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生保健须知
1、本园每天进行晨检,包括幼儿是否刷牙、洗脸、吃早饭、身体有无发热等。希望家长督促幼儿勤剪指甲,勤洗头发。
2、需要在幼儿园给幼儿服药的,请在药物包装明显处写清幼儿的姓名以及服用的时间、剂量等,来园时交给保健老师。
3、幼儿如有过敏史、抽史及其他病史需与保健老师讲清,作好记录;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如在家中已发热、呕吐、绞痛、便秘、服过药,以及医院治疗后须服用药物者),均应在入园时向保健老师详述,说明幼儿的病情,服药情况及服药要求。幼儿园一律禁止使用家庭自配药和保健药。
5、幼儿确因身体不舒服时,请不要勉强来园。幼儿入园时发现身体不适,应根据保健医生的要求,或是由家长带往医院治疗,或是留园观察。
6、幼儿发热在38℃以上,缝针,哮喘发作时期等均不能入园。凡患传染病的幼儿,一律按市卫生监督所,儿保门诊规定隔离。隔离期满后由该院证明方可入园。家长在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如腹泻、腮腺炎、肝炎、红眼病、水痘等病情),应尽早与本园取得联系,便于做好全园的预防工作。
7、孩子入园应穿着简便、舒适、便于活动,便于穿脱,不穿带有危险隐患的衣物。
8、凡离园两个月以上的幼儿,幼儿回园前需做体检,合格后继续收托。
9、为保证孩子健康,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以免造成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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