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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_JT 166-2017 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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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efinition standard for seismic out of codes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DB22/JT 1662017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 年 01 月 10 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长春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者: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责任编辑:崔玉金封面设计:侯慧实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长春市人民大街 7548 号邮政编码:130022印刷:长春博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开本:850mm1168mm1/32印张:1字:20 千字标

2、准书号:ISBN978-7-206-08019-7版次:2017 年 01 月第 1 版印次:2017 年 01 月第 1 次印刷印数:1-2000 册子定价:10.00 元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433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 DB22/JT 166-2017,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DB22/T 480-2012 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 年 1

3、月 10 日前 言本标准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71 号)要求,在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B22/T480-2012 基础上进行修编而成。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我省近几年超限工程审查工作经验,征求了有关专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后共有 4 章 3 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将 2012 版标准第 2、3 章按照超限界定的不同类型划分为第 3 章高度超限工程, 第 4 章规则性超限工程,第 5 章其他超限工程;将规则性超限中原一项超限部分条款调整至两项超限;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在改造中出现的超限;

4、删除了尺度比及具有两项不规则的大体量建筑等内容。希望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编制单 位联系,便于今后修改完善。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电话: 0431-88932615,电子邮箱:jljsbz,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 519 号,邮政编码:130041)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红卫 张 玲王彬邹锦华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 周 毅黄文波毕建东马青龙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高度超限工

5、程34 规则性超限工程45 其他超限工程6附录 A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简表7附录 B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及要求12附录 C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书主要内容及样表14本标准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23附:条文说明241 总 则1.0.1 为加强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科学合理判定建筑超限工程,实现超限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目标,减轻超限建筑工程震害, 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超限界定。1.0.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高度超限工程的界定,应符合本标准第 3 章的要求;规则性超限工程及其他超限工程的界

6、定,应符合本标准第 4 章、第 5 章及附录A 的要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材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和附录 C 的要求。1.0.4 抗震设防超限建筑工程的界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12 术 语2.0.1 高度超限工程 height out of code projects指高度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的高层建筑工程。2.0.2 规则性超限工程regularity out of code projects指高度不超限,但结构布置属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7、B50011 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中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2.0.3 其他超限工程other out of code projects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 和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 等空间结构标准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3 高度超限工程3.0.1房屋高度超过表 3.0.1 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表 3.0.1 高度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表()烈 度结构类型6 度7 度(0.10g)7 度(0.15g)8 度(0.20g)混凝土结构框架60505040框架抗

8、震墙130120120100抗震墙140120120100部分框支抗震墙12010010080框架核心筒150130130100筒中筒180150150120板柱抗震墙80707055较多短肢墙14010010080错层的抗震墙140808060错层的框架抗震墙130808060混合结构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00160160120型钢(钢管)混凝土 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20190190150钢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60210210160型钢(钢管)混凝土 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80230230170钢结构框架1101109090框架中心支撑220220200180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2

9、40240220200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300300280260注:1 结构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对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存在不规则)时,其高度比表内数值减少 10%;2 “错层结构”指楼板高差大于梁高或 600mm 情况。4 规则性超限工程4.0.1 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 3.0.1 规定,但规则性同时具有以下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1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 1.2 倍;或结构任一楼层的偏心率大于 0.15 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边长15%;2 结构平面凹入凸出尺寸大于相应

10、投影方向总尺寸的 30%; 或结构平面突出部分长度超过伸出部分宽度:混凝土结构 6 度、7 度时 2.0 倍、8 度时 1.5 倍、钢结构 1.5 倍;或结构平面为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其中细腰形中部两侧收进超过同向宽度的 50%,角部重叠形其重叠长度小于同向宽度 50%;3 楼面有效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 50%;或楼板开洞(含大于梁高的错层)总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 30%;4 框架结构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0.7,或小于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 0.8;框架抗震墙及抗震墙等结构其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 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 1.5 倍

11、时,该比值小于 1.1;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与房屋高度比大于 0.2 时,上部竖向构件局部收进的水平尺寸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 25%,或外挑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 10%和 4m;单塔偏置或多塔;5 竖向抗侧力构件(抗震墙、柱、抗震支撑)不连续,含转换层、加强层、连体等;6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受剪承载力的 80%;7 局部穿层柱、夹层、斜柱,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或个别楼层扭转位移比略大于 1.2。4.0.2 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 3.0.1 规定,但规则性具有下列两项, 或同时具有下列一项和本标准第 4.0.1 条中一项(不同类型的不规则项)的高层建筑工

