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石山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
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1、目
为加强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信阳河川水利建筑有限企业及所属项目部脚手架搭设、拆除和使用管理。
3、引用原则
3.1住房和城镇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
3.2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公告第902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4、内容
4.1脚手架搭设
4.1.1搭设前各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搭设高度超过15米以上脚手架,施工脚手架、特殊脚手架需要单独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4.1.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1.3搭设脚手架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
4.1.4安全规定
4.1.4.1搭设单位搭设脚手架前,应检查脚手管、扣件、脚手板与否完好。严禁使用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脚手管,严禁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扣件及断裂、有疤节脚手板。
4.1.4.2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步设安全警示围栏,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4.1.4.3脚手架作业平台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不准使用有死弯、折痕、反复使用8#铅丝,或用细于10#铅丝绑扎脚手板。
4.1.4.4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设置二道防护栏杆,步道和平台两侧设18cm挡脚板,按规定封挂立网,立网下端与脚手管绑扎好。
4.1.4.5搭设后脚手架平台构造必须符合承重设计规定,脚手架荷载保证270kg/㎡,集中承受力<150kg/㎡。
4.1.4.6搭设各类脚手架应设施工人员上、下爬梯或步道。
4.2脚手架验收:
4.2.1中小型脚手架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使用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如共同验收合格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
4.2.2大型(15m以上)、特殊脚手架(吊架、挑架等)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会同分管副厂长共同验收,并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
4.3脚手架使用:
4.3.1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使用脚手架,纠正不对使用脚手架行为。
4.3.2安全规定:
4.3.2.1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脚手架上任何部件。不准任意拆除脚手架脚手管、脚手板和绑扎铅丝。
4.3.2.2脚手架上下不能放置超过脚手架承载能力设备和物品,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吊管道、设备起吊点。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装放置设备和材料承重地点。
4.3.2.3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灯具电源线,必须加装PVC阻燃绝缘管或加设绝缘子。
4.3.2.4脚手架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
4.4脚手架拆除:
4.4.1拆除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危险性较大脚手架,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拆除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
4.4.2拆除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4.3拆除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
4.4.4安全规定:
4.4.4.1设置安全隔离带、警戒区和监护人。
4.4.4.2自上而下拆除,严禁上下同步作业。
4.4.4.3严禁抛扔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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