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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
项目
评 价 标 准
权重
等级与赋分
A
B
C
得分
教学
计划
(10分)
1、歌曲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课时数。
2
2、欣赏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课时数。
2
3、唱游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课时数。
2
4、课外活动(包括:合唱、器乐、舞蹈、表演)计划。
2
5、整个学期计划有系统性、重点突出,符合学生实际,安
排合理。
2
教学
准备
(12分)
1、了解和分析学生学习状况。
2
2、分析和处理教材。
2
3、研究课的类型和结构。
2
4、确定教学目标。
2
5、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
2
6、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2
教学
设计
(8分)
1、教案中体现课题、课型、课时、教学目标、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教材分析、学生分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用具、板书设计、教学反思。
6
2、教案结构清楚,文面整洁,书写规范,图谱美观。
2
教学
实施
(40分)
1、教学目标:
(4分)
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体现“三维”目标。
1
目标明确具体,切合学生实际。
1
突出音乐学科特点,有艺术性。
1
以审美为主线、注重审美体验。
1
2、教学内容:
(6分)
内容科学正确、结构合理、容量恰当。
2
教材应用灵活,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练结合、难易适度
2
3、教学过程:
(8分)
体现现代教学理念。
2
注重师生双边活动。
2
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合作交流相结合。
2
注重对活动评价,用多种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表现。
2
4、教学方法:
(4分)
用各种教学手段,使教学活动灵活主动,有
创造性。
4
评价项目
评 价 标 准
权
重
等级与赋分
A
B
C
得分
教学
实施
5、教学基本功:
(13分)
教态亲切自然、举止适度。
1
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图谱美观。
1
能熟练的使用现代教学设备。
1
范唱范奏准确、伴奏规范、富有美感。
2
处理识读乐谱与音乐审美关系,发挥乐谱作用。
2
理解中外优秀作品,体会作品所表达的崇高境界。
2
合唱指挥动作准确、协调,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1
舞蹈动作优美,能通过肢体语言表现作品主题。
1
调控应变能力强、能驾驭课堂。
2
6、教学效果:
(5分)
学生主动学习、情绪高涨、气氛活跃。
1
每个学生都能在“三维”目标方面有所收获。
1
使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得到培养。
1
符合新课标的理念。
1
能够完成预定的教学目标。
1
教学评价(12分)
1、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的评价。
3
2、对音乐的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与创造能力的评价。
3
3、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形成的评价。
3
4、对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的评价。
3
教学研究
(8分)
1、研究教学方法。
3
2、研究教学模式。
3
3、集体备课。
2
课外活动
(10分)
1、根据学生特点组织合唱队、舞蹈队、器乐队,并有专职教师指导,定好活动计划、活动要求、活动时间与地点。
5
2、随时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可以临时安排。(如:表演、歌曲创作、节奏创作、声势练习等)
5
总 分
说明:总分是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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