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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1.3 生产工艺 2
1.4 项目投资 3
1.5 建设项目选址 3
1.6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 3
1.7 与规划的符合性 3
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4
2.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4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5
3.1、建设项目排污特点 5
3.2 环境保护目标 6
3.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6
3.4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9
3.5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0
4 公众参与 11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11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12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12
4.4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12
4.5 公众参与总结 12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
6 联系方式 14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碳素制品生产为主,兼碳素材料研发的科技型企业。山西三元碳素有限公司原名朔州碳素厂,始建于1988年,2002年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原厂位于朔州市南端开发南路513号,生产规模为12000吨/年碳素产品。公司原有职工400人,有8个职能科室、7个生产车间、3个辅助车间、1个中试基地、资产1.44亿。
为了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减轻对朔州市的污染,三元碳素公司决定进行年产11万吨预焙阳极搬迁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2010年10月1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092号文《关于朔州市三元碳素有限公司11万吨预焙阳极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工程进行了环评批复。
三元碳素公司建设中为适应市场形势,在原厂址、原燃料、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项目主导产品由预焙阳极碳素制品变更为碳素电极产品,将项目分为两期建设。2012年11月2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2553号文《关于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11万吨预焙阳极搬迁改造工程产品方案变更请示的复函》同意了项目进行产品变更和工程调整。目前搬迁改造工程一期年产5.5万吨碳素电极工程已基本建成,原厂已停产并进行了拆除。
1.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在该公司年产11万吨炭素制品搬迁技改工程的基础上,新建节能立式内串石墨化炉,实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本项目新建一座石墨化生产车间,车间主要由4座单独供电单元的石墨化炉组成,整个车间包括电炉装炉系统、送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冷却系统、电极出炉系统等。在此基础上,在已有机加车间增设数控机床6台、配套新建一座10m3/h处理能力的软水站、保温料上料及卸料系统、2个保温料仓、1个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产品库房、以及相应供水、供电设施。
1.3 生产工艺
本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3-1所示。
图1.3-1 生产工艺流程图
1.4 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
1.5 建设项目选址
本项目厂址位于三元碳素公司搬迁技改工程厂区内,即朔州市富甲工业园区内。符合朔州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及影响预测分析表明,本工程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厂址周围没有特殊的环境敏感因素;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各污染源排放量及各项专题预测,工程运行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带来明显不利影响。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措施并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并严格管理的情况下,厂址从环境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1.6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生产”、“内串石墨化炉开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11]110号文为“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核发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认定该项目符合《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1.7 与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朔州城区定性为以煤炭、电力为支柱产业,为能源基地服务的生态园林城市。本工程厂址位于朔城区的主城区东南4km处,不在朔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属朔城区规划的富甲工业园区。
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是朔州“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八大工业园区之一。本项目利用三元公司研发立式内串石墨化炉专利技术,并结合该公司在富甲工业园区已实施年产11万吨炭素制品搬迁技改工程,建设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符合工业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了3个监测点,即南邢家河、西辛庄、崔家窑,监测项目包括TSP、PM10、SO2、NO2,监测时间为2011年3月12-18日,监测期7天。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TSP日均浓度范围为0.223~0.509mg/Nm3,其中最大值占标率为131.7%;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0.126~0.329mg/Nm3,,其中最大值占标率为219.3%,3个监测点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评价区S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39~0.050mg/Nm3,3个监测点的的SO2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最大值占标率为33.3%;NO2的日均浓度范围为0.030~0.043mg/Nm3,3个监测点的NO2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最大值占标率为53.8%,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在恢河上布设了3个监测断面,监测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19日,监测项目为pH、CODCr、BOD5、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挥发酚、全盐量共10项,同时监测流量和水温。在所监测的3个断面中,氰化物未检出;除氨氮在S1、S2断面出现超标外,其它监测项目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由此可知,恢河在该监测段水质较好。分析氨氮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附近村庄生活污水排入恢河造成的,氨氮的最大超标倍数是0.095。