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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CAEPI 74-2023 污染地块采样技术指南-(高清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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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80Z 05团体标准T/CAEPI 742023污染地块采样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sampling activities of contaminated site(发布稿)2023-09-21 发布2023-10-31 实施中 国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协 会发 布目 次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总体要求35 土壤采样56 地下水采样77 土壤气采样128 底泥采样149 地表水采样1610 堆体采样1711 建(构)筑物表面采样1812 质量控制2013 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21附录 A (资料性) 采样方

2、案编制大纲23附录 B (资料性) 土壤钻探采样记录表25附录 C (资料性) 土壤样品保存方法26附录 D (资料性) 地下水采样准备27附录 E (资料性) 地下水洗井记录表28附录 F (资料性) 地下水采样记录表29附录 G (资料性) 地下水样品保存方法30附录 H (资料性) 常用底泥采样设备图32附录 I (资料性)底泥样品保存方法33附录 J (资料性) 堆体采样设备34附录 K (资料性) 堆体采样挖掘设备表35附录 L (资料性) 事故预防应急处置36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

3、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西山环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李慧颖、王世杰、姜林、夏天翔、尚光旭、司传海、魏丽、韩春媚、侯德义、翟远征、魏文侠、邓一荣、刘丽丽、

4、陈倩、刘钟森、秦建伟、尹业新、王梦龙、蒋晓云、何姝。本文件主要审议人员:张红振、杜平、马福俊、姚芝茂、姜宏、陈素云、马骏。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 6 号 2 层,邮编 100045)。污染地块采样技术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污染地块采样的总体要求和土壤、地下水、土壤气、地表水、底泥、堆体和建(构)筑物表面等不同介质样品采集的一般工作流程、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样品保存、质量控制、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

5、地块)的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效果评估等过程的采样活动。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物质与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36198土壤质量 土壤气体采样指南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6、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T 52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442.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HJ 493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 68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732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759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T/CAEPI 14污染地块勘探技术指南T/CAEPI 16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DB11/T 1278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4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采样单元 sampling unit采样方案中为了方便采样点布设及控制采样代表性、采样密度和采样质量等目的,将具有相同污染来源、污染特征的一定面积范围区域规划为一个网格单元,称为采样单元。3.2非水相液体 non-

8、aqueous phase liquids,NAPLs不能与水互相混溶的液态物质,通常是几种不同化学物质(溶剂)的混合物。其中,比重小于 1.0 的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等烃类油品物质,称为低密度非水相液体(light non-aqueous phase liquids,LNAPLs);比重大于 1.0 的非水相液体,如三氯乙烯、三氯乙烷、四氯乙烯等,称为高密度非水相液体(dense non-aqueous phase liquids,DNAPLs)。【来源:HJ 682-2019,2.2.6,2.2.7,2.2.8】3.3土壤气 soil gas包气带土壤孔隙结构中所存在的气体。3.4地下

9、水低流量采样 groundwater low-volume sampling采用气囊泵、低流量潜水泵等设备,控制流量在 0.1 L/min 0.5 L/min 的地下水采样方式。3.5堆体采样 waste pile sampling对场地残留工业废渣、固体废物堆、土壤堆体(含异位修复后土壤堆体)进行样品采集。3.6擦拭样品 wipe samples使用溶剂浸润纱布擦拭固体表面关注区域获得的样品。3.7切削样品 chip samples使用清洁的铲子、凿等工具将建(构)筑物 0.3 cm 0.6 cm 表层固体剥离破碎所采集的样品。3.8掸扫样品 sweep samples使用天然鬃刷清扫采样区

10、域所获得的粉末、灰尘、残渣等样品。3.9底 泥 sediment经过长时间物理、化学及生物等作用及水体传输而沉积于水体底部的黏土、泥沙、有机质及各种矿物的混合物。其中,0 cm 15 cm 深度的为表层底泥(surface sediment),深度超过 15 cm 的为深层底泥(deep sediment)。3.10地下水被动采样 groundwater passive sampling指将平衡采样袋、水力套筒取样器等被动采样装置放置于地下水环境中,依靠地下水中待测污染物分子的自然扩散、迁移、沉降等作用而直接采集污染物的采样方法。4 总体要求4.1 环境事故、工矿企业等污染地块采样是通过规范性

