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2022 年 12 月 第 122155 页19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黎庆松1802 年,阮福映建立越南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阮朝。这一时期,阮朝逐渐完善入港勘验制度,初步确立了“半银半钱”的港税制度。学界对阮朝港税问题多有关注。孙建党在其硕士学位论文 越南阮朝明命时期的对外关系中探讨了越南明命时期对清朝商船的港税征收标准。成思佳在其博士学位论文 从多元分散到趋近统一 越南古代海洋活动研究(1771 1858)中对 19 世纪上半叶阮朝港税情况做了梳理。越南学者杜邦、阮潘光、丁氏海棠、黄芳梅等亦对阮朝港税有所关注。另作者黎庆松,云南民族大学南亚东南亚语言文化学
2、院(国别研究院)讲师。本文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 半银半钱 港税研究”(项目号:2022J0409)、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培养计划项目“有关中越关系史越南稀见汉文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9Wkjc02)阶段性成果。孙建党:越南阮朝明命时期的对外关系,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01 年。成思佳:从多元分散到趋近统一 越南古代海洋活动研究(17711858),博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19 年。(越 丁氏海棠:18021858 年阮朝海上贸易政策,历史研究 2016 年第 8 期);越 黄芳梅:清代 18
3、021885 年间中国商船在越南活动情况之初步考察,“中越关系研究:历史、现状与未来”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打印本),中山大学,2018。外,加拿大学者亚历山大伍德赛德在其 越南与中国模式:19 世纪上半叶阮朝与清朝政治的比较研究一书中略有提及阮朝对清朝商船征收港税的情况。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注意到阮朝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的问题。日本学者多贺良宽在 19 世纪越南租税征银问题一文中综合运用阮朝硃本、阮朝官修正史、汉喃古籍等一手资料深入探讨了 19 世纪阮朝“半银半钱”港税的相关问题。张氏燕主编的 越南历史(第 5 卷)一书关注到阮初关于港税和货物税均纳“半银半钱”的规定。于向东在其博士学
4、位论文 古代越南的海洋意识中亦提及阮朝“半银半钱”港税问题。也正是于向东的这篇论文引起了笔者对该问题的关注。此后,笔者曾利用在越南档案馆搜集到的阮朝硃本撰写了一些会议论文,对阮朝“半银半钱”港税形成的原因、具体表现做了初步分析,但仍有诸多疑问尚待解答。港税问题是我们研究外国商船,尤其是清朝商船在越南的贸易活动无法绕开的议题。中越海上贸易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鲜有涉及阮朝对清朝商船征收的“半银半钱”港税。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要以“半银半钱”的方式征收港税,“半银半钱”港税推行的基本情况如何?在本文中,笔者尝试利用阮朝硃本、官修正史等域外汉文一手史料,以及学界已有成果对上述问题
5、展开深入探析。如未特别指出,文中的港税均指入港税。一“全钱”港税向“半银半钱”港税的转变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是在阮主政权“全钱”港税的基础上发展演变32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Alexander Woodside,Vietnam and the Chinese Model:A Comparative Study of Vietnamese andChinese government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Ug年,83(1)。,2017.越张氏燕主
6、编 越南历史(第 5 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于向东:古代越南的海洋意识,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2008 年。黎庆松:越南阮朝对清朝商船的入港勘验(18201847),“ASEAN+3”:首届全国东盟 中韩日人文交流广州论坛论文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 年 12 月;黎庆松:嗣德初年越南阮朝对广东商船的入港勘验 以嗣德元年的一份硃本档案为中心,“广船的技艺、历史与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航海学院,2019 年 4 月;黎庆松:19世纪中期越南阮朝官船赴粤贸易研究 以1851 年阮朝护送吴会麟回国为中心,中国东南亚研究会第十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中山大学,2019