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现状监测共布设了布设3个监测井,分别为厂址、西辛庄、三里台林场,监测时间2011年3月17-19日,监测项目包括pH、总硬度、硫酸盐、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钾指数、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As、Hg、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共14项,并测量水位和井深。3个监测井的14项监测项目中,除氨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汞、砷及总大肠菌群均未检出;其余8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说明该地区地下水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现状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即东、西、南、北四个厂界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监测1天,分昼、夜进行监测。厂址四周噪声昼间监测结果范围为52.3~55.0dB(A),夜间监测结果范围为42.3~44.8dB(A),昼、夜间东、南、西厂界以及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及4a类标准的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为以石墨化炉为中心,东西、南北各5km,共25km2的矩形区域。
(2)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入恢河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
(3)地下水评价范围北起恢河、南至西辛庄村、东起南邢家河村、西至红旗牧场五分场,面积约20km2。
(4) 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排污特点
表3.1-1给出本项目主要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类型。
表3.1-1 本项目主要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类型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
本工程防治措施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t/a)
达标情况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废气
保温料仓上料、卸料系统
粉尘
集尘+布袋除尘器
30
0.54
√
涉及厂区及评价区下风向,影响较小
石墨化炉体保温料卸料系统
粉尘
集尘+布袋除尘器
30
1.73
√
机械加工系统
粉尘
集尘+布袋除尘器
30
1.73
√
废水
软水站排水
COD
直接排放
40
0.533
√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NH3-N
2
0.027
生活污水
COD
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80
0.093
√
NH3-N
10
0.012
噪声
天车、数控机床、风机、水泵、冷却塔等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口加装消声器
65-80dB(A)
√
厂区内,厂区外影响轻微
固体废物
石墨化炉更换后的保温料
作为生产碳素电极的优质原料综合利用
—
12500
—
妥善处理处置,影响较小
机加过程产生的电极废屑
作为生产碳素电极的原料综合利用
--
800
--
机加工序的废机油和废棉纱
送焙烧炉烧掉
—
0.1
—
各除尘系统的除尘灰
作为生产碳素电极的原料综合利用
—
368
—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9
—
3.2 环境保护目标
表3.2-1给出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因素,图3.2-1为环境敏感目标图。
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类别
保护目标
与厂址相对位置
目标功能要求
方位
距离(km)
环境
空气
南邢家河
NW
1.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西辛庄
SE
1.4
崔家窑
NE
2.4
地表水
恢河
N
1500
环监Ⅱ类,缺项执行(GB3838-2002)中Ⅳ类
地下水
厂址附近浅层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3.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含粉尘污染源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本工程废水排放执行《山西省地表水域水环境管理区划方案》的环监Ⅱ类,缺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东、西、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
(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原标准批复的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根据新颁布标准的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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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环境敏感目标图
2.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保温料卸料
本工程保温料采用煅后石油焦,料度为10~30mm,卸料后保温料送料仓暂存后作为现有工程生产碳素制品的原料利用。
保温料(煅后石油焦)卸料设置在现有工程已建成轻钢结构全封闭的保温料库内,可有效杜绝卸料及贮存过程产生无组织粉尘逸散。
②保温料仓上料、卸料系统
本工程利用现有工程已建成的煅后石油焦料仓,保温料(煅后石油焦)仓上料、卸料的产尘点设置集尘罩+布袋除尘器。东西两侧保温料仓各设置1套除尘系统,单套处理风量2500Nm3/h,除尘效率不低于99%,粉尘排放浓度3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的要求,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石墨化炉体保温料装、卸料系统
本工程设置2套石墨化炉体保温料装、卸料系统,东西两侧各布置1套。除尘系统分别配套布置在东侧两侧,共2套。根据保温料温料装、卸料流程(见图2.4.4-1 保温料装料、卸料流程及集尘点位置和风量示意图),各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集尘方式为吸气式集气方式,集气罩形状为圆台或天圆地方。
石墨化炉保温料上料、卸料系统的集气点为斗式提升机(风量3000Nm3/h)、炉体顶部可逆运输皮带(风量2500Nm3/h)、旋转运输皮带(风量2500Nm3/h)、炉体下部卸料点(风量2000Nm3/h)、冷却料仓卸料点(风量2000Nm3/h),单套合计处理风量12000Nm3/h。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粉尘排放浓度3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的要求,废气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机加工序
石墨电极机加工序设置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12000Nm3/h,除尘效率不低于99%,粉尘排放浓度3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的要求,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用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
⑴生产废水处理
本工程石墨化炉的电极铜瓦、整流器等循环冷却水量为250m3/h;石墨化保温料仓循环冷却水循环水量为200m3/h;均采用软水,由软水站提供补充水。
本项目设置软水站,软水站处理水量为7.6m3/h,排水量为1.85m3/h,属含盐清净下水,直接排放。
⑵生活污水处理
本工程劳动定员48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8m3/d,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t/d(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送现有工程在建工程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石墨化炉更换后的保温料、机加过程产生的电极废屑、机加工序的废机油和废棉纱以及各除尘系统的除尘灰。
