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峡永久船闸工程的索赔管理实践【摘要】 三峡永久船闸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多、施工技术复杂,承建单位多,因此,涉及的索赔项目种类亦多,如因业主违约,合同文件有缺陷,合同发生变更以及一些不可抗力的事件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索赔。监理工程师作为业主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负有预防索赔、控制索赔、公正处理索赔的义务和责任。 1 索赔事件种类 三峡永久船闸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多、施工技术复杂、中标承建单位多,因此,涉及的索赔项目种类较多,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业主违约情况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及相关施工条件;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实际有差别;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
2、图纸;业主要求赶工;其他业主原因。 (2)合同文件的缺陷 合同文件格式应该规范,合同中涉及到的有关词语应准确定义,技术标准要求明确,不可模棱两可,但由于三峡永久船闸工程规模巨大,条件复杂,合同文件局部缺陷在所难免,导致合同索赔。 (3)合同变更 主要有设计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程、改变施工顺序等。 (4)不可抗力事件 主要有天气,国家调整人工工资等。 (5)其他原因 承担三峡永久船闸工程的施工单位较多,互相干扰大,不仅给监理协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也造成一些纠纷和索赔。 2 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简称监理)作为业主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负有预防索赔、控制索赔、公正处理索赔等的义
3、务和责任。 2.1 索赔预控 在招投标和合同谈判阶段,应当邀请监理工程师参与决策,监理可以依据其经验使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编写更规范、更完善,避免由于合同文件缺陷造成索赔; 在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在监理规划中应建立各种索赔的预警系统。例如,监理根据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及时督促业主按合同规定提供各种设施、场地、通道,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制定各项供图计划,及时提供图纸,避免延误造成索赔。 监理还应明白自己的授权范围,避免越俎代庖,发出不适当的指今,引起索赔。按照惯例,承包商有权采用任何可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的最为经济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如果监理不是采用建议的方式而是以命令的方式
4、干预,由此增加的费用,承包商很有可能提出索赔。 2.2 索赔审核 当发生了索赔,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建立详细的索赔档案,同时跟踪监督。其内容应包括施工部位、施工方法、资源投入,工程进度记录,气象记录,工程照片、工序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往来文件记录。 在收到承包商正式的索赔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细致审核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在合同规定时间提出索赔,依据合同条件分清责任,尤其分析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如果索赔成立,则分析是否影响工期,索赔费用是否合理等。 2.2.1 费用索赔 有关价格的索赔,牵涉到劳务、材料、设备、管理费等方面费用的估算,对这些费用的计算合同双方
5、很难取得一致。为避免纠纷,三峡永久船闸工程合同条件中对索赔费用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预先进行了明确规定。 (1)人员窝工费补偿标准,按概算人工单价扣除夜班费、节日加班等费用的人工单价计算; (2)机械停置费补偿标准,按停置机械每昼夜一个停置台班考虑,机械停置费按基本折旧费加大修理费的50%计算; (3)索赔费用计算中的窝工人员数量和停置机械等实物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根据详实的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4)补偿费用的计算应考虑补偿发生和合同签订的期间所发生的价格调整; 以上4项规定,基本明确了索赔费用计算依据和标准,但由于永久船闸工程工期长,涉及面广,同时水电工程概预算目前也处改革时期,新的计算
6、办法、计算标准和新的定额颁布国家政策性的价格调整,这些对索赔费用的计算都产生很大影响。因此,监理此时应该在充分分析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以确定合理的补偿原则。 2.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由于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施条件而影响了工程关键线路的施工,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延长工期。因此,监理对关键线路要予以特别关注,对关键线路进行全过程监控,做好详细的现场施工记录和资源投入记录,对影响的原因及时分析,这样在对工期评价时就能做到有理有据,在处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时就合理公正,避免引起争议。 2.3 索赔协调 索赔协调是通过组织甲、乙双方谈判和协商,使双方互让互谅解决
7、争议。协调是促成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互相妥协,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本着公平和互利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准备多种妥协方案,供甲乙双方进行选择。 3 索赔实例 三峡永久船闸工程涉及的索赔项目较多,现仅以永久船闸闸室段山体排水洞北坡二期工程为例,介绍工期索赔的受理情况 永久船闸山体排水洞北坡二期工程共4条排水洞,合同总金额1398万元,总工期18个月,其中洞挖目标工期N4洞为12个月,N3洞为15个月,工程每提前或延误一天,奖励或罚款2万元人民币,奖罚最高金额100万元。工程于1995年10月10日开工,按合同18个月总工期要求,应于1997年4月10日完工,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1997年3
8、月18日,较合同要求提前32天。由于工期与奖罚紧密挂钩,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业主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供图滞后等影响的工期提出索赔167天。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文件后,对每项影响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提出索赔处理意见,并组织业主、承包商协商谈判,确定补偿工期的原则。 (1)由于设计变更,N3洞洞长由原来1303.88m缩短为830.38m,因此,该项目关键线路由原来的N3洞调整为N4洞,N4洞长为1219.12m,在监理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将总工期由18个月调整为17个月,并按此工期考虑奖罚。 (2)停水、停电影响:严格按合同划分的责任范围审查,属于业主责任的水厂或变电站、水电主干线的停水、停电,
9、可以索赔,支线以下由承包商负责,停工时间按现场监理签认的时间为准,并对两种影响出现交叉重复的,只计一种。 (3)设计变更:原设计N4排水洞桩号0+077.000+832.00和+929.000+986.56为素混凝土衬砌,根据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改变为钢筋混凝土衬砌,为此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工期27天,经分析,改为钢筋混凝土衬砌,只增加钢筋制作安装工序,监理根据增加的钢筋数量,只同意补偿7天。 (4)业主违约供图: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排水孔施工详图提供的时间应在1995年12月底,但直至1996年9月3日才提交图纸,施工单位据此提出索赔,索赔时间为1996年1月至1996年9月期间安排排水孔
10、的施工时间72天。监理依据合同文件,确认索赔理由成立,同意索赔,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安排施工的时间,确认索赔从8月6日起算,审查同意顺延工期29天。 (5)外界干扰:北坡二期排水洞与地下输水系统施工分支洞贯通后,输水系统的炮烟及施工机械尾气涌入排水洞工作面,影响了排水洞施工,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监理工程师在事件发生后,及时登记备案,并进行跟踪,最终认为排水洞与施工支洞贯通在招标时未标明,这是一个有经验承包商所无法预见的,因此同意索赔,但对于与停水、停电、供图影响重复的予以剔除;根据分析结果,影响底板找平混凝土施工,同意索赔工期3天。 在以上分析基础上,监理同意顺延工期59天,即由1997年3月
11、10日顺延至1997年5月8日。实际工程完工时间为1997年3月18日,因此,核准排水洞二期北坡工程提前于合同执行工期51天完成,同意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此工期索赔的处理结果,由于监理工程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有详细的施工记录,受理索赔过程中还充分听取甲乙双方的意见,对影响工期的各种原因分析有理有据,因此,合同甲乙双方均理解并接受。 4 结束语 通过三峡永久船闸工程索赔管理的实践证明,合同双方虽然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体,加上在招投标阶段,业主有自己的招标策略,承包商也有自己的投标策略,在合同履行阶段,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工程项目影响也很大,因此,索赔与反索赔是必然的。但是,只要监理工程师能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了解实际情况,做好索赔记录,本着公正、科学的原则,及时、迅速处理索赔文件,是可以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公正地维护合同甲乙双方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