11、操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的效果评估、生态损害鉴定等工作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4.2 采样工作可分为采样前、采样中和采样后三个阶段,采样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4.3 采样前应至少完成采样方案设计、采样点位确定、采样人员和器材准备、采样前技术交底等工作:a) 采样方案设计,采样前应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国家或地方相关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采样方案,采样方案编制大纲可参照附录 A,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背景(包括场地位置、场地范围与面积、场地用地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场地现状、已有工作基础、可能的污

12、染物种类等信息)、采样目的、计划采样点数量和位置、钻探工艺及设备、采样工具、样品存储容器、样品保存转运、样品检测分析方法、采样人员组织与分工、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预案等;b) 采样点定位,通过现场复勘明确采样点所在位置、地下管线埋设等情况,核实钻探点位周边环境是否满足钻探采样设备进出场和钻探作业空间等方面要求;c) 采样器材准备,采样前应准备钻探设备、采样工具、样品存储容器、现场便携式快速检测仪、采样记录单等设备和耗材,对采样设备开展必要的检修维护、清洗除污及使用前校准等工作。采样工具和样品保存容器应根据样品类型及潜在污染物理化特性而确定,宜选择操作简单、易清洗的采样工具,其材质不应易吸附或释放

13、污染物而对样品产生影响;d) 采样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方案、技术培训、安全培训等。4.4 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受过污染地块采样方面的相关技术培训。4.5 污染地块采样应依据采样方案,可根据现场实地情况调整采样点位、采样数量等内容,在土壤钻探采样记录表中备注。4.6 污染地块采样应尽可能一次性采集足够的样品量,以满足实验室检测分析的需要。4.7 如果需要在对照点采集土壤、地下水、底泥和地表水等样品时,应采集与地块内送检样品处于同一地层或水体的相同深度样品,地表水与底泥对照点应位于污染地块上游位置。4.8 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结束后,对于不需设立地下水长期监

14、测井的土壤钻孔或临时性地下水井,应立即采用无污染、低渗透性材料及时回填完成封孔(井),并清理恢复作业区地面。4.9 采样结束后,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水(洗井废水和采样设备清洗废水等)及其他废弃物等应统一收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填埋、排放,避免环境二次污染。采样中 采样前底堆建( 构) 筑物表面采样泥体采采样 样 样品检测分析样品流转 样品保存 地表水采样 土壤气采样 地下水采样 土壤采样 采样准备 编制采样方案 采样后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图 1 采样工作流程示意图5 土壤采样5.1 一般要求5.1.1 土壤采样主要包括钻探取土、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流转等环节。5.1.2 土

15、壤采样点设置按照 HJ 25.2、HJ 25.5 等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污染事故地块土壤采样点设置可参照HJ/T 166 相关要求执行,土孔钻探可参照 T/CAEPI 14 相关要求执行。5.1.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易分解有机物、恶臭类有机物等污染土壤采样按照 HJ 1019 相关要求执行。5.1.4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污染土壤采样按照 HJ 25.2、HJ/T 166 等相关要求执行。5.2 样品采集5.2.1 钻探岩芯取出后,应先采集用于分析 VOCs 指标的土壤样品,再采集用于分析 SVOCs 指标、重金属指标及其他污染物指标的土壤样品。5.2.2

16、含VOCs、易降解有机物、恶臭类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土壤样品应单独采样,应使用非扰动采样器,不允许对土壤样品均质化处理,不允许采集混合样。5.2.3 采样过程中,宜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或快速检测试剂盒,对含 VOCs、重金属、多氯联苯(PCBs)、石油烃类等污染物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以便采集具有代表性的土壤样品。a) VOCs 污染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可选用便携式光电离检测器(photoionization detector, PID)、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lame ionization detector, FID)等,宜使土壤样品处于 4 25 环境,应避免阳光直晒或低温,具体操作可参照

17、HJ 1019;b) 重金属污染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可选用便携式 X-ray 荧光光谱仪(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 XRF),清除土壤样品中目视的石块和杂物等,压实使土壤样品表面保持平坦且厚度至少达到 1 cm、面积不小于 XRF 检测窗面积,保证检测端与土壤表面充分接触;c) 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宜用于含水率小于 20%土壤样品,XRF 使用前可先将土壤样品风干,PID 和 FID使用前不能对土壤样品风干。5.2.4 采集含VOCs、易降解有机物、恶臭类有机物等污染的土壤样品时,应先剔除岩芯表面土壤,立即采集足量土壤样品装入样品瓶中,尽量缩短土壤样品在空气中暴

