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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范文十六篇【篇 1】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20*年 1 月 15 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大洛镇 20XX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1.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整改期限:长期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4.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5.积极查办案件。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查办案件方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整改期限:长期 三遵规守纪巡查开展不扎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整改措施:1.丰富巡查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考纪考规、集中座谈、查阅资料、查阅账册、受理来信来访、民主测评、延伸巡查等方式开民巡查。积极拓宽案源。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控告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排查;要主动出击,多与相关部门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线索;加强对镇所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惠农强农、扶贫、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向老百姓要案件线索。整改期限:长期 四村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整改措施:要求辖区各村严格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村级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实。整改期限:20XX 年 6 月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公务接待没有附派出单位公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接待清单填写不明细,部分接待事由不详。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详细列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附派出单位公函。整改期限:20XX 年 6 月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善。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全现象时有发生。责任领导:林福腾 责任单位:财政所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凭证手续不全的进行补全。整改期限:20XX 年 6 月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没有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存在车辆在多个地点维修的情况。整改措施:车辆维修要求驾驶员须在指定维修点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审批的,事后要补办审批手续,根据车辆维修审批单定期统一结算维修费用。整改期限:20XX 年 6 月 四村务开支不规范。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屡有发生,现金管理不严。整改措施:规范村两委干部误工性补贴,村主干所享受的村集体经济支付的误工性补贴,采取计算误工天数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包干的方式核定并及时公开。村两委干部除享受规定的补贴外,不再享受会议误工补贴、年终奖金、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凡是村级发生的支出凭证,都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章,并对取得的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支付凭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入账。对手续不完备的收付凭证,退还补办手续,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凭证,一律不予报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报账员现金留库比例不得超过 5000 元,超出留库比例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本村开户行。明确报账员负责保存现金支票,不得出租、出借现金支票,不得开空头支票。支付金额 5000 元及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整改期限:20XX 年 6 月 三、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在山场转让、集体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整改措施:重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和捕捉线索和信访信息,建立案源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防止随意处理信访举报线索,保证案源线索不流失。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一经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立即查处。在办案过程中,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采取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和包问题解决的机制,确保处理到位。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整改期限:长期 四、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单位及各村两委人员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梳理。通过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涉农涉企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为确保大洛镇 2XX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有关责任领导和单位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分别于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前上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至镇纪委。【篇 2】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20*年以来,本人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从政,从严治政,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长责办发20*5 号文件要求,现将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于后: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提高纠正不正之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树立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工作做贡献的思想。二、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分管的职介部将政务公开纳入每周一次的例会,有布置,有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使单位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改观,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职介部建立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办人员组成的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透明,公开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督查,着力整改,纠建并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我根据中心实际,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主动查找自身和中心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科室自查,领导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干部重点查等方式,找准阻碍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纠正,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以“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为指导,彻底消除职工的“胶皮饭碗”思想,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将服务承诺写入单位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职工的工作效率,我以党员为先锋模范,带动团员、工、青、妇各个方面的力量,下大力气将我中心建设成为全局的优秀服务窗口单位。四、我中心对各科室坚持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每制定一项政策、每确定一项工作任务都要向科室公开宣布,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及要求。20*年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和广大干部和班子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改进。一是,对社会服务的公开承诺还缺乏更深层的理解和具体内容。二是不能真正成为下岗、失业人员的知心朋友。今后,我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找差距、找问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让职介中心的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篇 3】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开展党员创优活动,是党中央创新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活动结束后,我深刻认识到开展创优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面我将主要问题、思想根源和今后的努力总结如下:一、一些自身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反常的是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我们在工作中没有提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的应有高度。反常之处在于理论研究不够系统,研究还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有时他们只是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有意识地主动挤出时间学习。他们在业余时间学习一段时间,而在繁忙的时间学习得更少。有时他们读报纸和头条新闻。因此,他们对一些理论问题,特别是一些新问题认识不深,理论水平不能尽快提高。2.我读了很多关于政治理论的资料,但很少研究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导致知识匮乏。从思想上讲,党员和教师应具备综合素质,对掌握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认为自己在从事教育工作。只要他们具备必要的政治和理论技能,他们就可以在对其他方面知识略知一二的情况下生活。3.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不够的。在工作中多做自我批评,在其他情况下少做自我批评。批评别人是不友好的,不够大胆。他们害怕伤害同志之间的感情,这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相信目前的大气候是一样的,没有必要通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来解决问题。4.有时,工作方法不适当或不够战略性。唯一的例外是对小组中同志的批评。有时不讲究方法,有时使同志们不愿意。我对工作方法的重要性和做事的艺术了解不够。我一直认为我的指导思想是好的,在方法上也有一些问题。同志们会互相理解的。5.工作要求。工作水平不够高。满足于完成工作,求数量、求质量没有有机结合,工作与统计改革联系不紧密。虽然他们可以按照一般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设定的标准不够高,但他们在做一些工作时往往会感到满意。6.工作创新。面对困难,他们怕困难,满足领导要求,不够进取,缺乏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缺乏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斗志,缺乏灵活性和刚性,,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一直没有落实。7.协调能力差,与一些人沟通少,有时工作不细致。这和我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我不善于交际,也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努力。在现代社会,除了真正的人才和学习,我们还需要学会与人沟通,努力推销自己。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我只关心我的工作,而不管与他人沟通。我不活泼。唯一的例外是,与领导和一些同志的沟通较少,我与社会的兼容性不够。我认为只要我把工作做好,一切都会好的,有时会导致工作粗心。二、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 在分析了上述缺陷并深入剖析自己之后,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方法,这实际上是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结果。如果长期如此,如果我们不严格限制自己,采取措施相互学习,前景将难以想象。应该说,我对自己的工作很热情,一直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但我总是觉得有点放松。唯一的例外是,他们没有及时反思自己,调整心态,过分关注外部因素,导致自我激励和进取心不如以前。过去,我对自己缺点的理解并不到位。当我了解自己的缺点时,我总是为自己找借口去克服它们,甚至拒绝承认和忏悔。这不利于自我完善,也会严重损害自我发展和成长。归根结底,这实际上是一个人生观和世界观模糊的问题。对很多事情认识模糊,对社会发展没有非常准确的认识,对客观存在没有正确的分析,这也是放松自学的结果。我们不应该从自我的主观意识和自我存在的问题出发,而应该认识和改造自己,而应该强调客观世界对我们自己的影响及其不变性。有一种恐惧心理和无力重返天空的感觉,从而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消极心态。由于缺乏自我压力,动力不足,进取精神薄弱,自我改造力度不足。人生的目标并不明确,也不够雄心勃勃。