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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真理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研究_李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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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一定范围内承认“真矛盾”的“双面真理论”,是普利斯特等人构建亚相容逻辑的思想基础,而普利斯特把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其双面真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并就此做了多方论证。然而,菲卡拉等人对普利斯特的论证进行了系统性批判,并就黑格尔矛盾辩证法与双面真理论的关系提出了建设性思考。深入考察这样的研究成果,有助于进一步厘清逻辑矛盾、辩证矛盾与逻辑悖论的关系,从而正确理解形式逻辑与辩证思维方法论的关系。关键词:双面真理论;黑格尔;辩证法;矛盾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作为 世纪 年代末产生、近年引起广泛关注 与 讨 论 的 一 种 新 理 论,“双 面 真 理 论”(,简称“双真论”)是指在一定

2、范围内承认“真矛盾”的思想,是某些学者建构亚相容逻辑()的思想基础。“双面真理论”这一术语的提出者普利斯特()与贝托()、韦博()于 年共同为斯坦福哲学百科撰写了最新版“双真论”词条,对“双真论”的历史、动机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他们把“双真论”定义为“存在着双面真理”的观点。对于某个语句,如果它和它的否定 都为真,那么 就是一个“双面真理”()。如果“假是关于否定的真”这一观点没有争议,那么由此得到的“双面真理”本身便是一个既真又假的语句。由于 和 相互矛盾并且都为真,承认存在“双面真理”也就意味着承认“真矛盾”。因此,“双真论”又被广泛地称为一种真值重叠()理论。普利斯特等人通过梳理“双

3、真论”的历史指出,虽然“双真论”的创立相对较晚,但是其所表达的思想观点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自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赫拉克利特和普罗泰戈拉的思想算起,西方哲学当中支持“双真论”的案例素材并不罕见。除此之外,在古印度逻辑学、形上学当中,在中国古代的老子道德经当中,在佛教思想等东亚哲学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双真论”思想。其中,他们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辩证矛盾理论作为支持“双真论”的最重要案例。然而,这种以真值重叠为特征的“双真论”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阐释,在国际学界引起了广泛批评。其中,以菲卡拉()等人的批评最为系统。因为这些讨论涉及对辩证矛盾与辩证思维方法论的实质等重要问题的认识,所以值得高度关注。本文拟首先评述

4、普利斯特等人关于其“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关系的主要观点,进而讨论菲卡拉等人的有关评论,最后就这种研究的启迪意义提出自己的见解。一 普利斯特关于“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关系的认识普利斯特在其代表作走进矛盾等系统讲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作者简介:李珂(),女,河南新乡人,博士,讲师,主要从事逻辑哲学研究。,“”,:也可以使用“命题”()、“陈述”()等作为真值载体来代替这里的“语句”(),不影响对“双面真理”的理解。,:,第 卷李珂:双面真理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研究述“双真论”的著述中,一直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作为其重要理论来源。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围绕“概念

5、”这一核心对象提出的,而普利斯特对“双真论”的形式阐述是用集合论语言、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语言表达的。尽管外在表述使用的语言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普利斯特认为由黑格尔辩证法到自己的“双真论”,其主旨是一脉相承的,即要把握实际存在着的“真矛盾”。也就是说,普利斯特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质上就是一种“双真论”,而自己提出的“双真论”现代版本汲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普利斯特对黑格尔辩证法和“双真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性说明。他回顾了黑格尔与康德、费希特的不同做法,黑格尔区分了辩证法和形式逻辑并且强调矛盾律在辩证法中不成立,后来的某些辩证理论者沿用了这种观点;与之相反,基于矛盾律普适性的亚里士多德型传

6、统形式逻辑则发展成为弗雷格罗素的现代形式逻辑。普利斯特指出,许多当代学者认为现代形式逻辑为科学思想的最抽象规范提供了权威的解释,而波普尔等人所持有的“接受矛盾”意味着放弃“任何一种科学活动”的观点,也是许多现代辩证理论者被迫去重新解释辩证矛盾的最强理由之一。在普利斯特看来,矛盾律所体现的“真和假是互斥且穷尽的真值”的思想,与“所有词项都有指称”“条件句是真值函数的”“存在量化具有存在含义”等假设一样,均曾遭到质疑,如果有证据反对它们,这些假设就可以且应该被重新思考和修改。普利斯特认为自己提出的形式逻辑理论(悖论逻辑,亚相容逻辑的一种特殊系统),一方面满足了“双真论”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共同要求,即

