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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2879-2023高等级公路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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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3.080.01 CCS P 66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8792023 高等级公路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技术规范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near zero carbon service area of high-grade highway 2023-02-27 发布 2023-03-27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对象、周期和等级划分.2 评价对象.3 评价周期.3 控制指标要求.3 等级划分.3 5 碳排放核算.3 核算边界及范围.3 核

2、算方法.4 计算公式.4 6 评价.5 评价申请.5 评价方式.6 第三方评价流程.6 评价报告.6 认定结论.6 附录 A(资料性)相关参数汇总表.8 附录 B(资料性)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10 附录 C(资料性)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报告框架.11 参考文献.1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科院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3、有限公司、宣城先进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源、张晓峰、柳丽平、陆旭东、胡晋茹、万瑶宇、梁若冰、薛铸、武瑶、宋微微、和鲁、李娜、韩平、连重炎、岳丹、李鹏、毕丽娟、张蛟、王玮、郝林、刘雅楠、刘泉华、栗赟、陈占开、吴琼、杨瑞、刘钊、刘洪辉。高等级公路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等级公路近零碳服务区评价的评价对象、评价周期、等级划分、控制指标要求、碳排放核算、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等级公路运营期近零碳服务区的评价活动,停车区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

4、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服务区运营期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during operation of service area 服务区运营阶段为保证服务区自身运营需要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注1:包括采暖、空调、照明、厨房、生活热水、内部车辆运行等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注2:本文件中温室气体仅指二氧化碳。绿地碳

5、汇 greenbelt carbon sink 在服务区用地范围内,自然和人工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量。服务区计算边界 accounting boundary of service area 与服务区运营活动相关的碳排放的计算范围。服务区碳排放因子 carbon emission factor of service area 将能源消耗量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服务区运营阶段相关活动的碳排放。碳信用 carbon credit 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认定程序确认减排量化效果后,由具备相关资质机构或组织签发的碳减排指标。碳配额 carbon allowance

6、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可用于交易和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抵扣的指标。绿色电力 green electricity 利用特定的发电设备,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转化后形成的电能。注:简称绿电。服务区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zation of service area 服务区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以年度为单位),运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尽可能自身减排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排放量通过购买核算边界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碳配额、绿色电力证书等完全抵消。低碳服务区 iow carbon service area 服务

7、区运营阶段全年二氧化碳净排放量较低的服务区。近零碳服务区 near zero carbon service area 服务区运营阶段全年二氧化碳净排放量接近零的服务区。零碳服务区 zero carbon service area 服务区运营阶段全年二氧化碳净排放量等于或小于零的服务区。4 评价对象、周期和等级划分 评价对象 服务区碳排放评价应以具备基本服务功能区域的整体为对象,公路两侧服务区各自独立运营的,可作为两个独立的评价与认定对象。评价周期 服务区碳排放评价应在服务区通过交工验收并运营一年后进行,评价周期为三年一次。控制指标要求 4.3.1 服务区建筑应符合 GB 50189 与 GB

8、55015 相关规定。4.3.2 服务区室内声、光、热、空气质量环境应满足 GB 55016 的有关要求。4.3.3 服务区不宜使用化石能源,减少直接排放,供暖应使用清洁能源,厨房宜采用电气化厨房,日常运维车辆及养护装备宜选用电气化设备。4.3.4 服务区应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光伏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生物能供热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等。4.3.5 服务区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绿地、小车位车棚等空间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服务区宜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为服务区照明系统和新能源车辆提供电力供应。4.3.6 服务区应设置充电桩,既有服务区应增设充电桩,要满足单侧至少 4

9、 个充电车位,新建服务区应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按不低于 10%的车位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宜根据相关发展规划需求设置换电站、储能站、加氢站等配套服务设施。4.3.7 服务区绿地率应达到 25%以上,绿化植物种植应乔灌草相结合,构建立体植被群落,植物种类优先选择环境适应性强、碳汇能力强、抗逆性强、维护需求低的本土植物种类。4.3.8 服务区应建设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再生水水质达到 GB/T 18920 规定的要求,回用于冲厕、绿化、景观用水等,再生水利用量占服务区总用水量的比例不小于 10%。4.3.9 服务区应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管理流程,宜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

