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公司工作,维护公司安全,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和规
范,特制定本制度;由行政部对值班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值班人员有效。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三条
部门值班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8: -17: 30;
保安值班时间:全天 小时,分三班;第四条
值班地点。工厂范围。
第三章
值班人员职责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
急事务,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
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假条需有主管领导签字。
第六条
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容留非本单位人员逗留、留宿等。
第七条
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
尽责,要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
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第八条
值班期间要检查公司各功能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办公
1电器是否关闭,各部门门窗是否锁好。
第九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监管公司车辆是否回归公司停车场。
第十条
值班期间接到来电,要认真受理,妥善处置,并做好电话记录,同时立即报
告有关领导。
第十一条
值班期间做好公司出入人员记录,本单位加班人员需写明加班时间及加班内
容,外来人员需写明来访事由并经带班领导同意。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发生 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带班领导,如遇其职权不能
处理的,应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
接,保证工作连续性。
第十四条
值班期间发生 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带班领导,如遇其职权不能
处理的,应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应把值班期间所做的工作内容详细记录及交接单(值班日期、值班班
组、来访记录、巡检记录)等。
第十六条
在节假日期间,或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排的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安排
和值班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有关规定和值班纪律,并做好值班记
录。
第五章
附则
2第十七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
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值班人员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处以值班
当事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从严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公司值班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任
务,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根据 以及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访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由办
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第二章信访工作纪律第三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
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徇私
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四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
群众来信。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
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第五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群众所提出
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第六条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
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七条做好信访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揭发、
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
利用。
第九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
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群众来信的处理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
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一) 拆封。群众直接来信的,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
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二) 登记。对信访件要认真阅读,弄清内容,详细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
信访人单位、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三) 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公司领导阅批,并按分级负责,归
办理原则转相关部门处理。
(四) 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
处理不能回告的,要责成承办部门说明情况。
(五) 答复。对群众直接来信,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于转送、
交办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对于信
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
长办理期限,但延长限期不得超过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十一条群众来访的处理基本要求。热情接待、认真登记、恰当处理、耐心
教育、维护秩序。
(一) 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二) 来访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
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
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 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
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比较重要的、
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公司领导批办;来访群众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
该解决而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或直接办理,并督促承办
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四) 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
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争取做到早
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群众来电的处理基本要求。耐心倾听,认真登记,及时交办,妥善
处理,快速反馈。
(一)负责信访的同志必须跟踪所受理投诉的处理过程,直至有处理结果。
(二) 接听群众来电时,要详细填写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来电人单位或联
系地址,以及来电事由,并热情、耐心、快捷地做出解答和处理。
(三) 对不能直接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及投诉人的联系
电话,呈报公司领导阅批后,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及时与投诉
人联系,解答其问题,并将答复情况报公司信访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办公室要派专人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
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统一立
卷归档。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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