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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1503_ T0017—2023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监督考核规范.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32570 上传时间:2023-11-20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368.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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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ICS13.300CCSA121503乌海市地方标准DB1503/T00172023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监督考核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assessment of social governanceresponsibilitydepartment2023-03-28 发布2023-04-28 实施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503/T0017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督办机构职责.15督办形式.26工作要求.27考核评价.3DB1503/T001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

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乌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振华、麻平、李翠霞、杭舟、钱坤、周文莉、李越、魏萌彦、付婧、李冬梅、孙远征、赵鹏燕。DB1503/T001720231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监督考核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监督考核工作的督办机构职责、督办形式、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市域社会治理机构和具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对承办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3、.1承办单位responsibilitydepartment市域社会治理事件问题、群众诉求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3.2督办岗supervising post对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案卷办理情况做监督督办、沟通协调、疑难分析研判、现场调研和督办、信息收集及更新的岗位。3.3案卷 case通过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流转办理的市域社会治理问题。4督办机构职责4.1各级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对承办单位案卷签收、办理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调度、督促、检查、通报、反馈等工作。4.2对问题集中和考评靠后的承办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和约谈。4.3组织召开疑难复杂案卷化

4、解工作联席会议、对应急联动事项进行指挥调度、协调督办。4.4对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4.5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6监督、审核承办单位上传职能职责、政策解读、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热点问题、突发事项等知识内容。4.7负责与承办单位做好业务沟通工作。DB1503/T0017202324.8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5督办形式5.1智能督办通过信息化平台督办提醒功能,对转办诉求进行督办,提醒承办单位按时签收、办理答复和反馈。5.2电话督办日常各类问题督办,督办岗优先通过电话联系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经联系办理人员无果的,可申请逐级联系单位分管领导、单位负责

5、人。5.3短信督办以下情况可采取短信督办,发送有关部门及领导:a)发生集中突出、紧急突发、风险隐患问题;b)承办单位案卷办理问题突出,经电话督办无果的;c)其他经电话督办无果的。5.4其他形式经电话、短信督办无果的,应通过书面提醒、联席会议、现场协调、媒体监督、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6工作要求6.1总体要求6.1.1依据各部门、企业职能职责、管辖权限督办。6.1.2依据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督办。6.1.3各级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相应督办工作,应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对案卷办理进行全过程监督。6.1.4按照市域社会治理有

6、关工作机制,分级监管,逐级压实工作责任。6.1.5所有督办工作应形成闭环,有规范记录、可追溯。6.2定期督办以日、周、月、季度和年为周期进行承办单位案卷办理情况提醒、督办。6.3专项督办6.3.1特殊天气督办。对特殊天气引发的风险隐患类问题跟踪督办。6.3.2节假日集中督办。对节假日前、中、后发现的风险隐患类问题跟踪督办。6.3.3季节性易发生问题督办。按照不同季节,对集中突出的问题进行督办。6.3.4大型节庆、展销会、考试活动督办。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督办。6.3.5其他特殊情况专项督办。6.4企业服务、政务失信举报及窗口服务投诉事项督办DB1503/T0017202336.4.1

7、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相关案卷按时签收、办理答复,保证满意度。6.4.2对时效性案卷,应当即协调督办、持续跟踪并反馈;非时效性案卷通过信息化平台流转,限时跟踪办结。6.4.3专岗人员按周统计分析承办单位相关案卷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督办整改,同时根据风险隐患等级程度,逐级汇报。6.4.4对不办理、拖延办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问题,经协调督办无果的,采取书面形式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营商办等有关部门。6.4.5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列入半年、年工作计划,每半年、年实施综合评价。6.5用语要求6.5.1清晰准确地表明身份。6.5.2沟通、督办问题时应逻辑清晰,准确概述督办内容。6.5

8、.3表达言简意赅,不赘述、无歧义,使承办单位在最短时间内理解督办内容。6.5.4遇到有不良情绪的沟通对象,应调整好心态,注意沟通方式和技巧,缓解对方情绪。6.5.5电话督办时,不应强制挂断对方电话。7考核评价7.1评价原则对承办单位评价宜坚持以下原则:a)客观、公正、公开、科学、严谨和规范;b)注重处置效率、质量及履职能力;c)数据、内容真实,论证充足、客观;d)符合部门职责、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要求。7.2承办单位考核评价7.2.1根据自治区及本地区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评价。7.2.2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承办单位案卷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排名,以期报形式公布并按相关要求提交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组织部、纪委等有关部门。7.2.3承办单位综合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应参照自治区及本地区相关要求执行。7.3督办岗考核评价各级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全流程化监督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督办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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