本工程拟采用煅后石油焦作为石墨化炉的保温料,经石墨化炉高温后变为石墨化焦,年产量为12500吨,作为生产碳素的电极的优质原料利用;机加过程切削电极产生废屑,产生量为800吨,拟作为生产碳素电极的原料综合利用;本工程电极机加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棉纱量较小,年产量约100kg左右,根据现有工程机加运行经验可送厂内焙烧炉烧掉;生产工序各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368t/a,拟作为生产碳素电极的原料综合利用;本工程劳动定员4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2t/a,送到指定地点由朔州市环卫部门统一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针对本工程噪声源强连续排放等特点,工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如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
3.4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在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点源中石墨电极机加工序排放粉尘的Pmax最大,为2.32%,对应的下风向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为0.0105mg/m3,出现距离为298m。由此可见,本工程大气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也较低。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处理后生活污水与软水站排水经厂区总排口后排入厂址北1.5km的恢河。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与软水站排水一并排放,外排废水水质达到了《山西省地表水域水环境管理区划方案》的环监Ⅱ类的要求。恢河在监测期间除S1、S2断面的氨氮超标外,其余均未超标,混合后水质与恢河原来水质相比变化不大。其中COD没有变化,氨氮预测值相比现状值稍有降低,降幅分别为0.38%和0.42%、全盐量预测值比现状值略微增高,增幅分别为0.70%和0.76%。除S2断面的氨氮预测值超标外,S2、S3两个预测断面的其余预测值均低于《山西省地表水域水环境管理区划方案》的环监Ⅱ类的要求。S2断面的氨氮预测值超标主要是现状值超标引起的,并且根据预测结果,由于本工程外排废水氨氮浓度低于恢河中氨氮的浓度,所以S2断面氨氮预测值相比现状值稍有降低。
因此,根据地表水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恢河的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向外环境排放少量的达标废水,厂区各涉及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设施所在场区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不会对浅部地下水造成污染。岩溶水为承压水,埋深大,且有厚层的相对隔水层分布,具有有效的防渗性能。同时在运行中加强管理措施,本工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附近村民井水的水质。
(4)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贡献值与现状值、在建搬迁改造项目对厂界噪声值叠加后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2.5~55.6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3.7~48.6dB(A)之间。东、西、南厂界昼夜间叠加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叠加预测值满足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3.5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公司未设立环境监测站。本工程的环境监测计划由环保科负责实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环保科负责按时将监测结果统计和上报。
环境监测计划包括对废气、废水和噪声等项目的监测计划。
根据工程污染特征和厂址周围环境特征,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和频率,监测项目如下:
(1)废气污染源
监测位置:保温料仓上料、卸料系统的排气筒、石墨化炉体卸料系统排气筒以及机加工系统排气筒。
监测项目:颗粒物
监测频率:每年监测一次。
(2)废水监测
监测位置:厂区污水总排口
监测项目:pH、COD、BOD5、NH3-N
监测频率:每月监测一次。
(3)噪声监测
监测位置:厂界东、南、西、北各设2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等效声级
监测频率:每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2.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完善的规章制度能使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本厂环保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三元碳素有限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各级领导安全环保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环保设施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保设施点检维护管理办法、生产设备同步开停机的维修、检修制度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在所有环保岗位建立了规范的岗位作业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4 公众参与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信息公示共两次。第一次于2011年2月10日在西辛庄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第二次为2012年3月30~4月13日在山西省环境保护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厂址附近村庄居民。参加调查对象有南邢家河、西辛庄、东富院、崔家窑等村庄,以及城区街道办事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公众参与主要采用了通过两次公示、召开一次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共同组织。
4.4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参与调查公众的广泛支持,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控制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防止污染事故,并尽量使用当地劳动力,为当地居民增加就业机会。
4.5 公众参与总结
合法性: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是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开展调查的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调查对象选择、公告公示时间和调查时间均满足《暂行办法》的要求。
有效性:本项目在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了《暂行办法》要求的六项内容;在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前,向公众公告了《暂行办法》要求的八项内容;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了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代表性: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85份,全部来自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的村民和相关单位,因此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具有代表性。
真实性: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本着受调查者自愿发表意见的原则进行,因此调查的结果是真实的。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本项目建设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规格为Φ600~960×2600mm,采用先进的内串式石墨化炉生产工艺,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生产”、“内串石墨化炉开发”。