7、接受“真矛盾”的存在,另一方面则拒斥了真假互斥的假设。换言之,弗雷格、罗素奠基的现代经典逻辑将(真)和(假)其中之一赋予每个语句,而“双真论”的逻辑 却可以另外将既真又假赋予某个语句。关于否定、合取、析取的“双真论”语义学与经典逻辑的语义学没什么差异。然而,“双真论”的“逻辑后承”概念与经典逻辑不同。按照该概念的经典逻辑解释,从 可推出任一语句,即承认所谓“爆炸原理”。而按照“双真论”的亚相容解释,这个原理必须遭到拒斥。为了严格刻画黑格尔辩证法与“双真论”之间的关系,普利斯特还引入了“”算子:如果 是一个语句(如 ),就是一个名词短语,它指称一个对象()。该算子可用于黑格尔思辨的概念逻辑与“双

8、真论”命题逻辑之间的化归。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普利斯特如此阐释了“双真论”逻辑、经典(正统)逻辑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关系:这种语义学(指“双 真 论”语 义学 引者)是对正统逻辑的拓广,反之,正统逻辑只是这样的逻辑学的一个特例,它忽视了关于辩证法的重要情况所以,我们应该将黑格尔的主张稍加扩展为:(弗雷格 罗素的)形式逻辑在其领域内完全有效,但是,辩证(“双真论”)的逻辑则更具一般性。普利斯特认为这是用现代逻辑手段刻画了黑格尔的如下思想:“思辨逻辑内即包含有单纯的知性逻辑,而且从前者即可抽得出后者。我们只消把思辨逻辑中辩证法的和理性的成分排除掉,就可以得到知性逻辑。”在这里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划分

9、经典(正统)逻辑和辩证(思辨)逻辑的领域?普利斯特认为经典逻辑对应于“相容的领域”,而对进一步的问题“什么是相容的”,辩证论者的回答是“静止的事物是相容的”,仅当“变化”进入某个图景当中才引起矛盾。如果“真矛盾”发生在运动的领域中,那么辩证法的“双真论”实质会变得更加明显。因此,辩证论者本质上都是“双真论”者。因为在他们看来,矛盾律并非总是不成立,而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不成立:“无论如何,辩证论者都应该因其他学者在某些情境中自相矛盾而严厉批评他们,这一点与以下主张 辩证逻辑建基于双真论之上 完全兼容。毕竟上述情境本没有被期望得出矛盾。”,:,“”,():,“”,():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

10、书馆 年版,第 页。,“”,():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普利斯特明确表示,由“运动”中所包含的“真矛盾”,可以更加明显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具有“双真论”的本质:黑格尔并没有否认,如果某物处于运动中,那么它将在不同的时刻处于不同的位置。但是,这不足以使之处于运动状态。也就是说,黑格尔认为罗素的时空观不足以解释运动的现象。因为这种观点无法将运动的物体和下面这种静止的物体区别开,即在不同的时刻占据不同的位置却在每一时刻静止的物体。若要该物体在某一时刻处于运动之中,它必须在该时刻既占据又不占据某一位置请考虑处于运动中的一个物体,例如一个质点。在某一时刻,它占据着空间中的某一点,并且既然

11、它在那里,它就不在别处。但是,现在请考虑某一个非常接近 的时刻。假设在 和 之间的这样一个短暂的时间间隔内,无法去定位一个物体。从而,该物体等同于处于它在 所占据的位置()。从而,在该时刻该物体既在 又在,同样地,既不在 又不在。这就是黑格尔为什么在本质上认为,运动实现了矛盾。普利斯特的论证思路是:包含“真矛盾”的运动变化领域不是正统逻辑的领域,而是“双真论”逻辑或亚相容逻辑的领域。又因为运动处于辩证法的核心,所以运动将辩证法与“双真论”逻辑关联起来。体现辩证法实质的“双真论”逻辑与足道的形式逻辑的严密性相兼容。这并没有消弭真假之间的区别,也没有放弃正统形式逻辑的演绎论证。二 菲卡拉对普利斯特

