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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司《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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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公司《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的通 知 司属部(室)、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窗口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满意度,促使公司营业窗口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此,特制定《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件: 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营业窗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营业窗口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工作服的配置与发放 1.1 公司根据营业窗口人员岗位需要,统一定制工作服。公司每两年统一为营业窗口人员制作夏装工服(衬衣、裙子、裤子)两套一次,每三年制作春秋工服(西服)一套一次。 1.2 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交至承办部门进行调换,一周后自行解决。 1.3 新进人员或在试用前期,暂不配置工服,由本人自行穿着与公司要求相近的服装。待试用时间达10天后,公司给予配发。 二、工作服的保管和使用 2.1 工作服发放后,员工应自行妥善保管好。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破损或遗失,按照原价自行补买。 2.2 工作服的使用周期为夏装每两年更换一次,春秋装每三年更换一次。 三、人员离职的工作服管理 3.1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一年,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3.2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六个月不满一年,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30%费用; 3.3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50%费用; 3.4 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三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100%费用。 四、着装管理规定 4.1 工作服的换季:夏装 5月1日至9月31日 秋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4.2上岗必须统一着装、配饰,左胸佩戴统一编号的工号牌。 4.3 着装保持整洁、无明显污渍。套装须平整、清洁;女士:穿西装时,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男士: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着西装时,扣好领扣,系好领带,不要将领带置于松开状态,做到不敞怀、不挽袖口和裤脚。 4.4 在工作场所不打赤脚,不穿拖鞋;鞋袜保持干净、卫生。 4.5 长发要盘起并用统一配发的发夹固定在脑后;短发要合拢在耳后。不披发上岗,忌发型怪异,头发蓬乱。 4.6 面部保持清洁,工作时化淡妆,不浓妆艳抹。化妆或补妆时,应在更衣室、洗手间或个人独立办公室,不在同事或客户面前化妆。 4.7 不按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4.8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的解释权归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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