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下肢深静脉血栓溶栓治疗
1、局部溶栓
1.1、下肢深静脉血栓局部溶栓适应证:
新发生的较大面积DVT患者
某些急性上肢DVT患者,例如出血危险低和最近新出现症状,建
议给予溶栓治疗
1.2、溶栓的禁忌证
近期(2个月内)脑血管疾病发作,或颅内或脊柱创伤或手术
活动性颅内出血(动脉瘤、血管畸型或肿瘤)
严重内脏出血(6个月内)
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110mmHg)
近期(7-10天)大手术,不可压迫的穿刺、器官活检或分娩
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包炎
妊娠
出血性视网膜病变
动脉瘤
1.3、下肢静脉血栓用法用量:
足背静脉溶栓:以18mg/支(10MU)溶于50ml的 0.9%氯化钠注射液中从患肢足背静脉滴注,6-10小时滴完。12小时后同样剂量重复给药一次。
注射时应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给药
2、经导管溶栓治疗
2.1 适应证
① 急性期DVT;
② 亚急性期DVT;
③ DVT慢性期或后遗症期急性发作。
2. 2 禁忌证
①颅内血管意外 (2月内)
②大手术 (10天内);
③ 急性期髂一股静脉或全下肢DVT,血管腔内有大量游离血栓而未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者;
④ 难治性高血压(血压>180/110 mmHg);
⑤ 75岁以上患者慎重选择
⑥肾,肝功能衰竭
⑦患肢伴有较严重感染
2.3、下肢静脉血栓用法用量:
经导管溶栓:以18mg/支(10MU)溶于50ml的 0.9%氯化钠注射液中经导管静脉滴注,2-5小时滴完。12小时后同样剂量重复给药一次。
注射时应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给药
下肢深静脉血栓合并用药
抗凝治疗始终伴随溶栓期间及后续治疗。给予低分子肝素5000IU皮下注射,每12小时一次,连续5~7天。最后2天始口服华法令抗凝,门诊治疗3-6个月以上。INR在2.0~2.5。
抗凝、溶栓过程中需每日复查凝血指标。抗凝治疗时需监测①凝血时间,肝素用于治疗目的时要求凝血时间延长2-3倍,即20-30min,当凝血时间<12min时应加大肝素用量,凝血时间>30min时应减少肝素用量。②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值可因实验室不同而异,用肝素后以延长1.5-2.5倍为宜。有条件者还可监测血清肝素浓度,使达到0.3-0.5u/ml。溶栓治疗中应监测的指标包括:①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为11-13s,超过25s为异常。②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正常值为2-4g/L,血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则立即停用溶栓及抗凝药物。③凝血酶时间:正常值为16-18s,溶栓期间不宜超过正常的3-4倍,60s较为理想。
肺栓塞溶栓合并用药
常规使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时,剂量一般按体重给予,1mg/kg,皮下注射,每日两次;普通肝素治疗先予2000~5000IU或按80IU/kg静脉注射,继以18IU/kg/h维持。根据APTT调整肝素剂量,APTT的目标范围为基线对照值的1.5~2.5倍。
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后,可给予口服抗凝药,最常用的是华法林。华法林与肝素并用通常在3~5d以上,直到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达2.0~3.0即可停用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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