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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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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探索】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樊王义(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昆山 215335)摘要:舶来于美国的企业合规理念在本土演化为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合规和刑事诉讼中的涉案企业合规的区隔发展格局,并且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中对合规文化的青睐并未在本土合规实践中得到应有重视。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文化因素,是诱发企业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因素。随着制度移植的深入,实践遭遇“纸面合规”难题,学界越来越呼唤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耦合发展,在行刑一体的大合规体系中发挥合规文化的濡化作用。合规文化在价值功用上体现为个案中企业有效合规的实质标准,以及宏观上风险社会的一般预防、合作式司法趋势的时

2、代因应、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的当代表达。关键词:企业合规;行政合规;刑事合规;大合规体系;合规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企业合规作为一种责任转移和风险防控机制,将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任务由国家转移至企业,由末端输送至前端,弥补政府监管和司法改造力量的不足,其价值内核正是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的指示精神。但近年来,在企业合规实践层面,无论是国资委、司法局等行政机关主导的企业行政合规还是检察机关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均处于区隔发展的状态,合规建设的接力和合规成果的互认均不理想,在合规整改中也都未能充分重视合规文化因素。在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层

3、面,学者们的学术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涉案企业合规,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识到行政合规的重要性,开始倡导合规的行刑衔接,但视角仍局限于单一的部门法领域,未能跳出部门法从大合规体系的视角上探究合规文化的培育问题。文化价值认同是保证企业合规自愿性和主动性的内生驱动力,在行刑一体的大合规体系中通过多维路径培育企业合规文化,是防范和化解“纸面合规”难题、增加合规激励驱动力、解决合规整改耗时长与司法办案期限短的矛盾的根本手段。收稿日期:2023-06-08作者简介:樊王义,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刑法、企业合规。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外文出版社,2022,

4、第295页。张远煌:企业合规全球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第27页。2023 年 6 月第 3 期(总 第 39 期)34樊王义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一、大合规体系与合规文化(一)“片面合规”的流变与省思企业合规概念所指向的外延还有待商榷之处。近年来,“合规(Compliance)”概念存在泛化趋势,衍生出如商贸合规、管理合规、反制裁合规、组织合规等概念,但根据企业合规的理论研究和合规实践的领域,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企业合规是企业“针对行政处罚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所建立的专门公司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企业合规衍生出了行政合规和刑事合规两个子概念。当前我国的企业合规

5、实践表现为检察机关主导的刑事合规和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合规两条路线,二者的关系表现为:刑事合规是“推动力”,行政合规是“最终归宿”。刑事合规的发展是检察机关借鉴舶来经验自上而下推动的司法革新。2020年3月最高检确立上海浦东、江苏张家港等地的6家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启动第一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取得初步试点经验后,2021年4月,最高检启动第二期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案件类型的范围也有所扩张。2022年4月,最高检总结两年多的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218件。可以说,以涉案企业为抓手的刑事合规工作正

6、如火如荼地开展着。行政合规的发展是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实践中的经验总结。纵览我国公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合规”一词最早出现于行政机关的审计工作中,其后随着金融行业开始着眼于完善合规、内控制度建设,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开始密集制定合规管理制度。2012年的“中兴事件”引起了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视,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在招商局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东方电气和中国中铁5家国有企业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我国2018年颁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22年颁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求所有中央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在中央企业中正式铺开行政合规的制度建设。一个可

7、喜的趋势是,近年来我国行政机关在对民营企业进行执法时,也开始注重合规建设,例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和国家网信办在滴滴公司网络安全违法一案中,均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企业针对违法事项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李晓明:合规概念的泛化及新范畴的确立:组织合规,法治研究2022年第2期,第136140页。全国“八五”普法学习读本编写组编:企业合规通识读本,法律出版社,2022,第14页。徐日丹: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218件,检察日报2022年10月13日,第2版。见1989年11月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民政部单位财会工作审计合规标准的通知。例

8、如原中国银监会2006年颁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原中国保监会2007年颁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8年颁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中兴通讯公司在明知美国依据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对伊朗实施出口禁令的情况下,向伊朗出口混有美国科技的受限产品出口给伊朗,这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2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指导书,国市监行指反垄20211号;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