7、 年 6 月。而来的。1558 年十月,阮潢奉命南下镇守顺化,是为第一代阮主。至1572 年十一月,经过十余年苦心经营,阮潢将顺广地区变成了“诸国商舶凑集”之“大都会”。其子袭位后,于 1614 年置三司,并在令史司之下“又置内令史司,兼知诸税”。该“诸税”应该包括了外国商船缴纳之港税。其后,在“内令史司”之下置“图家”这一负责官方和买、收贮货项的机构:丁巳四年(1617)春正月,初置图家,收贮货项,以内令史司领之顺、广二处惟无铜矿,每福建、广东及日本诸商船有载红铜来商者,官为收买,每百斤给价四、五十缗。从红铜的价格单位来看,是以钱币结算。其结算方式很可能是以红铜总价抵扣港税。也就是说,这个时
8、期阮主极有可能是以钱币征收港税。若红铜总价扣减港税后有剩余,也可能是以钱币补足商船。当然,还可能在回帆时用来扣减货税。1679 年春正月,明朝遗臣杨彦迪等人率部投入阮主控制的思容、沱海口。鉴于“真腊国东浦 嘉定古别名 地方沃野千里,朝廷未暇经理”,阮主遂将其安插于美湫、盘辚,“辟闲地,构铺舍。清人及西洋、日本、阇婆诸国商船凑集”。其对外国商船征收的港税,可能按阮主要求以“全钱”征收。阮朝官修正史 大南实录 中关于阮主政权对外国商船征收的具体港税的最早记载是 1755 年四月:国初,商舶税以顺化、广南海疆延亘,诸国来商者多,设该、知官以征其税。其法:上海船初到纳钱三千缗,回时纳钱三百缗;广东船初
9、到纳钱三千缗,回时纳钱三百缗;福建船初到纳钱二千缗,回时纳钱二42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一,大南实录(一),庆应义塾大学言语文化研究所,1961,第 2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一,大南实录(一),第 23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二,大南实录(一),第 31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二,大南实录(一),第 31 页、第 3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五,大南实录(一),第 82 页。百缗;海东船初到纳钱五百缗,回时纳钱五十缗;西洋船初到纳钱八千缗,回时纳钱八百缗;玛、日本船初到纳钱四千缗,回时纳钱
10、四百缗;暹罗、吕宋船初到纳钱二千缗,回时纳钱二百缗。隐匿货项者有罪,船货入官。空船无货项者不许入港。大约岁收税钱,少者不下一万余缗,多者三万余缗,分为十成,以六成登库,四成 以 给 官 吏、军人。显然,处于初创期的阮主政权对清朝、日本、西洋、玛和东南亚地区的商船均征收“全钱”港税。总体来看,外国商船为阮主政权带来可观的港税收入。正如黎贵惇在 抚边杂录 中的描述:“阮家割据,所收舶税甚饶。”1771 年西山起义的爆发打破了越南“南阮北郑”势均力敌的局面。1777 年,阮主政权最终被西山义军推翻。1778 年,阮主后裔阮福映初步建立阮福映政权,开始展开与西山朝二十余年的复仇之战。为了扩充实力,阮福
11、映政权秉承阮主重视海外贸易的传统,完善入港勘验制度。1788 年八月,阮福映“以钦差属内该队潘文仝为 芹蒢海口 守御,征收商船港税。”该“港税”应该是以“全钱”征收。随着来商清船数量增多,阮福映又于1789 年春正月制定了专门针对清朝商船的“清商船港税礼例”:海南港税钱六百五十缗,该艚礼凉纱六枝、十二匹,看、饭钱六十缗;潮州港税钱一千二百缗,该艚礼凉纱八枝、十五匹,看、饭钱八十缗;广东港税钱三千三百缗,该艚礼凉纱十二枝、二十五匹,看、饭钱一百缗;福建港税钱二千四百缗,该艚礼凉纱十枝、二十匹,看、饭钱八十缗;上海港税钱三千三百缗,该艚礼凉纱十五枝、二十五匹,看、饭钱一百缗。其诸衙别恩礼并免之。至
12、如上进礼,随宜不为定限。52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十,见 大南实录(一),第 146、147 页。玛即澳门。在阮朝硃本档案的记载中,“玛商船”主要指从澳门出洋并驶入越南港口的葡萄牙商船。越 黎贵惇:抚边杂录 卷四,页三十四、页三十五。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三,见 大南实录(二),庆应义塾大学言语文化研究所,1963,第 51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四,第 55 页。据此税例,海南、潮州、广东、福建、上海商船均须纳“全钱”港税。这样,阮福映政权从制度层面对清船应缴之“全钱”港税做了详细规定。同时,
