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分析422023.3一、引言随着人民群众对便捷舒适出行需求的提升,高铁、私家车、网约车等对传统公路客运量分流明显,传统公路客运量逐渐萎缩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在口径可比的情况下,2013 年以后公路客运量连年下降,特别是疫情三年,公路客运量年均降幅超过 35%,仅分析现行的公路客运量统计数据,已经无法表征道路客运发展趋势,建立能够体现陆路客运不同出行方式综合趋势的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体系十分必要。二、道路客运量不等于公路客运量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公路客运量统计调查体系,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客运量数据也是分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四项,但对于道路客运量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统计标准。很多媒体报章将公路客
2、运量和道路客运量概念混淆,认为两者是一回事,实际一字之差,差之千里。要理清道路客运量和公路客运量差异,首先要理解“公路”和“道路”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已经建成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还应包括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正在建设中的公路”。由此可见,道路的范围更大,公路是道路的一部分。延伸到客运量,同样如此。三、现行公路客运量的统
3、计内涵及局限性(一)公路客运量的统计内涵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路客运量数据源自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制度说明,公路客运量统计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大部制改革后,公路客运量统计内涵变化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2 年):2008 年实行大部制改革,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按照行业管理职权范围,公路客运量统计范围自2008 年起发生调整,原则上为所有在公路上产生客运量的营业性载客汽车产生的客运量,在公路上进行关于我国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的思考宋晓丽周梦婕张皖杉王园摘要:本文从我国公路客运量和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现
4、状入手,研究梳理了我国公路客运量统计口径变化,指出公路客运量实际为营业性班车包车客运量,受多种便捷舒适出行方式分流影响,公路客运量逐渐萎缩,已经不能表征道路客运出行趋势,加强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十分必要。结合主要国家道路客运量统计经验和我国国情,研究提出了道路客运统计监测思路以及措施建议,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参考借鉴。关键词:公路客运量;道路客运量;统计内涵;统计监测DOI:10.19456/ki.tjyzx.2023.03.011调查分析432023.3旅客运输的公共汽(电)车、出租客车纳入公路运输量的统计范围,仅在城市内道路上进行旅客运输的公共汽电车、出租车不纳入公路运输量统计范围。不包括非营
5、业性的公路客运量。这一阶段,公路客运量以“公路”为统计依据,强调营运车辆在公路属性的陆上通道的运输生产行为。第二阶段(20132018 年):2013 年开展了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车辆调查范围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的车辆,不包括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因此2013年起在公路上进行旅客运输的公共汽(电)车、出租客车产生的客运量不再纳入公路客运量的统计范围。第三阶段(2019至今):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处于营运状态的所有营业性客运车辆产生的客运量,不包括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在第二阶段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包括租赁车辆客运量。(二)公路客运量统计的局
6、限性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不断发展,营运车辆在城市道路和公路混跑情况较多,按线路按趟次拆分哪些客运量发生在城市道路上或公路上难以为继,因此公路客运量不再根据通道功能属性,开始以营运车辆属性为统计依据。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目前的公路客运量仍是营业性客运量的概念,不包括私家车客运量;属于传统班线包车客运量,不包括网约车、共享电动车(自行车)的客运量,也不包括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客运量。加之高铁、私家车等交通方式分流,在口径可比的情况下,2013 年之后公路客运量连年下降,公路客运量历年变化情况见图 1。而未在公路客运量统计范围内的新兴客运形式已经发展到很大体量,以网约车为例,交通运输部部长
