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9诗经“毋忝尔所生”新解古文字研究(34):339341,2022诗经“毋忝尔所生”新解岳晓峰诗经小雅小宛:“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历来对“所生”的理解,大致有两类观点:一类认为“所生”是指父祖。如,孔颖达正义:“故当早起夜卧,行之,无辱汝所生之父祖已。”另一类则认为“所生”是“父母”。如,朱熹 诗集传 云:“夙兴夜寐,各求无辱于父母而已。”出现分歧的原因,在于认为该篇诗旨是“大夫刺宣王”之诗,还是“大夫遭时之乱,而兄弟相戒以免祸之诗”。不过,不管“所生”是指祖先,还是父母,都是将“生”训为“生育”义。然而,就“毋忝尔所生”的语义而言,终觉于意未安。一关于 小宛“所生”的已有观点学者们或
2、认为“毋忝尔所生”的“所”字结构有其特殊性。向熹认为:“(所)放在动词前,表示 所由。”郭锡良也认为“所生”之“所”有“所由”一类的意思,因此“尔所生 的意思是尔所由生,指生尔者,即父母”。杨伯峻等认为:“所生,不是指生的受事,而指其施事。尔所生,指你的生身父母。”葛树魁则认为:“尔所生 即 尔之所生;尔 不是 所生 的定语,而是 生 的前置宾语。”汪维辉则指出:“所生 的字面意思是 所生之人(即子女),跟原意相反,因此这个 所 未尝不可以看作是一种误用。不过整部 诗经 中虚词所 一共42见,不合规范的也就仅此一例而已。”汪先生的“误用”之说非常有启发性,只是诗经 其他“所”字结构都正常,而此
3、处则出现“误用”,似还可进一步探讨。二“所生”训为“所以立生”的依据结合新出楚简材料,我们认为,小宛 中“所生”之“所”并无“所由”意,也未导致“生”的施受关系发生变化,而且也可能不属于误用。同时,“尔”更非“生”的前置宾语。一直以来对“生”的训释存在误解:“生”的语义不是“生育”,而当为“生存”。现论证如下。清华陆子产简 2829云:“惟能知其身,以能知其所生。知其所生,以先谋人。先谋人以复于身,身、室、邦国、诸侯、天地,固用不悖,以能成卒。”“所生”,整理者未注。汪敏倩指出:“生指生存,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里揭示的是子产在为政中的生存之道。”另外,郭店简六德简46亦云:“三者
4、,君子所生与之立,死与之敝也。”“所”统领后文“生与之立,死与之敝”,“生”与“死”对言,很明确当为“生存、活(与死相对)”义。上博三中弓简23也有“所以立生”“所以成死”对言。“立生”,整理者注云:“安340古文字研究生立命。”可从。子产 简2829是篇末对子产修身处政之道经验的总结,因此,“生”训为“生存、活”之说可从。“所生”即所以生存之道,相当于 上博三中弓 篇的“所以立生”。所谓“惟能知其身,以能知其所生。知其所生,以先谋人”,其意是指:了解自己,才能了解自己的生存之道。而了解自己的生存之道,才能更好地谋人治政。清华陆子产 之“所生”,正可与小宛 对应。因此,小宛“尔所生”也可训为“
5、你的生存之道”。又,清华捌治邦之道 简19云:“夫若是,民非其所能,则弗敢言,彼士及工商、农夫之惰于其事,以偷求生。”简文“生”也训作“生存、活”,“以偷求生”与“苟且偷生”相类。“惰于其事,以偷求生”的文义与“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正相反。三先秦文献中“所生”的其他释义“所生”一语,先秦文献习见。如,左传昭公四年:“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此处“所生”之“生”,当指良马之所出生、出产。战国策中山“阴姬与江姬争为后”章云:“臣闻赵,天下善为音,佳丽人之所出也。”文中“佳丽人之所出”可与 左传“马之所生”对照,可证“生”与“出”义近,也当以训作“出生、出产”义为宜。又,郭店简 太一生水
6、篇“所生”屡见,如简4云:“故岁者,湿燥之所生也。湿燥者,凔热之所生也。”简文“生”,可训作“滋生、产生”义,“所生”即所产生。同时,上博三亘先 简3正亦云:“昏昏不宁,求其所生。”裘锡圭认为“生”为“滋生”义,甚是。上引诸例“所生”,“生”即有训“出生”和“产生”两种义项,说明先秦文献中“所生”这种“所”字结构较为常见,只是对于“生”的语义则需要结合文义加以厘定。四结论综上,我们认为 小宛 的“所生”,也可重新理解:“生”非“生育”义,而当以训“生存”为是,则“所生”即“所以立生”义。因此,所谓“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即昼夜辛劳,不要辱没了你的生存之道。也就是要勤勤勉勉,不要辱没了自己的立
7、生之本。附记: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楚系简帛文献词义研究及词典编撰”(19VJX107)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注: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970页,中华书局2009年。诗经大雅瞻卬云“无忝皇祖,式救尔后”,乃大夫凡伯刺幽王之语,则“皇祖”即幽王之先祖。参 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 第1244页。见 宋 朱熹集撰,赵长征点校 诗集传 第216页,中华书局2018年。341诗经“毋忝尔所生”新解 同注第969页。见注第215页。方玉润对以上两种诗旨均存疑:“言固无所谓 刺王 意,亦何尝有 遭乱 词?”参 清 方玉润撰,李先耕点校 诗经原始 第