13、又“令凡船货有关兵用如铅、铁、铜器、焰硝、硫黄类者,输之官,还其直。私相买卖者,罪之”。1789 年五月,阮福映政权进而以免征港税和允许载米的政策鼓励清朝来船多载军需之物:准定:清商船嗣有载来铁、铜、黑铅、硫黄四者,官买之,仍以多寡分等第酌免港税,并听载米回国有差 凡四者载得十万斤为一等,免其港税,再听载米三十万斤;载得六万斤为二等,听载米二十二万斤;载得四万斤,听载米十五万斤;不及数者,每百斤听载米三百斤,港税各征如例。自是,商者乐于输卖而兵用裕如矣。阮福映政权向来严禁外国商船盗载米,但在军需物资紧张的情况下,这种禁令显然被淡化了。港税成为阮福映政权解决军需的重要调节工具。值得一提的是,搭载
14、兵用之物不足例者仍需纳“全钱”港税。1790 年十二月,“建海关场,征诸国商船税课”。港税征收机构的设立,表明阮福映政权的港税征收制度获得较大完善,这有利于增加港税的收入。在与西山朝争夺的最后阶段,阮福映政权获得的港税收入创历史新高。1800 年,“该艚务苏文兑、该簿艚范文论册上是年外国商船港税 四十八万九千七百九十缗零。”该年“全钱”港税应该包括了部分外国商船缴纳的银圆或白银港税,只是二人上报时将其折算成了钱文。阮福映建立阮朝后随即制定通行全国的港税规定,即“原定通国港税”:国初,议准诸国商船来商一律征收税例。广东、福建、上海、玛、西洋商船每艘港税并诸礼例替钱共四千贯,上进诸礼钱五百四十六贯
15、五陌,该艚官礼钱 广东三百五十五贯,福建二百九十贯,港税并饭、看差诸礼钱 广东三千九十八贯五陌,福建三千一百六十三贯五62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四,第 5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四,第 6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第 8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二,第 210 页。陌;潮州商船港税并诸礼例替钱共三千贯,上进诸礼钱三百八十六贯五陌,该艚官礼钱二百二十五贯,港税并饭、看差诸礼钱二千三百八十八贯五陌;海南商船港税并诸礼例替钱共七百二十四贯,上进诸礼准免,该艚官礼钱一百七十四贯,港税并
16、饭、看差诸礼钱五百五十贯。可见,阮朝延续了阮主政权以“全钱”征收外国商船港税的传统。不同的是,阮朝一改阮主以来征收实物“上进诸礼”及“该艚官礼”的旧例,开始以“全钱”替纳。与此同时,田租也开始出现以钱代纳的情况。嘉隆二年(1803)五月,阮朝允许北城以“半钱”代纳田租:诸地方米贵,民艰食,广义为甚。诏:蠲广义是年田租十之四,广德、广南、广治、广平缓征十之五,北城诸镇夏租半代纳钱。根据各地饥荒的严重程度,阮朝采取了诸如减免、缓征、代纳田租等宽抚政策。其中,诏准北城内五镇与外六镇应缴之实物“夏租”的一半以钱支付。这种用钱缴纳一半田租的做法,与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的做法应该存在某种关联。因为阮朝同
17、样是在该年明文规定对外国商船征收“半银半钱”港税:又议准:诸国船来商,港税、礼例纳半银半钱。看收,每钱一贯外纳看费钱六文,每银一两外纳看费钱一文。至如例外多收钱物并禁。“半银半钱”征税方式适用于所有进入越南的外国商船。从“看费钱”收费标准来看,阮朝开始将“看费钱”从“礼例”中剥离出来单独计算。这样,外国商船需缴纳的费用有“港税”“礼例”“看费钱”三项。其中,“看费钱”不再是定额,而是随“半钱”“半银”之数浮动,但仍纳以钱72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越 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正编,户部十三,卷四十八,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5,第 735
18、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4 页。内五镇,即山南上、山南下、山西、京北、海阳。外六镇,即宣光、兴化、高平、谅山、太原、广安。越 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第 745 页。文。显然,若纳“全银”港税,则应缴之“看费钱”要比“半银半钱”港税少得多,对外国船有利。此时白银紧缺的阮朝应该也比较乐意接受外国商船纳“全银”。至于该规定的推行时间,很可能是 1803 年五月前后,其下限应该不会晚于 1803 年末。二 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的原因“半银半钱”港税的形成是越南港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那么,刚建立的阮朝为什么要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呢?结合
19、当时的历史背景,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三。(一)银“荒”、钱“荒”加重阮朝在建立之初便面临着严峻的银“荒”和钱“荒”。这既表现为政府手中的白银、钱币大量流失,也体现为民间钱币流通不足。实际上,这是阮主政权末期,尤其是阮福映政权建立以来存在的银、钱不足长期叠加的结果。阮主政权和阮福映政权统治的区域矿产资源匮乏,其白银、钱币主要从外部输入。在与西山朝的长期拉锯战中,阮福映政权耗费了大量钱财。1788年“八月丁酉克复嘉定”之后,阮福映多次派员前往下洲、江流波、柔佛国等地区和国家采买武器、弹药及其他兵需物资。1799 年四月,阮福映派该奇阮文瑞等人前往招谕万象,并赐之“钱四百缗,番银一千元”。1800年八月
