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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我的肖像我做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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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我的肖像我做主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含义;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 2.能力目标: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懂得侵害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的肖像和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和姓名权。 二、教学重点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三、教学难点 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权的义务。 四、教学方法 阅读法、案例分析法、讲授法、情景体验教学法。 五、教学准备:课件 六、教学过程 故事导入:由姚明状告可口可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的故事导入。 一、我有肖像权(板书) 阅读刘芸芸的案例(p6),思考:什么是肖像权?刘芸芸行使了什么权利? 学生发言后,教师总结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它的制作方法多样,可以用绘画、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再现特定人的音容笑貌,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的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1. 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板书) 2. 公民有肖像权(板书) 听一听丽丽的案例 思考:该影楼的行为侵权吗?丽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发言,教师总结: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3.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板书) 请你判断:下列行为有没有侵犯公民的肖像权?为什么? (1) 为了追捕逃犯公安机关将逃犯的照片张榜公布 (2) 将他人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3) 司机查看上车乘客的月票 (4)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使用员工肖像作对外宣传 (5) 某报社宣传交通法规,刊登了王某翻越马路隔离带的图片 (6) 将他人照片打上“×” 二、维护姓名权 (1)你知道鲁迅、常香玉的真实姓名吗? 学生发言后,教师总结: 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 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板书) 2. 公民享有姓名权(板书) 学生发言后教师总结:我国法律规定只要18周岁以后,公民都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公民的姓名权不容侵害。(板书) 编故事,谈体会。 14年前的夏天,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圈里村17岁的农家姑娘齐玉苓,正紧张地面对人生的关口:考中专。当时尚未改名的她叫做“齐玉玲”。参加全省统考后,齐玉苓绝对想不到,就在她等的心痛、等到绝望之时,济宁商业学校给她的财会专业委培生通知书,却早已到了另一个齐玉玲的手中。她叫陈某某,是原圈里村党支部书记的女儿,因为预考落选,她连参加中专统考的资格都没有。但在其父一番精心运作之后,她拿着“齐玉玲”的通知书顺利入读济宁商校。毕业后,她一直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可怜的齐玉苓是另一番命运:到中学复读,借钱上技校,到工厂当工人,如今又下了岗…… 1999年的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揭开了一个令她万分痛苦、万分气愤的事实:9年以前,她被人冒名顶替了…… (1)、这个故事将怎样发展下去呢?请你续编。 (2)、请你就此事说说你的感想或体会。 教师归纳总结: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非法报复,而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课堂小结:通过本节课,你知道了什么? 板书设计 我的肖像我做主 我有肖像权 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公民有肖像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 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课后反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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