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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9∕T 1247-2023 校车服务管理规范(盐城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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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3.220.20CCS R 113209盐城市地方标准DB3209/T 1247校车服务管理规范School bus service specification2023-11-03发布-022024-03 实施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2023DB3209/T 1247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提出和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盐都区中太宏大接送学生服务中心、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清涛、周镔、周爱民、朱金庚、杨长林、顾宝来、徐渊、朱云彬、嵇宏宽、张慧、

2、顾正兵。20231校车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界定了校车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明确基本要求,规定了人员管理、校车车辆、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校车服务的提供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24315 校车标识GB 24406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35114 公共

3、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A/T 1004 校车标志灯GA/T 1005 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3.2校车服务机构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校车经营许可资质,提供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的校车服务提供者。3.3校车驾驶人依规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3.4随车照管员校车接送服务过程中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人员。4基本要求4.1服务资质DB3209/T 1247202324.1.1提供校车服务的机构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4、。4.1.2校车车辆应当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并有配发的校车标牌。4.1.3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4.2管理要求4.2.1校车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校车服务安全第一负责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校车服务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与校车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2.2校车应按照配发的校车标牌核定的线路、时间、站点、批次运行。4.2.3校车服务机构应配备与服务相适应的国标校车车辆、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及其他管理人员。4.2.4校车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及人员档案管理制度。4.2.5校车服务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

5、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5人员管理5.1校车驾驶人5.1.1校车驾驶人必须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和相应的条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5.1.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5.1.3校车驾驶人应每年进行身体检查和接受公安机关的毒检5.2随车照管员照管人员必须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具备与其岗位相应的能力。5.3仪容仪表5.3.1校车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职业服装,使用工号牌。根据季节变化按统一要求时间换装。5.3.2配饰和穿着应满足以下要求:a)穿着职业服装应平整合体,无损

6、坏、污渍等情况;长袖衬衫应束在长裤里面,短袖衬衫不束在长裤里;职业服装上不佩带任何私人饰物;不穿高跟鞋;b)着装时,应同时将工号牌佩戴于外套服装左侧胸前;c)系统一标准领带,领带与衬衫领口的吻合应紧凑;d)一律穿黑色皮鞋,鞋面应保持光亮整洁;e)驾驶员戴白色纱手套,并保持清洁;f)留长发的照管员应束扎发髻。5.4仪态礼仪5.4.1校车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文明礼貌、大方优雅。5.4.2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正对方向盘坐稳,两手按规定要求分别握在方向盘的左右两侧,头部端正;照管员应坐姿端正、文明。5.4.3站立时要直立挺拔,双手自然下垂不得放于背后或插于衣服口袋。5.4.4在服务时,应面向服务对象,并

7、保持面部微笑。为服务对象指示方向时,面带微笑,五指并拢,DB3209/T 124720233掌心向上,用手掌的全部来指示目标。5.4.5挥手道别时,身体直立,目视对方,右手臂前伸,掌心朝外,左右挥动。5.5岗位语言5.5.1文明礼貌用语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在工作中应讲普通话,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在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不尊重、不友好、不耐烦、不和谐等服务忌语。具体文明礼貌用语见附录A。5.5.2岗位服务用语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应根据不同服务环节使用不同的服务用语,如问候语、提示语、道谢语等。6校车车辆6.1要求校车安全性能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专用校车应符合GB 24407

8、的规定,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符合GB 24406的要求。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6.2校车外观标识6.2.1校车外标识应符合 GB 24315 规定。6.2.2经批准核发的校车标牌应符合 GB 24315 的规定。6.2.3校车标志灯应符合 GA/T 1004 的规定。6.2.4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应符合 GA/T 1005 的规定。6.2.5校车车辆外表应清洁美观,各种标志、标识清晰齐全,无破损、无明显剥落、锈斑。6.3校车设施6.3.1车门和各种舱门开关灵活,把手、门锁齐全可靠,应急阀、空调进出风口装置完好有效。6.3.2车内座椅

9、、扶手、安全带完好,无凸出尖锐部分。6.3.3车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标志醒目。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座椅安全带。6.3.4车内急救箱配置有处理轻微外伤用物品和应急药品供乘车学生应急之需。6.3.5校车照管员专座设置在前车门第一排靠通道右侧外口;46 座以上的车辆除前排设置外还应在最后一排左侧外口增设照管员专座。6.3.6车辆行车记录设备、动态监控设备、运行服务设备等信息管理装置完好,信息准确。6.4车内环境6.4.1车辆接送学生时,保持车厢温度在 1228之间,车厢内空气流通,空气质量良好。6.4.2车厢内壁、顶板、压条、座椅、靠背和坐垫护面应清洁、无污迹、破损或脱线。6.4.3车厢

