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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部分.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18072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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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部分: 采掘专业:适用于生产科、北工区、南风井工区、综采队、综掘队、准备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采掘专业: 1、采掘工作面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 2、石门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3、采掘工作面遇地质异常无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4、井下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而未编制、变更设计及作业规程的; 5、石门揭穿煤层没有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6、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的; 7、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的; 8、综采工作面支架未及时紧跟采煤机前滚筒拉架,造成顶煤冒落,产生瓦斯积聚的; 9、综采工作面遇构造,未及时注浆造成冒顶的; 10、掘进巷道或修复加固巷道未按规定要求(支护设计、作业规程、安技措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支护的; 11、瓦斯、地质异常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瓦斯异常区域停、复产流程及专项措施的; 12、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防隔水煤柱进行采掘活动的。 安全红线部分: 机电专业:适用于机电科、机运一队、机运二队、皮带一队、皮带二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机电专业: 1、主要提升设备甩保护或无保护运行的; 2、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的; 3、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且制定整改方案。 安全红线部分: 供电专业:适用于供电科、供电二队、供电三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供电专业: 1、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次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2、电气设备甩保护或使用非标准保险及其他材料代替保险或无保护运行的; 3、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提升绞车、矿井主要通风机或瓦斯抽采泵站未实现专用双回路供电(包括控制柜)且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 安全红线部分: 运输专业:适用于运输科、运搬一队、运搬二队、运搬三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运输专业: 1、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2、斜巷运输作业期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的。 安全红线部分: 通风专业:适用于通风科、通风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通风专业: 1、井下采掘面瓦斯、CO、H2S超限作业以及安排在无风、微风区作业的; 2、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审批并执行《通风系统调整申请票》的; 3、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4、没有按规定建立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的; 5、“一通三防”设施不完善的; 6、没有按规定组织月度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分析会的; 7、因分管专业原因导致井下一个月内连续2次高浓度瓦斯超限的; 8、将超限原因刻意隐瞒汇报为系统误报警的; 9、不按措施进行瓦斯超限排放的。 安全红线部分: 抽采专业:适用于抽采科、抽采一队、抽采二队、抽采三队、千米钻机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抽采专业: 1、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的; 2、没有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参数测定的; 3、未按瓦斯抽采衔接计划施工的; 4、虚报瓦斯抽采量及钻孔(包括瓦斯释放孔)进尺的; 5、未按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采设计组织施工的; 6、没有参与现场揭煤作业的。 安全红线部分: 地测防治水: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适用于地测科、探放水队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地测防治水: 1、在承压开采区、积水或疑似积水区域内采掘活动未执行防治水专项措施的; 2、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指落差超过3m的)、陷落柱的; 3、未按规定留足防水煤柱的; 4、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的; 5、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安全红线部分: 监测监控:适用于自动化科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监测监控: 1、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测系统的; 2、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集团公司规定值的; 3、解除安全监控系统闭锁功能,造成不能正常控制或闭锁区域不全的; 4、移动、遮挡、堵塞传感器、不按规定配置测点、屏蔽、休眠测点或故意采用其手段导致监控主机或上传数据真实的; 5、入井人员未佩戴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识别卡的。 安全红线部分: 调度专业:适用于调度室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调度专业: 1、遇极端雷雨天气,未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撤人的; 2、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或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3、事故应急救援期间,行动迟缓、指挥不力、响应不及时,造成事故扩大的。 安全红线部分: 安全管理:适用于安监处、安监大队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2、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的; 3、一个季度内发现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 4、“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的; 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的; 6、“三个全覆盖”在规定时限内不达100%的。 安全红线部分: 适用于重控科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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