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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细则
二〇〇五年九月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标准,结合企业近年来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经验和做法,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以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同时,为规范、量化和评价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提供考核依据和标准。
《考核细则》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等国家部委近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对企业的要求,涵盖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的重点工作。
《考核细则》共由十一项指标组成,主要内容是:职业健康管理的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事故与应急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健康宣传与培训;放射卫生管理等。满分共计1000分。
企业要按照《考核细则》,认真抓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落实,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把职业健康工作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并作为HSE职业健康审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自我考核评价,通过自我考核评价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水平。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对所属企业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考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及方法
自评得分
考核
得分
备注
一
组织机构
制度建设
(120分)
1.企业法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
30
职业健康或职业病防治责任人不明确的,扣20分;
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未纳入企业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扣20分。
检查方法:查相关文件和资料。
2.企业HSE委员会职业健康工作分工明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0
HSE委员会未设置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或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未召开会议研究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扣10-15分。
检查方法:查阅HSE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
3.局级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二级单位及其车间(队、站)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0
局级未设立或未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不得分;
二级单位未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或职责不明确的,扣10─20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和提问相关人员。
4.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考核体系,组织进行考核和评价。
20
未列入企业考核体系的,扣10分;
未组织职业健康考核与评价的,扣10分。
检查方法: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资料齐全。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15
法规、标准资料不全的,扣5-10分;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扣5—15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和抽查二级单位。
6.制定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及工作资料齐全。
15
计划、方案和总结,不齐的,一项扣5分。
检查方法:检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资料。
二
档案管理
(80分)
1.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30
局级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不得分;
发现一个二级单位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检查局级和抽查二级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2.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0
缺一人健康监护档案,扣2分。
检查方法:查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名册和档案。
3.档案管理规范,内容准确完整。
10
档案管理不规范,发现一处内容有错误的,扣1分。
检查方法:抽查职业卫生档案。
4.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监测、体检等资料及时上档。
10
监测、体检等资料未及时上档的,扣5分;
不按规定复核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职业卫生档案。
三
职业健康监护
(110分)
1.制定年度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0
没有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的,扣10分;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率每降低1%,扣2分;
检查结果未告知员工,发现一例,扣5分。
检查方法:查资料和抽查二级单位。
2.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周期和评价应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的要求。
40
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周期和评价等有一项不符合的,扣5分;
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抽查二级单位健康监护档案和健康检查表。
3.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及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0
发现一起,扣30分。
检查方法:抽查二级单位和现场检查。
四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110分)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监测点的设置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0
一处确定不正确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档案和监测报告。
2.监测方法、周期及评价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承担监测的机构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的要求。
30
一项监测方法、周期不符合规范的,扣5分;
一个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未监测评价或无效评价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监测记录、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率100%,合格率100%。
30
监测率每下降1%,扣1分;
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检查方法:查监测报告和统计资料。
4.监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公布。
20
一份结果未存入档案的,扣5分;
一次未公布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抽查职业卫生档案和作业现场。
五
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
(140分)
1.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5
发现一处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抽检作业场所,查阅监测评价报告。
2.生产布局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15
一项不合理的,扣5分;
一处未分开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
3.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及冲洗设备、设立应急撤离通道及泄险区。
20
一项未达到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5
没有说明书的,扣5分;
发现有一处未设立警示标识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
5.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要有中文说明书。
10
发现一项没有说明书的,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及资料。
6.卫生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要求。
15
一项不符合,扣5分。
检查方法:抽查施工作业现场。
7.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超的施工作业标场所要有相应的削减对策和治理措施。
10
无削减对策和治理措施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监测报告和相关工作资料。
8.野外施工企业对施工区域进行职业健康考察,编制《职业健康风险识别报告》。
10
一项不符合的,扣5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9.制定和落实野外施工《职业健康风险管理方案》,并派出专业人员到施工一线监督实施。
10
查阅资料,一项不符合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10.野外施工单位实施《职业健康审核》,完善健康管理措施。
10
查阅资料,未实施审核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六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90分)
1.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0
未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检查建设项目清单及预评价报告书。
2.进行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计评价。
15
未进行防护设施设计评价而施工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相关资料和现场。
3.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
未开展效果评价或效果评价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相关资料和现场。
4.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
25
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工者,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相关资料和现场。
七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80分)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良好,台帐齐全。
30
发现一处使用运行不正常的,扣5分;
台帐不齐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抽查部分防护设施设备。
2.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性能可靠良好,佩带使用符合防护要求,有发放记录。
20
检查防护用品一次无效,扣2分;
发放记录不全一次,扣2分。
检查方法:现场抽查。
3.定期维护、检测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0
维修不及时,无维修记录一次,扣5分。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八
职业病危害事故与应急管理 (100分)
1.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放射卫生事故的发生。
50
发生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放射卫生事故,不得分;
发生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放射卫生事故的,酌情扣总分。
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0
未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现场抽查和查阅相关资料。
3.应急救护专业队伍健全,分工责任明确,定期组织演练。
20
应急救护专业队伍人员不齐,分工责任不明确的,扣10分;
未组织演练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查资料和现场抽查。
4.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完好,急救药品配备齐全有效。
20
应急救援设施失修、急救药品配备不齐、失效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现场抽查。
九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 (40分)
1.组织安排企业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进行定期检查、治疗和康复。
1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职业卫生档案和相关资料。
2.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员工的复查确诊。
10
有未安排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职业卫生档案和相关资料。
3.建立职业病病人档案,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
15
未建立职业病患者档案和未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职业卫生档案和相关资料。
十
职业健康
宣传培训工作 (50分)
1.制定职业健康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考勤登记。
15
未有培训计划的,扣10分;
未有考勤登记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
2.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20
未组织管理和业务骨干培训的,扣10分;
未开展上岗前培训的,扣10分。
检查方法:座谈和查阅有关资料。
3.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及健康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5
未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
十一
放射卫生管理
(80分)
1.建立健全放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检查。
10
未制定制度的扣4分;未定期检查扣6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2.放射卫生档案、放射性个人剂量档案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三档”应齐全完整。
10
“三档”不全的扣10分;
检查方法:查档案及资料。
3.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
20
未进行监测的,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档案和监测评价报告。
4.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个人剂量监测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监测率100%。
20
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一人,扣10分。
检查方法:查现场和有关登记资料。
5.放射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0
发现一件防护用品不合格的,扣5分。
检查方法:现场抽查放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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