9、关行政处罚的决定答记者问,网址:http:/ Bribery Act 2010)中增设“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职罪”(Failure of Commercial Organization to Prevent Bribery),对未能制定完备制度以预防公司关联人员实施行贿行为的公司追究刑事责任,对按照传统责任主义原则无法追究法人刑事责任的情形创设特别规定的模式,据以支持其赋予企业合规管理者刑事义务的论断,提出增设企业及其主管人员对企业管理过失的犯罪,以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动力。通过修改刑事实体法的方式推进企业合规工作的思路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浪潮中赢得了包括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在内的大批拥趸。也有学者对

10、此表示明确反对,认为通过简单地在刑法中增设一般性、兜底性罪名,实现对企业合规管理形成刑罚威慑,以此强推企业合规的做法,不仅过于理想主义,而且会导致刑事立法的正当性和企业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巨大的分歧反映出学界对通过立法来强推企业合规的设想尚未达成共识。立法论倡导者的观点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企业合规发展历程中,以国企为代表的行政合规建设和以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代表的刑事合规均已经过多年试点,通过立法来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实质化免责出罪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无论是立法论的倡导者还是反对者均未能触及争论的本质问题,那就是制度形成的条件是什么?博登海默在论证一项具有稳定性特征的法律制度的

11、形成条件时,称“只有在法律文化经历了数个世纪缓慢且艰难的发展以后,法律制度才能具备这些特征,并使其得到发展”,可见,稳定制度的形成需要文化氛围的长期铺垫、缓慢濡化。当然,博登海默所称的数个世纪的缓慢发展实质上指的是一种被动的文化演变,若是主动地培育制度所需的文化基础,则该进程可以显著加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尚未培育社会整体的合规文化氛围,就盲目和冒进地通过刑罚威慑公司高管对公司违规经营行为承担严格责任,或仅因涉案企业形式上满足了合规整改的诸项要求就予以出罪,恐怕难以避免地要面临责任主义、刑罚正当性和合规有效性的诘难。(二)实践中舍本逐末企业合规既要给企业找病因,治已病,还要找隐患,治未病

12、。因此企业合规主导部门所提出的合规建议、整改方案都要基于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和公司的个体差异来循证施策,而不同行业、不樊王义:企业合规整改的实践检视与完善路径研究,贵州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第48页。李本灿:刑事合规理念的国内法表达以“中兴通讯事件”为切入点,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第103页。孙国祥:刑事合规的理念、机能和中国的构建,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年第2期,第1719页。例如,2022年5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建校7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企业合规改革视野下刑事实体法的修改与完善”研讨会上,来自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13、发言,研讨企业合规有关的刑事实体法修改问题。熊亚文:理性建构刑事合规的中国路径,比较法研究2022年第3期,第7478页。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第425页。38樊王义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同公司之间的管理状况千差万别,肇因也五花八门,这意味着逻辑上不可能存在一套兼具标准化与实操性的合规管理、整改标准。例如我们不可能期待同属于华润集团旗下的燃气公司和地产公司适用同一套合规管理体系。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无论是国际通行的ISO37301:2021 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还是全国工商联、最高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涉案

14、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抑或是国资委制订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标准性文件中,都仅仅提供合规的指引性规定,而无具体的实操办法和明确的验收标准。合规的考察验收责任部门如果参照上述规定开展工作,恐怕只会茫然无措、进退维谷。质言之,企业合规在理念上要求企业祛除沉疴痼疾、从企业文化和企业经营行为上无处不合规,但在实操上合规的考察验收责任部门只能无奈地将合规目标具象化为一条条的合规整改计划,将企业合规降维为“纸面合规”。这种现象在刑事合规中尤甚。行政合规偏重于事前合规,尤其是当前以中央企业为主,主导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成本开展合规辅导和合规文化的培育养成工作。刑事合规以检察机关事后合规为主,而

15、按照刑事合规的制度原理,检察机关应当对涉案企业设置尽可能长的合规考察期,以便于涉案企业能够在宽松的周期内保证整改的实质性,但这一设想却与刑事程序法中严格的案件办理时限相矛盾。检察机关只能在6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内仓促地完成涉案企业合规的启动、整改、考察全流程工作,企业为了获取出罪优惠,往往会尽可能地依照合规计划“打勾式”地完成整改动作,但在如此急促的整改期内涉案企业真的能够从观念、文化上扭转错误的经营管理方式并在通过合规考察不再有囹圄之患后还能一如既往地坚持合规方案吗?笔者对此是心存疑虑的。(三)“法外施恩”的质疑目前来看,检察机关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存在着适用比例过低和适用罪名单一的局

