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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2507-2023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docx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33863 上传时间:2023-11-2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82.8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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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65.020.01CCSB 00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25072023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2023 - 10 - 31 发布2024 - 01 - 29 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追溯体系设计35 追溯体系实施46 追溯体系验证、评价与改进87 追溯体系信息管理8附录 A(规范性) 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规则10参考文献10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会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

2、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河南联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动物检疫总站、河南省农业遥感监测中心、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河南省玄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铁良、骆双庆、杨利平、周磊、黄灿辉、朱进华、苏新宏、崔巍、余清卫、吴绪金、张可可、魏红、杨亚琴、尚君晟、杨滋、陈立京、王慧景、柴丹丹、王正伟、刘俊娜、宋善道、周飞、李银吉、周政、刘潇潇、朱雁飞、雷蕾、高进、龙金凤、郝学飞、胡京枝。

3、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设计、实施、验证、评价与改进、信息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与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T 10942散装乳冷藏罐GB 14881 食品安

4、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6716.1 包装与环境 第1部分:通则GB/T 16986 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GB/T 18284 快速响应矩阵码GB/T 21049 汉信码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9372 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管理规范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T 38155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GB/T 38156 重要产品追溯 交易记录总体要求GB/T 38158 重要产品追溯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GB/T 38159 重要产品追溯

5、 追溯体系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10113、GB/T 12905、GB/T 16986和GB/T 3815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组织为实现目标(要实现的结果),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来源:GB/T 190002016,3.2.13.2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T 12905 条码术语生产基地农产品在农业生产基地,通过种植、养殖、屠宰、采收、捕捞等农业活动产生,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加工, 供人食用的初级农产品。3.3追溯单元需要对其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标识并可追溯的单个产品、同

6、一批次产品或同一品类产品。来源:GB/T 381552019,2.43.4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位于同一地理位置(根据生产管理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农产品生产区域),有相对固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责任人,生产同一品种、处于同一生长周期、采用统一生产管理模式的生产基本单位。3.5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3.6追溯平台的追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用于向政府、行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产品和追溯主体基本信息、产品追溯码服务等追溯服务的信息系统集合,同时用于落实生产

7、经营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系统集合。3.7内部追溯一个组织在自身业务操作范围内对追溯单元进行跟踪和(或)溯源的行为。来源:GB/T 381552019,2.163.8外部追溯对追溯单元从一个组织转交到另一个组织时进行跟踪和(或) 溯源的行为。来源:GB/T 381552019,2.173.9产品批次同一生产基地内同一生产场地、同一品种或种类、同一生产条件、同一生产技术方式、同一天或同一时间段生产(收获/捕捞)或同一生长期的农产品;对于初级水产加工品,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3.10批次码追溯系统中对产品批次进行标识的代码。来源:GB/T 3815

8、52019,2.133.11二维条码二维码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管理,具备追溯信息汇总、处理与综合分析利用等功能,支持对接入在二个维度方向上都表示信息的条码符号。来源:GB/T 129052019,2.33.12矩阵式二维条码由规则形状的模块按照特定规则排列在一个图形矩阵中构成的二维条码。来源:GB/T 129052019,2.533.13追溯码追溯系统中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来源:GB/T 381552019,2.104 追溯体系设计4.1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一般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指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

9、组织等。4.2 可追溯性要求4.2.1 追溯体系按照GB/T 38158和GB/T 38159的要求,确定追溯体系的系统与平台设计以及追溯体系实施、评价、改进。4.2.2 追溯单元应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标识代码应与相关追溯信息进行关联。农产品生产基地编码参见NY/T 1430的内容。宜选择能被智能设备方便识读的载体,鼓励使用二维条码。4.2.3 批次码应通过记录各环节批次码,实现追溯信息的有效关联,形成追溯链条。应实现各环节批次码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应形成管理体系文件。4.2.4 追溯信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如实、准确、及时、清晰、完整记录从生产至销售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 记录内容应能反