20、,“命神策乐从武勇队该奇阮文偃往运延庆官钱一万六千缗于虬蒙军次”。此外,以白银奖励军功也使阮福映政权白银大量流失。如:1801 年五月,记思容海口擒贼战功,“赏左营将士白金一千两”,又赏赐在高堆之82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 三,第 49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三,第 5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四,第 66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第79、8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七,第 12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八,第 150、245 页。越 阮朝
21、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第 18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二,第 209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四,第 232 页。役中克贼有功之将士“白金二千两”。同年六月,赏赐将士“番银三千元,白金一千两”。与此同时,越南民间长期存在的熔钱为器、揀钱等旧习也消耗了大量钱币。阮主政权末期之所以增铸铜钱,均与民间熔钱为器致旧钱耗减有关。针对“揀斥”钱币的行为,阮主政权曾于 1724 年、1748 年下令禁止。阮福映在 1789 年十一月则出台了更详细、严厉的“禁揀钱”令:凡官收税例及市肆贸易,钱文不论穿缺,犹可串所,并听通用,揀斥者罪之 官、军、民犯
22、者并笞五十,官以贬罢谕,军给火头一年,民锁给役夫一年,妇女给舂米场一年。诉告得实,收犯者钱十缗赏之;诬告者反坐。此禁令明确了适用的领域及对象,细化了违禁官、军、民受罚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对检举、揭发者的具体奖惩措施。从时间节点来看,该禁令恰好出台于西山朝推翻后黎朝并与阮福映政权最终形成南北对峙之际。阮福映此举显然是为了防范“兵革”期间钱“荒”加剧而导致嘉定地区泉货不通。阮朝建立之初,用于赏赐、堤政等的开销较大。如:嘉隆元年五月,“放高罗歆森所部兵还国,赐黄金三十两,白金三百两,钱三千缗”;七月,“赏诸军钱二万五千缗”;十一月,赏水步诸军“钱五万缗”。嘉隆二年五月,“筑北城新堤七段”,“又培筑旧休
23、堤一段”,“支钱八万四百余缗”;赐黎文悦及平蛮将士“钱五千缗”10。可以发现,阮朝是以钱奖励军功,这与阮福映政权时期以白银赏军功的做法大相径庭。这说明阮朝国库中92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10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四,第 23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四,第 239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九,第 126 页;(越)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 10,第 14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列传前编 卷五,第 252 页;(越)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 10,第 141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
24、一纪 卷四,第 66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七,第 28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八,第 29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九,第 31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5 页。的白银、银圆很可能出现了短缺的情况。其他大额开销用钱支付亦进一步导致国库钱币不足。与此同时,民间也出现了钱“荒”。北城户部臣阮文谦于嘉隆二年五月入觐嘉隆帝时就言“兵革之后,民间钱荒”。为摆脱银“荒”、钱“荒”的困境,嘉隆帝采取了内、外措施。从内来看有四项措施。