16、限,因此部分学者提出了“法外施恩”的质疑,也即在涉案企业合规尚无法对所有单位犯罪案件均启动合规必要性审查的情况下,对同样的犯罪但一者经过合规整改而另一者未启动合规时,何以差异化处理?以最高检发布的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为例,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3万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50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件达3577件,对整改合规的1498家企业、305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从上述数据可知,5150件启动合规的案件数量在全年单位犯罪案件数量中的占比微乎其微,但经过合规整改后,却有一半以上的责任人可以被不起诉。最高检、司法部等九部委在关于

17、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对涉企犯罪启动合规的条件规定为认罪认罚、合规承诺和涉案企业自愿适用三个方面,总的来说还是由检察机关进行合规必要性审查,因此,在只有很小一部陈瑞华: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1期,第81页。当前我国并没有统一对合规整改考察期限作出规定,各地的探索存在差异。例如浙江省岱山县2020年9月出台的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办理规程(试行)将审查起诉阶段合规整改的期限定为原则上6个月至2年;江苏省苏州市2021年3月出台的苏州市检察机关企业刑事合规从宽制度工作规程(试行)对于企业刑事合规的考察期限规定为一般不超过12个月

18、;辽宁省2020年10月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等十机关关于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规定合规考察期限一般为3到5个月。详细见樊王义:企业合规整改的实践检视与完善路径研究,贵州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第50页。蔡绍刚:从定性到定量: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合规改革的逻辑基础与路径构建,法律适用2023年第4期,第1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https:/ Society)理论认为,20世纪中期以来,科技的迅猛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巨大进步,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的可以从根本上危及人类自身生存的风险。这一概念由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19、 Beck)于1986年在其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为了应对这一颠覆性风险,刑法学者们一改报应刑法的观念与特殊预防的矫治构想,提倡“积极的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观”,主张“从事后的应对转向事前的抑制”,向未来防卫。风险社会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正是由于在科技水平和全球化空前发展的今天,不良事件的影响会以超乎人们预期的速度和范围扩大。以“安达信事件”为例,2001年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发生财务造假丑闻,当时的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安然公司的审计服务提供商,因擅自销毁涉安然公司的重要文件,被美国司法部指控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同时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也被迫停止了审计业务,退出审计行业,导

20、致85000名员工大批失业,大量舆论指责美国政府的行为过激。安达信事件作为企业合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事件,反映出当前大量巨头公司已经“大到不能倒”,但若仅因公司规模庞大就可在违法犯罪后免于或者获得更轻的处罚,也难免和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相悖。因此在风险社会中,只能通过一般预防的方式,将罪责功能化,从“可非难性”转变为“预防必要性”,要求企业“维护和加强对法律秩序的存在能力和贯彻能力的忠诚”,减少因违法所制造的实害。而这一预防理念,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看,可以体现为企业通过构建合德乌尔里希贝克、王武龙: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上篇)关于人类生存、社会结构和生态启蒙等问题的思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1、2003年第3期,第66页。陈家林:外国刑法理论的思潮与流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7,第53页。陈家林:外国刑法理论的思潮与流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7,第53页。40樊王义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规管理体系、培育合规文化、规范经营行为,从企业自身趋利避害的“利己”驱动和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利他”驱动两个维度考量,规避经营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二)企业有效合规的实质标准合规的有效性难以量化评估是企业合规理念一直以来遭受质疑的问题之一,因为“任何合规计划都无法阻止公司员工的所有犯罪行为”,那么根据什么标准来审查企业是否已经进行了有效合规整改或建设?首先

22、,从比较法的视角来看,美国联邦量刑委员会制定的组织量刑指南中的“七要素”作为美国检察官考量是否起诉涉案企业时评估其是否建立有效合规计划的参考标准,由于检察机关在起诉裁量上的权威性,该标准也被律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时所遵循,因而一度被认为是企业有效合规的“黄金标准”。该“七要素”初次公布于1991年,适用过程中美国检察官发现“七要素”标准因“公式化评估”未触及企业经营理念内核,而容易导致形式上的“纸面整改”,于是经历了2004年和2010年两次修订。修订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增设了“合规和道德计划”,将组织文化引入到合规有效性评估的标准中来。我国在2022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条对“合