18、露时间。a) 根据便携式 PID、FID 等快速检测仪器测定结果,现场判断土壤样品是否为高浓度样品(即样品目标污染物含量大于 1000 g/kg);b) 如果现场无法判断土壤样品是否为高浓度样品,宜同时按照高浓度和低浓度的两种情景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及保存,且优先检测分析低浓度样品;c) 采样时应将样品瓶略微倾斜,保证采样瓶口清洁,防止密封不严。5.2.5 采集含 SVOCs、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的土壤样品时,宜选用不锈钢、竹制、木制、陶瓷、表面镀特氟龙等材质的采样工具,先剔除目视的石块、植物残体等杂物后,将土壤导入样品瓶装满填实;不应采用不锈钢工具采集重金属污染土壤样品。5.2.6 土壤采样位置确

19、定原则:a) 土壤采样深度应综合污染源性质、污染物性质、地质水文分布及污染迁移特性等因素确定,按照 HJ25.2 相关要求,原则上 0 m 3 m 采样间隔为 0.5 m 1.0 m,3 m 6 m 采样间隔为 1 m,6 m 至地下水含水层初见水位线的采样间隔不超过 2 m;b) 土壤采样最大深度应至污染物浓度在相关标准之下或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必要时可深入基岩层, 但一般不穿透含水层上方的弱透水层,记录土壤采样深度时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的硬化层厚度;c) 钻探孔内每个岩性不同的土层应至少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同一土层若厚度较大或出现多处明显污染痕迹,应适当增加该层土壤的采样数量;d) 若污染地块有

20、LNAPLs,采样深度应至 LNAPLs 污染含水层至少 1 m,宜优先采集含水层上方毛细带的土壤样品;若污染地块有DNAPLs,采样深度应至 DNAPLs 污染含水层底部不透水层上方;e) 如需采集土壤混合样,先取各采样点的部分土壤样品等量混匀,再按照四分法要求随机选取一份样品进行保存;如需采集含水层土壤样品,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相邻的含水层受到污染。5.2.7 采样过程中,将钻探岩芯按深度依次摆放在岩芯箱内,置于阴凉处保存,观察岩芯状况,在明显污染痕迹及岩性变层处做好标记,现场填写土壤污染状况、土壤岩性、快速检测结果等信息于采样记录表中(附录 B),每个岩芯箱至少拍摄一张清晰完整的照片。5.

21、2.8 采样过程中,应对采样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行拍照记录,照片应清晰,能反映周边建(构) 筑物、设施等情况。5.2.9 土壤采样结束后,应优先选取存在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工具识别污染相对较重、地下水水位线附近、岩性变层处等具有代表性的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分析。5.2.10 土壤污染原位热脱附修复效果评估采样时,应待热脱附采样区域地面以下压力恢复至常压,或者利用原位热修复的真空抽提系统控制钻探点位附近土壤维持在微负压状态,以避免安全事故。使用带密封卡口的不锈钢材质采样管,在高温样品取出后应立即密封,采用冰浴、风冷等冷却方式将取样管迅速冷却至常温,再按照 HJ/T 166 要求采集土壤样

22、品。5.3 样品保存5.3.1 土壤样品保存应按HJ 25.2、HJ/T 166 及检测分析方法等相关要求执行,样品保存剂、保存温度和保存时限等要求可参见附录C。5.3.2 含VOCs、易分解有机物、恶臭类有机物等污染的土壤样品应避光密封保存,高浓度样品保存应添加甲醇。6 地下水采样6.1 一般要求6.1.1 地下水采样过程依次包括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成井洗井、采样前洗井、地下水采集、样品保存等环节。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应考虑调查目的、含水层地质结构、污染物性质等因素,可参照 HJ/T 164、T/CAEPI 14 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必要时设置多级分层监测井、丛式监测井、巢式监测井以满足监测要求。6

