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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5_T 1082-2023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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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CCS C 322023-08-31 实2023-08-23 发布施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205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指南Guidelin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assistance for small andmicro enterprises苏州市地方标准DB3205/T 10822023DB3205/T 1082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25对象选择.25.1基本条件.25.2优先条件.26现况调查.26.1调查机构.26.2调查人员.26.3

2、调查内容.37帮扶措施.38帮扶效果评估.38.1评估原则.38.2评估指标.38.3评分标准.48.4评估流程.48.5评估结果.59帮扶结果运用.5附录 A(资料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6附录 B(规范性)帮扶前(后)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登记表.9附录 C(规范性)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考核表.11附录 D(规范性)评估流程图.13参考文献.14DB3205/T 1082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苏州市

3、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大学、苏州市预防医学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红英、邓红平、张增利、谢兴潜、刘芳、杨海兵、常杰、张宏、宋军、李银玲。DB3205/T 10822023III引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 年)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等要求,以政府引导为主,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帮助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改善职业健康管理薄弱现状,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工作,提升职业健康

4、管理整体能力和水平,指导小微企业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等,特制定本帮扶指南。本文件通过明确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对象、帮扶措施、效果评估、建设结果与应用,为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改进提供技术支撑,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健康保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举措。DB3205/T 108220231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出了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的基本原则、对象选择、现况调查、帮扶措施、帮扶效果评估、帮扶结果运用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及效果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

5、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Z/T 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96职业健康促进名词术语3术语和定义GBZ/T 224和GBZ/T 296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小微企业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本文件所指小微企业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企业。3.2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

6、zards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3.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occupational-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organizations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3.4职业健康管理帮扶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assistance本文件所指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是指帮助扶持小微企业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职业健康管理薄弱现状,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完善职业

7、健康管理基础工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供健康保障的行动。DB3205/T 1082202324基本原则4.1明确重点,科学规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小微企业作为帮扶对象,以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为重点,遵循科学的方法,帮助查找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制订“一企一方”个性化精准帮扶方案。4.2落实责任,巩固提升通过指导和引导,促进小微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巩固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水平。4.3创新模式,长效发展探索形成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等工作模式,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建立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5对象选择5.1基本

8、条件帮扶对象具备以下条件:a)处于正常生产负荷状态的小微企业。小微型企业划分参照国家统计局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b)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人数大于20人企业;c)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或最近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点数达到20%以上;2)未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或最近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实检率低于 90%,或最近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健康相关异常劳动者累计达到 5 人以上;3)近一年有新增(疑似)职业病病例。5.2优先条件优先考虑以下因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存在矽尘、石棉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三氯

9、乙烯、正己烷、铅、汞、锰、氯、氨、氟及其化合物、高温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b)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行业范围参照 GB/T 4754,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参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6现况调查6.1调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疾控机构)。6.2调查人员DB3205/T 10822023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疾控机构)中从事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程防护等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调查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6.3调查内容进入企业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现状,填写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见附录A)和帮扶前小微企业职业健康

10、管理情况登记表(见附录B)。7帮扶措施7.1职业健康管理主要事项告知。7.2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出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于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地区,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安排检测工作。7.3帮助排查薄弱环节,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整改方案。7.4组织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基础理论、职业卫生管理等知识。7.5建立小微企业联系人制度。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追踪企业整改情况,回应企业帮扶需求。7.6记录职业健康管理改善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填写帮扶后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登记表

11、(见附录 B)。8帮扶效果评估8.1评估原则8.1.1评估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原则。8.1.2评估结论应遵循科学性、可靠性,兼顾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成本合理性原则。8.2评估指标8.2.1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经费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8.2.2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8.2.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8.2.4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

12、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需符合GB 39800.1要求。DB3205/T 1082202348.2.5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小微企业承担,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8.2.6职业病危害告知按照规定开展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标识告知、告知卡告知、体检结果告知。8.2.7人员安排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

13、病人诊断,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8.2.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8.2.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参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8.2.10职业病防治改善情况开展帮扶活动以来职业病防治经费、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改善情况;以及是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8.3评分标准评估标准基础分100分,附加分10分。详见附录C。8.4评估流程8.4.1评估流程图评估流程图详见附录D。8.4.2提

14、出申请受帮扶的小微企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评估申请。8.4.3初步评估小微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帮扶前后进步程度,初筛帮扶明显进步企业,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推荐评估资料。初筛未通过的暂列为待提升企业。8.4.4市级受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并确认小微企业所在地提交的评估申请,同时在待提升企业中随机抽取5%-10%比例开展市级评估,检验初评效果。8.4.5组织评估DB3205/T 108220235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卫生领域专家成立评估组,现场评估时评估人员根据评估指标做好评估记录;并依据考核表公正客观评分。8.4.6评估方式8.4.6.1询问: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