12、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1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 1.4 倍;2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之比大于 0.9、超过 A 级高度的扭转周期比大于 0.85;3 框架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 0.5,框架抗震墙及抗震墙等结构其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 0.7;4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受剪承载力的 65%;5 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离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4.0.3 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 3.0.1 规定,但规则性具有下列一项

13、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1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转换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层;2 7 度、8 度抗震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3 底部带转换其转换层设置在底盘以上塔楼内的框支结构;4 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复杂连接结构;5 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三种及以上的多重复杂结构。5 其他超限工程5.0.1 暂未列入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 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

14、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5.0.2 空间网格结构或索结构的跨度大于 120m 或悬挑长度大于40m、钢筋混凝土薄壳跨度大于 60m、整体张拉式膜结构跨度大于60m、屋盖结构单元的长度大于 300m 的大跨屋盖建筑,屋盖结构形式为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多重组合、杂交组合以及屋盖形体特别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5.0.3 建造在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或边坡的边缘,或土层明显不均匀等复杂地段的高层建筑。5.0.4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接建部分存在结构体系不清或主体结构材料不同,或因改造出现高度、规则性超限的高层建筑。附录 A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

15、定标准简表A.0.1 同时具有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见表 A.0.1。表A.0.1 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简表序号不规则类型简 要 涵 义1a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21b偏心布置结构偏心率大于 0.15 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边长 15%(含单塔偏置)2a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总尺寸 30%2b平面突出结构平面突出部分长度超过伸出部分宽度,混凝土结构 6、7 度 2.0 倍;8 度 1.5 倍、钢结构 1.5 倍2c组合平面细腰形两侧收进超过同向宽度 50%,角部重叠形其重叠长度小于同向宽度 50%3楼板不连续有效宽

16、度小于 50%,开洞面积(含错层)大于 30%4a竖向刚度突变框架楼层刚度小于相邻上层刚度 0.7 或连续三层平均值的 0.8,框架抗震墙及抗震墙等结构,该比值为 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 1.5 倍时, 该比值为 1.14b竖向尺寸突变竖向构件局部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的 20%且收进大于相邻下一层的 25%,或上部楼层水平尺寸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1.1 倍,且外挑大于4m,单塔偏置或多塔5竖向构件间断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支撑)不连续,含转换层、加强层、连体6承载力突变楼层受剪承载力小于上一层的 80%续表 A.0.17局部不规则局部穿层柱、斜柱、夹层、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 或

17、个别楼层扭转位移比略大于 1.2 等注:1 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当连梁刚度较小不足以协调两侧的变形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的开洞对待;2 序号a、b、c 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3 判断是否计入楼板开洞的“错层”指楼板标高相差大于梁高,或高差大于 1.2m 情况;4 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项,已计入 16 项者除外。A.0.2 具有两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见表A.0.2。表 A.0.2 两项不规则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简表序号不规则类型简 要 涵 义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42抗

18、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大于 0.9,超过 A 级高度的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 0.853层刚度偏小框架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 0.5,框架 抗震墙及抗震墙等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 0.74楼层承载力突变较大楼层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65%5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 20%注:第 1 项与本标准 A.0.1 之 1 项不重复计算,第 3 项与本标准 A.0.1 之 4a项不重复计算,第 5 项与本标准A.0.1 之 1b 项不重复计算。A.0.3 具有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见表A.0.3。表 A.0.3 一项不规则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

19、标准简表序号不规则类型简 要 涵 义1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 层2厚板转换7、8 度设防时厚板转换结构3转换层高于底盘顶板框支结构转换层设置在底盘以上的塔楼内4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5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三种及以上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本标准表 A.0.1 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中复杂连接的错层。A.0.4 其他超限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见表 A.0.4。表A.0.4 其他超限建筑工程超限界

20、定标准简表序号简称简 要 涵 义1特殊类型高层建筑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 暂未列入的其他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2大跨屋盖建筑空间网格结构或索结构的跨度大于 120m 或悬挑长度大于40m,钢筋混凝土薄壳跨度大于60m,整体张拉式膜结构跨度大于 60m,屋盖结构单元的长度大于300m 的大跨屋盖建筑,屋盖结构形式为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多重组合、杂交组合以及屋盖形体特别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3复杂地段建筑建造在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