23、.1.2 地下水采样前,应用合适光源向地下水监测井的井管纵深方向照射,检查监测井内壁和外壁,以确保井结构没有损坏。6.1.3 地下水洗井和采样时,应根据采样目的、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污染特征选择合适的洗井及采样方式, 优先选择低流量的地下水洗井和采样方式,其中,可参见附录 D 选择合适的地下水洗井和采样设备:a) 低流量气囊泵、低流量潜水泵等适用于含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地下水样品采集;b) 贝勒管、气囊泵、离心泵、蠕动泵、活塞泵等适用于含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地下水样品采集;c) 气囊泵、离心泵、蠕动泵、活塞泵等适用于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地下水样品采集;d) 当监测井回水速度较慢(低于 0.1 L/m

24、in 0.2 L/min 或 100 mm/min 200 mm/min)或含水层厚度50 NTU,且连续三次测定浊度值波动在 10%以内时,也可结束洗井。6.1.6 地下水采样前,应进行采样前洗井,采样前洗井应在成井洗井结束且至少稳定 24 h 后,不得采用反冲、气洗、化学等洗井方式。采样前洗井应使用 pH 计、溶解氧仪、电导率仪和氧化还原电位仪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监测水质(使用前应现场校正并记录校正数据),至少填写 6 次洗井监测数据(参照附录 E),洗井水质指标达到稳定后才能采样,根据 HJ 1019 相关要求,至少 3 项水质参数稳定达标(优先选择浊度、电导率、pH 作为判断参数),且洗

25、井水量已达到 3 5 倍理论井体积,也可结束洗井。6.1.7 地下水采样应在采样前洗井结束 2 h 内完成,若地下水监测井筛管位于渗透系数较低的地层时,应一次性抽干地下水后,待新鲜水回补后尽快在井底采样。6.1.8 地下水采样前洗井结束后,待水位恢复并达到稳定后,应准确记录地下水水位,至少测量两次水位且测量结果差值不超过 10 cm,否则增加测量次数直到水位稳定。6.1.9 地下水样品一般按照检测分析 VOCs、溶解性气体、氰化物、石油烃、SVOCs、重金属、总有机碳及其他指标的顺序采集。6.1.10 若地下水中存在非水相液体,采样前应用油水界面仪测量确定 NAPLs 层赋存深度范围,合理设计

26、地下水监测井结构和采样位置,地下水采样位置应避开 NAPLs 层,LNAPLs 的地下水采样位置应位于水面以下 0.5 m 1 m,DNAPLs 的地下水采样位置应位于监测井底部。6.1.11 地下水采样过程中应填写地下水洗井记录表(附录 E)、地下水采样记录表(附录 F),应准确记录监测井编号、地下水水位、采样方法、采样设备型号、水质参数的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信息。6.1.12 采集含 VOCs 的地下水样品时,应装满样品瓶,使水样在瓶口溢出并形成凸液面,迅速拧紧瓶盖后, 颠倒样品瓶数次并观察数秒,确保样品瓶内没有气泡存留,否则应重新采样。6.1.13 地下水洗井和采样过程中,如果发现监测井筛

27、管阻塞,应加强洗井,待筛管疏通后开始采样。6.2 低流量采样6.2.1 低流量采样适用于包括 VOCs、SVOCs、重金属、无机盐等所有含溶解相污染物的地下水采样。当地下水中含有六价铬、VOCs 等易受到采样扰动影响的检测分析项目时,应优先选用低流量采样方式。6.2.2 低流量采样的抽水速率一般应控制在 100 mL/min 500 mL/min 范围内,可根据现场测试结果确定,宜从最小流速(推荐 100 mL/min)开始测试,根据水位下降幅度逐步增大洗井流速,要求每隔 5 min 读取的地下水水位下降不超过 10 cm。6.2.3 低流量洗井和采样时,若发现水位下降深度超过 1/8 滤水管

28、长度,判断为渗透系数较低地层,应按照6.1.7 要求进行。6.3 井管水体积置换法(well volume approach)采样6.3.1 采用井管水体积置换法洗井时,应至少抽取置换 35 倍井管水体积,以便取得代表性水样,井管体积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𝑉()222𝑔𝑤 =35 (0.4 4) (𝐷1 𝐷2 ) 1 + 4 𝐷2 1(1)式中:Vgw地下水洗井体积,mL; D1地下水监测井的裸孔直径,cm; D2地下水井管直径,cm;h1洗井泵吸水口距离地下水水面的深度,cm。6.3.2 采用井