23、规管理”进行阐述时,也将“培育合规文化”作为其应有内涵之一。其次,从企业经营的一般逻辑来看,如果企业内部形成了一种诚信守法经营的价值追求和违规必受惩罚的内心确信,即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不足之处,这种诚信和良善的文化氛围也会促使员工不去利用漏洞行不轨之事。相反,在一个一切经营行为都“唯利益论”的经营氛围下,业绩的获得可以突破守法经营的道德观,并且企业内部无法形成基于合规文化的质疑和反对力量,再完备的制度建设也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可以说,合规文化是检验企业有效合规的实质标准。(三)合作式司法趋势的时代因应合作式刑事司法模式即被追诉人与司法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合作关系的司法模式,它是与对抗式刑事

24、司法模式相对的概念。对抗式司法模式产生于英国在12世纪到19世纪间积累的司法经验,长期以来是世界范围内的主流诉讼模式,对我国诉讼模式的形成也产生了基础性影响,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基本形态。绝对的对抗型司法模式在刑事诉讼中显现了一些局限性,代表国家的公诉机关与被追诉人之间缺乏能动互动,导致刑事司法出现报应主义倾向。但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这种对抗性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根基,使得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公诉机关与被告人之间产生了诉讼合作的可能,比较有代表性的制度是域外的诉辩交易和缓起诉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成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被告方与侦

25、查、公诉机关经协商与妥协,产生了“协商性的公力合作”。企业合规从宽的司法理念也是因应合作式司法这一刑事诉讼发展趋势而产生的,甚至有学者直截了当地指出,企业合规本质上就是一种合作型司法。从改革试点的实践上看,企业合规在保障民营企业规范经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践行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制度初衷。在大合规体系中,通过对合规文化的培育,增强企业预防违法犯罪的内生动力,同时也将预防企业违法犯罪的责任部分转移至企业,凝聚国家层面的外部监督与企业层面的内部监督合力,形成单位违法犯罪治理中的国家与企业合作式协同治理格局,是合作式司法趋势在新时代新征陈瑞华:企业合规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

26、2022,第97页。李勇:美国检察官对涉案企业合规有效性的评估与考量,人民检察2022年第5期,第66页。陈瑞华:司法过程中的对抗与合作一种新的刑事诉讼模式理论,法学研究2007年第3期,第115页。李勇:涉罪企业合规有效性标准研究以A公司串通投标案为例,政法论坛2022年第1期,第142页。412023年第3期程上的新的表达形式。(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的当代表达企业合规的价值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一脉相承。企业合规制度虽然是舶来之物,但其背后的制度逻辑却与中国本土的“慎刑”思想不谋而合。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法系整体上以“重刑轻民”为特点,但仍秉持“慎刑”的主流刑法观。慎刑思想源起于西周时

27、期的“明德慎罚”思想,逐渐演化为汉代的“德主刑辅”和唐代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慎刑观念,至当代则具体体现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德治与法治辩证统一的法治理念等内涵。企业合规的改革和探索,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中的慎刑思想的当代表达。企业合规实质上是对企业违法犯罪提出的“容错机制”,最高检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也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衍生出“合规不捕”“合规不起诉”和“合规从宽”三种具体的宽缓化处理方式,无论是从价值功能还是理念内核上看,少捕慎诉慎押与企业合规都具有治理逻辑的一致性。企业合规中的合规文化培育,是对儒家“礼治”思想的继承和表达。儒家思想长期以

28、来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形态,是封建王朝统治的纲领性思想,汉书陈宠传中对儒家礼刑关系的描述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以道德教化作为刑罚的前置性方案,违背礼法的行为才由刑罚进行规制。合规文化的主张也是强调在事前合规中培育本土化合规文化,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道德责任感,通过营造一种合规经营是常态,违规经营不应当的社会整体营商氛围,督促绝大多数的企业自觉合规守法经营,对个别仍然僭越合规文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才考虑通过刑罚制裁,契合以“礼治”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四、大合规体系下的合规文化培育(一)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同频共振企业合规的目的是规避