8、405页,中华书局1986年。黄怀信、晁福林则认为 小宛 诗旨与“养子”有关,因此“所生”当指养子的亲生父母。参见黄怀信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诗论 解义 第16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晁福林 试谈 诗小宛 主旨及上博简 诗论 第八号简的释读附论周代的“为人後”问题,中国史研究 2004年第2期。向熹编著 诗经词典(修订本)第496页,商务印书馆2014年。郭锡良等编著 古代汉语(修订本)第333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杨伯峻、何乐士 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第487页,语文出版社2001年。葛树魁 “尔所生”结构探疑,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见汪维辉
9、 司马迁误用“所”字及其原因初探兼谈言文分离的时代及文言习得中的“误仿”问题,“视角与方法:汉语史研究新视界高端论坛”会议论文,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2019年10月1113日。郭店简 五行 简28云“圣知,礼乐之所由生也”、简31亦云“仁义,礼所由生也”,“所由”并未省成“所”。释文断句参庞朴 竹帛 五行 篇校注及研究 第63、67页,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为行文方便,本文一律使用宽式释文。汪敏倩 清华简 子产 篇疏证与研究 第100页,苏州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三者”,林素清文中“后记”所引周凤五观点认为是“圣智、仁义、忠信”三组行为标准与道德规范。参林素清重编郭店楚简六
10、德 ,郭店楚简研究(国际)中心编古墓新知纪念郭店楚简出土十周年论文专辑第76页,香港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03年。见马承源主编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第28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中弓 简23的释文及编连,参陈剑 上博竹书 仲弓 篇新编释文,战国竹书论集 第10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简文“愈”,整理者读为“偷”,训为“苟且”,其说可从。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中西书局2018年。裘锡圭 是“恒先”还是“极先”?,裘锡圭学术文集 古代历史、思想、民俗卷 第33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杨伯峻等认为汉魏以降,“
11、所生”大多专指生母,这是沿袭诗经的用法和意义。“所生”后还常有“母、夫人”等词,使它指生母的意思更加明显。见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第 487 页。向熹认为后世称生身父母为“所生”,乃本小宛之例。见向熹编著诗经词典(修订本)第496页。后世文献又有“所生母”一词,王云路、方一新云“犹言亲生母亲”,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可参看王云路、方一新中古汉语语词例释第356357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后世“所生、所生母”的此类用法,是否属于在误解小宛“所生”为“父母”义之后的误用,还可进一步探讨。承蒙王辉、邬可晶先生指出:需注意先秦文献中“忝”训“辱没”义时,后接宾语常为人物名词。两位先生所言
12、甚是,如 诗经瞻卬“无忝皇祖”,“无忝”即与人物名词“皇祖”连用。不过,先秦典籍中,“忝”也可与非人物名词连用。如,尚书尧典 云“否德忝帝位”中的“帝位”,可训为“帝王之位”,尧典 后文又有“汝陟帝位”一语。如此,则“忝帝位”,可训作“辱没帝王之位”。又,左传襄公十四年“纂乃祖考,无忝乃旧”,杨伯峻注云“旧即上文之祖考”,并引 管子牧民“恭祖旧”证之。见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120页,中华书局2016年。而牧民篇之“祖旧”,尹知章注认为是先祖之旧法,闻一多则认为当指先祖之大臣。详见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管子集校第4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若尹注可从,则左传“无忝乃旧”或可训为不要辱没你的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