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77621 上传时间:2024-01-02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94.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DB42T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03.080.99CCSA 12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21192023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mmunity employment platform service2023 - 11 - 29 发布2024 - 01 - 29 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共建流程26 服务内容与要求37 服务评价与改进48 标准实施及评价4附录 A(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6参考文献7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

2、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冬、何苗苗、黄玉声、刘星恒、李勇、魏立红、张璐颖、黄华、申才能、唐宇、邓希妍、宋艳红、朱雪芹、孟禹、黎清、熊唯、李丽娟。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27-51828267,邮箱hpy136244131;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717-6756921

3、,邮箱:460529081。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717-6756921,邮箱: 460529081;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hbbzhc。 社区就业平台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就业平台服务的基本要求、共建流程、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实施及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就业平台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4、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80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社 区 community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 来源:GB/T 20647.12006,定义3.1 社区就业平台服务 community employment platform service人社部门与符合条件、有建设意向的社区通过合作共建社区就业平台(含线上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和线下就业服务站),利用社区现有场所,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商户提供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由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

5、社区开展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共 建 cooperate人社部门与符合条件、有建设意向的社区通过合作共同建设社区就业平台。4 基本要求场所要求4.1.1 可选择辖区内市场主体较多,灵活用工资源丰富或社区新业态求职者聚集地,有合作共建意愿的社区开展就业服务。 4.1.2 线下社区就业服务站建设应结合社区资源、区位优势、创建意愿,因地制宜布局。 4.1.3 就业服务站面积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服务内容和辐射的服务范围。 人员要求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2.1 社区就业服务站配置的人员数量应与服务需求、服务规模相适应。 4.2.2 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4.2.3

6、服务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行为举止文明。 4.2.4 上岗时宜统一着装。 4.2.5 社区就业服务站宜设置管理岗、咨询岗和经办岗,各岗位职责如下:a) 管理岗:与人社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及管理社区就业服务站; b) 咨询岗: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培训班次、专业等方面的咨询; c) 经办岗:办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招聘登记、创业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业务。 标识要求4.3.1 线上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应设置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标识。 4.3.2 社区就业服务站应设置社区就业服务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划定固定区域作为社区就业服务站。 设施设备要求4.4.1 社区就业服务站可配置显示屏、微波炉、冰箱、雨伞、

7、充电线等设备。 4.4.2 休息等候区应提供桌椅,宜提供报纸、杂志等阅读材料。 制度建设要求应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b) 新业态求职者准入退出管理制度; c) 居民评价制度等。 信息与安全要求4.6.1 应对招聘岗位信息进行审核,不应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身份等歧视性条款的信息,不应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和就业欺诈。 4.6.2 采用必要机制确保上传至平台的业务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确保个人敏感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应符合 GB/T 35273 标准适应条款的要求。 4.6.3 建立标准安全

8、管理体系并满足 GB/T 22080 标准中适应条款的要求。 4.6.4 设立信息化平台的定期维护机制,保障平台稳定、安全运行。保障平台的物理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 硬件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访问控制安全、主机安全; b) 软件安全:软件开发、运行、运维等过程安全; c) 管理过程安全:培养人员安全意识、建立信息安全工作组织。 5 共建流程 社区提出申请有条件并有意愿参与的社区,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合作共建申请。 人社部门批准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对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社区,通过人社部门批准共建。 共建社区建设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统一规划共

9、建,也可与当地工会联系共建,设施设备共享。 人社部门验收社区就业服务站完成场地、人员、设施配置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验收,县(市、区)人社部门经过实地核查,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验收。 挂牌通过验收的社区应增挂“社区就业服务站”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与工会爱心驿站共建,加挂“爱心驿站”标牌。 开通网上平台服务人社部门对社区就业服务站办理事项的能力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开通相应的网办权限。 6 服务内容与要求6.1.1 应定期收集辖区内个人求职信息和灵活用工需求,发布符合辖区居民生活需要的求职者服务信息。 6.1.2 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的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登记求职者个人、求职、学历、工作经历

10、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姓名; b) 身份证号; c) 服务内容; d) 服务区域; e) 服务时间; f) 联系电话等。 6.1.3 收集、审核、发布辖区内或服务本辖区有就业意愿的求职信息,包括居家就业、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家政服务员等新业态。 6.1.4 通过线上社区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审核。 企业用工服务6.2.1 为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信息登记服务。 6.2.2 收集、发布辖区企业小时工、季节工用工需求及灵活就业人员求职需求,适时组织小型招聘活动。 政策宣讲服务6.3.1 发布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政策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渠道、咨询电话等

11、。 6.3.2 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为辖区群众答疑解惑。 求职登记服务6.3.3 宣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就业失业登记等相关业务办事指南,让辖区群众了解就业办事流程。 职业培训服务6.4.1 发布就业创业培训机构信息、就业创业培训班次信息、就业创业培训网上报名指南。 6.4.2 为有意向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劳动力提供培训服务,推荐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 劳动保障维权服务6.5.1 有条件的社区就近设置劳动保障维权调解室,当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 可帮助安置社区劳动人员与当地相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6.5.2 发布劳动维权电话、维权小程序操作指南,维护劳动者

12、的合法权益。 6.5.3 发布电子劳动合同二维码。 其他6.6.1 召集社区公益爱心人士和下沉党员组成志愿服务队。 6.6.2 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依托家政等行业协会,也可以发挥社区住区居民尤其是党员同志,对社区居民服务提供社会化运营服务,形成特色劳务品牌。 6.6.3 县(市、区)人社部门每月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推送以“岗位、公共招聘活动场次、培训班次” 为内容的“人社三进”信息。 7 服务评价与改进7.1.1 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建立社区就业服务评价机制,在线上就业服务平台设置服务评价链接, 在社区就业服务站设置服务问卷、服务评价器等,定期向辖区居民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 7.1.2 对服务中存

13、在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7.1.3 跟踪服务改进落实情况,适时建议或调整服务改进措施。 8 标准实施及评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针对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岗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标准实施主要在产品研制、产品生产、企业管理、商业服务、贸易、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活动中

14、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 落实国际单位制的要求;落实供电和供能技术体制等要求。产品研制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产品开发、功能性能、质量、安全、技术体制、接口、节能环保、资源节约、维护和维修等要求。 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

15、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 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 A。 附 录 A(资料性)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地方标准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见示例A.1。 示例 A.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

16、信息及意见反馈表标准名称及编号总体评价适用性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相匹配?是否协调性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是否执行情况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实施信息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是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意见总体意见 适用 修改 废止具体修改意见需修改章节: 具体修改意见:反馈渠道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反馈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参 考 文 献1 GB/T 20647.12006 社区服务指南 第1部分:总则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