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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各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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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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