21、、陡坡、陡坎河岸或边坡的边缘,或土层明显不均匀等复杂地段的高层建筑4改造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接建部分存在结构体系不清或主体结构材料不同,或因改造出现高度、规则性超限的高层建筑注:表中大型公共建筑的范围,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附录 B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及要求B.0.1 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C.0.2,至少 5 份);2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C.0.3,至少 5份);3 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 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

22、 5 份);5 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 5 份);6 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7 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方案;8 进行风洞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风洞试验报告。B.0.2 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1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对屋盖超限工程,如跨度、悬挑长度、结构单元总长度、屋盖结构形式与常用结构形式的不同、支座约束条件、

23、下部支承结构的规则性等)和超限的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抗风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预期的性能目标,屋盖超限工程尚包括有效保证屋盖稳定性的技术措施;2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基础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内容。3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或基本加速度、所计入的单向或双向水平及竖向地震作用、周

24、期折减系数、阻尼比、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地震名、记录台站名称和加速度记录编号,风荷载、雪荷载和设计温差等),结构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连体类和复杂屋盖含必要的振型),整体计算结果(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含侧移、扭转位移比、楼层受剪承载力比、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结构整体稳定、墙体(或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配等;对屋盖超限工程,含屋盖挠度和整体稳定、下部支承结构的水平位移和扭转位移比等),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钢结构构件、杆件为应力比)控制等;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时程分析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

25、加以比较,按规范的要求确认其合理、有效性。风荷载控制时和屋盖超限工程应有风荷载效应与地震效应的比较;4 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设计说明要有建筑安全等级、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结构的抗震等级等内容;5 提供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其研究成果应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结论。附录 C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书主要内容及样表C.0.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申报日期、勘察单位及资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人和方式等;如有咨询论证,

26、应提供资料;2 抗震设防依据包括: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分类,安全等级、抗震等级等,屋盖超限工程和风荷载控制工程尚包括相应的风荷载、雪荷载、温差等;3 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力层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方案、不利地段评价、特殊的地基处理方法等;4 基础设计概况包括: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底板或筏板厚度,桩型、桩长、单桩承载力和承台的主要截面等;5 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对高度超限和规则性超限工程包括: 主屋面结构高度和层数、建筑高度、相连裙房高度和层数,防震缝设置,建筑平面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属于复杂类型等。对屋盖超限工程包括

27、:屋盖结构形式、最大跨度、平面尺寸、屋顶高度,屋盖构件连接和支座形式,下部支承结构的类型、布置的规则性等;6 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对高度超限和规则性超限工程包括: 控制的作用组合,计算软件,总剪力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竖向地震作用取值,纵横扭方向的基本周期,最大层间位移角和位置、扭转位移比,框架柱、墙体最大轴压比,构件最大剪压比和钢结构应力比,楼层刚度比,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作用,时程法采用的地震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主要结果比较,隔震支座的位移。对屋盖超限工程包括:控制工况和作用组合, 计算软件和计算方法,屋盖挠度和支承结构水平位移,屋盖杆件最大应力比,屋盖主要竖向振动周

28、期、支承结构主要水平振动周期, 屋盖、整个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支承构件轴压比、剪压比和应力比,薄壳、网壳和拱的稳定系数,时程法采用的地震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主要结果比较等;7 超限设计的抗震构造包括:1) 材料强度,如结构构件的混凝土、钢材的最高和最低材料强度等级;2) 典型构件和关键构件的截面尺寸,如梁柱截面、墙体和筒体的厚度、型钢混凝土构件的截面形式、钢构件(或杆件)的截面形式和长细比、薄壳的截面厚度;3) 薄弱部位的构造,如短柱和穿层柱的分布范围,错层、连体、转换梁、转换桁架和加强层的主要构造,桁架、拱架、张弦构件的面外支撑设置;4) 关键连接构造,如钢结构杆件的节点形式、楼