29、管水体积置换法洗井时,汲水约 11.5 倍井管水体积水后,每隔 5 min 15 min 或每汲水 1/2 倍井管水体积水时应测量水质参数,以确定是否达到洗井要求。6.4 地下水被动采样6.4.1 被动采样方法包括被动式平衡取样法(diffusion bag sampling)、被动式直接取水法(passive-grab sampling)和被动式吸附取样法(sorptive sampling)。6.4.2 地下水被动采样位置应根据地下水监测井筛管位置和长度确定,仅设置一个采样点,采样位置应于筛管中间位置;设置多个分层采样点时,宜在每个含水层至少设置 1 个采样点,若为单一含水层,宜等距离设置

30、采样点。6.4.3 地下水被动采样时,宜采用一次性取样器,悬挂重物、连接线等其他采样辅助工具可清洗除污后循环使用。若使用非一次性取样器,采样前应根据地下水中污染物类型,选择去离子水、有机溶剂、稀硝酸等试剂将采样器清洗干净。6.4.4 被动式平衡取样法也称扩散平衡袋取样法,是将采样袋放置在监测井中一段时间,通过充分扩散,使采样袋内外物质浓度达到一致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渗透系数较低地层、长期监测、分层定深监测等情景下的地下水样品采集。被动式平衡取样法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被动式平衡采样袋的塞子位于底部,采样前应将采样袋倒置,打开塞子并注满高纯水并溢流,旋紧塞子并倒置检查,采样袋顶部的小气泡可以忽

31、略,若存在直径大于 5 mm 的大气泡,则应倒掉并重新灌注;b) 被动式平衡取样时,采样袋底部悬挂一个重物,当有多个采样袋时,采样袋之间用挂钩连接,在最下面的采样袋底部悬挂重物;c) 被动式平衡采样时间取决于污染物性质、污染浓度水平、采样袋大小、井内水流运动的状况等因素, 一般应静置 14 d,以确保采样袋内外的水质达到平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平衡时间;d) 达到采样平衡时间后,将采样袋从监测井内缓缓取出,检查采样袋是否破裂,清洗采样袋表面附着的藻类、铁锈或者其他包覆物;若发现采样袋存在鼓胀、溶解、腐蚀等现象,宜废弃该采样袋,重新采样或更换采样方法;e) 将塞子从管嘴中拔出,将水样缓慢倾倒注入样

32、品瓶。采集用于分析 VOCs 指标的水样时,宜用采样管刺穿采样袋底部位置,使水样缓慢注入样品瓶。6.4.5 被动式直接取水法是指将特定采样容器放在监测井内的取样位置,放置一段时间后取出并采集水样的方法,常见的被动式直接取水法设备有水力套筒取样器(hydrasleeve groundwater sampler)和小瓶取样器(snap sampler)两种。6.4.6 使用水力套筒取样器采样时,应按下列要求操作:a) 水力套筒取样器采样时,地下水监测井滤管长度应至少为套筒长度的 1.0 1.5 倍;b) 采样时,将水力套筒取样器缓慢放入监测井中,直到套筒底部重物接触到井底,然后缓慢提升到指定采样高

33、度;c) 当采样区域含水层的渗透系数较大时,水力套筒静置采样时间宜在 1 h 24 h,若采样区域含水层的渗透系数较小时,应适当延长水力套筒静置采样时间,但通常不超过 14 d;d) 静置结束后,将水力套筒上端重物松开,利用水压打开套筒顶端弹簧阀,使水注满套筒;e) 将水力套筒缓慢提升从监测水井取出,应先用干净、无污染的棉布将套筒外面附着水擦干,再将采样管插入水力套筒,挤压套筒使水样转移到采样瓶中,使水样缓慢流入样品瓶中,避免产生气泡;f) 套筒内未取出的水样、清洗废水应统一收集后处置。6.4.7 使用小瓶取样器采样时,应按下列要求操作:a) 对于 5 cm 内径的监测井,一般采用 40 mL