10、,实现能耗及碳排放动态监测,并对外公开服务区碳排放情况。等级划分 服务区碳排放评价均应满足本文件全部控制指标的要求,按碳减排率划分三级:a)低碳服务区:服务区全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碳汇的碳减排量占服务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值比例高于(含)50%且低于 80%的服务区;b)近零碳服务区:服务区全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碳汇的碳减排量占服务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值比例高于(含)80%且低于 100%的服务区;c)零碳服务区:服务区全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碳汇的碳减排量达到服务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值 100%,或服务区全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碳汇的碳减排量达到服务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值80%以上,剩余部分排放量通过购买

11、相应数量的碳信用、碳配额、绿色电力证书等完全抵消,实现碳中和的服务区。5 碳排放核算 核算边界及范围 5.1.1 核算边界根据运营控制权法,以服务区计算边界用地范围为准,包括服务区自身运营产生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不包括服务区过往车辆等产生的碳排放。5.1.2 核算范围应包括服务区运营阶段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服务区碳汇的碳减排量。核算方法 核算方法采用排放因子法,碳排放量为活动水平数据与碳排放因子的乘积,排放因子见附录A.1、附录A.2。计算公式 5.3.1 服务区运营阶段一定时期内碳排放量应根据服务区使用的不同类型能源消耗量和不同类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确定,服务区二氧

12、化碳排放总量基准值(E),按式(1)计算:.(1)服务区总耗电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2)计算:.(2)式中:E总耗电,i 核算单元i总耗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总耗电,i核算期内核算单元i总耗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EF电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服务区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3)计算:.(3)式中:E化石能源,j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j 第j种化石燃料活动水平,单位为吨或万立方米,单位为t或万Nm3;EFj 第j种化石燃料的排放系数,

13、单位为tCO2/t或tCO2/万Nm3。服务区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4)计算:.(4)式中:E购入热,i 核算单元i购入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购入热,i核算期内核算单元i购入热力,单位为吉焦(GJ);EF热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5.3.2 服务区运营阶段一定时期内自产绿电和碳汇对应的碳减排量(R)应按式(5)计算:)(购入热,化石能源,总耗电,ijiEEEE+=电总耗电,i总耗电,iEFAD=Ejjj化石能源,EFADE=热i购入热,i购入热EFAD=E.(5)服务区利用光伏、风力等自产绿电的碳减排量

14、按式(6)计算:.(6)式中:R绿电,i 核算单元i自产绿电所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绿电,i核算期内核算单元i输出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EF电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服务区植物碳汇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量按式(7)计算:.(7)式中:R碳汇服务区碳汇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i 核算期内各树种面积,单位为公顷(hm2);EFi 各常见树种净固碳量,单位为吨每公顷(t/hm2)。5.3.3 服务区碳减排率按式(8)计算:.(8)式中:Rr服务区碳减排率(%);R服务区自产绿电和碳汇对应的碳减排

15、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服务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准值,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5.3.4 活动数据的获取按照下列规定进行:a)电力活动数据可采用电网公司结算的电表读数、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热力活动数据可采用热力购销结算凭证、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化石能源活动数据可采用燃气购销结算凭证、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b)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采用电表读数。6 评价 评价申请+=碳汇绿电,)(RRRi电i绿电,EFADRi绿电,=iiEFAD1244R=碳汇%100ERRr=服务区在申请碳评价时,应提交相应的技术分析、能源数据报告和相关文件,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见附录B。评价方式