12、型“双真论”的批判性分析在笔者看来,在西方学界关于“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之关系的诸多讨论中,菲卡拉及其支持者的探讨最具系统性与建设性,这主要缘于其对黑格尔的经典文本和“双真论”历史发展的精细考察。因此,本文对菲卡拉的观点予以重点评述。菲卡拉并不否认可以对黑格尔辩证法使用“双真论”或“真矛盾论”这样的术语,也不否认普利斯特型“双真论”的启发价值。但是,她认为黑格尔的“双真论”与普利斯特以真值重叠为特征的“双真论”具有根本性差异。对黑格尔辩证法正本清源,毋宁会得到“另一部双真论的历史”。她沿用达戈斯蒂尼()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解释,将黑格尔的“双真论”视为“存在着非爆炸的真矛盾”的观点,但需要与普利

13、斯特等人的“双真论”区别开来。普利斯特型真值重叠理论认为存在着既真又假的语句(以及命题或陈述等真值载体),而达戈斯蒂尼和菲卡拉所阐释的黑格尔的“真矛盾”之“真”与语句(及其他真值载体)的真值无涉。在她们看来,黑格尔的“真矛盾”和 是对世界整体的正确反映,其中的 和 不能被拆分,因为它们各自只是对世界的局部反映,所以分别看来并不为真。菲卡拉指出,在黑格尔的著述中,辩证法总是与三个方面相关联:()关于“纯粹的”“自反的”()思想之概念(黑格尔说,辩证法是“理性的逻辑”),因为它处理的是反思()即自指的思想;()关于“必然矛盾”的概念(康德认为,根据这一概念,关于理性的逻辑是关于矛盾的逻辑);()关

14、于纯粹思想的“运动”,即关于思想处理的是纯粹、自反的概念时的运动。因此,在菲卡拉看来,黑格尔辩证法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辩证法是抽象的,因为它预设了从思考其自身的变动不居当中分离和孤立出确定性的自反性活动;辩证法也是具体的,因为它蕴涵着对上述分离和孤立的批判,这种批判使抽象的思想变得具体,又使它处于运动之中。所以,首先,概念被置于相互的关系之中;然后,这种关系呈现为破坏性的,它分散了概念的完整性;最后,概念的完整性又得以重塑。由此,概念的具体性(它,:,“”,():,“”,():第 卷李珂:双面真理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研究的完整意义)被达成。如果把所有这些称为概念分析,任何对概念意义的探究最

15、终都以这种方式起作用。黑格尔之所以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纯粹概念的运动”,就在于它对应于概念分析所展现的关于概念确定性的语义行为。以此认识为指针,菲卡拉针对普利斯特关于黑格尔辩证法和“双真论”的对比中作出的具体说明,重新考虑了其中的若干基本问题。(一)命题逻辑与概念逻辑之间的可化归性菲卡拉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普利斯特根据命题逻辑对作为概念逻辑的黑格尔辩证法进行转化是否合理?在这一问题上,菲卡拉支持普利斯特的观点,并作了进一步论证。如上所述,黑格尔辩证法是一种概念逻辑,它主要处理的是某些概念或谓词的矛盾属性及其之间的关系。对比之下,普利斯特“双真论”使用的悖论逻辑 主要是一种命题逻辑,它处理的是成

16、对的矛盾语句 其中一个语句是另一个之否定。那么,在何种意义上,辩证法和“双真论”这两种观点具有可比性?概念对偶()和矛盾语句()之间是什么关系?依据普利斯特的主张,当黑格尔谈及“矛盾”时,他意指的是(关于概念或语句的)矛盾对之间构成的逻辑矛盾。普利斯特的具体做法是引入算子,意在使黑格尔辩证法和“双真论”之间的对比成为可能。菲卡拉认同普利斯特的这一观点,并对此给出重要依据:严格意义上的矛盾命题()并未在黑格尔辩证法的最知名著述大逻辑和小逻辑中明确表示出来,而是以最清晰的方式出现在其早期关于怀疑论哲学的文章中。在这些早期著述中,黑格尔特别关注了矛盾概念。他强调,“真理”“本质”“存在”等“理性概念