15、部分劳动者。8.4.6.2查阅:查阅企业相关许可证、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职业卫生相关资料。8.4.6.3现场勘查:依据本指南评估指标进行现场勘查。8.5评估结果8.5.1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结果分为显著进步企业、待提升企业两类。8.5.2评估标准总分 110 分,当评估得分介于 90 和 110 分之间时,属于显著进步企业;当企业评估得分低于 90 分时,属于待提升企业。9帮扶结果运用9.1宜对获评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显著进步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当年及次年度不作为市级重点监管对象。9.2宜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总结会,获奖小微企业交流帮

16、扶内容、帮扶后改进措施、感悟等。9.3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成效,扩大帮扶工作的社会效应。9.4宜加强经验积累,跟踪动态信息,完善档案资料,注重统计分析。DB3205/T 108220236附录A(资料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见表 A.1。表 A.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101调查表编号102调查员103调查日期年月日104审核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01企业名称2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3工作场所地址204单位注册地址205行业代码206法定代表人姓名207联系人208联系电话209在岗职工人数总人数人。其中:1 女职工人数人;2 劳务派遣

17、人员人。210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211企业规模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2生产产品1.产品名称:2.年产量:1.产品名称:2.年产量:1.产品名称:2.年产量:213主要原辅材料1.名称:2.年使用量:1.名称:2.年使用量:1.名称:2.年使用量:DB3205/T 108220237表 A.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30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人,其中女职工人。302粉尘种类;接触人数:人,其中:1 煤尘人;2 矽尘人;3 石棉粉尘人;4 水泥

18、粉尘人;5 电焊烟尘人;6 砂轮磨尘人;7 棉尘人;8 大理石粉尘人;9 石灰石粉尘人;10 其他粉尘人。303化学毒物种类;接触人数:人,其中:1 苯人;2 甲苯人;3 二甲苯人;4 三氯乙烯人;5 二氯乙烷人;6 正己烷人;7 乙酸丁酯人;8 乙酸乙酯人;9 二甲基甲酰胺人;10 汽油人;11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人;12 有机磷人;13 拟除虫菊酯人;14 铅及其化合物人;15 镉及其化合物人;16 汞及其化合物人;17 锰及其化合物人;18 铬及其化合物人;19 氯化氢及盐酸人;20 一氧化碳人;21 硫酸及三氧化硫人;22 硫化氢人;23 氯气人;24 甲醛人;25 氨人;26 其他

19、毒物人。304物理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人,其中:1 噪声人;2 高温人;3 电离辐射人;4 紫外线人;5 其他有害物理因素人。305生物因素接触人数:人。306其他因素接触人数:人。注明其他因素种类及接触人数:。前期预防401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最近一次申报日期:。402是否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是否近 3 年职业卫生培训情况501企业负责人是否参加了培训:是否最近一次培训时间,组织培训部门:。50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参加了培训:是否最近一次培训时间,组织培训部门:。503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培训:第 1 年:全部培训,共人;部分培训,共人;未培

20、训。第 2 年:全部培训,共人;部分培训,共人;未培训。第 3 年:全部培训,共人;部分培训,共人;未培训。DB3205/T 108220238表 A.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续)近 3 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情况601近三年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均未检测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602最近一次检测(评价)报告编号:;检测(评价)时间:;检测(评价)机构名称:。603已开展检测情况:全面检测部分检测604粉尘检测:1 场所检测点个;2 超标点个;3 超标点所在岗位:。605化学毒物检测:1 场所检测点个;2 超标点个;3 超标点所在岗位:。606高温检测:1 场所检测点个

21、;2 超标点个;3 超标点所在岗位:。607噪声检测:1 场所检测点个;2 超标点个;3 超标点所在岗位:。608是否按规定开展现状评价工作:是最近一次现状评价时间:否近 3 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701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第 1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2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3 年应检人,实检人。在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第 1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2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3 年应检人,实检人。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第 1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2 年应检人,实检人;第 3 年应检人,实检人。702最近一次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编号:;体检时间:;体检机构名称:。703最近一次在岗

22、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总人数:应检人;实检人。其中:1 接触粉尘检查人数:人;2 粉尘检查异常人数:人;3 接触化学毒物检查人数:人;4 化学毒物检查异常人数:人;5 接触高温检查人数:人;6 高温检查异常人数:人;7 接触噪声检查人数:人;8 噪声检查异常人数:人;9 接触电离辐射检查人数:人;10 电离辐射检查异常人数:人。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801现场 PPE 配发情况:1 应发数人;2 实发数人。802现场 PPE 佩戴情况:1 佩戴人数人;2 正确佩戴人数人。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901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未设置部分设置全面设置902职业危害告知卡设置情况:未设置部分设置全面设置903职

23、业危害岗位劳动合同告知情况:未告知部分告知全面告知904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情况:未设置部分设置全面设置905职业健康检查告知情况:未告知部分告知全面告知DB3205/T 108220239表 A.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续)职业卫生管理职责明确情况10011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名称)职责明确情况:是否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人;其中,专职人;兼职人。职责明确情况:是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110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

