参杂”人主观尺度的意见,因为自然物是不存在;而关于自然本性的存在本身的知识才是真理,因为只有绝对不动的存在本身为真正的存在。显然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是在否定了自然哲学家宇宙生成论基础上对存在进行的形而上学分析,他在打通了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的界限后,同时又在根本上否定了物理学这门学科

12、的存在。而这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却是根本的荒谬,因为巴门尼德的“存在论”作为对存在本身讨论的形而上学知识,却企图超越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涵盖物理学的研究的主题,这在根本上便混淆了两种学科的不同研究主题。为此,亚里士多德在第三章中从巴门尼德的前提和推论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批判。对于前提,巴门尼德认为存在只有一种含义:不动的“一”。但事实上存在有多种含义,因为无论就存在的定义还是存在着的具体事物都不可能为一而是多,正如“白”和“白物”的定义是不同的,199教育智库同时“白物”也不可能唯一而是多,例如有“白马”“白石”,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巴门尼德的前提是荒谬的。对于推论,亚里士多德认为就算假设世界上只有一种

13、存在物存在,同时“存在”也只有一种含义,那么存在的事物依旧是多个而非一个。对此亚里士多德运用“白”这个例子来说明巴门尼德的错误,他说道:“因为 是多个 并非因分离而是因 白的 和它所依存的主辞之间概念上的区别而这样说的。”1显然,亚里士多德认为巴门尼德推论错误的根源同样在于他只把存在理解为一种含义,从而导致他未能理解“白”和“白物”的定义的不同,也正是如此巴门尼德才会混淆形而上学和物理学这两门学科的研究主题。亚里士多德借用“白”的例子一方面是为了批判巴门尼德,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表述自身对于自然本原的思考揭示一种讨论自然物本原的结构。亚里士多德认为“白”无法与“白物”分离以外独立的存在着,因为“白

14、”作为一种属性,必须依存于“白物”,这是属于表称判断的习惯,换言之我们无法仅凭感官完整把握那个独立于“白物”之外的纯粹的“白”,因为在现实的自然界中二者是紧密不可分割的整体,“白”总是依存于作为承载者的“白物”与我们的感官相遭遇。这点对于自然本原而言也是如此,本原总是伴随着具体的自然物出现,一切妄想脱离具体自然物去论述关于纯粹本原自身的学说应当是形而上学的研究主题。因此对物理学而言其所要探寻的自然的本原和原因的途径必须以具体的存在物为起点,从而迈进到对自然本性而言本原的探究,因为自然万物的本原必须依存于具体的自然事物之中,以一个整体呈现。而这也正是物理学的研究方法。对自然哲学家本原学说的考察。

15、明确物理学的研究方法和对象后便可以清楚的明白,为何亚里士多德在批判完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后,需要回到对自然哲学家本原论的考察中,因为亚氏的本原学说正是基于与物理学相同的研究方法和对象所得出的观点,所以重新考察自然哲学家的本原学说对探寻物理学的研究目标而言是必要的步骤。在第一卷的第四章中亚氏通过对自然哲学家们就自然本原种种不同主张的考察后,在第五章中得出结论认为对立的双方是自然物的本原。换言之,万物的生成皆由对立的双方或对立两者中间的事物产生,万物的消亡也应当复归于对立之中。应当明确的是,对立的双方不是某个概念,而是例如干、湿、冷、热、大、小等互为对立的元素或本原,区别在于有的对立在感官上更为易知,

16、有的对立则在理论上更为易知。但是,在第六章中亚氏在肯定自然的本原为对立后,推论认为还必须假定有一个作为对立基础的“第三者”存在。这里我们便遇到了本文开篇所提出的问题,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在两种本原的观点上含糊不清,即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第五章和第六章的关系。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当如何理解这种作为对立基础的“第三者”。首先“第三者”是亚里士多德在确立对立本原学说基础上进行逻辑推论的结果,它标志着的是运动变化着的事物的统一性,它是自然物生成变化过程中,唯一不变的东西,正如任何生成流转的自然物都由“发生变化的东西”和“使变化产生的东西”复合而成,第三者便是“使变化”产生的原因。其次“第三者”在希腊语本

17、义为“躺在下面的东西”,因此它的理解应为基底即是作为对立双方之下的承载者,作为伴随物必须始终依存于自然物之中。而这种作为依存结构展现自身的基底正如上文我们在关于亚里士多德批判巴门尼德时所揭示的讨论存在的结构相同。最后,基底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自然物在生成变化的过程中,维持自身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以至于避免自然物的生成不是在对立两个极端之间的单向度转化,它作为逻辑上联系对立双方转化的“主辞”所论述的是思维的同一性,而不是真正的实存。至于第三者的性质,在第七章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就数目而言是一,即构成自然物的质料在数目上是一;就形式而言则是二,即在规定性上第三者由基底和缺失组成。因而,自然物的生成变化不是

18、偶然随意性的创生,而在于它自身的本性中包含着将要成为生成物的可能性和潜能。这种潜能根源于基底对形式的渴望。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第五章和第六章并不是一般观点所认为的在本原学说上亚里士多德的含糊不清,而是亚里士多德在两个层面上对自然物本原的讨论,第五章是在对自然物静态的分析即通过物理学研究方法确立的对立本原,第六章则是从自然物生成变化角度分析推论而确立的维持运动的自然物持存的基底。因此,第六章可以理解为物理学研究方法的逻辑推导和自然延伸,它作为自然物生成变化的根源无法为感觉直观把握,而必须作为一种依存的结构整体呈现,它象征着自然物流转变化中的逻辑上的统一性,而非真正的实存。参考文献1亚里士多德.物理学M.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1,2,3.2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吴彭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133,134.3巴门尼德.巴门尼德著作残篇M.李静,译,桂林:广西广西师范大学.2011:55.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