17、”必然蕴涵矛盾之物,并解释说,它们来自于哲学的思考方式(用康德的术语讲,“理性”在这里指的是产生必然矛盾的思考方式),其中蕴涵着差异与对立。对于哲学概念的这种特定本质,矛盾律以及建基于其上的逻辑都是不充分的。所谓的矛盾律对于理性而言没有任何形式上的价值,以致于所有关于概念的理性语句都必然蕴涵对自身的违反;对于理性而言,语句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手段:仅仅确认它,与此同时却不确认它的矛盾语句,是错误的每一种正确的哲学都包含着否定的部分,这是对矛盾律的永恒违反。也就是说,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关于哲学合理性更为恰当的规则,是一种怀疑原则:对于每一种关于理性的有效论证,都存在一个与之同样有效的对立面。菲卡拉

18、强调,黑格尔使用“矛盾”一词既指谓概念矛盾又指谓命题矛盾 关于理性的陈述或者关于哲学的陈述来自“矛盾对立的”()语句或概念。概念矛盾与语句矛盾之间的可化归性是自然的,也是相当清晰的。以此视角观之,虽然黑格尔批判了矛盾律,但是,他的批判仅被约束于一个局限的领域,即关于康德意义上的理性概念的领域,仅被限制在对理性概念的内容和语义行为的分析之内:每一个关于理性的陈述,都存在一个同等有效的对立陈述。按照黑格尔的分析,上述理性概念的意义是通过成对的语句 其中一个语句是另一个之否定 表达出来的。诸如“存在(有)”“无”“无限”“有限”等普遍抽象概念在经过重构之后,其意义通过以下形式的语句表达出来:“有即为

19、无”“有限即无限”,等等。人们必须承认相应的否定语句(“有不是无”“有限不是无限的”,等等)同样有效。菲卡拉认为,在这种意义上,根据命题逻辑对概念间的关系进行解释,是符合黑格尔本意的。(二)辩证法与不足道论的区别菲卡拉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辩证法是否区别于不足道论。在这个问题上,菲卡拉与普利斯特的观点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根本性差异。黑格尔的辩证法坚持怀疑论原则并以此为依据得到,对于任一,非 也成立;从而,矛盾并非如康德所言仅来自四组二律背反,而是产生于“每一个对象、表征、概念和观点”之中。这似乎是承认“所有矛盾都为真”的不足道论的观点。,“”,():,“”,():“不足道论”(),指的是矛盾导致

20、“所有陈述(及其他真值载体)都为真”的观点,有时也被译为“平庸论”“平凡论”。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而“双真论”者则主张“有的矛盾为真”,并由此将自身区别于不足道论者。因此,许多学者认为,鉴于辩证法和“双真论”之间存在的这种差异,黑格尔更像是一位不足道论者而非“双真论”者。菲卡拉认为,这种解释显然再一次忽略了以下事实,即黑格尔在其“辩证法”定义中所强调的:怀疑论原则仅在哲学和关于推理的概念领域中有效。也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矛盾理论,实际上被局限于一种十分特殊的领域,即关于自指的思想领域:它曾被黑格尔赋予各种不同的名称,比如“纯粹概念”的领域、“理性概念”的领域等。而这个关键问题

21、几乎被所有从现代逻辑视角解释黑格尔辩证法的主要方案忽略掉了。进而,菲卡拉指出,尽管普利斯特这样的“双真论”者关于黑格尔辩证法并非不足道论的认识是正确的,但同样没有注意到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例如,普利斯特对于“存在着什么种类的真矛盾”这一问题,给出的是如下“例举式”回答:自指悖论、过渡状态()、关于位移运动的芝诺悖论、关于模糊谓词的界限事例、多标准谓词、某些不相容的法律情境等等。而为普利斯特所不了解的是,黑格尔只承认一种矛盾领域即“纯粹概念领域”,“在概念领域中”矛盾是必然的且存在于每一处。即黑格尔辩证法只属于纯粹概念领域的“双真论”。菲卡拉特别关注到普利斯特在矛盾的概念一文中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22、:矛盾仅存在于人们的概念 语言中(语义学双真论的观点),抑或存在于现实中(形上学双真论的观点)?这种区别到底意味着什么?其中后一个问题值得特别强调,因为它涉及现实性和概念性之间的关系,而这正处于黑格尔矛盾理论的核心。语义学的“双真论”和形上学的“双真论”之间的区分最早是由迈尔斯()作出的,而且他把普利斯特视为形上学的“双真论”者。按照语义学的“双真论”,在事物中不存在不相容,引起不相容的原因仅在于语言和世界之间的关系。对比之下,形上学的“双真论”主张:实际上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着不相容的事物。黑格尔认为,矛盾的产生是由于概念 语词和现实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按照迈尔斯所做的区分,黑格尔应被视为语义