10、映生产基地农产品从生产至销售的产业链过程,形成体系完整、紧密关联、有效衔接的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4.2.5 信息化要求应实现信息化追溯,配备信息化追溯所必要的设备和软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支持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网页浏览器等对追溯信息进行查询,且应保障追溯信息安全。4.3 文件编制与管理4.3.1 体系管理文件应编制体系管理文件并实施和保存,必要时进行更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产品检疫检验制度等);b) 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种植/养殖操作规程、加工与包装操作规程、储运操作规程、产品检验操作规程等);c) 可追溯计划文件(追溯

11、单元、内部追溯覆盖环节、组织在供应链中所处位置、追溯信息的确定、记录和管理、编码与载体、追溯执行流程、内部和外部追溯程序等);d)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文件(产品追溯流程图、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召回管理制度等);e) 内部审核计划和程序(审核计划、可追溯体系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文件等)。4.3.2 文件管理应设置受控区域储存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储存和管理。4.4 人员管理4.4.1 追溯工作组构建最高管理者应重视追溯体系建设,成立由高层管理者担任组长的追溯工作组,提供实施追溯必需的各类资源,监督追溯体系持续运行。追溯工作组负责追溯体系的实施,明确追溯工作组架构、成员组成和职责权限。4.4.2 培

12、训应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定期对追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以及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评价等信息。5 追溯体系实施5.1 投入品采购及储存5.1.1 质量控制投入品采购及储存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选择应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追溯的要求,所有投入品采购时应向供应商或生产商索要生产商信息、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等,并存档备查;b) 应根据生产基地农产品的品类、形态和质量特性选用合理的包装材料,并符合对应产品包装质量标准的要求,宜选择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或生物降解的环保包装材料、容器及其辅助物;c) 应有专门的投入品储存区域,对不同品类的投入

13、品应分区存放,并对不同的储存区域进行编码, 且投入品储存设施与环境条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5.1.2 追溯信息记录5.1.2.1 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5.1.2.2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投入品采购及储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记录:采购信息记录应包括采购日期、采购投入品通用名称、主要成分及各成分含量(适用时)、登记(许可)证号(适用时)、产品批准文号(适用时)、产品标准编号(适用时)、兽药 GMP 合格证编号(适用时)、包装规格、采购数量、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信息、批次信息、质量信息(适用时)、经营单位及购

14、买地点、票据号信息、采购人等;储存信息记录除采购信息记录外还应包括入库日期、储存区域编码、储存管理员信息等;出库(领取)信息记录应包括出库日期、出库投入品通用名称、包装规格、出库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信息、批次信息、使用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编码、使用作物名称、储存管理员、领取人员信息等。5.1.2.3 对于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和废弃物的农业投入品,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处置信息。5.2 种植5.2.1 质量控制种植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 应制定并实施种植标准化操作规程;b) 产地环境应符合GB 15618、GB 5084、GB 3095的要求,定

15、期对土壤、水质、空气等进行调查与监控;c) 农药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d) 肥料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e) 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5.2.2 追溯信息记录追溯信息记录要求如下:a)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水质、大气、温度等信息;b) 应记录和保留整个种植环节的农事信息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编码、面积、作物名称、品种信息、播量信息(千克、克、株/亩)、播种方法(机播、移栽等)、作业类型(整地、灌溉、施药、施肥、间苗、定苗、除草、采收等)、作业日期及天气情况、预采收日期、整地方式(深耕、旋耕等)、

16、灌溉方式(漫灌、喷灌、滴灌等)、施药(或施肥) 投入品通用名称、主要成分及各成分含量、施用量(千克、克、毫升/亩)、施用方法(农药混配比例、稀释倍数等)、施用方式、防治对象(病虫草害信息)、安全间隔期(天)、采收量(千克)、作业人员等信息。c)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采收信息,采收信息可参照种植环节的农事信息记录,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采收农产品批次码、采收方式、规格等。5.3 养殖5.3.1 质量控制养殖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 应制定并实施养殖标准化操作规程;b) 养殖环境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的要求;c) 兽药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d) 饲料及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e)