7、李小鹏在国新办就“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发布会表示“2022 年网约车的日均订单量超过了2000 余万单”,即 2022 年网约车订单量超过 70 亿单,按每单一客保守估计,2022 年网约车客运量也将达到 70 亿人次,这已经远超过了传统公路客运量规模。传统公路客运量统计数据已经不能很好的代表运输服务在出行中的作用。四、道路客运量的统计监测范围的思考由于传统公路客运量仅能体现班车包车客运量且规模逐渐萎缩,对道路客运量代表性减弱,道路客运量一体化监测呼声渐高。(一)主要国家道路客运量统计情况美国、英国、德国和印度等世界主要国家已经建立了道路客运量统计体系,其对道路
8、客运量统计范围的界定将对我国开展道路客运量统计有所指引。各国道路客运量统计范围见表 1。以上国家道路客运量统计具有两点共性:一是不仅限于班线包车客运量(长途客运),还包括公共汽电车和出租的客运量,即不区分公路和城市路。二是不仅限于大客位营运性车辆,还包括小汽车、摩托车客运量。(二)我国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基础目前我国道路客运量相关统计监测数据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图 1 公路客运量变化情况注释:1.2 0 0 8 年开始,在公路上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出租车的客运量纳入统计范围;2.2 0 1 3 年开始,不包括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客运量;3.2 0 2 0 年2 0 2 2 年,受疫情影响,客运量下
9、降明显。国家统计范围来 源美国小汽车、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摩托车美国运输统计局英国小汽车、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摩托车、出租车英国运输部德国小汽车、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摩托车、无轨电车欧盟统计局法国小汽车、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摩托车、无轨电车欧盟统计局意大利小汽车、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摩托车、无轨电车欧盟统计局印度小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其他客车印度道路运输部表 1 主要国家道路客运量统计范围调查分析442023.3一是可以直接使用的统计数据,我国已经建立了班车包车、公共汽电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客运量的统计调查体系,能够定期获取客运量统计数据。二是与客运量高度相关的监测信息。形成了网约车订单量和高
10、速公路车流量监测机制,可以通过监管平台或业务系统提取相关信息。(三)我国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的建议结合主要国家经验,客运量统计应该顺应城镇化发展,摒弃城乡二元思维,打破城乡界限划分,建立一体化客运统计体系,要涵盖公共汽电车和巡游出租车客运,同时也要考虑网约车和私家车出行分流的影响。结合我国统计基础,基本具备建立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系统的条件,能够涵盖长途客运、市内通勤等主要道路客运量,但是对于网约车和私家车出行监测仍存在短板,订单量和车流量不能直接用于道路客运量测算,仅高速公路路段小客车出行也不能代表私家车在整体路网的出行趋势,建议在以下两方面开展相关工作。1.研究确定网约车载客系数网约车订单量不
11、能直接用于道路客运量测算,可以结合抽样调查和跟单调查,研究确定单笔订单的平均载客人次,将订单量与载客系数结合测算出网约车客运总量,并建立载客系数的定期更新机制,以反映客运趋势变化情况。2.研究建立小客车出行量监测体系目前我国对于小客车出行量的监测仅限于收费高速公路路段,对于普通国省道及农村路上小客车运行情况无法准确跟踪。建议由易到难,分步推进。一是研究确定高速公路小客车载客系数,实现车流量向客运量的转换。全路网平均载客系数及各省载客系数应可细分车型,且分类方式与流量数据保持一致。二是建议结合普通国省道交通流量调查系统建立普通国省道小客车流量监测机制。普通国省道私家车出行监测工作也具备较好基础,
12、但目前主要集中在断面交通量监测,私家车流量规模、载客系数以及与高速公路之间重复比例等关键指标研究仍然比较缺乏。建议逐步扩大站点覆盖范围,确定规模;在高速公路小客车载客系数基础上研究确定普通国省道小客车平均载客人次,确定系数;最后双库统筹,确定去重比例。三是通过统计模型推演,补足乡村地区私家车出行量。目前农村地区私家车出行监测仍是空白,监测难度较大,建议综合采用数据模型等技术手段推演农村地区私家车出行量。五、结论本文基于我国统计现状,研究梳理了我国公路客运量统计内涵及其统计口径变化,指出了道路客运量和公路客运量的区别和联系,为相关研究人员科学研判道路或公路客运量趋势提供指引。经过分析,我国权威统
13、计机构发布的公路客运量实际为营业性班车包车客运量,已经不能表征道路客运出行趋势,结合主要国家道路客运量统计经验和我国国情,研究提出了道路客运量统计监测思路,建议在网约车和小客车客运量监测方面综合发力,并研究建立订单量/车流量与客运量对应关系,量化私家车及网约车出行对传统公路客运的分流体量,尽早实现道路客运量统计全覆盖,构建道路客运一体化监测体系,既涵盖公路客运也包括城市道路客运,既包括传统营业性客运运输,又包括新兴网络定制客运及私家出行,才能更加全面地反映运输服务在出行中的作用。参考文献:1 交通运输部.公路统计实务 Z.北京:交通运输部,20022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Z.北京:交通运输部,2021.3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Z.北京:交通运输部,2021.4武丽馥,邓一凡,成华军.道路客运场站转型发展对策研究J.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32(2):22-24.5 唐 玮.探 析 新 常 态 下 道 路 客 运 的 转 型 之 路 J.中 国 市场,2020(10):66-76.6 朱路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及对策研究 J.交通世界,2022(29):5-9.(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