16、 申请评价的服务区提交相应材料后,具有评估资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应遵循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第三方评价流程 评价机构可通过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实地调查、人员座谈、现场检测或测试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附录B。评价机构可按照以下步骤评价服务区,见图1:a)确定评价主体和计算边界;b)按照第 4 章要求开展控制指标评价,并进行碳排放核算;c)根据评价和核算结果,按照本文件 4.4 要求进行等级划分;d)编制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报告。图1 近零碳服务区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应对服务区提交的技术分析、

17、数据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与验证,应包括服务区基本信息,服务区碳排放边界,在满足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服务区碳排放核算,明确服务区碳排放评价等级,最后出具评价报告。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报告框架见附录C。认定结论 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结论,对通过评价的项目进行最终认定并颁发证书,结论应该包括以下内容:a)服务区基本信息;b)服务区碳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量;c)服务区覆盖的时间段(年份);d)服务区碳排放评价等级。A A 附录A (资料性)相关参数汇总表 A.1 相关参数汇总表见表 A.1。表A.1 相关参数汇总表 类别 活动数据单位 碳排放因子 烟煤 吨(t)2.0715

18、 tCO2/t 汽油 吨(t)3.0425 tCO2/t 柴油 吨(t)3.1451 tCO2/t 液化石油气 吨(t)2.9538 tCO2/t 天然气 万标立方米(万 Nm3)21.6219 tCO2/万 Nm3 液化天然气 吨(t)2.3253 tCO2/t 甲醇 吨(t)1.375 tCO2/t 热力 吉焦(GJ)0.11 tCO2/GJ 注:各材料排放系数参照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相关指南计算给定。供热的CO2排放因子暂按0.11 tCO2/GJ计,待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官方数据后采用发布数据并保持更新。电力排放因子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发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排放

19、因子,待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官方数据后自行更新。A.2 内蒙古自治区常见树种净固碳量参考值汇总表见表 A.2。表A.2 内蒙古自治区常见树种净固碳量参考值汇总表 常见树种类别 常见树种 净固碳量(t/hm2)针叶林 落叶松 10.71 油松 13.02 落叶阔叶林 蒙古栎 14.05 水曲柳 10.52 灌木林 沙棘 1.17 沙柳 6.37 注:数据来源于文献资料,待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官方数据后采用发布数据并保持更新。B B 附录B (资料性)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 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如下:a)服务区基本信息,包含服务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开通运营时间、车流量、驶入量等;b)服务区控

20、制指标要求满足情况,包括建筑指标、环境指标、供暖方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充电桩、碳排放管理制度等;c)服务区运营阶段一定时期内的能耗及碳排放核算报告,包括服务区各种形式能耗及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及碳减排量、服务区碳汇量,需附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C C 附录C (资料性)近零碳服务区评价报告框架 C.1 概述 C.1.1 评价目的。C.1.2 评价范围。C.1.3 评价准则。C.2 评价工作安排 C.2.1 评审组安排。C.2.2 文件评审。C.2.3 现场评审。C.3 评价过程 C.3.1 基本情况的审核。C.3.2 基本情况的审核。C.3.3 控制指标符合情况。C.3.4 碳排放量核算结果

21、。C.4 评价结果 C.5 附件 附件1文件评审记录。附件2现场评审照片。附件3现场评审会议记录及签到表。参考文献 1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 GB/T 51350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3 GB/T 51366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4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5 JT/T 1199.2 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第 2 部分:绿色服务区 6 JTG/T 2340 公路工程节能规范 7 T/CASE 00 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 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 10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

22、1722 号)9ISO 14064-12018 温室气体第 1 部分组织层面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 的规范及指南(Greenhouse gases-Part l: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10ISO 14064-22019 温室气体第 2 部分项目层面对温室气体减排和增除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Greenhouse gases-Part 2:Speci

23、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project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s or removal enhancements)11ISO 14064-32019 温室气体第 3 部分温室气体声明核查与审定的规范及指南(Greenhouse gases-Part 3: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the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of green house gas statements)12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GHG Protocol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 standard)13PAS 2060 碳中和证明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demonstration of carbon neutr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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