10、内不得放置、张贴、悬挂个人物品,但可以由校车服务中心统一张贴与交通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资料;随车日志、各类记录台帐应归类摆放整齐(可设置相应空间)。6.5校车维护6.5.1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DB3209/T 1247202346.5.2按照 GB/T 18344 的规定,保养、维修车辆。6.5.3应建立车辆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6.5.4校车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维修,在保质期内对维修质量负责。7运行管理7.1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运行服务7.1.1每日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7

11、.1.2在进入校车驾驶操作岗位前 24 小时内不得饮酒或服用妨碍校车驾驶的药物。7.1.3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7.2发车前准备7.2.1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应核查车次运行计划,确认运行路线、站点上下车人数、运行时间等信息。7.2.2按规范整理仪容、仪表、服装,佩戴岗位证。7.2.3发班前按规定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例行检查,确认车况符合安全技术要求。7.2.4检查并确认视频监控器、车内照明和车载 GPS(北斗)终端机等车载信息设备正常工作。7.3车辆运行7.3.1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

12、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7.3.2驾驶员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线、绕道、半路调头。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通行情形的除外。7.3.3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运行路线规定的校车停靠站点停靠。7.3.4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7.3.5车辆停稳后开启车门,在道路上停靠上下学生时,应做到车辆停稳后(3 秒)开车门,车门关闭(3 秒)后起步。7.3.6进入学校等地停靠车辆时,应服从现场人员指挥,停靠到指定的位置。7.3.7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13、时车辆发动机引擎必须熄灭并拉好驻车制动。7.3.8校车驾驶员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7.3.9校车驾驶员协助照管员对行驶途中遇有乘车学生突发情况的处理。7.3.10校车驾驶员途中倒车时应停车观察周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行倒车,并注意配合照管员发出的倒车指令。7.3.11车辆收班后,驾驶员填写行车日记。按要求完成清洁卫生和例行保养工作。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或停车场。7.3.12车辆停放时,应拉好驻车制动,锁好车门,关闭电源总闸。7.4车厢服务7.4.1随车照管员应维持乘坐秩序,检查监督学生系好安全带,保证安全。巡视车厢内学生乘坐情况,制止擅离座位和在车厢打闹的行为。DB3209/T 1

14、247202357.4.2指导乘车学生系好安全带,协助幼儿扎系安全带。7.4.3向学生宣传乘车安全知识。7.4.4处理突发情况或事件,主动帮助解决特殊学生的困难。7.4.5确认并记录每个站点学生乘车人数,清点人数,组织学生上下车。7.5接送学生7.5.1上学接学生7.5.2应提前 20 分钟到车队做好发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车队每日安全晨会。7.5.3车辆到达学生候车点,照管员下车立于前门右侧向学生监护人及乘车学生问好,并协助学生登车。7.5.4学生全部登车后,绕车一周确认无异常后,面向学生监护人微笑、挥手告别,登车指示驾驶员关车门发车。7.5.5指导乘车学生系好安全带,协助幼儿扎系安全带。

15、7.5.6遇有未及时到站的学生,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问明情况,确定等候时间(2 分钟)的应耐心等待;如需长时间等待应告劝学生监护人自送或者当车辆按原路返回时告知等待车辆返回时再带至车上;不乘车的应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7.5.7记录每个站点学生乘车人数等情况。7.6与学校交接7.6.1车辆到达学校指定的停车位时,学生应坐在原位不动,照管员下车与交接老师对接乘车学生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对有未乘车的应告知交接老师。7.6.2返回车厢后,喊话学生从前向后,从右侧到左侧有序下车。7.6.3喊话结束后照管员立即下车立于前门右侧,将乘车学生人数清点给交接老师,并帮助老师理队,期间再登车检查车厢是否有学生遗留

16、或物品遗留。7.6.4确认清查和学生人数清点交接完毕后,请接收老师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名。7.6.5以立正姿势目送学生进校园。7.6.6返回车内完成行车日志的相应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7.6.7清洁车厢内的卫生。7.7放学送学生7.7.1车辆按规定的接送时间提前 10 分钟到达学校指定地点等待接受学校对学生的交接。7.7.2照管员主动对接交接老师,并向老师问好,了解将要乘车学生的情况。7.7.3对所有将乘车的学生进行列队并清点人数,当清点人数与应乘车学生人数一致时,学校交接老师与照管员共同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字;若有实际乘车学生人数与应乘车人数不符合的,学校交接老师应在交接记录上载明情况并签字后照管员