34、 玻璃取样瓶或者 125 mL 聚丙烯取样瓶;对于 10 cm 内径的监测井,一般采用 350 mL 聚丙烯取样瓶;b) 小瓶取样器应按照采样需求放置在监测井不同位置,一个监测井中至多可放置 4 个取样瓶;c) 小瓶取样器应按要求进行固定,应始终保持头尾可移动端口处于打开状态;d) 小瓶取样器一般需在地下水中静置 14 d 以上,可根据监测井水体流动状况,适当缩短静置时间;e) 小瓶取样器静置结束后,应拉拽启动线或利用电动装置在水下密封取样瓶,尽快取出小瓶取样瓶;f) 小瓶取样瓶取出后,应立即检查取样瓶内是否有气泡存在。若发现有较多气泡或单个气泡直径大于5 mm 时,应重新采样;若未发现气泡,

35、则应尽快将水样转入样品瓶保存。6.4.8 被动式吸附取样法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a) 被动式吸附取样法适用于含低浓度VOCs 和 SVOCs 的地下水监测;b) 被动式吸附取样时,吸附采样管应放置在指定采样深度,至少有 15 cm 长度在地下水中;c) 被动式吸附取样时,吸附采样管静置时间取决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性质和浓度,一般为 15 min 4 h;若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较低,则应适当延长静置采样时间;d) 采样吸附管取出后,应立即用干净、无污染的棉布将表面的水珠擦干,将吸附管密封保存,现场记录吸附管表面残留的污染痕迹及水样的颜色、气味等信息;e) 利用吸附法采样时,应考虑温度和气压对吸附量的影

36、响,采集前、后准确测定并记录采样深度、气压、水温、静置时间等关键信息,以便引入校正系数,准确计算样品中 VOCs 等污染物浓度。6.5 存在非水相液体情况下采样6.5.1 如果地下水中存在非水相液体,应先采集 NAPLs 相样品,再进行采样前洗井,最后采集地下水样品。如果监测井中同时有LNAPLs 和DNAPLs 存在,则应先采集 LNAPLs 样品,抽出 1 倍井管水体积的水之后, 再采集 DNAPLs 样品。6.5.2 如果地下水中存在非水相液体,宜分层采集不同深度的地下水样品。6.5.3 LNAPLs 常位于地下水水面以上的毛细带孔隙层,DNAPLs 常位于地下水弱透水层,因此,LNAP

37、Ls 样品采样位置是地下水监测井顶部,DNAPLs 样品采样位置是地下水监测井底部。6.6 样品保存6.6.1 地下水样品应按照GB/T 14848、HJ 25.2、HJ/T 164 及检测分析方法等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保存,样品保存剂、保存温度和保存时限等要求可参考附录 G。6.6.2 对地下水中目标污染物检出限有特殊要求时,样品保存应优先考虑检出限要求。7 土壤气采样7.1 一般要求7.1.1 土壤气采样是利用注射器、Tedlar 气袋、苏玛罐、吸附管等采样设备负压抽取一定体积气体,应根据土壤气样品的检出限、保存时限等要求,确定采样设备、采样体积和样品存储方式。若土壤气中目标污染物浓度低于方

38、法检出限时,宜采用吸附法富集采样。7.1.2 应根据调查目的和地层结构性质合理设置土壤气采样点,建筑室内的土壤气采样点布设可参照 DB11/T 1278 相关要求,建筑室外的土壤气采样点布设可参照 HJ 25.1 详细调查阶段布点相关要求,重污染区域可适当增加布点密度。土壤气采样应设置大气背景对照点,宜在每个采样单元区域设置 1 个大气背景对照点,大气背景对照点布设和采样按照GB/T 18883、HJ 664 等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7.1.3 土壤气采样应先建土壤气监测井,土壤气监测井建设按照 DB11/T 1278 执行,土壤气洗井和采样按照GB/T 36198、DB11/T 1278

39、等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7.1.4 如果根据土壤气中 VOCs 浓度预测室外或室内呼吸途径的健康风险,土壤气采样点应设置在污染源土层上方,室外土壤气采样点至少应在自然土壤面以下 1 m,室内土壤气采样深度至少应在建筑底板以下 0.5 m,且高于地下水毛细带位置至少 1 m。7.1.5 同一个钻孔中设置多个土壤气采样点时,应考虑污染源特征和埋深,宜在污染源以上每个主要地层设置一个采样点,优先选择钻孔土壤 PID 读数较高的位置,相邻采样点的垂向间隔应在 1 m 3 m 范围内。7.1.6 使用泰德拉(Tedlar)气袋、苏玛罐、吸附管等设备采样时,应连接负压压力表和流量计,采样前校准流量计、压力表

