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睡前、吃饭、暗光下不建议用手机!学龄期儿童青少年电子屏幕用眼健康管理专家指导意见发布2023-07-14来源:医脉通关键词:眼健康青少年发表评论我国未成年人使用各类电子产品、数字化设备呈普遍化、低龄化发展趋势。长时间使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进行在线学习、网络社交、网上娱乐,会显著增加学龄期儿童青少年近距离用眼负荷,挤占正常的社会交往、体育活动与户外自然光暴露时间。家长及监护人对儿童青少年使用电子屏幕的管理缺位,儿童青少年易养成不健康的屏幕用眼习惯与行为,对学龄期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心理以及屈光发育可能带来不良影响。为促进学龄期儿童青少年养成屏幕用眼的良好习惯,使他们健康科学地使用各类
2、电子显示屏幕,减缓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发病与进展,基于循证医学证据、行业标准规范及临床经验制订学龄期儿童青少年电子屏幕用眼健康管理专家指导意见至关重要。电子屏幕使用时长与眼健康儿童青少年应该尽量避免低质量内容的浏览及非学习目的屏幕使用。在睡前1小时及进餐时不建议使用任何电子屏幕。鼓励学龄期儿童青少年在课业之余多参与健康向上的社交活动,参加户外体育运动,减少肥胖的发生,促进身心健康发育。家长及监护人应该监督儿童青少年每日屏幕用眼时长,或选用具有对使用节律、时长和内容可远程监控、提示功能的智能数字显示设备,确保儿童青少年电子屏幕的使用在家长及监护人的监管之下。促进儿童青少年养成科学健康的电子屏幕使用习
3、惯。使用距离与姿势要求有研究发现,在视角约为 20、屏幕在眼位水平下方(观看高度)约20厘米、屏幕距离眼睛(观看距离)约50厘米时,DES程度最轻(图1)。其中,视角最为重要,可能与在该视角下睑裂变小、泪液蒸发更慢、干眼症状更少有关。图 1 使用显示屏幕推荐姿势儿童青少年屏幕用眼的光环境要求科学健康的光环境是儿童青少年正常屈光发育的重要前提。目前尚无针对儿童青少年屏幕用眼的光环境标准,但结合儿童青少年使用屏幕的场所一般在房间、客厅、教室或图书馆,以及使用电子屏幕学习时往往也会使用到纸质书本进行读写,参考国内外对相关场所的照明要求,建议儿童青少年电子屏幕使用环境的照度不应低于300 lx,并应尽
4、量达到500 lx,夜间环境光色温不宜超过4000 K。由于电子屏幕为自发光的信息承载媒介,屏幕亮度与色温应随环境光的亮度及自然光色温的周期变化自动调节。应避免在黑暗的环境下使用电子屏幕,避免或减少亮度分布不均与极端的亮度对比所引起的眩光,以及因不适宜的色温造成对睡眠等正常生理节律的影响。在照度充足的光环境下,普通电子显示屏幕往往因表面光滑,易产生镜面反射而引起眩光。为电子屏幕添加防眩光保护膜可减少该类眩光的发生,但可能影响屏幕显示分辨率。近年来,采用“类纸”显示技术可在几乎不影响屏幕显示分辨率的前提下,减少或避免该类眩光的产生。参考资料:周行涛,王晓瑛,瞿小妹,等.学龄期儿童青少年电子屏幕用眼健康管理专家指导意见.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2023年5月第23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