23、学的“双真论”者。但是,黑格尔也认为,的确存在着现实的不相容的事物,而且它们独立于人们的实际思考或者人们对它们的考虑。因此,黑格尔似乎也是形上学的“双真论”者。菲拉卡指出,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要按黑格尔的本意理解其“现实性”概念。关于黑格尔研究的发展一再表明,黑格尔并非使用了“现实”一词的通常意义,他谈论的是作为“真正现实”()的逻辑和哲学的对象领域。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在概念领域中”矛盾是必然的且存在于每一处。而他所谓的“现实性”与“概念性”密切相关,在概念领域中的“每一处”就是现实中的“每一处”。由此观之,黑格尔“语义学的”双真论是以现实性与概念性的交集为基础,只因为这种交集是人们实际上拥

24、有的唯一“现实”。当且仅当在这里,在以下意义上矛盾是“在每一处”:被人们称为“现实的”、现实与理性之间的密切关联意向性地制造出不可化归的矛盾。综上,菲卡拉认为,只承认“概念领域”中存在着“真矛盾”的黑格尔辩证法并非不足道论,但也并非普利斯特意义上的形上学“双真论”。而从作为黑格尔矛盾理论之核心的现实性和概念性之间的关系入手进行不同角度的解读,黑格尔的辩证法最终会呈现为“双真论”的不同类型。(三)运动、自指与矛盾的关系菲卡拉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既然在黑格尔那里,现实性与概念性的交集是矛盾产生的领域,那么,矛盾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或者说,产生的关键因素是什么?菲卡拉由此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与普利斯特

25、型“双真论”的根本差异。菲卡拉认为,根据黑格尔的阐释,矛盾产生的关键因素在于“自指”,当思想反思自身概念的时候就会产生矛盾。而由“运动”概念所传达的矛盾是最基本的矛盾,是最“现实的”的矛盾。但普利斯特前述对黑格尔“运动”观的阐释是不正,“”,:,“”,:,第 卷李珂:双面真理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研究确的。菲卡拉将普利斯特对罗素、黑格尔时空观之于运动的解释是否充分的评价总结为:罗素的解释“如果某物处于运动中,那么它将在不同的时刻处于不同的位置”只是定义“运动”的必要条件,因为显然存在着反例 某物虽然在不同的时刻处于不同的位置,但它在其中每一个时刻静止;与之相比,黑格尔的解释“某物处于运动状态即

26、在某一时刻既在又不在某一位置”更具合理性。普利斯特试图表明,黑格尔的“运动”概念表达了一种“真矛盾”。菲卡拉敏锐地发现,在普利斯特的重构当中,运动和自指是两种不同的“真矛盾”案例,而在黑格尔那里,它们却有着密切的关联。所以,关键在于,运动的“现实性”能否被化归为关于自指的概念化。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普利斯特的回答是否定的。他把黑格尔的观点视为一种关于现实世界特殊观点的代表。对于普利斯特而言,即使关于运动的矛盾是存在于人们关于运动的思想中的一种现象,在根本上它反映的却是关于现实世界的一种特征,因此必须被区别于自指所表达的矛盾,不能被化归为关于自指的概念化。而菲卡拉对这一关键问题的回答则是肯定的。她

27、认为,普利斯特所谓的“在运动中不可化归的矛盾”实际上并非关于现实世界本身的某种事实。它产生于人们试图对“运动是什么?”这一问题作出回答之时,或者在寻求对运动及其存在的恰当理解的过程中,也就是当人们对运动加以思考之时。面对某个运动之物,人们不能说它以某种方式“是”()。运动不是一种状态或条件 某物在此状态或条件下、以某种方式存在。运动的特殊之处,诚如黑格尔所言:当人们掌握运动这一概念的意义时,不仅掌握了一种特殊的矛盾(诸如“有”“无”“有限”“无限”等概念中包含的矛盾),也掌握了矛盾这一概念自身的本质以及每一种概念属性的本质。辩证法首先抓住“运动”作为其对象的原因在于,辩证法本身就是这种运动。所

