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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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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夹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夹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一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一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二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二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三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三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四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四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五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五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4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屋面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 √ 2 对有抗振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振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 √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2.3) /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2.4)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3.6 GB50204-2002  工程名称 民生·天都星城南区(B)地块E—6#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工程 验收部位 屋面层GZ、GL 施工单位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 金先兵 项目经理 张浩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4-2002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金涛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5。4。1) √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2) ((( (5.4。2) √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3) √ 2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5.4。4) √ 3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5) √ 4 帮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帮扎搭接接头中纲纪今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内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规定 (5。4。6) √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检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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