17、畜禽屠宰符合GB 12694等屠宰技术、检疫检验操作规程;f) 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5.3.2 追溯信息记录5.3.2.1 养殖记录5.3.2.1.1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养殖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畜禽水产品来源信息、饲料采购和使用信息、兽药采购和使用信息、免疫信息、诊疗信息、消毒信息、销售信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处理后副产品流向信息、疫病监测信息等;5.3.2.1.2 养殖档案信息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编码、面积、品种信息、作业类型(清洁、消毒、投料、出栏/捕捞等)、作业日期及天气情况、清洁方式、投料通用名称、主要成分及各成分含量、投用量

18、、出栏/捕捞量/出塘(千克)、作业人员等信息;宜有专用的养殖用药信息记录表,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疾病发生情况、主要症状、施药日期、药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单位、兽药 GMP 合格证编号、使用方法、使用总量、休药期、停药日期、处方及处方人、疫病防治员、施药人员等信息,群体用药时记录圈号/塘号、数量、日龄信息,个体用药时记录编号、日龄信息。5.3.2.1.3 养殖投放(放养)信息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场名称、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编码、面积、养殖场场长、技术负责人、投放(放养)日期、种类、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幼种来源、消毒和检疫信息等;5.3.2.2 畜禽养殖记录除5.3.2.1信

19、息记录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日期、天气、室温、湿度等场内环境监测信息记录。对于强制免疫的动物,应有免疫档案记录。5.3.2.3 水产养殖记录除5.3.2.1信息记录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日期、天气、气温、水温、透明度、溶解氧、pH值、氨氮、注排水情况等水环境监测信息记录。5.3.2.4 奶畜养殖记录除5.3.2.1信息记录外,还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生鲜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鲜乳生产批次、数量、产奶畜数量、挤奶开始时间、挤奶结束时间以及温度降至4 以下时间(多次挤奶混合储存的每次均应记录)等信息。5.3.2.5 屠宰记录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屠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入场查验信息、宰前

20、检疫检验信息、宰后检疫检验信息、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屠宰批次码、屠宰日期、屠宰数量和规格、储藏信息等。5.4 加工、包装5.4.1 质量控制加工包装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 应制定并实施加工、包装标准化操作规程;b) 产品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场所、设施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c) 包装的使用应实行减量化,包装的设计、材料的选用及用量应符合GB 23350的要求,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T 16716.1的要求;d)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21、应附具检疫标志、检疫证明。5.4.2 追溯信息记录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加工、包装过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批次码和(或)包装批次码、收储批次码、包材批次码、关键工序、时间、温度、人员、卫生控制与检查记录等。5.5 储运、销售5.5.1 质量控制5.5.1.1 应制定并实施储运、销售标准化操作规程。5.5.1.2 储藏设施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不同的储藏区域应有效隔离并进行编码,应具有必要的标识。5.5.1.3 储藏设施的管理和产品的保质处理应符合各类农产品的要求,应根据相应农产品的属性确定环境温度、湿度、光照和通风等储藏条件要求;需要保鲜的水果、蔬菜储藏应符合 GB/T 293

22、72 的要求; 储存及运输生鲜乳的储奶罐应符合 GB/T 10942 的要求;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同库存放。5.5.1.4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净,必要时进行灭菌、消毒;铺垫物、遮盖物等应清洁、无毒、无害;冷链物流运输工具应具备自动温度记录和监控设备。5.5.1.5 运输时,对有交叉影响的农产品不应混装;不应将农产品与肥料、农药及其他任何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剧烈震动和日晒雨淋。5.5.1.6 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应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销售时,应留存购销记录(销售台账),鼓励采用现代信

23、息技术手段开展信息采集、储存。5.5.2 追溯信息记录5.5.2.1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储运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日期、仓储批次码和(或)物流批次码、收储批次码和(或)包装批次码、仓储区域编码、仓库信息(温度等关键控制点)运行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运输车辆备案登记信息及运输过程监控记录(适用时)等。5.5.2.2 应建立农产品直接销售对象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或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销售农产品经销人员、时间、种类、等级、批次、数量、质量和运输方式等信息。5.5.2.3 销售时的交易记录内容还应符合 GB/T 38156 的要求。5.6 产品检验5.