28、以,运动这一概念本身与关于某物体既在又不在同一时刻、地点、方面的矛盾是同一个概念,却又被卷入某种空间时间的、可视的表征当中。从而,运动被黑格尔视为某种案例、重要部分或表征,它将辩证法的意义最佳地表达为关于每一种纯粹且自反概念的语义(既是概念的又是现实的)行为。综上,一方面,菲卡拉认同普利斯特的观点,作为一种典型的矛盾来源,运动所传达的矛盾是最基本的矛盾;另一方面,菲卡拉否认了普利斯特将运动和自指作为两种不同“真矛盾”的做法,立足于对黑格尔思想的分析,她认为关于运动的“现实性”理应被化归为关于自指的概念化。总之,菲卡拉立足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通过对普利斯特“双真论”的批判性考察,经由上述三个问题的

29、提出和探讨得出:第一,被视为概念逻辑的黑格尔辩证法与主要作为命题逻辑的“双真论”之间具有可化归性。第二,黑格尔辩证法并非不足道论,而是可经过不同角度的解释呈现为“双真论”的不同类型。第三,在运动、自指与矛盾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同为矛盾重要来源的运动与自指之间并非如普利斯特所言相互区隔、不可通约。一旦揭示出以往被忽视的一点 黑格尔的辩证法和矛盾理论实际上都只局限于“理性概念”领域,即关于自指的思想领域 关于运动传达的矛盾也毫无疑问被局限在自指的思想领域之内。进而,运动、自指与矛盾被统一在一起。三“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关系研究的启迪价值本文主要关注了普利斯特关于“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关系的认

30、识,以及菲卡拉对此富于系统性和建设性的批判。从这些内容的探讨中,可引申出在辩证矛盾、逻辑矛盾及悖论的关系,以及形式逻辑与辩证思维方法论的关系等重要问题研究上的深刻启迪。如上所述,菲卡拉和普利斯特在运动、自指与矛盾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按照普利斯特的观点,运动似乎是最现实的矛盾,与自指无涉。但是,实际上运动中产生矛盾的机制仍然要归结为自指。仅当人们开始对运动进行分析和认识,即思想指向其自身中呈现的运动时,才会发生矛盾,而显然这里的“矛盾”和“运动”都是在思想领域中的。不经意间,人们在讨论关于运动的矛盾时,名义上讨论的是“现实中的”矛盾,但实际上讨论的只是、也只能是“思想 概念中的”矛盾。按

31、照菲卡拉的分析,黑格尔“语义学的”双真论以现实性与概念性的交集为基础,只因为这种交集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是人们思考时实际拥有的唯一“现实”。一旦某个人类主体(或共同体)使用理性思考现实,那么此时唯一具有的相关“现实”在于现实性与概念性的交集,而无论是“思想 概念矛盾”还是所谓的“现实矛盾”都只能位于这个交集中。由此可见,黑格尔所讨论的运动中出现的“真矛盾”,仍是自指机制作用的产物:当人类运用理性思考所谓的“运动”概念时,思想出现了自指现象,从而在“思想与现实的交集”处产生了矛盾。显而易见,较之于普利斯特,菲拉卡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认识更为深刻,也更加接近黑格尔的本意。但接下来还可

32、以继续追问:这里的思想、现实(世界)分别指什么?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普利斯特坚持将关于运动的矛盾与自指所表达的矛盾区分开,依据在于前者表达的是关于现实(世界)的特征、应归属于本体论层次上的矛盾,与后者所表达的思想中的矛盾相区别。然而,前者当真如普利斯特所言发生在本体论层次么,这种发生何以可能。在笔者看来,这种发生不过是普利斯特误把思想 信念领域中的矛盾认作现实世界中的矛盾之结果。关于运动的矛盾与由自指产生的矛盾,尽管从表面上看,一个叙述的是现实世界中可见可感、无处不在的鲜活现象即运动中出现的矛盾,另一个则揭示出由人类思想深处的内在属性即思想指向其自身时引发的矛盾,但是二者归根结底在本质上是相同