17、才可签字。7.7.4引导学生有序登车。7.7.5所有乘车学生登车后,喊话所有学生按各自的座位就坐,待全部学生落座后,清点人数,并要求全部系好安全带。7.7.6清点过人数,检查好各学生就坐和系安全带后,指示驾驶员按要求检视车辆四周,确认安全后关门发车。7.7.6.1通知对即将到站的学生做好下车准备。7.8到站服务。DB3209/T 1247202367.8.1车辆停稳后,照管员告知到站学生离坐至车辆过道前侧(对小幼儿生要协助离坐),站立等待通知下车。7.8.2开启车门,照管员下车立于前门右侧请学生监护人按唱到学生姓名的监护人在专用交接簿上按对应学生监护人姓名签名或者摁手印。签名或手印摁好后通知站

18、立于车厢内的学生下车,将学生交于监护人手中(对小幼儿生要协助下车)。7.8.3交接完成后,面向学生监护人及学生,面带微笑、挥手告别。7.8.4绕车一周,查看车四周和底部,确认无异常后,登车示意驾驶员关车门发车。7.8.5对无监护人交接的学生,不应让学生下车独自回家,照管员应主动联系学生监护人,问明情况,如因故迟到等待时间较短(3 分钟)的应适当等候;等待时间较长的:a)在车辆原路返回的情况下可先让其监护人在站点等候,待车辆返回时再予交接;b)如不原路返回或不来接的,可与学生监护人协商交接方式。7.8.6学生全部到站后,巡查车内情况,无异常后指示驾驶员返回。7.8.7车辆回停车场后再次巡查车厢内

19、情况,无任何异常后,做好行车日记,清洁车厢内卫生。8安全管理8.1总则8.1.1校车服务机构应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8.1.2校车服务机构应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8.1.3校车服务机构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备案。8.1.4校车服务机构应与所有员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报县级或者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备案。8.1.5校车服务机构应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监护义务,并报学校备案。8.1.6学校应当配合校车服务

20、机构对乘车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8.2校车行车安全8.2.1载有学生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80 公里;行驶在普通道路上时速不得高于50 公里/小时,不准脱档滑行;8.2.2载有学生时在弯路、险桥等复杂道路上行驶以及遇有雾、雨、雪等恶劣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8.2.3雨雾、冰雪天气行车应当降低车速,拉大行车间距,开启防雾灯。8.2.4正确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8.2.5遇有交叉路口,特别是有与国省道平交的交叉路口车辆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8.3信

21、息管理8.3.1校车服务机构建立的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 GB 35114 的要求。8.3.2校车服务管理部门建立监管系统,实现校车服务线路、服务车次、运营车辆和人员、承运学生客流信息的查询,信息汇总统计及服务信息动态检查等功能,收集校车服务机构和学校(或幼儿园)校车服务基础信息,实现科学管理。DB3209/T 1247202378.3.3学校(或幼儿园)应建立乘坐校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生乘坐校车的实时动态信息管理。8.3.4建立校车服务管理部门、校车服务机构、学校(或幼儿园)和学生监护人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系统,能对运营情况、服务质量进行在线实时咨询、评价。8.4安全监督8.4.1校车服

22、务管理部门、校车服务机构、学校(或幼儿园)应建立校车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设立服务监督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服务质量投诉应在 24 小时内回应,5 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8.4.2校车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8.4.3校车服务管理部门、学校(或幼儿园)应建立监护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8.4.4校车服务管理部门对校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8.5突发事件处理校车服务机构应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车辆故障应急预案等。8.6应急演练校车服务机

23、构应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校车服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评价应急预案的响应能力,必要时修订相应的应急预案。DB3209/T 124720238AA附录A(资料性)照管员服务用语A.1上学接学生向学生监护人问好语:“早上好!”“辛苦您了!”。A.2上学接学生向学生监护人微笑、挥手告别道别词:“再见!”“谢谢您!”。A.3与学校交接问候老师语:“老师您好!辛苦您了!”。A.4与学校交接回车厢后喊话语:“同学们(小朋友们),学校到了,请你们带好自己的书包和用具,按照从前向后,从右侧到左侧的顺序有序下车,下车时不要拥挤,注意脚下不要踩空,下车后排好队进入学校,祝同学们(小朋友们)学习愉快!”。A.5交接完后向老师的道谢语:“谢谢您!”。A.6所有乘车学生登车后,喊话语:“同学们(小朋友们)下午(傍晚、晚上)好!请你们按照各自的位置就坐,为了你们的安全请系好安全带,在没有到站前请不要解开,谢谢你们配合!”。A.7与学生学长交接完后告别语:“再见”或者“明天见!”。BBDB3209/T 124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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