24、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DB3205/T 1082202310附录B(规范性)帮扶前(后)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登记表帮扶前(后)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登记表,见表 B.1。表 B.1帮扶前(后)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注册类型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总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及其职责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12项制度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职业病危害告

25、知情况近2年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劳动者人数分别为a近2年是否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最近一次检测情况b近2年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最近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现场PPE 配发情况现场PPE 佩戴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警示标识告知告知卡告知职业危害岗位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卫生公告栏告知职业健康检查告知检测点数超标点数应检人数实检人数异常人数c应发数实发数佩戴人数正确佩戴人数a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b帮扶前最近一次检测情况指附录 A 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中 601-607 调查结果;帮扶后最近一次检测情况指本次帮扶工作期间完成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c职业健康异常人数

26、包含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的总人数。DB3205/T 1082202311附录C(规范性)苏州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考核表苏州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考核表,见表 C.1。表 C.1苏州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考核表指标分值指标内容标准分值得分一、管理部门、人员、经费10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3 分,不规范扣 2 分,未设置不得分)。32.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3 分,不规范扣 2 分,未设置不得分)。33.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得资金投入(2 分,资金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需求扣 2分

27、,未有职业病防治资金不得分)。2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 分,未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不得分)。2二、职业健康培训81.主要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接受培训并取得证书得 2 分,未培训不得分)。2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接受培训并取得证书得 2 分,未培训不得分)。23.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率达 100%(2 分,培训率每下降10%,扣 0.5 分,扣完为止)。24.对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率达 100%(2 分,培训率每下降 10%,扣 0.5 分,扣完为止)。2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及现场管理效果151.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最近一次工

28、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85%(6 分,合格率每降低 5%扣 1 分;如企业针对超标岗位落实整改措施后,现有工程技术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酌情扣分)。62.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2 分,未开展现状评价扣 2 分)2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3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扣 1 分,扣完为止)。34.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 分,每有一处不符合扣 1 分,扣完为止)。4四、职业病防护用品121.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发率达 100%(6分,配发率每下降 10%扣 1 分,扣完为止;防护用品不

29、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或未提供防护用品,扣 6 分)。62.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正确佩戴率达 100%(6 分,正确佩戴率每下降 10%扣 1 分,扣完为止;未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扣 6 分)。6五、职业健康检查15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率 100%)、在岗期间(体检率 100%)、离岗时(体检率 100%)职业健康检查(9 分,各类体检率每下降10%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进行任何一类职业健康检查,扣 3 分)。9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小微企业承担(2 分,若违反此项,扣 2 分)。23.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2 分,若违

30、反此项,扣 2 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2 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4DB3205/T 1082202312表 C.1苏州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效果评估考核表(续)指标分值指标内容标准分值得分六、职业病危害告知151.合同告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告知率达 100%(3 分,告知率每下降 10%扣 0.3 分,扣完为止;未规范告知扣 2 分;未如实告知或未告知扣 3 分)。32.公告栏告知:在

31、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 分,公告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不规范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如实告知或未告知扣 3 分)。33.警示标识告知: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率达 100%(3 分,设置率每下降 10%扣 0.3 分,扣完为止;未规范设置或未设置扣 3 分)。34.告知卡告知: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设置率达 100%(3 分,设置率每下降 10%扣 0.3 分,扣完为

32、止;未规范设置或未设置扣 3 分)。35.体检结果告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告知率达 100%(3 分,告知率每下降 10%扣 0.3 分,扣完为止;未书面告知或未告知扣 3 分)。3七、人员安排8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 分,若违反此项,扣 2 分)。2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 分,若违反此项,扣2 分)。23.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2 分,若违反此项,扣 2 分)。24.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2 分,若违反此项,扣 2 分;用人

33、单位无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病人此项得满分)2八、外委与外包2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1 分,若违反此项,扣 1 分)。12.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分,若违反此项,扣 1 分)。1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8根据帮扶现状调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8 分,每缺一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扣 2 分,扣完为止;当年未及时进行年度更新扣 2 分;未完成初次申报扣 8 分)。8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7建立、健全 12 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

34、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5 分,每项不规范扣 0.3 分,缺一项内容扣 0.5 分,扣完为止)。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 分,不规范酌情扣分,未制定不得分)。7十一、职业病防治改善情况(附加分)101.开展帮扶活动以来职业病防治工作改善情况,如经费投入、防护设施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等(每有一项改善增加 1

35、分,最高增加不超过 5 分)。5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每有一项改善增加 1 分,最高增加不超过 5 分)。5DB3205/T 1082202313附录D(规范性)评估流程图评估流程图,见图 D.1。图 D.1评估流程图DB3205/T 1082202314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5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卫职健函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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