2011年3月2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11]110号文为“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核发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认定该项目符合《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4月15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函[2013]28号文同意本项目备案证延期。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总体规划:根据《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朔州城区定性为以煤炭、电力为支柱产业,为能源基地服务的生态园林城市。本工程厂址位于朔城区的主城区东南4km处,不在朔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属朔城区规划的富甲工业园区。
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是朔州“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八大工业园区之一。本项目利用三元公司研发立式内串石墨化炉专利技术,并结合该公司在富甲工业园区已实施年产11万吨炭素制品搬迁技改工程,建设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符合工业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3)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用先进的节能内串式石墨化生产工艺建设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控制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共六方面清洁生产指标进行分析,本项目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本工程对各废气污染源都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粉尘排放点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5)总量控制:本工程投产后粉尘、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4t/a、0.63t/a、0.04t/a。山西省环保厅批复的总量指标为:粉尘4t/a、COD 0.7t/a、NH3-N 0.05t/a。因此,本工程粉尘、COD、NH3-N的排放可以满足山西省环保厅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厂址选择:本项目厂址位于三元碳素搬迁技改工程现有厂区内,位于朔州市富甲工业园区内,符合朔州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按照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并强化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厂址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7)环境影响: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本工程建设完成投产后,对当地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影响较小,不会给厂址区域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8)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支持项目建设。
6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总
电话:18634932833 E-mail:lwzhi1969@
通讯地址:朔州市富甲工业园三元碳素有限公司 邮编:036000
(2)环评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联系人:史工
电话:0351-2203607 E-mail:qingzang10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120信箱 邮编:030006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论 7
一、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及建设规模 7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8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8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9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11
六、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12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 12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12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13
十、研究结论 13
十一、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7
一、项目建设背景 17
二、项目提出的理由 22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23
第三章 市场分析及预测 25
一、水产品加工市场现状投资分析 25
二、水产品加工市场供求市场研究 26
第四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28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28
二、厂址选择方案 28
三、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场址现状 29
四、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30
五、建设条件 31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33
第五章 生产纲领与产品水平 34
一、生产纲领 34
二、产品水平 34
六、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38
一、建设内容 38
二、建设规模 39
第七章 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40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40
二、基本生产条件 41
第八章 工程技术方案 49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49
二、工艺技术方案 50
三、设备的选择 56
第九章 总图、运输及仓库 59
一、总图 59
二、运输 60
三、成品仓库 61
第十章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 62
一、环境保护 62
二、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64
三、消防 66
第十一章 节能 68
一、节能背景及目标 68
二、设计依据及用能标准 68
三、项目能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71
四、项目节能措施 84
五、资源综合利用 92
第十二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93
一、建设期管理 93
二、运营期管理 93
第十三章 项目建设进度 95
一、项目实施进度 95
二、 进度建议表 95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6
一、投资估算的范围和依据 96
二、建设投资估算 97
三、总投资估算 99
四、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99
第十五章 财务评价 102
一、财务评价的依据 102
二、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 102
三、财务分析 103
四、不确定性分析 104
五、财务分析结论 105
第十六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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