24、6.1 农产品质量检疫检验5.6.1.1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检疫检验标准化操作规程。种植业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参数应重点关注农药残留,养殖业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参数应重点关注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应限量标准和法规要求。5.6.1.2 必要时,应配置必要的检验设施设备,能够完成快速检验且实现检测数据向追溯平台的实时上传,检测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性能指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应具有必要的检验人员,且具备相应资质, 持证上岗。或者委托依法经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和)营养品质检测,将检验报告上传追溯平台。5.6.1.3 对于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将承诺达

25、标合格证上传追溯平台。5.6.2 追溯信息记录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检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自检或委托检验)日期、产品名称、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编码、样品数量(千克)、采样人员、判定标准、判定结论、检测记录(自检)或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及检验报告等信息。应保留产品每个生产年度上市前的产品检验报告。5.7 追溯码标识5.7.1 追溯码根据实际需要,追溯码采用具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二维条码、射频识别(RFID)标签等进行标识。编码规则应遵循附录A的要求。5.7.2 矩阵式二维条码矩阵式二维条码的使用应符合GB/T 18284 中快速响应矩阵码的要求, 汉信码的使用应符合GB/T 21049的要

26、求,其他载体的使用也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6 追溯体系验证、评价与改进6.1 验证应建立追溯能力验证程序,定期实施可追溯演练验证。应记录和保留追溯演练报告。6.2 评价6.2.1 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应定期实施关键绩效指标评价,评定可追溯体系的有效性。且在出现不符合项时,采取纠正措施, 并对纠正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6.2.2 追溯体系和运维评价应定期对追溯体系和运维进行系统评价。6.3 改进6.3.1 不符合或偏离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必要的验证,提供证据证明已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保证追溯体系的持续改进。6.3.2 纠

27、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a) 立即停止不正确的工作方法;b) 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c) 加强组织内部的交流互动;d) 修改质量管理相关文件;e) 完善资源与设备;f) 修改追溯体系文件;g) 完善追溯条码。7 追溯体系信息管理7.1 信息档案存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培训记录以及追溯体系验证、评价与改进记录等纸质记录应及时归档;追溯信息等电子记录应定期备份。包括信息档案在内的所有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7.2 信息传输应及时将纸质记录或(和)电子记录上传追溯平台。7.3 信息查询追溯平台所有信息应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的质量安全信息

28、宜方便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农产品基本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产品认证信息、质量安全检验信息等内容。附 录 A(规范性)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规则A.1 基本要求A.1.1 追溯码编码原则应符合GB/T 70272002中第7章的要求。A.1.2 追溯码由相应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部门统一分配。A.2 追溯码A.2.1 追溯码结构本文件采用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追溯码。追溯码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追溯节点代码)+基地代码+产品分类代码+时间戳+产品批次码+随机码”构成,见表A.1。表A.1 追溯码结构类别追溯节点代码基地代码产品分类代码时间戳产品

29、批次码随机码顺序码X1.X18X19X20X21.X28X29.X34X35X36X37.X39位数/位1828623A.2.2 编码规则A.2.2.1 追溯节点代码由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成,代码编制应符合GB 32100的要求。A.2.2.2 基地代码由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组织根据生产实际划分农产品基本生产单元的追溯单元在追溯平台备案注册生成,代码应符合农产品追溯管理要求。A.2.2.3 产品分类代码生产基地农产品分类方法、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参见NY/T 3177的内容。产品分类代码应由追溯平台根据农产品名称自动生成。A.2.2.4 时间戳由6位数字组成,编为“YYMMD

30、D”,6位数字表示年月日。A.2.2.5 产品批次码由平台生成,组成部分包含字母和数字。A.2.2.6 随机码由平台随机生成的3位数字组成。A.2.3 追溯码构成追溯码构成见图A.1。XXXXXXXXXXXXXXXXXX XX XXXXXXXX XXXXXX XX XXX随机码产品批次码时间戳产品分类代码基地代码追溯节点代码图 A.1 追溯码构成图A.3 追溯码标识载体根据实际需要,追溯码可采用具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二维条码(例如快速响应矩阵码、汉信码等)、射频识别(RFID)标签等进行标识。参 考 文 献1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2NY/T14302007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3NY/T31772018农产品分类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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