25、一是开采北部矿产。越南北部矿产资源丰富,阮福映在称帝不久后便迫不及待地开采北部宣光、兴化、太原等地的银、铜、铅等矿产,试图从源头上解决货币铸造材料不足的问题。如:嘉隆元年(1802)十月,“开宣光、兴化金、银、铜、铅矿。命土目麻允畋、黄峰笔、琴因元等领之 麻允畋开金湘乌铅矿,黄峰笔开聚隆铜矿、南当银矿、秀山金矿,琴因元开闵泉金矿、秀容乌铅矿。以来年起征”。嘉隆二年正月,“开宣光银矿,清人覃琪珍、韦转葩等领之,岁输白金八十两”。同年五月,“征太原武振、坤显二矿乌铅税”。二是严禁白银和铜钱外流。嘉隆二年(1803)七月,阮朝“申定商舶条禁”,规定“凡外国商船来商不得私买金、银,盗载铜钱,违者赃货尽
26、入官,以金、银卖者其罪徒”。钦定大南会典事例 对此亦有详细记载:(嘉隆二年)又议准:诸船来商间有带来金、银多少,饬该船主详开呈照。商卖事清,剩余若干并听带回。至如本地金、银、铜钱,国用所关,土产有限,外国商船不得私买盗载。若违禁私相买卖,觉出,其金、银不拘有无成锭,铜钱十贯以上,即将卖者议徒一年,盗买之商船货项及买赃一并入官,永为常例。为防止白银、铜钱外流,阮朝一方面加强外国商船进、出港查验;另一方面以严厉的处罚条例加以震慑。从违禁的判定标准来看,阮朝对金、银的管控显然要严于铜钱,说明金、银比铜钱更紧缺。03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5
27、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九,第 308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第 320 页。(越)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3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二,第 339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第 753 页。三是以白银征收清人、侬人的人丁税。嘉隆二年九月,“命太原宣慰使麻世固监收清人、侬人银税”。该税系人丁税,以白银缴纳。太原位于中越边境地带,乃银矿富集之所。据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 的记载,阮朝时期,越南的银矿主要分布于太原、清化、兴化、宣光等地。同时,太原又是中越陆路边贸的重镇,入越
28、清人也带来一定数量的白银。这些都有利于居住在太原的清人、侬人获得用于缴纳人丁税的白银。四是铸铜钱和继续流通西山伪号钱。嘉隆二年五月,北城户部臣阮文谦“请铸铜为钱,薄其周郭,以便民用”,得到嘉隆帝准允。次月,将初铸之一千枚嘉隆通宝钱送往北城依式鼓铸。同年十月,“开北城铸钱局”,“依新制钱样铸造”。由于短期内无法铸造出大量钱币,阮初又不得不继续流通西山朝铸造的“泰德、光中、景盛、宝兴诸伪号钱”。至嘉隆十五年(1816)九月,嘉隆才下诏“凡伪号钱自丁丑(1817)至辛巳(1821)五年姑听通用,壬午(1822)以后并禁”。然而,使用期限截止之后,明命三年(1822)二月,“缓伪号钱之禁”,要求在一年
29、内将伪号铜钱、铅钱换成制钱,“至来年即止民间市肆贸易,禁如限”。再从对外来看,则是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全面审视阮朝初年的赋税征收情况,我们可以发现,阮朝试图改变以“全钱”或“实物”征收租税的传统做法,尝试建立一套以“全银”或“半银半钱”的方式征收,从而将白银引入赋税征收体系的征税制度。我们暂且将这种制度称为租税征银制度。显然,租税征银制度是阮朝用以缓解银“荒”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正是该制度施行的外在表现。据多贺良宽的研究,嘉隆初年阮朝以白银征收的税种涉及矿山税、人丁税、关津税和港税,征收方式有“全银”或“半银半钱”。阮朝租税征银制度的推行应该是1803 年以“半银半钱”
30、征收港税为始。以“半银半钱”的方式征收港税,13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二,第 343 页。(越)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第 634、63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6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二,第 345、346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十四,第 31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十四,第 31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 卷
31、十三,见 大南实录(五),庆应义塾大学言语文化研究所,1971,第 191 页。日 多賀良寛:19 世紀租税銀納化問題,第 91、104 页。是阮朝在推行租税征银制度过程中迈出的第一步。继港税之后,阮朝又将这种征税方式推广至田租和关津税。阮朝将一半港税钱折算成白银征收,说明相对于钱币,其更渴望白银。然而,阮朝并未强制征收“全银”港税,而是将剩下的一半港税钱仍以钱币征收,这又意味着其仍设法获得钱币。而以“半银半钱”的方式征收港税,则可以保证同时有白银和钱币进入国库。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是阮朝试图从外部寻求解决银“荒”、钱“荒”的重要举措。(二)兼顾“中国通用银,越南通用钱”货币使用习惯因入越