33、的:当且仅当人们思考关于它们的观点时,它们才发生。而人们思考的对象,即关于它们的观点本身也是一种思想,这正是自指的机制。而菲拉卡关于“运动”的辩证论之不同于普利斯特的简单化“双真论”的理解,可以说已触及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一点,可诉诸列宁在阅读黑格尔关于芝诺运动悖论时写下的一段著名论述加以理解: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陋化,不加以划分,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想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陋化、僵化。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这就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面的统一、同一这个公式正是表现这个实质。但是,列宁也曾明确断言:“逻辑矛盾 当

34、然在正确的逻辑思维的条件下 无论在经济分析中或在政治分析中都是不应当有的。”显然,列宁对辩证法的认识并非承认“有的矛盾为真”的“双真论”。然而,无论是普利斯特还是菲拉卡,似乎都从黑格尔文本中找到了某种类型的“双真论”根据。显然,如何理解与清除黑格尔辩证法的这种“反形式逻辑外貌”,是把握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的关系,以及建立在辩证矛盾概念基础上的辩证思维方法论的一个关键问题。笔者认为,菲拉卡在讨论过程中提出的如下思想非常深刻,即黑格尔的“真矛盾”和 是对世界整体的正确反映,因为它们各自只是对世界的局部反映,其中的 和 是不能被拆分开来的,否则二者均不为真。这实际上触及了黑格尔意义上辩证矛盾和形式逻辑

35、的逻辑矛盾概念的根本差异。可惜她没有作进一步的深入开掘,反而仍然认为在“纯粹概念”领域可以把黑格尔塑造为一个“双真论”者,尽管是不同于普利斯特的“双真论”者。关于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的区别与关联,可以通过逻辑悖论或康德所谓“二律背反”的研究加以深入思考。通过整理和分析“双真论”的相关文献,特别是该理论的提出者、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普利斯特的专著、文章,可以发现提出“双真论”的最强动因在于:以说谎者悖论为代表的语义悖论在两千多年来一直没有被彻底解决,而前人往往诉诸相容性方案,他们的初衷是要消除语义悖论中由人们的公共信念推得的矛盾,但结果只是将矛盾“转移”到别处,形成各种强化悖论,使试图解悖的人“屡遭”

36、报复,而“矛盾”仍在;而在普利斯特等人看来,语义悖论顽强的生命力揭示出一个道理 既然无法成功解悖,不如接受逻辑悖论并学习去容忍它们,承认“有的”矛盾为真,把“真矛盾”圈禁起来以免祸及其他方面。于是,他们尝试使用“双真论”解悖方案来化解难题。而由于这种方案的高度特设性,他们又从黑格尔辩证法来寻求理论支援。显然,正是菲卡拉等人的研究表明,黑格尔辩列宁全集(第 卷),人民出版社 年版,第 页。列宁选集(第 卷),人民出版社 年版,第 页。第 卷李珂:双面真理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研究证法与普利斯特型简单化“双真论”存在根本差异,从而并不能为其提供理论支援。但是,这样的讨论已凸显在现代逻辑获得高度发展

37、的时代条件下,深入探讨逻辑矛盾、辩证矛盾及悖论(二律背反)之间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笔者也赞同这样的观点:“正因为二律背反是逻辑矛盾,而且在旧的哲学体系中又无法消除这种矛盾,康德才得出了绝对性对象不可认识的结论。黑格尔之对待二律背反,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直接地把二律背反视为辩证矛盾,而是通过对二律背反所依据的一系列范畴的辩证剖析,建立起一个以对立统一思想为重心的严整的辩证哲学体系。对二律背反的剖析,是黑格尔摆脱辩证法的素朴形态,攀上近代系统的思辨辩证法阶梯的关键步骤。从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所做的工作,也是一种消除逻辑矛盾的工作。”如果这样的认识得到进一步阐明,则辩证思维方法论必须以“拒斥逻辑矛盾”作为首要准则的认识就会得到支持。显然,关于双真论与黑格尔辩证法关系的研究,特别是其中关于现实性与概念性之交集及自指机制讨论的新颖维度,为阐明黑格尔辩证法之中逻辑矛盾与悖论(二律背反)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及正确认识形式逻辑与辩证思维方法论的相互关系,提供了新的条件。(,):“”,“”,:;(责任校对 王小飞)张建军:辩证矛盾并不导致悖论,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 期。金顺福,汪馥郁:辩证思维论,北京燕山出版社 年版,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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