29、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须来源于明确的制裁性法律规则,也就是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诉,因此在法律风险类型的语境下,企业合规风险可分为行政风险和刑事风险。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厉的形态,因此企业的一个犯罪行为背后通常累积着许多违法行为。实践中,不同的合规主导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合规价值的实现,基于此,构建跨越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包容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于一体的层次分明、结构立体的大合规体系尤为重要。合规文化的本土化培育,也应在这一大合规体系中一体推进。1.增强合规建设成果的互信互认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对检察机关已经主导完成的刑事合规,在给予不起诉或从宽处罚的同时,向行政机

30、关同步移送合规整改和考察材料,建议行政机关将刑事合规成果纳入行政处罚的考量因素,形成行政治理与刑事治理的接力。2.构建“阶层化”合规预防和惩戒机制行政机关可通过“八五”普法等常规性普法宣传普遍开展事前合规建设工作,对于已经较好地进行合规建设的企业,当它们做出违法犯罪行为时,负责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机关对其前期合规建设行为应当有所认可,对非经由单位集体决策的组织行为,区分单位责任和自然人责任,进行陈珊珊:刑事合规试点模式之检视与更新,法学评论2022年第1期,第72页。42樊王义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二元化”处理,“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形成正向合规激励,塑造“合规从宽

31、”的价值导向,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合规建设,培育合规文化。(二)内生动力与外源动力协调增进合规激励不足一直是困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一道关隘,同时也是开展合规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企业面临合规成本与合规收益的权衡,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企业只有在开展合规建设对其经营获利有帮助也即合规收益大于合规成本时才会自发性地开展合规建设。因此合规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增加不合规的外源性制裁成本,同时增加合规的内源性增益。1.增强合规内生动力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以“企业合规,行稳致远”为主题的合规文化主题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合规经营,于企有利”的正确认识,例如反腐败合规有助于降低企业非正常“营销成本”,合规建设

32、可以为企业提升商业声誉、塑造值得信赖的企业形象、培育竞争优势等。鼓励企业员工在合规框架下敢于作为,例如,中央企业中国华电集团发布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试行)中规定,集团员工的职务行为在符合清单规定的尽职情况下,即使造成公司损失也可免于责任追究。2.增强合规外源动力一是加强刑事合规出罪与行政合规从宽处罚的衔接认可,二是对合规建设后企业已经尽到合规管理职责的,切割单位责任与自然人责任。例如,在被誉为“中国合规无罪第一案”的雀巢侵犯公民信息案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雀巢公司已经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合规风险制定了充分的合规计划,因此判决该案系自然人犯罪,雀巢公司不因员工在合规

33、管理制度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额外”的连带责任。(三)整体培育与专项培育相辅相成根据合规计划中的整改范围和适用目的的不同,企业合规计划可以分为监管性合规计划和常规性合规计划,监管性合规计划是一种事后合规,是企业为应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针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整改方能获取一定从宽激励的合规方式,它是企业根据其“迫在眉睫”的处罚而开展的合规,因此企业具有充足的内生动力。日常性合规是一种事前合规,是企业在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常态化的合规风险自查与评估,为了防范潜在的合规风险而开展的合规管理建设。企业合规建设的合理路径是,一方面,推动从专项合规到全面合规。从“

34、去犯罪化”向“去违法化”循序渐进逐步过渡,即在针对企业差异性量身定制的合规考察期、专项合规计划的整改方案内进行针对性合规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合规范围,推动刑事与行政的全面合规。另一方面,推动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在对个案开展合规建设的过程中,总结合规建设经验,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剖析涉案企业所属行业的共性问题和常见法律风险,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四)公力引导与私力培育协作共赢1.监管层面:在合规评估和验收中注重合规文化考量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事前合规建设的主导部门,检察机关以及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为涉案企业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5、(2017)甘01刑终89号刑事裁定书。432023年第3期合规的考察和验收部门,其采取何种标准衡量企业是否进行了有效合规建设,是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指挥棒。企业有效合规的评估指标分为技术性指标和文化性指标两个阶层,如果企业的合规整改是“纸面”的,而合规验收也是“纸面”地检查台账资料,这种“纸面-纸面”的合规只能是流于形式,因此合规的考察验收部门必须将技术性指标和文化性指标相结合,立体性、阶层化评估企业是否开展了有效合规。在合规建设的全过程中,合规监管人除了考察企业是否建立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业务流程、违规预警免疫机制、违规惩戒规则等常规技术性指标,还应当通过飞行检查、员工测试、客户访谈等方式