32、外国商船以中国船为主,故阮主政权、阮福映政权以及阮朝制定之港税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中国船“量身打造”。就这个层面而言,“半银半钱”港税的形成与中国方面的因素有很大关系。多贺良宽最先注意到这一点,认为阮朝以“半银半钱”征收清船港税是因为中国通用白银而越南通用钱币,且中国的白银量大,银价较便宜。其依据是嗣德十四年(1851)十月二十三日内阁的一份奏折的相关记载:该部臣商同窃照,该清商外国梯航,不远而来,盖闻我仁政而愿藏于其市。该船应征港税节经议定,均据横梁为准。仍随其所载在清某省府辖、货项之粗贵,所到本国某府省辖商买之难易而为之等差,按尺征收。其税钱数干,又一半照收实钱,一半折纳银两。想亦以钱为我
33、国通用,而银为北国通用,银于北国既多,其价值稍贱,故亦酌从其俗,使之易办也。尽管阮朝内阁臣是站在其所处的年代来分析“半银半钱”港税的成因,23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十,见 大南实录(三),庆应义塾大学言语文化研究所,1968,第 280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 卷七,见 大南实录(五),第 117 页。转引自 日 多賀良寛 19 世紀租税銀納化問題,第 104 页,笔者已对该引文重新断句。多贺良宽的断句为:该部臣商同窃照,该清商外国梯航不远而来,盖闻我仁政而愿藏于其市。该船应征港税节经议定,均据横梁为准。仍随其所载在清某省府辖货项
34、之粗贵,所到本国某府省辖商买之难易而为之等差按尺征收。其税钱数干,又一半照收实钱,一半折纳银两。想亦以钱为我国通用而银为北国通用,银于北国既多其价值稍贱,故亦酌从其俗使之易办也。其给出的理由放在阮朝初年未必成立,但其分析原因的视角给我们提供了启发。弗兰克指出:“东亚、东南亚和南亚的日常小额交易主要使用铜钱。”实际上,越南的小额贸易、大宗交易均主要使用钱币。在阮朝建立之前,无论是阮主政权,还是阮福映政权,在其统治区域内,钱币始终占据着主流货币的地位。这两个政权的一个共同点是都重视发展海外贸易。除了获得港税礼例、货税收入,其还通过港税政策吸引外国商船多载来现成的钱币或铸造钱币的材料。这样,即使在本
35、地金属矿产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钱币进入流通领域。尽管阮主政权对华人及边地少数民族征收“全银”人丁税,并且阮福映政权也继承了这一做法,但只限于某些特定群体的特定税种,其他税种仍然遵循传统的钱币或实物征收方式。阮朝在建立之初,仍然以使用钱币为主。再从中国方面来看,白银货币化始于明末,白银成为合法货币。在清朝的货币发展史中,清朝推行的是重银轻钱的货币政策,银逐渐占据钱的上风。自 16 世纪末至 19 世纪 30 年代是白银流入中国的时期。阮福映对白银大量流入清朝的事实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这除了可以从入越清船获悉,还可通过前往中国的派员而知晓。1798 年 6 月,阮福映派吴仁
36、静“奉国书从33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德 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第 198 页。关于阮主政权、阮福映政权的货币史,参见云南省钱币研究会、广西钱币学会编 越南历史货币,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第 3536 页;澳 李塔娜:越南阮氏王朝社会经济史,李亚舒、杜耀文译,文津出版社,2000,第108116 页;Li Tana,“Cochinchinese coincasting and circulating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Southeast Asia”,in Chinese
37、Circulations:Capital,Commodities,and Networks in Southeast Asia.Eric Tagliacozzo,ed.,Duke University Press,2011,pp.130-135,pp.138-142。关于阮朝前期的货币史,参见云南省钱币研究会、广西钱币学会编 越南历史货币,第123(2),第 134 页。关于明朝的白银货币化,参见万明 明代白银货币化:中国与世界连接的新视角,河北学刊 2004 年第 3 期;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上),学术月刊2007 年第 5 期;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下),