29、盖大梁或大跨屋盖与墙、柱的连接构造等;8 需要附加说明的问题包括:超限工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性能设计目标简述、有待解决的问题、试验方案与要求等。C.0.2 申报表可采用表 C.0.2-1 和表 C.0.2-2,也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减,自行制表。表C.0.2-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高度、规则性超限工程示例)编号:申报时间:工程名称申报人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地上万m2地下万m2设计单位设防烈度度(g),设计组续表 C.0.2-1勘察单位设防类别类安全等级建设地点房屋高度和层数主结构m(n= ) 建筑m地下m(n= )相连裙房m场地类别液化判别类,波速覆盖层不液化液化

30、等级液化处理平面尺寸和规则性长宽比基础持力层类型埋 深 桩长(或底板厚度)名称承载力竖向规则性高宽比结构类型抗震等级框架墙、筒框支层加强层错层计算软件材料强度(范围)梁柱墙楼板计算参数周期折减楼面刚度( 刚弹分段)地震方向 (单 双 斜 竖)梁截面下部剪压比标准层地上总重剪力系数(%)GE=平均重力X=Y=柱截面下部轴压比中部轴压比顶部轴压比自振周期(s)X:Y: T:墙厚下部轴压比中部轴压比顶部轴压比最大层间位移角X=(n=)对应扭转比Y=(n=)对应扭转比钢 梁钢 柱支 撑截面形式长细比截面形式长细比截面形式长细比扭转位移比(偏心5%)X =(n=)对应位移角Y=(n=)对应位移角短柱穿层

31、柱位置范围剪压比位置范围穿层数时程分析波形峰值123转换层刚度比位置n=转换梁截面XY剪力比较X=(底部),X=(顶部)Y=(底部),Y=(顶部)错层满布局部(位置范围) 错层高度平层间距续表 C.0.2-1位移比较X=(n=)Y=(n=)连体(含连廊)数量支座高度竖向地震系数跨度弹塑性位移角X=(n=)Y=(n=)加强层刚度比数量 位置 形式(梁桁架) XY框架承担的比例倾覆力矩X= Y=总剪力 X= Y=多 塔 上下偏心数量形式(等高对称大小不等)XY控制作用地震 风荷载 二者相当 风荷载控制时增加:总风荷载风倾覆力矩风载最大层间位移超限设计简要说明(超限工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性能设计目

32、标简述、有待解决的问题等等)表C.0.2-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屋盖超限工程示例)编号:申报时间:工程名称申报人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地上万m2地下万m2设计单位设防烈度度(g), 设计分组第组勘察单位设防类别类安全等级建设地点风荷载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场地类别液化判别类,波速覆盖层不液化液化等级液化处理雪荷载基本雪压积雪分布系数基础持力层类型埋深桩长(或底板厚度)名称承载力温度最高最低温升温降房屋高度和层数屋顶m支座m(n= )地下m(n= )平面尺寸总长总宽直径跨度悬挑长度结构类型屋 盖 : 支承结构节点和支座形式节点: 支座:计算软件分析模型整体上下协同

33、材料强度(范围)屋盖梁柱墙计算参数周期折减阻尼比地震方向(单 双 竖)屋盖构件截面关键长细比一般长细比续表 C.0.2-2地上总重支承结构剪力系数(%)屋盖GE=支承结构GE= X=Y=屋盖杆件内力和控制组合关键应力比控制组合一般应力比控制组合支座反力控制组合自振周期(s)X: Y: Z: T:屋盖整体稳定考虑几何非线性考虑几何和材料非线性最大位移屋盖挠度支承结构水平位移X=Y=支承结构抗震等级规则性(平面 竖向)框架墙、筒最大层间位移X =(n=)对应扭转位移比Y=(n=)对应扭转位移比梁截面支承大梁剪压比其他框架梁剪压比时程分析波形峰值123柱截面支承部位轴压比其他部位轴压比剪力比较X=(

34、支座),X=(底部)Y=(支座),Y=(底部)墙厚支承部位轴压比其他部位轴压比位移比较屋盖挠度支承结构水平位移X=Y=框架承担的比例倾覆力矩X=Y=总剪力X=Y=超长时多点输入比较屋盖杆件应力: 下部构件内力:短柱穿层柱位置范围剪压比位置范围穿层数支承结构弹塑性位移角X=(n=)Y=(n=)错层位置范围错层高度超限设计简要说明(超限工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性能设计目标简述、有待解决的问题等等)注:作用控制组合代号:1 恒+活;2 恒+活+风;3 恒+活+温;4 恒+活+雪; 5 恒+活+地+风。C.0.3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 封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

