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明灯具购销合同书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总金额 2、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
2、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
3、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
4、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
5、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 合同签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