38、学术月刊 2007 年第 6 期;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 20 年 学术历程的梳理,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 年第 6 期。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第 5758 页。日 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朱荫贵、欧阳菲译,虞和平校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 102 页。清商船如广东探访黎主消息。仁静既至,闻黎主已殂,遂还”。除了打探黎主消息,吴仁静应该还趁机探访了清朝内情。阮朝建立后,阮福映又派人前往清国打探情况,试图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如:嘉隆元年五月,“清人赵大仕自广东还,帝问以清国事体”,又派郑怀德、吴仁静、黄玉蕴通使于清。
39、因此,以“半银半钱”征收港税,是阮福映基于对中越两国各自的货币使用习惯的认知而做出的两全决定。(三)更除“钱弊”本文所言之“钱弊”,一是指钱币的社会属性方面的弊端,即铸造质量较差、实际价值与面额不符的钱币引发的物价上涨或其他弊端;二是指钱币易被腐蚀、易破损等自然属性方面的弊端。从“全钱”港税到“半银半钱”港税,最显著的变化是货币形态的转变。原先以钱币支付的一半港税钱被折算成白银征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阮朝借此更除“钱弊”的意图。如前所述,阮主政权与阮福映政权均以流通和使用钱币为主。其中,白铅钱在当地的货币流通中占据主导地位。阮主政权“初铸白铅钱”是在1746 年:先是,肃宗时命铸铜钱,所费甚广
40、。民间又多毁为器用,日益耗减。至是,清人姓黄 缺名 者请买西洋白铅铸钱,以广其用。上从之。开铸钱局于凉馆。轮郭(廓)、字文依宋祥符钱式。又严私铸之禁。于是,泉货流通,公私便之。其后,增铸天明通宝钱,杂以乌铅,轮郭(廓)又浅薄,物价为之腾踊。鉴于鼓铸铜钱的成本过高,又民间毁钱铸器致铜钱减少,故阮主听从黄姓清人的建议。初铸之铅钱保障了泉货流通,方便了辖内贸易。增铸之铅钱杂入乌铅且薄其轮廓,目的是节约白铅,但此举导致钱币质量较差、钱币价值与面值不符,引起当地物价上涨。43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第 168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七
41、,第 278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七,第 281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十,第 140 页。尽管如此,阮主仍于 1748 年十月强令民间通用 1746 年至 1748 年新铸的七万二千三百九十六缗白铅钱,“揀斥者罪之”。随着这些质量较差、价值与面值不符的铅钱进入流通领域,由此引发的弊端越发加重。对此,1770年七月,顺化逸士吴世璘向阮主上书,论铅钱之弊:其略曰:窃闻自先君启宇,地尚狭,民尚稀。南未有嘉定之饶 嘉定为第一肥饶之地,地最宜谷,其次宜榔。谚云:粟一,榔二。,北尚有横山之警。连岁兵革而民无饥馑,国有余需。今天下承平日久,地广民蕃。生谷之地已尽垦
42、,山泽之利已尽出。加之,以藩镇龙湖之田又无旱潦之变。然而,自戊子(1768)以来,粟价腾踊,生民饥馑。其故何哉?非粟之少也,在钱之所致也。人情谁不爱坚牢而嫌易败?今以铅钱之易败而当铜钱之坚牢,所以民争积粟而不肯积钱也。虽然铅钱之弊从来久矣,今欲更之,其势甚难。而生民之饥,其势甚急。臣窃思,为今之计,莫若依仿汉法,每府置常平仓,设有司定常平价。粟贱,则依价而籴。粟贵,则依价而粜。如此,则粟不至于甚贱以妨农,亦不至于甚贵以资富商。然后,徐更铅钱之弊,而诸货平矣。疏入不报 璘后投西贼,受伪职。吴世璘所言之“铅钱之弊”,指的是铅钱的铸造质量差。他将“粟价腾踊”“生民饥馑”归咎于阮主以质量较差之白铅钱替
43、代质量较优之铜钱引起的民间争相囤积粟米的行为。吴氏虽找到了症结所在,但阮主臣子却未上报其疏。其中的原因,可能是白铅紧缺的现实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以及吴氏的“逸士”身份。这样,阮主政权的钱“弊”问题就此搁置,直至阮主政权灭亡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阮福映应该注意到了铅钱的弊端问题,但因“兵革”连年而无暇顾及。至 1798 年四月,才制定“铸钱例”,规定“凡白铅百斤铸成钱三十五缗,钱一缗秤重一斤十四两为限”。至国初,随着国内局势的稳定,阮朝开始着手解决“钱弊”问题。嘉隆二年五月,北城户部臣阮文谦请铸铜钱,并53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十,第 14