35、位、合作或咨询单位);2 效果图(彩色;可单列,也可置于封面或列于工程简况中);3 设计名册(设计单位负责人和建筑、结构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单位和注册资格章);4 目录;5 论证报告正文(内容不要与专项审查申报表及计算书简单重复,可利用必要的图、表):(1) 工程简况(地点,周围环境、建筑用途和功能描述,必要时附平、剖面示意图);(2) 设计依据(批件、标准和资料,可含咨询意见及回复);(3) 设计条件和参数:1) 设防标准(含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等级和抗震设防参数等);2) 荷载(含特殊组合);3) 主要勘察成果(岩土的分布及描述、地基承载力,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不利地段的场地稳定评价等);4

36、) 结构材料强度和主要构件尺寸;(4) 地基基础设计:(5) 结构体系和布置(传力途径、抗侧力体系的组成和主要特点等);(6) 结构超限类别及程度:1) 高度超限分析或屋盖尺度超限分析;2) 不规则情况分析或非常用的屋盖形式分析;3) 超限情况小结;(7) 超限设计对策:1) 超限设计的加强措施(如结构布置措施、抗震等级、特殊内力调整、配筋等);2) 关键部位、构件的预期性能目标;(8) 超限设计的计算及分析论证(以下论证的项目应根据超限情况自行调整):1) 计算软件和计算模型;2) 结构单位面积重力和质量分布分析(后者用于裙房相连、多塔、连体等);3) 动力特性分析(对多塔、连体、错层等复杂

37、结构和大跨屋盖,需提供振型);4) 位移和扭转位移比分析(用于扭转比大于 1.3 和分块刚性楼盖、错层等);5) 地震剪力系数分析(用于需调整才可满足最小值要求);6) 整体稳定性和刚度比分析(后者用于转换、加强层、连体、错层、夹层等);7) 多道防线分析(用于框剪、内筒外框、短肢较多等结构)8) 轴压比分析(底部加强部位和典型楼层的墙、柱轴压比控制);9) 弹性时程分析补充计算结果分析(与反应谱计算结果的对比和需要的调整);10) 特殊构件和部位的专门分析(针对超限情况具体化, 含性能目标分析);11) 屋盖结构、构件的专门分析(挠度、关键杆件稳定和应力比、节点、支座等);12) 控制作用组

38、合的分析和材料用量预估(单位面积钢材、钢筋、混凝土用量);(9) 总结:1) 结论;2) 下一步工作、问题和建议(含试验要求等);6 初步设计建筑图、结构图、计算书(作为附件,可另装订成册);7 报告及图纸的规格 A3(文字分两栏排列,大底盘结构的底盘等宜分两张出图,效果图和典型平、剖面图宜提供电子版)。本标准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

39、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4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6 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B22/JT 1662017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本标准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全省工程

40、建设地方标准制度(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71 号)文件,在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B22/T 480-2012 基础上进行修编而成。吉林省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在 2010 年启动编制, 共历经两版 DB22/T 480-2010、DB22/T 480-2012,第一版送审稿由戴国莹、王亚勇、黄世敏作为主要审查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修订总结了几年来建筑抗震超限审查工作经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 号),对 2012 版标准条款进行了适当修改或删减。本次修订后共有 4 章 3 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将原标准第 2

41、、3 章按照超限界定的不同类型划分为第 3 章高度超限工程,第 4 章规则性超限工程,第 5 章其他超限工程;将规则性超限中原一项超限部分条款调整至两项超限;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在改造中出现的超限;删除了尺度比及具有两项不规则的大体量建筑等内容。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本标准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标准规定的参考。26目 次1总则273 高度超限工程284 规则性超限工程295 其他超限工程301 总则1.0.4 本标准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

42、要点(建质201567 号)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中特别不规则的主要类型,结合我省抗震设防工作实践,对超限工程界定进行了适当删减及细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 号)中所列超限工程仅为主要范围,并不是全部;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中特别不规则的类型也仅为主要类型的列举, 并不是全部特别不规则类型的列举;同时规范中对特别不规则的指标描述仅是概念设计的参考性数值,而不是严格的限值。因此很多不规则情况及其程度的把握,需要设计人员综合判断。具体工程的界定遇到问题时,可从严考虑或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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