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8630字范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的“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施”,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巩固提升安全生
2、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以更加稳定实施安全生产环境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乡镇(工业园区)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3、集中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突出”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经营单位;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检查整治重点(一)重要举措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分析形势研究安全监管重大问题,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4、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二是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提出安全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涉及环节多的领域,要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已取消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要抓紧提出一批有利于提高安全水平的项目,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四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
5、追究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工业园区)、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事故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责任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
6、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六是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推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2、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要组织集中检查,严格执行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3、重拳出击精准开展“打非治违”。一是严厉查处
7、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要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二是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类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执法措施,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罚,绝不手软,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对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三是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8、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接诉即办、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4、切实加强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生产安全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数量较多的行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5、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一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尽快配齐建强县、
9、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执法任务,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二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强化精准执法,按照自治区、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突出对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要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异地交又检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供电,
10、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明停暗采。(二)重点领域1、煤矿安全。结合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突出大班次和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强化火工品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以保供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紧盯企业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抓住”采、掘、机、运、通、监测监控”等主要系统,聚焦水、火、瓦斯、煤尘、冲击地压、滑坡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和瓦斯抽采、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等关键环节,深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措施、采掘接续紧张、违规”发包、分包、转
11、包”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整治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全面、隐患排查不深入、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县发改委牵头,窑沟乡、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非煤矿山安全。结合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矿山安全设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经验收投入生产;是否按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和领导带班下井等情况。严禁违法发包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
12、设备,严格爆破、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临时用电、压力容器以及危险品装卸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非煤矿山企业要对采空区、开拓、边坡、采掘(采剥)、提升(铲装)、运输、排土、通风、供配电、防排水、防灭火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照国家和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存储环节重点关注
13、精细化工”四个清零”、新建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大型油气存储基地、老旧装置和涉及硝酸镂、硝化工艺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深入排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设施稳定运行、重大危险源管控、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外来承包商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施及紧急切断、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完好投用情况;开停车、试生产、检维修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14、教育情况;存储场所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投入使用及演练情况。(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县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措施,以高速公路、通往景区公路及农村道路和”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网约车、临时包车、校车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情况,车辆“带病”作业情况,企业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和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锤等安全设施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驾驶员安全
15、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情况,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情况,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和审验情况,严格检查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情况。公路运营领域重点检查车辆超载超限、公路桥梁隧道病害隐患、独柱墩桥通行、长陡下坡路段整治情况及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满足要求。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检查公路工程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5、城镇燃气安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岗、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失效
16、、事故应急预案和物资装备是否健全等情况;餐饮、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居民住宅小区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燃气引入管和立管等燃气管网存在泄露,室内燃气管道腐蚀严重、漏气,以及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情况: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等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城关镇、县教育局、公
17、安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6、消防安全。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层建筑、老旧小区、自建房、储能电站等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占用及不符合标准;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损坏停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对隐患治理进行“回头看,切实整治消防行业安全管
18、理不到位、末端治理缺失等问题。(县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7、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坚决整治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以及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理单位是否转让
19、监理业务;监理单位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等情况。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加强对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按图纸施工等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方面,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限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安全可靠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以及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
20、查。深基坑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情况;基坑监测、基坑支护以及临边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栏、防护门、脚手板、水平网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拆除以及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情况。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查管沟管网项目建设各方履行报审批程序、在建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齐全以及管沟周边覆土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
21、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是否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等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治金工贸安全。深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
22、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深刻汲取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的教训,对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环节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辨识、检维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交底、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管控、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针对工贸行业监管漏洞和盲区,开展尾气治理环保项目专项检查,重点对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安全设施”带病上马”先天不足”;对委托方、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对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严禁盲目作业”野蛮作业”。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集中开展冶金行业、铝加工行业专家集中会诊,涉及粉尘爆炸企业分
23、级专项执法验收,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年内实现钢8条”铝7条”粉尘防爆6条”等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9、小水电、小渡口、小液化气站等”小、散、远”单位,特种设备、危险废物、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水上交通、军工、铁路、农林牧渔等长期不发生大事故的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骨干力量和专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步骤从2023年XX月至2023年XX月,分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15日)。各乡
24、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采取企业自检自查,乡镇(工业园区)、部门全面排查的方式,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
25、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和2023年11月15日前分别将各自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世纪疫情、外部环境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一些行业领域长期不出大事故滋生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带队加强监督检
26、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县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针对事故规律特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送情况,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大整治统计数据,每月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调度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27、,主要负责人要担当尽责,带头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亲自研究细化厂矿、车间、班组、岗位检查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县安委办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报告。(三)从严执法问责。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大力采取”评估+执法十服务”模式,补齐专业人员短缺的短板,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对容易引发事故
28、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惩处,并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实施打击,真正解决问题。对”屡查屡犯”的要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律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四)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救援力量、城市生命线安全等重大工程建设,推动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1个先进经验和1个反面典型案例。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相关情况。联系人: XXX 电话: XXX (兼传真)邮箱: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