40、、PID、FID、多参数气体检测仪(O2、CO2、CH4 等)等现场采样和检测的设备。7.1.7 土壤气采样前应按照DB11/T 1278 的相关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土壤气监测井和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测试。7.1.8 土壤气采样前应进行洗井,洗井体积一般为 35 倍的筛管、探头及导气管的体积之和。7.1.9 土壤气采样时一般应保持不大于 2.5 kPa 的稳定负压条件,宜选择 200 mL/min 1000 mL/min 的低流量采样,尽量不破坏土壤中已存在的相平衡。如果采样地层的土壤透气性差且孔隙体积小(例如粉土或粘土层),可降低采样速率至 100 mL/min;如果采样地层的土壤透气好(例如砂土

41、层或卵砾石层)且孔隙体积大,可适当增加采样速率至 500 mL/min,但不应超过 1000 mL/min。7.1.10 土壤气采样应选择 3 d 4 d 内无降水且非高温暴晒的时间段采样,采样过程中应现场记录采样点温度、风速、大气压、土壤湿度、便携式仪器读数等内容,可参照HJ 194、DB11/T 1278 填写采样记录单。7.2 样品采集7.2.1 土壤气采样前洗井应在真空泵排气口串联便携式 PID 或 O2、CO2、CH4 等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每隔 2 min 记录仪器读数,若洗井体积达到要求、仪器读数稳定,记录洗井总体积并结束洗井。7.2.2 土壤气采样前洗井结束后,应立即采样,采样体

42、积应满足样品中浓度最低组分的检测分析要求,但一般不应大于 1000 mL。7.2.3 Tedlar 气袋采样应按照 HJ 194、HJ 732 等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Tedlar 气袋应放置在负压采样箱内, 负压采样箱与土壤气监测井采样管连接,利用真空泵将采样箱抽真空,不应将 Tedlar 气袋直接连接真空泵排气口采样。7.2.4 苏玛罐采样应按照HJ 759 的相关要求执行,先检查苏玛罐的真空度是否满足要求,在苏玛罐和土壤气监测井采样管之间连接流量调节阀,按照要求调节控制采样流量,记录开始采样时间,待达到设定的采样时间后,关闭苏玛罐阀门。7.2.5 吸附管采样前,宜选择典型代表性点位进行预采

43、样,分析污染物组分和浓度范围,确定合适的吸附材料、采样流速、采样时间、采样体积等关键参数。7.2.6 吸附管采样应按照HJ 194 的相关要求执行,应在真空泵进气口和土壤气监测井采样管之间依次连接吸附管和流量调节阀,为防止吸附管中填料被穿透,可串联两根吸附管。如果检测数据显示采样吸附管被穿透,应重新采样,适当缩短采样时间。7.2.7 采样过程中若发现管路中有明显的水汽凝结,应立即停止采样,宜在土壤气监测井的采样管出口处增加冷凝液收集装置或干燥装置,干燥装置中的填充物应选择对污染物吸附性能较弱材料。采样结束后,应将冷凝液与土壤气样品一并检测分析。7.2.8 采样结束后,将采样组件拆除整理后,关闭

44、土壤气监测井采样管的流通阀,盖好监测井井盖。7.3 样品保存土壤气样品应按照HJ 194、HJ 732、DB11/T 1278 及检测分析方法等标准的相关要求保存,避免交叉污染。8 底泥采样8.1 一般要求8.1.1 底泥样品包括表层底泥样品和深层底泥样品。8.1.2 底泥采样布点原则为以尽可能少的点全面准确地反映底泥污染状况,优先考虑采集样品的代表性,再考虑采样作业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8.1.3 底泥采样可使用采样铲、抓式采泥器(grab sampler)、锥式(钻式)采泥器、管式采泥器(core sampler)、箱式采泥器、钻机采泥器等工具(见附录 H),应根据调查目的、底泥深度、底泥性状、底泥中目标污染物类型、底泥性质、底泥采样量等因素选取合适的采样器:a) 采样铲适用于采集量较小、水深小于 1 m 的底泥样品;b) 抓式采泥器、箱式采泥器等适用于采集量较大、水深 1 m 10 m 的底泥样品;c) 锥式(钻式)采泥器、管式采泥器、钻机采泥器(重力芯柱状采泥器、高频振动柱状采泥器)等适用于水深大于 10 m 的底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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