它没有与国家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相结合。具体的学习计划不明确。没有从自身的全面素质发展和工作的全面发展来研究。平时,我对自己的分析不够,对事物的理解不够深刻。我没有深入我的内心深处,但我很肤浅的忧郁和遗憾。这也表明,我的价值观中存在着一些必要的问题,以及在遇到麻烦时把握大局与否的心理。同时,我也有一种浮躁的心理,急躁的心态和渴望成功的心态。我没有足够的毅力和具体的行动。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进取,致力于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转变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目标,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提高素质,密切联系群众,调整心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充分展示你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时刻告诫自己。在充分认识自己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工作中优柔寡断、粗心大意等问题。如果工作和生活中有失望,从自己身上寻找更多的理由。克服懈怠心态,确立生活和工作的目标,把劣势和失败转化为进步的动力,坚持强大的战斗力,始终坚持自强不息、甘于工作、勤奋努力的优势。第三,我们应该在工作改进和自我发展的基础上广泛学习所有有用的知识。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历史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加强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将这些方面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紧密结合起来。我们不仅要学习与自己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广泛探索各种知识,学习更多反映当今世界礼貌提高的新知识和新经验,把“专业”和“博”结合起来,提高知识和修养,从而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全面提高个人素质。【篇 4】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区纪委: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2.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 1 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 10 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2018 年,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篇 5】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组统一安排,现将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了厅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机关党委为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分管厅长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局)、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依据自治区党委“两方案一计划”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自治区党委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民政厅对机关处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二)精心组织学习,建立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 7 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 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厅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3 项制度”。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厅党组根据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每季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厅领导结合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直属单位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整改,定期召开基层民政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借助媒体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等平台,营造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深入督查调研,同步进行整改。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与机关 9 个业务处室、12 个直属单位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了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统一部署,3 名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 5 个盟市的 11 个旗县(市、区),在检查督导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区民政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整改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一)在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中抓整改转作风。坚持把民政部门公开化用权、制度化运转、高效化运行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创建了“政务公开”专栏,在盟市(旗、县)民政局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在民政窗口单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50 余条,同比增长了 10.8%。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4 项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和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审批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 74 个年检不合格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下达了整改通知,撤消了 68 个连续两年不检的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规范了自身的权利运行,制订了民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同时,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汇总,认真梳理民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分类、归集、整合,以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进一步明确部门权力界限,避免权力缺位和越位。(二)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转作风。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登记备案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等 25 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保证救助资金支出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区城乡低保共支出资金 14.51亿元,月均保障人数 203.3 万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 472 元和年人均 3229 元,分别比 20*年提高 28 元和 267 元;五保供养共支出资金 0.97 亿元,月均保障人数 8.78 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 6779 元和 3558 元,分别比 20*年提高 323 元和 174 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月人均 784 元和 560 元,分别比 20*年提高 84 元和 60 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标准达到 692 元,比 20*年提高了 48 元。同时,一季度及时下拨了 0.46 亿元、1.6 亿元、0.25 亿元,用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要求,将 9 万多名80 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后及时预拨了 20*年城乡低保资金 33.16 亿元,下拨了 20*年冬令春荒救灾资金 2.32 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了 4 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 1.22 亿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及时发放了过冬用煤和用煤补贴,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中抓整改转作风。坚持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效抓手,综合运用自我推动、社会监督、群众评判等手段促进整改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区民政系统大力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指导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和“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 20*年度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纠风办组织 6 个区直厅局、有关单位参加内蒙古电视台第二届“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中,我厅政风行风建设总分名列 6 个单位之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帐、网上信箱等信访工作措施,20*年,我厅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029 件(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 98%,息访率 97%,群众满意率达 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9 批 97 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 31 件次,受理网上信访 5 件次,全部得到了较好处理和解决,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和大规模集体到自治区、进京访事件。以了解群众需求为目标规范督察调研工作。建立了厅领导、机关处室直接联系群众制度,8 名厅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旗县民政局,机关每个业务处室联系一个乡镇、苏木民政所,进一步拓宽了厅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规范了调研工作的程序,制订了厅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每次调研结束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调研汇报,确保调研看到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实情。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民政厅 20*年督查工作计划,区分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和以厅机关处室三个层级,对年度督察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确保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四)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抓整改转作风。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制度规定。我厅在 20*年会议文电大量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今年一季度,我厅各类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20.5%,本级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76.8%,文电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 13.6%,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80%和 5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规范。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运营、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印发了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20*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考评指标和民政厅 20*年重点工作任务书;围绕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了民政厅 20*年会议、培训、督察、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规范会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民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通过抓整改转作风,使我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振奋,勤奋敬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干劲更加高涨。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篇 6】党风廉政个人存在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5、责任追究不严。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建议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而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是基础。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三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2、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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