44、1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前编 卷十一,第 156、157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十,第 165 页。指出“铸币之柄则自朝廷,须有法钱,然后无弊”。所谓“法钱”,指的应该是材质、样式、重量等均依国家统一标准且由官方铸造的钱币。显然,阮朝试图通过依“法钱”重铸铜钱的办法革除铅钱之弊。实际上,无论是铅钱,还是铜钱,抑或其他钱币,均存在钱币的普遍缺陷。众所周知,钱币多以普通金属鼓铸,易被腐蚀,不便久藏。钱币容易发生盗铸,被贬值的可能性大。遇有改朝换代,前朝钱币还可能陷入被新朝禁止流通的尴尬境遇。阮朝限期西山伪号钱退出流通领域便是最好的明证。相反,作为贵金属的白银不易被腐
45、蚀,可长期贮存。白银价值较稳定,是硬通货,不会因朝代更替而被终止流通。尽管阮朝要求一半港税钱以白银缴纳的做法算不上一劳永逸之策,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逐步更除“钱弊”之目的。三“半银半钱”港税的推行1803 年,阮朝“半银半钱”港税开始初步推行。此后,至嘉隆末年之前,阮朝均是在遵循“半银半钱”港税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相关港税政策。阮朝初年,嘉隆致力于恢复和发展经济,确保泉货流通是其首要考虑的问题。价格相对低廉的白铅便成为阮朝铸造钱币的首选材料。为了吸引外国商船尤其是西洋商船载来铸造白铅钱的材料白铅,阮朝出台了相应的港税、礼例优惠政策:(嘉隆三年二月,1804)免玛商船三礼钱 上进御前、长寿宫
46、、坤德宫凡三礼,令船来多载白铅。官市之,还其直。嘉隆三年(1804)旨:玛商船来商,一项船例载白铅三千谢百斤为一谢,二项船例载白铅二千谢,三项船例载白铅一千谢,各平价官买,足数扣除港税,并准免上进诸礼,存该艚官礼依例征收。若何项船载纳白铅秤斤不足例者,不得准除港税,白铅发还。永为例。631 海洋史研究(第二十辑)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二十一,第 335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 23,第 7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第 752 页。阮朝以免“三礼钱”作为鼓励玛船“多载白铅”的交换条件。白铅由阮朝以“平价”官买,说明白铅的定价权在阮
47、朝。至于白铅“多载”的标准,阮朝根据船只大小,将玛船划分为一项、二项、三项船,并规定其应载的白铅数量。规格不同的船只有搭载白铅如数,方获以白铅抵扣“半银半钱”港税、准免“三礼”的待遇,但该艚官礼仍照收。为了享受优惠待遇并从越南运出尽可能多的货物,玛船应该会如数载来白铅。除了白铅,阮朝亦非常紧缺用于制造火药的硫黄。对载来硫黄之玛船,阮朝给予了更优惠的政策:(嘉隆)十三年(1814)旨:玛船长策阿经安孙投来商卖。立词受卖硫磺,每谢价值鬼头银十片。准依彼价发还官银,许该船认颁。其所载货项,并许开舱发卖。其港税、礼例并行准免。与白铅不同,阮朝并没有规定享受免“半银半钱”港税、礼例政策应载来之硫黄量。并
48、且,官买硫黄由商船定价。依百斤硫黄价“鬼头银十片”算出“鬼头银”总数,再兑换成中平银发还商船。由于玛、西洋商船多载来白铅、硫黄等阮朝紧缺物项,嘉隆十七年(1818)六月,阮朝允许其以多种方式缴纳港税:准定:自今,玛、西洋来商嘉定,所纳港税、货税,或番银、中平银,或全银、全钱、半银半钱,各从所愿,不为限制。据此,前往嘉定贸易的玛、西洋商船可以选择“全银”“全钱”“半银半钱”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缴纳港税。“半银半钱”不再是阮朝港税征收方式的固定选项。这说明,在特定背景和条件下,阮朝港税征收方式具有“弹性”。此处之“番银”,乃玛、西洋商船载来之银圆。“中平银”系有“中平印志”之银:(嘉隆二年五月)北
49、城户部阮文谦入觐。因言伪西银币多杂铅、73119 世纪上半叶越南阮朝“半银半钱”港税探析 越 阮朝国史馆编 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第二册),第 752 页。越 阮朝国史馆编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 卷五十七,第 344 页。锡,至有分两不称者,请嗣有铸造刻字,以示信。帝然之。谕管北城图家陈平五曰:北城诸镇金、银所出之地,民多淆杂为奸,淆之甚微,得瀛甚厚,若此诈冒,弊所当除。今赐汝为中平侯,凡公私金、银锭得尔中平印志乃听通用。尔其慎之,售奸巧者有坐。阮朝国内的金、银锭只有刻上中平印才能流通使用,否则视为非法。阮朝允许玛、西洋商船以番银或中平银缴纳港税,说明“全银”或“半银半钱”之银可以是外国银圆,还可以
50、是越南国内的白银。嘉隆十七年,阮朝对外国商船的港税征收方式做了补充:又议准:玛、西洋船奉纳港税、货税,如愿全纳鬼头银,每片准价一贯五陌;全纳银锭,每一两准价二贯八陌。或愿全银、全钱、半银半钱亦听。至如他国商船,照依上年例纳半银半钱,不得援此为例。阮朝进一步放宽了玛、西洋商船以多种方式缴纳港税的地域限制。规定“鬼头银”、“银锭”与“钱”之间的官方比价,可以便于征收“全银”或“半银半钱”港税。港税钱总额除以每片“鬼头银”或每锭银规定的以钱计价的数额,即可得出应纳“鬼头银”或“银锭”的数目。与玛船、西洋船的待遇截然不同的是,清船等其他外国商船则仍须依旧例以“半银半钱”缴纳。阮朝之所以区别对待,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