36、对文化性指标的贯彻落实进行“穿透式”考察。申言之,开展飞行检查,在不预先通知企业的情况下,不定期对涉案企业进行内容不定的突击性合规检查,观察涉案企业的日常业务流转是否依照合规计划进行;开展员工测试,在飞行检查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和随机匿名访谈等方式评估员工是否将合规计划内化于心,通过观摩员工的业务操作和无意识行为评估员工是否将合规计划外化于形;开展客户访谈,随机抽取企业客户进行访谈,询问企业日常业务往来行为是否落实合规计划,例如税务专项合规中企业业务行为能否做到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一致”,生态环保类合规中下游承接污染物回收处理的业务量与企业正常排污量是否一致,反商业贿赂合规中企业收款流

37、程是否存在监管漏洞以及企业供应商是否存在向关键岗位主管人员行贿方能获得订单的情形。2.企业层面:在合规建设中融入合规文化因素作为一种违法犯罪的预防免疫机制和罪错从宽处理前提,企业应当将合规文化的培育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一是自上而下的合规承诺。企业领导层的价值选择和经营理念直接关乎企业价值导向的形成,是合规文化培育的总抓手。可以通过将合规原则写入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经营的“大宪章”,开展领导层入职合规宣誓等多种方式进行合规承诺。合规承诺不仅仅应当在形式上被高调倡导,还应当在实质上被切实遵循,否则仍会流于形式。例如虽然领导层进行了合规承诺,但仍利用职权优势分配不合理工作任务,以“结果导向”推

38、卸违规责任,这一恶劣影响会通过上行下效导致合规承诺名存实亡。二是业务模式的合规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应当组建合规监管部门,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仅设置合规监管专员,在企业开展重大业务和支出重大经费前,应当经由合规监管部门审批,合规监管部门应当对报批的重大业务进行合规尽调,形成并备存合规尽调台账和尽调风险提示记录,若事后发生合规风险时作为合规监管员免责依据,否则合规监管员应当与负责的业务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合规监管部门对日常业务中的合规风险应当充分进行合规警示。在合规风险高发的特定岗位加强合规制约,例如对仓管岗位辅以无死角监控系统和存货定期实质性排查,防止“虚出库”频发从而滋生监守自盗的“硕鼠”。三是合

39、规文化的内外宣传。在企业对内和对外宣传过程中,应当注重对规则遵守和道德底线的宣传教育,营造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合规文化氛围,通过正负面典型的公示塑造“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正向价值导向,督促全体员工准确知规、严格守规、排斥违规,增强合规的价值认同和内生动力。四是常态化的合规培训。通过常态化开展全覆盖的合规制度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培训、合规文化培训等合规专项培训,使员工明晰合规风险、知晓合规惩戒责任、熟悉规范流程,在内心真正认同合规文化价值。李勇:涉罪企业合规有效性标准研究以A公司串通投标案为例,政法论坛2022年第1期,第142页。44樊王义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Abstrac

40、t:The from the U.S.imported idea,corporate compliance,has been localized as the administrativecompliance dominated by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and the compliance of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cases in criminallitigation.In addition,the culture of compliance favoured in U.S.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

41、es did not get enoughattention which it deserves in local practice.Cultural factors,with values as their core,are the deep-seated factorsthat induce corporate delinquency.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transplant,the problem of being nominal arises.Thecooperativedevelopmentofadministrativecomplianceandcr

42、iminalcompliancewhichmayhasthefunctionofacculturation in the compliance system of the combination of administration and criminal,attracts more and moredesires.In terms of value and function,compliance culture is the substantive standard for effective compliance,reflected as the general prevention of risk society,the temporal response to the trend of cooperative justice,and thecontemporary expression of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thought.Keywords:Corporatecompliance;Administrativecompliance;Criminalcompliance;Compliancesystem;Compliances culture(责任编辑:杨国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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